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于我们双方来说,看似很方便:我的车可以给他开,他有车开了;我的车可以买保险了,我要用车的时候有车开了。但其实,也很危险:如果他不想把车还给我了,我没办法,因为我们已经办完手续,他合法拥有我的车;如果我开这辆车出了任何问题,他的保险费就会一直上升,那样他要交很多钱。
但当时我们也没想那么多,因为这个老外的夫人是成都人。他们在成都的家,离我在成都的公司办公室只有三四分钟的路程。在中国时,他们就经常上我的电视节目。
自从我们这么“合作”了之后,我出去拍电视时,他们也跟我一起去,做我的主持人,正好符合我的中英双语栏目。而他们家那个混血女儿,也成了我的儿童电视主持人,向国内我儿童栏目的观众介绍美国。
后来2005年元旦开始,我开始全职在美国《侨报》上班,回中国就少了。在曼哈顿上班,坐地铁比开车要方便很多,对开车的兴趣就没那么大了,也不需要开车了。特别是有一个月,我吃了三张罚单,原因是一次闯红灯,两次扫街时没挪动车位。
扫街时间一般是大早上,这就意味着我要在一大清早起来去挪车。对于爱睡懒觉的我来说,这简直就是一种酷刑。尤其是冬天,纽约的冬天好冷哦,而且早上更冷,在温暖的被窝里不得不钻出来,踏着大雪,就为了挪动车位,真是非常痛苦。
由于我没有固定的停车位,今天停在这条街,明天停在那条街,同时要特别看清楚扫街的时间。而且,每周至少有三次都要在7点以前挪动车位,这破车真是害死我了。其实我一个礼拜用不了一次车,但是只要有它,我就得早起,参与挪动车位的持久战。
那时候觉得,有车,真烦!
把这个烦恼告诉警察朋友,他给了我一张卡(美国警察家人或朋友,可以拿着这张卡,可以享受一定的特殊待遇)。让我放在车前面,这样就可以不被开罚单。
不过,虽然有了这张卡,一次,二次,三次还可以,你总不能每周都这样,每次都这样不自觉吧?
所以那个时候我巴不得有谁开走我的车。
我甚至还想:如果车被盗就好了,不仅丢掉这个麻烦的东西,还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发一笔横财。
想多了,就真的天天盼啊盼的,盼望有人偷我的车。
各位大偷小偷,行行好,赶快偷我的车吧。
可是还是没有人偷我的车。
有一次,有个朋友借我的车开一个月,让我欣喜若狂,好像放大假一样的兴奋,再不用晚上调好闹钟,大清早就被铃声吵醒,每晚睡觉都紧张,可以放放心心,轻轻松松睡大觉。
可是,一个月以后,车还回来,幸福的日子又没了。
这车给我的烦恼越来越重,每次被闹钟吵醒,都恨得咬牙切齿,巴不得把那辆破车打发得远远的。
纽约的冬天又长,那段时间被折腾得很惨,有时候去外地出差,就要把车开到朋友家里“寄养”,出差回来,再打的士去朋友家拿车回来。本来有车是方便生活,结果到我这却一大堆麻烦。
终于有一天,有个朋友的朋友急着要车,我就连卖带送把我的那辆只开了三万多英里,八成新的墨绿色丰田小车,以2500美元的价格,打发出去了。
朋友的朋友为捡了便宜感激不尽,我这边也为解决了麻烦高兴万分。
当时买车的人没想到那么便宜,老是让朋友跟我联络,生怕我反悔不卖。
我为了早点摆脱烦恼,即使那么便宜,还生怕他不买。
一个急着嫁,一个急着娶,我们双方都着急,买卖一下子就成了。
朋友的朋友,先开走了我的车,好多天以后才办的手续。其实,当时要是他开着车出去干什么坏事,或者出了车祸,我的麻烦就更大了。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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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板”的美国人
美国的法律法规很多,渗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只要一个法律法规被设定通过以后,一般就会被严格地执行起来。所以人们习惯了遵守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因为不遵守的话,会有很严重的后果:你不交违规停车罚款,你的信用程度就会被影响,导致你在银行的个人信用记录有不良记录,进而影响你的信用卡、贷款等等。
所以,在美国,如果你要找谁走走“后门”,你可能会吃闭门羹。因此很多中国人觉得美国人有些不通人情,有时为了守法甚至到了死板的地步。
简单的后门没开成
人们经常谈到在美国配钥匙不容易,因为按照法律法规,配钥匙是需要相关证明和证件的。买酒也要看证件,确认是否20岁以上。还有很多小事,在中国办起来非常容易,在美国办起来却非常复杂和难办。
2008年10月,我要回中国休假,朋友让我给他妈妈带一种治癌症的药。这种药在药店里有卖,他去问过,但必须要有医生的处方。
要处方?没关系,我认识那么多医生,随便找一个开一张就可以了,所以,没觉得这事有什么难。
后来,我就打电话给我平常采访过的医生,希望他们帮帮忙。
打给第一个医生时,他听说我要这种药的处方便问:病人在哪里?姓名?年龄?后来,听我说病人不在这里,他们立即拒绝我说,不能开这个处方。
既然不行,我只能再找别的医生。
于是打给第二个医生朋友,我说我的情况,就算病人是我,总可以了吧。哈哈,我还可以用我的保险来办这事(牺牲一下自己,虽然没有人希望自己有癌症)。医生说:“你没有这个病,我不能给你开这个处方,这是法律规定的,无论从医生的职业道德还是法律法规,都不能开这个处方。”
后来实在不行,我们开始打药店老板的主意。我们想,有人拿钱买东西,难道你不想赚钱?
