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霸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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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霸天下- 第1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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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从空中来看,就像那些火堆突然全部从中间爆裂开来,变成了无数的小火团,散落到了整个战场之上。如此一来,人族再想借助火推进退驱避,也就不可能了。

更惨的是,此时遍地都是火团,几乎没有可供大队人马落脚之处,人族骑兵跨下的骏马虽然都是经过训练的战马,不会怕火,但也不至于敢踏到火团之上吧?短短片刻之间,人族骑兵的队形就已经散乱,五星联珠阵不攻而破。

虽然我军狼骑同样面临火团遍地的窘境,但兽族战士习惯单兵作战,在火团之间退让时,只要和人族骑兵一照面,立刻就挥刀上前撕杀!

战并打到这个时候,场面已经是一片混乱,不分敌我全都在一片火海中乱糟糟的战成一团。好在火推被轰散之后,每一个小火团的火势不算太强,只要小心一点还不至于被大火烧死。但眼前到处是寒光闪闪的刀枪乱舞,脚下又时不时是滚过一个火团,谁都会觉得不好受。

在这样的混战中,唯一能体现双方强弱的,也就是单个兵员的素质了。

黑暗之星骑士联队虽然是人族军队精锐中的精锐,但碰上我们兽族的狼骑,还是逊色不少。双方在混战之中虽然互有伤亡,但伤亡比一直维持在一比二左右,我军狼骑大占上风。

卷六 烽火家园 第四十二章 混战歼敌,目标达成!

从双方一开始交锋,我就将目标牢牢锁定在了帕班身上,不过他一直都跟随着整支骑兵联队行动,从容的居中调度,没有给我一个单挑的机会。但到了战局一片混乱时,帕班就算能力再强,也无法继续展现他的指挥能力了,而我也终于有机会接近到他的身边,毫不犹豫的当头一剑向他斩了过去。

身为圣级强者,帕班并不怕与我单挑,眼见着我御剑向他飞斩而下,他也忍不住长啸一声,举起手中手矛向上一挑。

这一剑我运足了力量,而帕班则是骑在马上,虽然他的座骑肯定是万中挑一的良驹,但在圣级力量的压制下,也免不了四条腿打晃,膝盖一弯半跪到地帕班身上的金色光芒猛然一亮,显然是运足了全力,我只觉得矛身上一股大力传来,手中的“阿基隆斯之剑”也不由的向外围荡去。与此同时,帕班已经飞身跃到空中,与我遥遥相对。很显然,帕班骑在座骑身上,只会白白给座骑增加负担,根本不利于作战,于是他决定在空中与我对决。

战场上虽然是一片混乱,但两大圣级在空中交手,仍然十分引人注目,特别是帕班身上泛出的金色斗气,更是战场上最耀眼的存在。

反观我,虽然不能像帕班那样能够通过斗气光芒展现威力,但每一剑挥动时所造成的破空声,同样声威惊人。

帕班的身手当然不如麦克雷瑟,甚至比起萨博都要稍逊半筹,如果仅以实力而言,我应该是稳胜于他。但帕班身为圣骑士。有一套独特的矛法,使他的长矛在击刺之间,总像是夹杂着一股一往无回的冲锋气势,可以凭添几分攻击力,短时间内能够同我斗个旗鼓相当。

而且帕班手中地长矛也不是什么凡品,在矛身四周似乎有着几个空气形成的气旋,将长矛包裹在其中,只要我手中的“阿基隆斯之剑”和长矛一相交,就总觉得那股气团抵消了我不少的力道,然后进一步旋缠到剑身上。几乎要将长剑搅的脱手。

我记得人族有一柄十分有名的强大魔法武器,被称做“鄂尔多斯长矛”,相传是由三千年前矮人族著名的大匠师鄂尔多斯打造。矛身之中镌刻了几个小型风系魔法阵,能够自动生成气盾以及微型风龙卷。

气盾可以帮助增加防护力,而风龙卷则可以将敌人的兵刃绞住,让对手对兵器失去控制。当然,面对我这样的强者,想让我兵器脱手显然是不可能,但只要能造成短短一瞬间我对兵器的失控,也会给帕班迎来战机。

帕班手中地长矛毫无疑问是“鄂尔多斯长矛”。这刚好是和我手中“阿基隆斯之剑”齐名的利器,这一战也还算得上是公平。

一时之间,我和帕班在空中矛来剑往,打了个不亦乐乎,但要想在短时间内分出胜负,显然是不太可能。

我和帕班是单挑。但发生在地面上的战斗又有所不同,失去战阵掩护地人族骑兵。已经无法挡住我兽族大军的冲锋,再加上燃烧的火团逐一熄灭,露出来的空档越来越多,渐渐就形成了我军以多打少的局面。

光单挑都能够以一敌二的狼骑,如果是以多打少那优势就实在是太明显了。黑暗之星骑士联队的伤亡立刻成倍上涨起来。

此刻,不论是帕班还是那些黑暗之星骑士联队。全都是咬紧牙关在苦撑,他们唯一的胜机就是坚持到救援地人族大军赶到。只不过,他们显然是等不到那个时候了。

大量的鹰族空军依然在四处巡视,如果人族大军接近到了三十里内,我马上就可以收到消息,只可惜到了现在,还见不到人族援军的踪影。

此时,绝大多数的人族骑兵,都已经被狼骑砍到在地,只剩下一些个人武勇十分出众的战士,还在做着一些零星的抵抗。至于人族地营寨之内,早就被兽族大军来回冲了数遍,已经彻底的打通了前往迷途之森地道路。

我运足全力,猛然劈出一剑,将帕班逼退到数米开外,然后大喝一声道:“帕班,到了此刻你还不认输?离此地最近的人族援军,至少还在三十里之外,仅以你目前的这点兵马,能够挡的住我的大军吗?”

