《爱在繁华殆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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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繁华殆尽后- 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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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是避不开了,自己怎么那么苯的就不打自招了?说来说去,还是恨那天晚上的那一问啊。为了转移注意力,沈露忽然想到一件事儿,跑进卧室拿了一个信封出来。
    “怎么了?”暮尉迟看着神色有异的沈露,坐直身体接过信封打开。
    “土地转让权证?”看着上面的名字,暮尉迟更是诧异,“沈家辉?小露,这是怎么回事?”
    沈露看着,心情不免沉重起来,“还记得我回来后去给爸爸扫墓吗?”
    暮尉迟点点头,那个时候其实大家都想陪小露一起去,结果都被拒绝了。小露带着小念,将妈妈葬在了爸爸旁边,整个过程,她只想一个人完成。大家能够体谅,也就没有说什么。
    “那个时候,我碰到了爸爸的一个老朋友。爸爸还在的时候,帮了他不少,现在这人厉害了。”沈露咬着唇,想起爸爸,心里酸酸的。
    “谁?”暮尉迟心想,那个时候沈家辉确实是个实干家,在业界口碑是不错的,真不知道是鬼迷了心窍还是怎的,怎么会抛妻弃子呢?
    “罗市长。他困难的时候,受了爸爸不少的恩惠,一直感念在心。后来弃商从政,现在也渐渐作出了成绩。我记得罗叔叔一直和我们家关系不错。只是可惜嘉茂出现危机的时候,他被派到国外了。他说回来后,知道出了事,却再没找到我。后来时不时给爸爸扫墓,没想到那天我们就碰上了。”沈露眼眶已经湿润,想起过去,想起爸爸和妈妈,还有那个无缘的“姐姐”,心里感叹。“这就是他给我的,说这东西是爸爸离开嘉茂后,交给他的,希望在适当的时候让他给我。罗叔叔说,那个时候,他一直不明白爸爸说适当的时候是什么时间,后来知道出了大事,回来时已经找不到我了。”沈露闭着眼,像是在怀念,又像是强迫自己别再想过去的事情。而递给暮尉迟的那份土地所有权证,却看也没看一眼。
    暮尉迟不再说话,盯着手上的东西,沉默。
    沈家辉将这东西托付给罗市长的时候,到底是抱着怎样的心情呢?赎罪?还是觉得亏欠?
    市郊的一片土地转让权证,以现在的市价估计,随便就是上亿的市值。暮尉迟忽然有苦笑的冲动,这片地,可真是寸土寸金的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手上薄薄的几片纸,却是能改变人命运的东西。
    沈露摇着头,“我也不知道啊。心里乱得很,这才找你商量呢。”
    暮尉迟仔细看着这片土地的方位,然后冷静的开口:“也许你爸爸知道嘉茂是早晚会倒的,又怕之后你们母女生活困难,才想了这个法子,至少保证你们不会真的露宿街头。难道,那个时候你爸爸有什么难言之隐?”
    沈露想了想,其实也能想通。那个时候的爸爸,必定是摇摆不定的,可是面对自己辜负了的最爱的女人,能有什么办法?所以,他将这块地留给自己,也许是觉得不忍心吧。可是不管怎样,妈妈都已经不在了,再讨论这些又有什么意义?“都已经过去了,不是吗?”