结果,店主说,没有处方,我们不能卖这种药,这也是法律规定。
你看看,平常大家你好我好,关键时间就不管用了。
气不过,又去找一个开诊所的老板,他手下有好几个医生,心想,你们不听我的话,但得听你们老板的。
把情况告诉诊所老板,他答应去试。后来他很委婉地告诉我,医生们给了一个网站,说这种药在网站上可以订购,病人自己和家人可以去订。
一件小事,我以为很简单,一没撒谎二没骗人,还是好人好事,结果却也没有做成,有点愧对朋友。
后来,又是这位朋友的女儿,随父母来美读书,父母先到几个月,女儿来了得申请医疗保险。以前孩子们上学,保险都由学校办理,现在美国经济不景气,保险就由学生家里自己办理。
朋友在网站上,填好表,体检基本的项目数据,如身高、体重、视力、心跳等等。这是最基本的资料,何况孩子从中国来美时,才检查过,一切正常。
所有资料倒是填好了,但必须要有医生的签字,我又满口答应。
先找我的家庭医生,不好意思在电话里给她说,就去诊所等她,等她看完所有的病人,她才发现我在等她。我告诉她来意,她问孩子多大,我说16岁,她说,这要找儿科医生,她管18岁以上的。唉,我这两个多小时等得多冤。
想想儿科医生,我好像没这方面的熟人,想起一家很出色的儿科诊所,经常在我的电视台做广告,就去找她。到那后,跟她的助理说了情况和来意,结果她说医生不能签这个字,必须孩子本人来。
可是,孩子天天在上学,没时间来。
眼看学校规定交回保险单的时间已经过了,还没有为孩子买好保险,实在是对不起。
无论我如何解释,孩子身体没问题,我有孩子三个月以前检查的报告,等等,说了一大堆,还是没用。对方坚持要孩子自己来。
最后,我们只好约在周六,让孩子和父母一起来诊所。
后来,我们说起这两件事,在美国生活久的华人以及外国老外朋友们都说,医生就是这样,如果他们不坚持原则,就是违反法律,一旦被查出,就要被吊销证件,一辈子不能重操此业。而美国的医疗行业是被查得最严的一个行业。像上面说的这种事,如果患者家属不小心说出去了,有人知道后,就会举报,之后被查属实,你就麻烦了。
在美国,一个医生从上医学院,到做实习医生,再到成为一个可以执业的正式医生,需要非常久的时间,也要花费巨大的精力,是非常来之不易的。所以,医生们都非常重视自己的行医资格。华人医生自然也懂得这个道理,因此尽管有些华人医生们,以前在中国也许给人走过这种后门,但在美国,他们这么做的风险非常大,所以就算再小的“后门”,他们也不敢“放行”。
从这些小事,可以看到美国法律的约束力。
告你没商量
除了上面写的一些小事之外,还有些因文化不同而导致在美违法犯法的故事。
电影《刮痧》大家可能都知道,就是爷爷为孙子刮痧,结果美国当局以虐待孩子为由起诉这个中国家庭的故事。整个电影,其实表现的就是中国与美国的一种文化冲突。
中国几千年文化“黄荆棍下出好人”,而在美国,你千万小心啦!你敢打孩子?不但你有可能会被抓去坐牢,政府还会把孩子给你带走,不让你再见到孩子。
所以华人家长们在美国特别注意,“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也只能苦口婆心教育孩子,“君子动口不动手”。
有时,孩子稍微碰伤,家长都特别紧张,生怕学校老师或者其他同学报告社会局,来个虐待孩子的罪名。
有一位年轻的中国母亲,在家里做饭,小孩子只有几个月,光着脚趴在自家门口玩。老外邻居看到后,马上打电话给社会局。结果,母亲被警察带走,孩子被社会局的人带走。等请到律师,办完手续,已经是几个月以后的事情了。这几个月,母子不能见面,那么小的孩子需要妈妈的照顾,而那位年轻的母亲,想念小孩子,天天以泪洗面。
有时,我真有点想不通美国法律。他们的法律,好像可以完全和人情脱节。
在纽约,有一家华人开的宾馆。有一天,宾馆业主接到法庭传票,是承包宾馆的一个老外经理告他,诉因是业主不理睬他的投资要求,要他们重新装修。
收到传票那天,那位老外胖经理还登门到宾馆业主家拜访,胖老外有说有笑,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还说“告你们那是因为生意上我们意见不一致,不影响我们之间的友谊。”
还有一次,我去一个学校拍电视节目,从楼梯口摔下来,腿上摔了好大一条口(膝盖上至今都有一个大的疤痕),朋友们说:你可发大财了。
可以告那家意外伤害,你不必付律师费,赢了,你和律师分成。
我当然没有告,一是没有时间,二是觉得这样有点像勒索。再说,我和那家学校也认识,怕大家在面子上过不去。在华人的思想中,人情世故还是比法律要优先的。
