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辩护: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辩护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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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辩护: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辩护纪实-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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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变动。”
  法庭还宣读了王广恩1967年7月被拘留后写的关于“刘少奇、孟用潜被捕一案”的材料中说:“1929年下半年,一天傍晚,听孔管理说:所逮捕的两个人什么也不承认,只说你工厂的工人合伙诬陷我们是共产党,我们是过路的。”
  法庭还宣读了杨一辰,1967年10月2日写给中央办公厅专案组的信,证明刘少奇被捕出狱后,党的其他组织和机关均没有受到破坏。
  检察员江文发言,他说:“通过法庭调查,完全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被迫害致死,是江青、康生、谢富治一伙蓄意诬陷的结果。他们为了搜索刘少奇同志的所谓叛变的材料。采用非法逮捕无辜,指挥专案人员进行逼供信、制造伪证、妄加罪名等。这些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江青如何抵赖、辩解都不能逃避她应负的罪责。”江文还提请法庭注意,江青在法庭中不老实认罪,而且继续攻击诬陷国家领导人,这是一种新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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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江青 法庭调查(三)(3)
特别检察厅厅长黄火青发言时,江青一再破坏法庭秩序,均受到审判长的警告。
  审判员刘丽英宣布:江青被指控直接控制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指挥专案人员刑讯逼供,制造伪证,诬陷迫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和王光美是叛徒、特务、反革命这一事实调查完毕。
  审判长曾汉周宣布:“把被告人江青带下去。休庭。”
  

四审江青 法庭调查(四)(1)
1980年12月9日上午9时,第一审判庭第四次开庭审问江青。
  特别法庭庭长江华、副庭长曾汉周和16名审判员出庭。第一审判庭审判长曾汉周主持审判活动。审判员甘英、黄凉尘、刘丽英、沈建进行法庭调查。
  出庭支持公诉的有特别检察厅厅长黄火青、副厅长喻屏、5名检察员和7名助理检察员。
  法庭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江青勾结叶群,指使江腾蛟迫害上海文艺界人士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
  审判员问:“你认不认识赵丹、郑君里、顾而已、陈鲤庭、童芷芩等人?”(这几位都是受害人)江青回答:“认识。”
  调查证明:1966年,江青曾叫张春桥找郑君里谈话,要郑交出有关江青在20世纪30年代的信件和照片。当时上海市副市长梁国斌(分管政法工作)于1977年9月24日的证词提到:“1966年6月张春桥找郑君里谈话前,曾对我说,江青现在是主席的夫人了,她有照片、信件在郑君里家,我要找郑君里谈一次,为慎重起见,你也参加一下,我答应了。张春桥找郑君里谈话时我在场……张春桥对郑君里说,现在江青的地位不同了,她过去还有一些信件等东西在你家里,存在你家不是很妥当,还是交给她处理吧。郑君里完全答应。事隔一个星期左右,张春桥对我说,郑君里那里信件、照片等交来了,已转交给江青,她当场烧了。”