    听沈露说得疲累,暮尉迟心疼的搂着她,想抚平她眉间的褶皱。这是他最不愿见到的表情。“好了,不管怎样,你也算是个小富婆了呢。”想开玩笑,试图化解刚才忽而凝重的气氛。
    “我们去看看怎么样?”暮尉迟忽然说。
    “看什么?”沈露不明白。
    “看看你爸爸留给你的地啊。”
    两人说着就动身,带着小念,一路往郊外开去。
    这地沈露还是熟悉的,以前是本市最早的火葬场和公墓。可是这几年城市改建,发展越来越到外围,火葬场和公墓早就搬迁出去,现在这块地真是黄金热土,非常抢手。
    “罗叔叔说,这块地拿在他手里,着实让他心惊胆战的。所有想在这里开发的人,都在打听这块地的主人,为此他可是下足了保密功夫。所以,你看远一些的都已经拍出去了,偏偏这块还是老样子,谁也动不了。”沈露牵着小念,跟尉迟解释。这也是她无法轻松原因,也许别人拿到这块地真的会觉得惊喜,她却觉得麻烦。
    “你说你的运气怎么这么好?先是出了名,再是有了钱,小露,女人该有的你都有了啊。”暮尉迟抱起小念,心情也同样比较沉重。
    看看周围的情况,实在只能叹息。叹息的原因……唉,最近他听李梓御说,严洛刚刚高价拍下了一块地,打算好好规划开发的,但是面积却不是很理想,两人想着能不能把周边的地也买了过来,偏偏那块地据说是私人所有,不论他们怎么打听,就是不知道所有者是谁。
    现在,暮尉迟终于知道所有者是谁了。嘴上说着沈露幸运,可是真的就幸运?他不确定,如果严洛知道了这块地的所有者就是沈露,会有怎样的反应?故技重施吗?如果真是这样,那厮就真的该下地狱了。其实,以严洛现在的实力,这块小小的土地,是不看在眼里的。但沈露如果知道这件事,难保不会胡思乱想。
    所以说,他只能是叹息。
    沈露听着暮尉迟若有似无的叹息,觉得他话里有话。
    “小迟,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没,小露。我只是想说,人怕出名猪怕壮,咱还是要低调点儿啊。”
    在沈露开始为了土地而发愁,尽量忘却绯闻的时候,严洛的日子却过得只有一个词来形容——水深火热。
    令他水深火热的原因之一就是爷爷。老爷子看了报道,当然是在李岩凌绘声绘色描述之后,硬是要他赶快接沈露回家。态度强硬的甚至拿着拐杖立在门口,见孙子一次敲一次。说得话更是犀利,什么“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什么“丢了严家的脸,连老婆都能丢掉”啦。说得严洛的郁闷更上一层楼。
    躲开了家里的老爷子,几个哥们儿弟兄却齐齐找他开涮。尤其是杜威和林紫柔两口子,故意出现在他出现的所有场合,冷嘲热讽说他活该。特别是林紫柔最后给了他一句:“现在沈露是华丽丽的回来了,却再也不用仰仗你严洛的鼻息而生活。严洛,你后悔也不要坏了人家的名声啊!”
    说实话,从来不和女人一般见识的严洛,当下真有打人的冲动。
    偏偏那天之后,沈露避而不见,暮尉迟用了各种方法就是让他接近不了沈露,最后干脆在电话里来了句:“是男人就先把麻烦摆平了,别又让咱家小露受委屈了。”
    就这么一句话,加上最近周围人的刺激,让他愣是把那个《X周刊》收拢到了自家名下。本来是想打官司,后来觉得,与其这样,不如也收将过来,干脆成立个新媒体公司算了。
    这些事情,在严洛做来都是极其得心应手的,只要愿意,没有一样做不出成绩。就像以前的任何一个决策,他指挥的很冷静,观察的很全面,可是唯独到了沈露这里,怎么又没了办法。
    想起那晚,沈露期期艾艾的那句,“你爱过我吗?”问的他心潮澎湃。心下觉得,这个女人其实对自己是有情的,这让他心里怎么就那么开心。这样的开心,比任何一次成功的决策都来的猛烈。所以,他抑制不住自己狂奔的笑意,更抑制不住自己不断的想要吻她意念。那个时候,说不出话来,只有一遍一遍的吻,才能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
    就像现在,本该是全身投入的开会,明知道所有人都盯着座首的他,可是脑中还是不停的有句软糯的声音飘过“你爱过我吗?”就这么一下,就可以让他恍神好久。心里就像是有毛刷刷过一般,又酥又痒,恨不得再把那女人抓来狂吻一番。
    “严洛,你真的疯了!”