那时我刚到美国不久,也没什么法制概念。回想起来,那学校的主人,还说我鞋穿得高,才导致摔跤。我当时没想太多,后来才明白他是在推责任。现在想起来,那人真不地道,当时真应该吓吓他。
在美国,在大街上跌倒受伤,可以告政府;在商场跌倒受伤可以告商场老板;在别人的家门口摔倒,可以告这家的主人。
人们常常开玩笑说:跌倒受伤,就像中了六合彩一样发了(但千万不要弄成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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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性犯罪,永远是坏人
我的办公室在曼哈顿五大道40街,离时代广场走路仅几分钟。天天面对高楼大厦,心里很烦,也很累。到周末和节假日我们喜欢呼朋唤友,一窝蜂到荒郊野外和深山老林放松自己,或者到农场去当一两天“农夫”。
我好朋友海萍的朋友卡特,住在新泽西,有一幢全是由木头建成的别墅,就建在树木参天,树叶茂密的森林中,那里是我们经常光顾的地方。
冬天的时候,卡特屋子的附近,就是滑雪场,而别墅的前面,有一个Jacuzzi(温泉沐浴池),冬天大雪飘飘,Jacuzzi里热气腾腾,底部和四周还有电动的水喷按摩,手里拿着高脚酒杯,慢慢品着法国红酒,还有卡特的大狗在旁边摇头摆尾,谈天说地,风花雪月,浪漫惬意。
那里是一片度假的别墅群,分布在森林的不同角落,星星点点,悠闲而宁静。
别墅区的进门处有一位保安,大约50多岁,满脸殷勤和笑容,礼貌地欢迎来客,让人特别温暖,让人更加喜欢这里,留念这里。
海萍告诉我,这个人是个危险人物,他以前有过性犯罪,我说:你怎么知道?
他的名字、相片以及犯罪情况,都公布在这个地区的网站上,提醒人们注意,提醒妇女和儿童戒备并监督他。
我无法把慈祥的他和性犯罪联系在一起。我真的不相信,海萍还打开网站,让我真真切切看到了他的姓名、资料、相片、犯罪情况,一应俱全。
原来这名保安二十多岁时,他对一名女孩起了歹念,结果*未遂。二十多年过去了,人们还牢牢记住这一切,并一直把他视为“坏人”,提防他,他的一生被紧紧钉在耻辱柱上。
看完网上资料,我的心情十分沉重。他那么努力地工作,辛勤地付出,还是不能雪洗他以前所犯的罪行。
二十多年过去了,他服刑结束后,被要求到居住地登记注册,带着烙印生活一辈子,接受人们的监督,如果换成我,我会觉得生不如死。不过,除了同情,我也很好奇,很想知道他现在的感受。但我终究没有鼓起勇气去问,有一点怕他,更多的还是不忍心揭他的伤疤。
这是美国法律对性犯罪的严厉处罚。
美国许多州通过法律规定,性侵犯儿童属高危险犯罪者,刑满释放后,不得居住在幼儿园直至高中校园半英里以内,从而减少可能的再犯罪。
美国有35个州设立了性犯罪因特网站名单,且大多数带有相片和个人信息,以便周围的邻居能够提高警惕,同时也可以震慑性犯罪者,减少他再次犯罪的几率。美国有的州不仅把性犯罪犯者的照片和个人信息公布在网页上,还公布他们的住址、工作单位,以及他们开什么车,喜欢在哪里活动等。重复犯罪者必须每90天去警察局报到一次,如果他们留了胡须或者外貌上有任何改变,一定要通知警察局。
在加利福尼亚洲,警局还会用装有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的脚环或者手环,来跟踪性犯罪者和严重性侵犯倾向者。
现在美国已经有二十多个州通过这项法律:危险性大的性犯罪者出狱后,都要带上GPS脚环和手环,以便于警察24小时进行监督。他们一旦靠近学校,只要接近学校的距离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外,就会有信息发到监控者的电脑,如果自行解开GPS,会马上遭到逮捕。
这种法规,确实是保护了人民的安全,让妇女儿童远离这些危险分子,减少犯罪。但是,这种法规也等于不给人悔过的机会。一朝是罪犯,永远是罪犯,连翻身的机会都没有了。这种做法,和从前在杀人犯的额头上烙上“死囚”一样,让人们避开他们,敌视他们,排斥他们。
所以,每次想起卡特那个社区的保安,我的心情就特别难受。后来,我再也不去那里,我怕见到他那慈祥的笑容,也怕看到他没有尊严地活着。
一个人在20多岁时犯下的罪,20多年过去了,别人都“洗心革面,痛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