  但是,江青仍不放心,于1966年10月勾结叶群,指使江腾蛟,组织指挥刘世英、袭著显等5人对郑君里、赵丹、童芷芩、陈鲤庭、顾而已5家进行非法抄家。
  法庭传同案犯江腾蛟到庭。江供述:“1966年10月初,吴法宪打电话叫我来北京,还说叫我保密。我到北京的当天晚上,吴法宪让我上他的车一同去钓鱼台见叶群……叶对我说,江青有一封信落在郑君里、顾而已他们手中,现在这封信在哪个人手上不清楚。你可以回去组织一些人冒充红卫兵搜查郑君里、顾而已、赵丹、童芷芩等5个人的家,凡是书信、日记本、笔记本等统统都拿来。叶群说要绝对保密。第二天我回到上海就选调了张彪、刘世英、袭著显等5个人,叫他们组织了40多人,于1966年10月9日凌晨搜查了郑君里等人的家,天明以前刘世英等把搜查的东西用卧车拉回招待所,我马上组织他们清查。我当时翻了一个大笔记本,有张春桥同郑君里谈话记录……我把搜查几家的情况在电话里简单地向吴法宪汇报了……吴叫我第二天把清理出来的东西带到北京,到北京的那天晚上9点左右,叶群一个人到我住处把我带来的几个本子取走了。第二天下午,叶群打电话告诉我,江青表示很满意,并告诉我到上海以后把其他东西保存好,不要随便处理了。不久叶群又打电话来,叫把搜来的东西全部送北京,我派刘世英和袭著显两个人把东西归集两个麻袋送到北京,交给叶群。”
  江腾蛟退庭后,法庭又传刘世英到庭作证,他说了他们查抄郑君里5人家的经过,并将抄回的信件、日记本上报北京处理。
  刘世英退庭后,法庭通知郑君里的夫人黄晨到庭作证。黄晨的出现,江青表现出惊慌。她立刻用上海口音叫了一声“阿黄”,想利用20世纪30年代在上海同黄晨熟悉的关系套近乎。黄晨却坚决地回答:我不和你说话。但还是忍不住对着江青说:就因为我们在20世纪30年代认识你,就因为你想收回的信中,有一封信是给唐纳的,你搞得我们家破人亡。黄晨向法庭陈述了张春桥找郑君里谈话和将有关江青的历史文字材料交出的情况以及被抄家、搜查的经过。抄家后不久在1967年9月,就把郑君里秘密地抓走,在监狱里郑君里受到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仅两年就被活活地折磨死了。黄晨说着就伤心地哭泣起来。江青还表示她不知道这些事,并说这是林彪一心要陷害她的。
  接着,法庭宣读1980年10月7日赵丹逝世前和黄宗英写的有关抄家的证词时,江青突然高声问道:“赵丹怎么啦?赵丹怎么啦?”审判员未予回答。江青又大声问了一声。审判员仍未理睬,江青满面疑惑,木然呆坐了一阵子。(赵丹和江青在20世纪30年代曾同台演过戏)
  

四审江青 法庭调查(四)(2)
法庭继续进行调查。
  审判员问:“1967年1月你到过叶群住处没有?”
  江青回答:“不记得。”
  审判员再问:“你是不是到叶群住处,亲自监视叶群、谢富治把你的材料烧毁了?”
  江青竟回答:“不知道。”
  接着法庭对此事进行调查证明。江青1967年1月在林彪、叶群住处,由谢富治、叶群动手,把江腾蛟搜来的照片、信件等烧毁。江青这一罪行有保管这批材料和烧毁材料的现场见证人作证。证人赵根先出庭作证:“1966年10月末的一天,叶群叫我同她一起到东交民巷空军招待所去取材料,到那里一看,都是一些旧书刊、信件、笔记本、照片等类东西,乱七八糟塞在一个大口袋里,从信皮上和书皮上看出来是上海文艺界赵丹、陈鲤庭的私人物品。叶群叫把这些东西带回她的住处,放在她卧室隔壁的小办公室里……。1967年1月初,一天下午,我正值班,叶群说等一会儿要处理这些材料,你马上到后院把小伙房的炉子捅开,捅开后。叶群、谢富治、江青3个人一起来了,他们当面没有说什么,就是我退下时,看到谢富治亲自把那包材料拆开。叶群、谢富治把材料一份一份地送到炉膛去,江青在离炉子约3米的地方踱来踱去,有时还看一眼。不大工夫就把那包材料全都烧毁了,由于当时的工作关系,我目睹了这一事实。”
  检察员接着发言:指出叶群抄家这件事,江青是知道的。江青勾结叶群进行非法搜查、迫害20世纪30年代文艺界的知情人,有不可告人的目的。5位文艺界人士在被非法搜查之后,又都遭受到残酷的人身迫害……江青的罪责是逃避不了的。