    心里给自己下了注解,严洛掩饰性的拿起桌上的报告。刚才属下说了什么他完全没有听进去,而平时对他来说轻松的会议,怎么就觉得这么冗长?
    耐着性子,等到会议结束,严洛就迫不及待离开。
    干坐着折磨自己,不是他严洛的性格。这会儿,说什么也要见见那个女人。





     番外 1
       “沈露回来了!”
    在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万广仲已经无法抑制的悸动,当下订了最早一班回国的机票,为的就是能够见一见朝思暮想的人。
    歉意的看着好友Chill良久,最终小声的说:“我要回趟国。”
    Chill恶狠狠的盯着这个家伙,已经不想理他了。今天他在第一时间知道那个女人回来的消息后,就嚷嚷着要回国,可是,眼下正是最忙的时候,而且公司刚刚从今年的毕业生中挑选了几个能力强的人,打算亲自面试,这些任务,可都是这家伙的。干他们这一行,哪一个不是累起来就像头驴子一样没日没夜,现在竟然为了一个女人就撂挑子,谁能受得了?
    但是,鉴于当年两人曾为了这个女人打过一架的前车,Chill还是很克制的说:“Monk,能不能过两天?后天就要面试了,这次换血对公司来说可是很重要的。”
    Monk是朋友们最近几年给万广仲起的新绰号,谁让这家伙不但生活过得跟个Monk一样,就连性格也越来越像了。
    “实在对不住,就这一次,你知道的,这对我非常重要。”很少在朋友面前这么低声下气的,万广仲颇有些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意味。
    站在候机大厅里,万广仲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小露是真的回来了。这样想着,心里都觉得喜悦。并不是不知道这些年她在哪里,可是如果她不是自己回来,那么就算真的找去了,也是没有用。
    时间退回到8年前。
    沈露先是对他说:我们分手吧,做一辈子的亲人好不好?
    然后,就把他推上了踏往异乡的路。
    在分别之际,却又万分矛盾的问:带我走好不好?
    然而,就在他犹豫的时候,却又云淡风清的对他说:开玩笑呢,没有成功可不许回来见我哦。
    在万广仲的认知里,沈露其实是个外表柔软,内心又极其坚强的人。只要是她认定的事情,必然会坚持到底,所以,那个时候他义无反顾又理所当然的接受她的温柔、她的感情。然后又义无反顾理所当然的朝着她为他规划的未来前行。这中间似乎没有一刻的停顿。
    然,如今回想起来,却只能用感叹来感叹,感叹年轻气盛,感叹岁月蹉跎。
    对彼时的他来说,家族的枷锁已经是挣脱不易的网,也是一直想要逃离的牢笼。在那个事事讲求完美的家庭,像他这样的异类活得辛苦,逃离是唯一的办法。可是,沈露却出现在了他的生命里,那么温柔又霸道的占据了他所有的感情空间。
    “万广仲,你敢不敢做我的家教?”在他映象里羞怯胆小又温柔的女孩儿,就那么闪着光亮的眼睛站在他面前,要求他做她的家教。
    “你有病吗?”那个时候的他好像是这么回答的,因为一直知道她和哥哥的关系很好,如果她想要找家教,就找那个事事第一的哥哥不就好了?
    本以为那样娇气的小人儿会哭着跑掉,谁知她只是抿了抿嘴。永远记得,在大考结束后空旷的校园里,身着白衣黑裙校服的女孩儿,就这样在残阳的点点余辉里,抿着嘴看着他。眼中闪动着的是至今让他想不透的光芒,每眨一下,就伴随着低沉的落日更耀眼了一层。
    然后就是她颤抖着娇嫩的声音说:“我知道你的秘密,所以,你必须答应我。”
    好像是佩服。
    那个时候,自己答应并不是因为什么秘密,而是佩服。每次看见这个小姑娘柔柔弱弱的站在父母身边,就像是躲在城堡里不谙世事公主一般的模样,现在却就这么站在他面前,对他进行赤果果的威胁。
    这着实让他佩服。
    后来的相互吸引似乎都更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说她温柔,可是比她温柔的女孩儿还有很多啊。然而,沈露的温柔却像是清泉,怎么就那么对他的胃口,那么解渴?
