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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淡的语气却令庄半梅不由得对他产生了信任感。事实上,这种时候女人最需要的不过是肯定,哪怕对方说的是谎言,她也会执着的认为对方说的是真的。
庄半梅紧咬着自己的下唇,她不笨,知道对方话语间的含义,虽然很感激他,但是她们毕竟是敌对关系。且不论对方所说是否属实,单就他救过自己一命说,庄半梅宁愿死在他手上也不愿死在皆泰手里。
庄半梅恨恨道:“我凭什么要相信你?”直到现在,庄半梅的脑海里依然浮现着那些危险的画面。
学蓝忽然轻笑了一声,问道:“你不相信我对你有什么好处?”
他的话让庄半梅如醍醐灌顶,他说的没错,如果自己不相信他对自己有什么好处?没人会相信落在一群绑匪手里的女人会平安无事,那些闲言碎语、讥笑怒骂会让一个女人发疯!如果她连自己都过不了这一关,那毫无疑问,这件事情带给她的将是永久的折磨。
见到庄半梅沉默,学蓝没有说话,起身走了出去,临走前对庄半梅说了一句话。
“明天过后,也许你没机会为这些事情烦恼了。”
庄半梅望着缠满绷带的双手。在难过?在绝望?亦或是……在庆幸?学蓝的话让庄半梅感到迷茫。是啊,自己似乎忘记了自己仍然身处险地。双手无力的垂下,她从没想过自己的人生竟是这般结束。
突然,顾汐煌急速的咳嗽声传来,庄半梅回过神,费力的挣扎着,好不容易站了起来,脚下仍是虚浮无力,于是她只得靠在床边才能勉强站稳。
“水……水顾汐煌微弱地呻*吟着,看样子已经被烧得神志不清了。
眼见顾汐煌满脸通红,双眼紧闭,庄半梅很是心疼,因为她早已经把这个心智与年龄极不相符的男人看做了自己的弟弟。无论是出于异样的母爱,还是出于对顾汐煌奋不顾身冲向自己的感动,庄半梅只知道,她现在必须要照顾他!
深知高烧不退的严重后果,庄半梅取下那只搭在顾汐煌额头上早已经不冰凉的衣袖,拖着几乎快要坏掉的身体为她更换,这其中的艰苦自不必再多加表述。
把水瓶放到顾汐煌的嘴边,庄半梅小心翼翼举着瓶子,看着瓶中的液体缓缓流入顾汐煌口中仍不敢大意,怕他呛着。饶是如此,顾汐煌还是被呛了几口,越发咳嗽得厉害了。
庄半梅看着顾汐煌难受的模样,既心疼又焦急。望着顾汐煌单薄的*,庄半梅咬了咬牙,将水瓶放到自己嘴里啜了一口包在口中,然后慢慢移了过去,双唇相交,庄半梅将水缓缓踱了过去,如此重复几次,顾汐煌紧皱的眉头总算是舒展了一点,也不再咳嗽了。
这一番功夫下来,庄半梅感到困意袭来,靠在床上沉沉睡去。
静谧漆黑的广阔空间,仿佛一颗巨大的黑色球体将庄半梅包裹其中,而庄半梅就像是这个球体的圆心。面对这片虚无的空间,飘渺清远犹如遗世独立的感觉充斥着庄半梅,现在她就站在这个虚无世界的中心,上下左右皆是一片漆黑,但不知道为什么,庄半梅突然有一种放松了的感觉。这里没有争斗,没有杀戮,也不再恐惧,那种孑然一身的感觉令庄半梅恍惚间竟然期望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一刻。
身处战火中的人们总是期待着能够得到和平,就像从没有品尝过甜味的小孩子期待得到一颗糖果一样。希望,总是人们最好的精神支柱,有人说,如果眼前一片漆黑,那么你就把眼睛闭上,去幻想光明是怎样的。没有人愿意面对死亡,也很少有人敢于直视它,对未知的恐惧甚过对死亡的恐惧,因为不知道,所以才会害怕。不知是哪一位伟人说过,有梦想就有希望,但这句话的的确确成就了一个又一个的梦想。
人类为什么喜欢群居呢?因为他们害怕孤独,那他们为什么又那么喜欢争斗呢?因为这是世间汰弱留强的法则,尽管总有许多人义无反顾的站出来挑战这个法则,追逐着所谓的和平。但是千万年过去,日月交替,昼夜更迭,却从未有过真正的和平,或许,和平终究只是短暂的吧,譬如千年之中能够占得数十年,就已经很让人兴奋了,可知这短暂的数十年亦需无数鲜血染红么。
突然,漆黑世界的某处亮起一道微不可见的光,然而在这片满是黑暗的空间里却甚是岔眼,紧接着,那个小光点不断扩大,呼吸间就已是将庄半梅眼前的半壁黑暗吞没,然后奔腾着向她袭来!