  接着,法庭传同案被告人吴法宪到庭,他供述:“在1966年10月有一天晚上,叶群亲自打电话叫我把江腾蛟马上找来北京,她说有要事向他交待,要绝对保密。过了几天,江腾蛟突然间来到北京……他告诉我,叶群交待他的任务:在上海组织一些人冒充红卫兵,抄一些文艺界人士的家,替江青抄文件。江腾蛟打开一个麻袋给我看,里面装有箱子,箱子里有日记本,有照片,有江青的信。我正看着,叶群就来到了,将箱子提走了。”吴法宪还提及了江青在1968年叫他干了四件事:一是抓上海公安局负责干部到北京关押起来。二是将上海作家协会党委副书记林峻青弄到北京,让卫戍区负责监护。三是要他派人到上海将帮助过她的女佣人弄来北京,以后又把她抓起来。四是江青和林彪、叶群相互勾结,要他协助给解放军报信。最后吴法宪说:“我帮江青办了事,犯了反革命罪行,江青是罪魁祸首,我当了江青的帮凶。”
  江青听了吴法宪的揭发,气得要命。公然在法庭上大骂“放屁,你是个什么狗东西”。遭到法庭的禁止。
  最后,受害人秦桂贞出庭指控江青。揭示了20世纪30年代江青一些丑事以及对她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事实,使江青感到十分狼狈。此时江青不敢骂了,也不能骂,只好说秦桂贞是好人,自己装作是不知情的人。
  审判员甘英宣布:起诉书指控江青迫害上海文艺界人士的事实已经调查完毕。
  审判长曾汉周宣布:“把被告人江青带下去。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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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江青 法庭调查(五)
1980年12月12日上午9时至10时35分,第一审判庭第五次开庭审问江青。
  特别法庭庭长江华,副庭长伍修权、曾汉周、黄玉昆和17名审判员出庭。第一审判庭庭长曾汉周主持审判活动,审判员曲育才、甘英进行法庭调查。
  特别检察厅厅长黄火青、副厅长喻屏、史进前和5名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
  法庭就起诉书指控江青伙同康生诬陷迫害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诬陷干部和群众的事实,进行调查。
  审判员问江青:“1968年7月21日,康生根据你的要求亲笔写了一封绝密信,信中附有诬陷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中央委员的名单,是不是事实?”江青承认是事实,但认为是正常的、合法的,那是准备召开十二中全会,为“九大”作准备。她说:“在一次会议上,我向总理说‘八大’情况我完全不知道,是不是给我一个名单,康生主动说‘我给你搞’,因为他管的专案多,能写出名单,他代替总理,帮我了解情况是为了开‘九大’。”她否认有什么勾结。
  检察员接着发言,指出江青同康生合谋搞这份名单,是为了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实现篡党夺权的阴谋。“文化大革命”期间,康生、江青一伙到处点名,诬陷了许多中共八届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江青在1968年9月18日接见中国京剧团等单位时,诬陷陆定一是军统特务,胡乔木叛变了,周扬是内奸。还点名诬陷齐燕铭、王昆仑、钱俊瑞、荣高棠、田汉、廖沫沙、阿甲、王昆等是特务、叛徒、反革命、里通外国分子,致使他们遭到残酷的迫害。
  在法庭出示有关证据后,江青仍然认为,康生代替总理给她写的诬陷“八大”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名单是正常的,并声称,“中央文革”碰头会,就等于当时的中央,她有资格向总理要名单。
  接着检察员江文发言,指出江青向总理要名单是在1969年2月,向康生要名单是在半年之前的1968年7月,这是两码事,江青向康生要名单是绝密的,没有任何人知道,这不能认为是正常的。当时中央并没有委托江青准备党的十二中全会。总理的名单是准备召开“九大”的名单,江青把这两件事加以混同,是不能允许的,不符合事实的。