    还记得那个时候学校组织爬山,像他这样的体育强将,自然是打头阵。为了节省时间提高速度,他索性什么都没有带,就一个劲儿的猛爬,想着反正后头会有老师带水。一路攀到山顶的他,俯看脚下,忽然就看到令他惊奇的一幕。那些个娇滴滴的女孩子当真是柔弱的,所以,每个都心安理得的边爬边玩。唯有沈露,一直沉默的用她所能达到的速度,一路跟在他们这帮男生的后头。
    不知道自己究竟看了多久,等到他回过神来时,沈露喘着粗气,脸色苍白的不像是刚刚运动过的样子,拿着一瓶水递到他面前,说了句:“喝水吧,我看你没有背包。”
    然后,他就这么在她面前把那一瓶清凉的水全数灌进去。真是透心凉,那舒爽的感觉,不论何时想来,都那么真切。喝完水,看着依旧站在他身边的沈露,依旧苍白着脸,却轻轻的说:“做我的家教吧,看在我这么拼了命给你送水的份上?”
    其实,到现在他还是想不透,为什么沈露这么执着于这件事情。
    再后来,两人的关系就这么顺其自然的进行下去。如果说,开头的相处,是沈露“拼了命”得来的,那么后来两人的相恋,则是他使尽了手段才得来的。
    “沈露,我叫你Lulu行不行?”
    “为什么?”
    “因为你特像花仙子里的那个Lulu。”
    “噗哧~~~这么大的人还看动画片?”
    “Lulu……。Lulu……。”
    “那我叫你狐狸行不行?”
    “为什么?”
    “因为……不告诉你!”
    那个时候,沈露在说这句“不告诉你”的时候,小小的头微微向一边昂起,长长的马尾就这么甩过他的胳膊,轻轻擦起一阵战栗,以及带出了一种他从未闻过的香味。
    为了这样迷人的香味,他更靠近了一些,然后,嘴唇就吻上了她忽然转过的脸蛋。
    万广仲总想,那可是自己真正的初吻,自他有记忆以来,可是从来没有亲吻过任何异性,包括妈妈在内。
    其实说是吻,更多的也就是轻轻擦了一下,可是那感觉却令人回味至今,那一吻引起的颤抖,让他认为这辈子都不会碰上了。
    青涩的暧昧总是诱人。
    那个尴尬的接触之后,很多天沈露都不理他。可是他万广仲是谁?比别的不行,脸皮厚绝对数第一。
    为了不让她在学校感觉困扰,就天天在她回家的路上堵着。那个时候的男孩儿,总有个崇拜的偶像,他就一直特崇拜“追梦人”里的刘德华,总想像着自己能够在有风的晚上,载着心爱的女人一路狂飙。所以,每天放学他总是先跑到一个家里开车行的朋友家,那里放着一辆他偷偷买的特拉风的摩托车,然后就特潇洒的等在沈露回家的那个小巷口。
    第一次,自然被人当作路边垃圾桶一般的忽略而过。接着,第二次、第三次……。。
    就在他自己都觉得有些蠢的时候,沈露却在回家后又跑出来,手里抱着个粉红色的安全帽对他说:“你会开不?载我兜一圈?”
    那个时候,他却不敢开太快,两人就一前一后坐在那辆大摩托上,一路无话的开到了城郊的水库。
    事实上,为了遵守交通规则,他带着沉重的黑色安全帽,所以没有尝到风吹头发的滋味,同时也没有企盼的流着鼻血边开边擦的状况出现,更没有感受到紧紧环着他腰的小手是怎样的柔软。
    两人就这么在小小的车上都隔着一段距离,一人顶着一黑一粉的两个头盔,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整个过程完全没有他设想的美好,可以说令人失望。可是就在下车后,沈露看着他摘下安全帽,停好车,突然说了一句:“我觉得你好像追梦人里的刘德华。”
    就那一句,说的他心潮澎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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