“啊!”庄半梅惊叫一声,已是醒了过来。醒来后的庄半梅,脑子里第一个念头就是:是梦吗?
忽然腰间一阵疼痛传来,让原本还有些朦胧的庄半梅彻底清醒过来。庄半梅捂着腰,痛苦地想到:看来是的……
这时,耳边传来熟悉而又关切的声小倩:“庄姐姐,你还好吗?”
顾汐煌的声小倩很柔和,在此时的庄半梅听来似有种如沐春风之感。心里叹了口气,暗暗想着:虽然他们两人现在身处险地,不知道能不能活着离开这里,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他们现在都还活着。既然活着,那就不应该放弃希望!
最可怕的不是死亡,而是放弃!恍惚间,庄半梅想到了和皆泰对峙的那一刻,那时,即使她明知道不是皆泰的对手,同样没有放弃过。现在想来,真不知道当时哪里来的力气。
“庄姐姐?”
“啊?”庄半梅醒悟,转过头迎上顾汐煌的目光:“什么?”忽而想到顾汐煌还生着病呢,于是急忙问道:“汐煌,你感觉怎么样?头疼吗?会不会感觉恶心?”
庄半梅的这一连串问题让顾汐煌不知道该如何作答,只是连连道:“我……我……我我’了半天也‘我’不出下句来。
这可担心死庄半梅了,她还以为顾汐煌仍然处在迷糊状态,于是急忙转身去找水。突然,一只手拉住了庄半梅,庄半梅疑惑地回过头,看着顾汐煌。
“庄姐姐,我很好。谢谢你顾汐煌冲庄半梅笑道:“庄姐姐,别……别走好吗说完,害羞的低下头去,仿佛是一个做错事的孩子一般等待着责罚。
顾汐煌的笑容在庄半梅看来仍然是那么腼腆,当他对她说不要走的时候,声小倩小到了几乎微不可闻的地步。庄半梅见到顾汐煌这幅模样,不禁为自己刚才急躁的态度感到有些好笑。
不知道为什么,自从眼见顾汐煌生病之后,脑子里装的就全是他那难受的模样。大概是因为他生的眉清目秀宛若一个女子吧,再加上那惨白的皮肤,反倒是让庄半梅这个女人升起了一股子怜惜。
庄半梅反手握住顾汐煌拉着她的手,坐到了他的身边,微笑道:“嗯,好!姐姐不走因为脸上的伤势,所以她不敢笑的太厉害。
顾汐煌一听,抬起头,惊喜道:“真的吗?太好了太好了。”开心的样子简直像个未满十岁的小孩。
“对了,汐煌,你感觉好点了吗?还有没有那么难受?”庄半梅笑了笑,转而问道。
“头还有一点晕晕的,不过已经好很多了,谢谢庄姐姐。”顾汐煌咧着嘴,笑容里满是甜蜜,好像一个孩子得到了大把的糖果一般。
庄半梅叹了口气,顾汐煌根本与一个十岁的孩子没什么两样,这两天下来她也从最初的怀疑中肯定了这一点,如果不是亲眼看到的话,她无法想象一个明明二十八岁的男人却仅有着不到十岁的智力!这简直……简直就是智障嘛。想到这里,庄半梅看向顾汐煌的眼神里更添上了一抹怜悯之色。是的,她有点可怜顾汐煌。忽而想到:既然如此,那为什么那天顾汐煌会奋不顾身的冲向自己呢?既然他心智像一个孩子,那么当他遇见危险的时候不是应该下意识逃跑吗?庄半梅不明白。
庄半梅是个天赋不错的女人,不只是外面,同时她也是个敏感的女人,只不过因为某些原因她习惯了在外表上表现得很冷漠罢了。试问,有哪一个女人会拒绝对她好的人呢?