  江青听后说道:“我不愿意辩解了。”而面对其他诬陷干部群众的事实,江青回答不是“记不清了”就是“听康生讲的”或是说“讲错了”。
  法庭调查了江青诬陷徐向前的夫人黄杰是“叛徒”,聂荣臻的夫人张瑞华是“特务”的事实。当庭宣读了江青1971年1月3日在华北会议上的讲话。其中江青说:“我怀疑徐向前的老婆黄杰是叛徒,聂荣臻的老婆可能是特务。1948年主席由延安到华北,住在华北军区司令部驻地阜平县东南庄,结果遭到国民党飞机的轰炸,是否张瑞华告的密?”检察员王振中就这一事实的真相作了说明,指出江青把二十一年前已经查清的一次国民党特务告密事件,栽赃到张瑞华头上,其目的是为了陷害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随后,法庭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1948年敌机轰炸阜平、平山情况》。江青听后,无言以对。
  法庭还通知被害人王昆仑、廖沫沙等出庭作证。
  王昆仑由女儿王金陵搀扶出庭,经审判长同意由其女儿代为发表证言。
  王昆仑退庭后,廖沫沙出庭作证,当陈述到江青对他无中生有,凭空捏造特务罪名,并谈到20世纪30年代就同江青认识,互相是了解的,江青是故意制造冤案,使他受到残酷迫害时,江青在法庭上竟公然辱骂证人,说什么“怎么净找一些叛徒、特务、反革命来作证”。审判长按铃制止。江青不听警告,继续吵闹,违犯法庭规则,被押出法庭。这时全场听众,顿感大快人心,不禁热烈鼓掌。廖沫沙继续陈述完毕退庭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六审江青 法庭调查(六)
1980年12月23日上午,第一审判庭继续开庭审问江青。
  特别法庭庭长江华,副庭长兼第一审判庭审判长曾汉周和16名审判员出庭,审判长曾汉周主持审判活动,审判员甘英、曲育才进行法庭调查。
  特别检察厅厅长黄火青,副厅长喻屏和5名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
  法庭就起诉书指控江青伙同康生诬陷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诬陷干部和群众的事实,进行调查。
  江青开始不回答审判员的提问,而就上一次庭审时违犯法庭规则,被押出法庭一事向庭长提出:“请教一件事。”她问:“法庭是不是刑场?上次你们用两个女法警把我的手扣到背后,还有一个男法警拉我……这不是搞成刑场了吗?”
  江华庭长严肃指出:法庭是审判你的,不是刑场。为了严肃执行法庭规则,对违犯法庭规则的被告人,有权责令退出法庭。被告人江青继续纠缠,被审判长警告制止。审判员问江青:“你是不是说过王昆里通外国?”江青回答:“不知道。”法庭播放江青1968年9月4日在人民大会堂接见中央专案组工作人员的讲话录音。证实江青说过此话,江青听后供认:“是我讲的话。”
  法庭还对江青诬陷孙泱(撰写朱德传记的作者)和刘白羽,其目的是为了诬陷朱德委员长的事实进行调查;并对江青诬陷陈荒煤叛变了和要求整理出刘白羽是特务的材料等事实进行调查。江青的回答是:“不记得,可能有”或者说“这个案不是我定的”。当调查江青诬陷全国劳动模范时传祥是工贼一事。江青也说:“这个我记不得,这个可能有的。”法庭就此宣读蒯大富1980年9月“关于江青诬陷时传祥是工贼的证词”,证明1966年12月27日晚上,江青在接见他们时说:“时传祥是工贼,完全被资产阶级收买”。同时法庭通知时传祥的儿子时纯利出庭作证。当庭揭露江青诬陷时传祥是“工贼”、“粪霸”,致使时传祥在法西斯暴行的折磨下含冤死去的事实。要求严厉制裁江青。
  接着,审判员对江青诬陷林默涵、阿甲是反革命一事进行调查,江青回答:“不记得。”法庭两次宣读和播放江青1970年7月3日在人民大会堂接见“周扬专案组”工作人员讲话录音,予以证明。并通知阿甲出庭作证。阿甲说:“江青为什么要把我打成反革命呢?江青为了篡党夺权的需要,除了谋害一大批文艺干部外,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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