她的心思不但很细腻,也很有耐心,这一点从她宁愿不管自己身体的伤势,也要照顾顾汐煌上就能够看出来。当然,其中也不乏顾汐煌那天奋不顾身的举动。
“庄姐姐。”顾汐煌像个小孩子似地总喜欢有事儿没事儿呼唤着庄半梅的名字。
“嗯。”庄半梅很有耐心的应道,顾汐煌那单纯的、毫无心机的样子让尝够了被妒忌、中伤的庄半梅喜爱,甚至可以说迷恋。她很喜欢和顾汐煌在一起的感觉!
“庄姐姐的*好柔软,汐煌好喜欢。”
不明白为什么顾汐煌会突然这么说的庄半梅,闻言俏脸一红,微微偏过头去,只当是听了一句戏言。
突然,顾汐煌趁庄半梅不注意,小嘴飞快的在庄半梅的唇边沾了一下,然后缩了回去,笑意吟吟地望着她。
“啊庄半梅惊呼道,转而想到顾汐煌不过是个孩子,所以也没有恼他,只是心里却兀自升起一丝异样的感觉。
“汐煌,你家里人没有告诉过你,男孩子是不能够随便亲女孩子*的吗?”
“为什么?”
“不知道。”
“那女孩子可以吗?”
“也不可以。”
“为什么?”
今天有些‘特别’,一直过了吃饭的时间,学蓝也没有出现,但是明白其中缘由的庄半梅,随着时间的推移,心情越发的沉重了。她知道:暴风雨来临前的征兆,似乎一切都异常平静!
市郊,秦家大宅。
“为什么不让我去?不!我要去!”秦岚愤怒地冲着秦叔咆哮着。
然而秦叔只是满脸尴尬的看着秦岚,很是无奈。
在经过一系列跟踪探查之后,秦家的亲卫们总算得知了‘贪狼’的下落。由于是家主秦堂诞应下顾征聚请求的,所以在与其商量之后,决定立刻出击,在采石场附近设伏!
然而就在亲卫们准备出发与顾征聚及其带的人会和的时候,早就摩拳擦掌的秦岚却突然从秦叔口中得知——不让她去!
秦岚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会这样,她很生气!所以也就有了刚才那一幕。
“不!我要去!”秦岚像个小孩子似地冲秦叔耍着性子。
秦叔也是知道他这位小姐的脾气,毕竟从小到大,她想做的事情就没有不去做的,也了解她现在的心情。但是了解归了解,他不敢将家主的话置之不顾。至于原因,他也清楚:经过手下亲卫们分析评估过之后,发现‘贪狼’的危险系数相当高,所以秦堂诞下令不许秦岚一同前往。
“小姐,您就体谅一下老奴吧,您去了也不一定就能帮上什么忙。”秦叔苦口婆心的劝着。
但是秦岚可不管,她性格直爽,认定了的朋友就算是豁出性命也要对她好!她这一点倒是跟年轻时候的秦堂诞颇为相似。
郊区,采石场。
此处位于市区郊外一个极边缘的丛林低洼处,由于地势偏远,加之发展潜力太小,所以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开发之后就废置了。这里的地势很险要,低洼旁全是密林,广袤的程度就算几十个人一起藏进去,要找起来那也是犹如大海捞针。而低洼深处就是怪石嶙峋的采石场,遥遥望去,一条蜿蜒曲折的小路顺着密林边延伸到采石场的中心,在这条小路边沿的山坡之上,一队人马如蝼蚁搬家搬,井然有序地行进着,仔细望去,虽然他们是一队人,但是从彼此间那细微的间隔还是能够判断出他们实际上隶属于两个不同阵营。只不过现在合为一处罢了。走在左边的一队人全体身穿黑衣,带着黑色墨镜,人数约莫三十人左右,领头的是顾征聚的保镖队长黑鹰,那位曾经的特种兵。往右边看去,那队人手比那群黑衣保镖足足少了一半,他们的衣着比较怪异,竟然全体身穿复古唐装,他们人数虽少,但是行进的步伐缓急一致,彼此之间宛若浑然一体,其默契程度之高显然经过多年的磨合,为首的是那天在秦家大院里名叫言丘的年轻人。
他的真实身份是秦叔的养子,由于秦叔早年膝下无子,而后又一直尚未娶妻,所以秦堂诞以家主的身份收了一亲戚的孩子指认与他。秦叔也是从小到大把他当做亲生儿子一般对待,还把他当做了这秦家第二任管事来培养,当然,除了他手底下确有真功夫之外,也不乏秦叔对他的栽培,所以言丘年纪轻轻便做了这秦家亲卫之首。
而这队着黑衣的人马正是顾征聚的私人雇佣保镖,他们受了顾征聚的命令与秦家亲卫门通力协作,以救出他们的小少爷。对于这样的命令,他们也着实毫无意见,一来他们的首领黑鹰办事不力,竟然被人在眼皮子底下将小少爷带走,发生这样的事情实在让他没有脸去争论什么。二来就是秦家亲卫确有许多过人之处,非但手底下功夫硬朗,他们四五个人合围一人也不是别人的对手,并且这些秦家亲卫还有四人为一组的小队模式,各组都有其擅长的领域,或贴身对打、或枪械、或情报。这让作为一名军人的黑鹰有时候也忍不住暗自猜测:临阵对敌、情报收集、完成最艰难的任务,就算部队中最精锐的特种兵也不外如是吧,黑鹰在惊讶的同时不得不暗叹于秦家的势力……
他们此时奔走在采石场四周的密林之中,用意是查看这里是否有敌人预先埋伏。刚走到一处地势颇为险要的地方,言丘突然停下,示意大家不要动,秦家亲卫默契的同时停住脚步,一言不发,阵型严谨没有丝毫紊乱。反观那群黑衣保镖,虽然也是停了下来,但是队形却是一滞,步伐显得有些不一致,两队人马孰优孰劣高低立判。
言丘挥了一下手,秦家亲卫中立刻有一个四人小组分了出来,走到言丘跟前,查探了一番。原来是佣兵常用的警戒哨,这个小组的人没有犹豫,上前去三下五除二将其接触之后又重新站回队伍。黑鹰见了,不禁拿自己跟他们比较了一下,作为一名军人,他也是熟悉这些的。略微思量之下,无奈地发现对方确实高明许多,如果换做自己来,用的时间肯定要久一点,自嘲的摇了摇头,黑鹰暗自想着:有了这些秦家亲卫在,这次任务十有*都会成功。也难怪老爷要亲自登门拜访,还不惜欠下秦家一个大人情了。解除一处暗哨后,一行两队人马继续在附近游荡着。
这个时候的顾征聚正坐在一辆军用防弹车里,他们的位置处在这个采石场的入口处。
看了看天色,现在已是黎明时分,太阳差不多也快要从地平线升起了,焦急的看了看手上的表,顾征聚开始担心起顾汐煌来。
一旁一名中年男人微笑道:“顾先生不必太过焦虑。”说话的人约莫四十岁左右,有着一张标准的国字脸,刀削般的轮廓透着刚毅,一看就知道是长期混迹于军队间,就算他掩饰得极好,但是那双精光般的眸子里还是不时的透露着血腥气息。这个人名叫陈波,绰号‘妖刀’,奉上峰命令带了一支五十人的特种部队来这里执行一项机密任务,当然,那是对外宣称。
这支五十人的队伍就是张市长连夜赶去军区亲自为顾征聚挑选的特种兵,虽然人数不多,但精于营救、反恐、执行特殊任务,论作战能力在全国范围类那也是排的上号的队伍!这张市长也是花了不少力气才弄出这么一支队伍来给顾征聚抢回儿子,这倒不是他张市长大方,实在是顾征聚那白花花的票子摆在那里,毕竟他很了解这个大富豪对儿子的宠爱,他儿子要真嗝屁了,那就不好交代了。
顾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