帕班低头看了看战场,叹口气道:“可惜我晚到一步,原来驻扎在这里地五万守军被曼城狼烟骗走,不然的话我以五星联珠阵配上步兵组成地斯巴达锤阵,能够将战略纵深拉长到极致,就算你有十万兽族大军,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冲破我布下的防线。只要我能坚持到大军合围,胜利的天平自然会逆转。”

我淡淡一笑道:“战场上瞬息万变,谁又能做到真正的算无遗策?能够仅以黑暗之星骑士联队的五千兵力,挡我兽族大军近半个小时之久,这样的战绩也算得上难得了。”

帕班苦笑一下,道:“我这支号称最精锐的劲旅,此时几乎全军覆灭,还有何面目称得上难得?”

我举剑向帕班一指,道:“自从我军兵出十万大山以来,先后数战,只有这一次付出的伤亡超过千数,如此战绩足以证明你所率领的这支骑兵联队,确实是人族中难得一见的精锐之师。不过,以我兽族十倍于你的兵力,如果还不能将你这支军队全歼,也就算是我军的失利了。帕班,你是人族中难得一见的将材,我十分欣赏你的能力。不过,今日一战既然我有机会取你性命,也就不想放过了。毕竟错过今日,来日让你继续统率大军的话,对我兽族会是一种威胁。”

帕班哈哈一笑,道:“熊魔王难道对敌还会有不忍心的时候?你放心,战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如果我有机会也绝对不会放过你。不过,骑士的守则是‘留有用之身,谋明日之事’,就算此战我军已败,我也不会束手待毙!”

说到这里,帕班手中长矛猛然一抖,一道金黄色的斗气笔直向我刺来,同喝一声道:“全军,撤退!”

帕班这一击显然是全力而发,我不敢有丝毫大意,一个缩地成寸向旁边瞬移过去,让过了这一击。

按照我的设想,帕班接下来应该发动狂风暴雨般的攻击,好缠住我掩护他的那些属下撤退。没想到帕班在一击过后,居然立刻调头向远处遁去,态度之坚决,简直出乎我的意料。

好一个帕班,身为名将果然是拿得起放得下,在明知不敌的情况下既然打定注意要逃,立刻就逃的如此坚决。如果以后谁还和我说所谓骑士都是一些克守教条的榆木脑袋,一定会笑掉我的大牙。

帕班转身一逃抢得先机,但我不想就这么轻易放过他,连忙一个缩地成寸向他追了过去,同时手中的“阿基隆斯之剑”御剑向帕班的背后飞斩了过去。

帕班头也不回,只是顺手将长矛住背后一竖,就连护体斗气都没啃施展,只是一门心思全力向前疾飞。

“阿基隆斯之剑”飞斩在“鄂尔多斯长矛”上,矛身在冲击力之下撞上了帕班的背心,但帕班却借这一击之力,再次快迅的向前遁去,很快就超出了我的攻击范围。

在帕班掠过空中时,我能够见到在他身后洒落了几丝血迹。很显然帕班在我的这一击下已经吐血受伤,但他却借这一击的反作用力提速,使得速度更要快上几分。

以我的速度如果想追上帕班,当然还是办得到,但难免会耗时极长,眼前的当务之急还是赶快带领大军进入迷途之森。至于帕班就不得不暂时放一下了,如果以后有机会,再和他在战场上一决雌雄。

至于那些还在零星与狼骑作战的人族骑兵,早在帕班的那一声令下后,全员策马向四周逃散,而狼骑不想放过这即将到手地战功,立刻衔尾追了上去。

能够坚持到这个时候的人族骑兵,都是一些身手特别高明之辈,虽然是在狼骑的围攻之下,还是有数十骑冲出了包围。侥幸捡回了一条性命。

果然是有什么样的将领就有什么样的士兵,帕班逃的如此坚决,这些人族骑兵也不是省油的灯。

虽然这一战没能尽歼敌军。但总算打开了通往迷途之森的道路,据鹰族空军的回报,此时离我们最近的一支人族援军,刚刚踏入三十里区域范围,已经不可能阻止我军了。

匆匆请点了一下战场,这一战阵亡地兽族战士接近一千五,而人族的伤亡则高达一万五。双方的伤亡比虽然达到一比十,但考虑到人族阵亡地士兵中有一万战斗力极差的役备役。我们这一战还算不上大算。黑暗之星骑士联队和他们组成的战阵,给我军造成了极大麻烦,如果不是兵力占优,这一战结果到底如何,还真是难说。

当然,我军也并没有出尽全力。毕竟最后的压轴武器祭祀纸符还没有全面开花。

祭祀纸符数量有限,在我军实力占优的情况下。实在不用浪费这么宝贵的资源。真正需要动用到祭祀纸符的最佳时机,应该是我军作战不利,需要纸符一举扭转乾坤的时候。

从踏入莫菲斯公国境内到现在,不过短短十天左右地时间,我军终于按照事先制定的战略计划。来到了迷途之森的边境。七万大军此时还余下六万八千,虽然没能创造全员无损的奇迹。但也算是不容易了。

看着这群斗志昂扬的战士,我忍不住挥剑大声喝道:“全军出发,目标,迷途之森!”

冲过这座人族的营寨,向前不过数百米,就已经是迷途之森地边缘。这一段地方的树木比较稀扣,还称不上密林,大军能够自由地进出,不然的话莫菲斯公国也不会在这里设营了。

很快,我就带领着全军进入到了松林之中,向前数里之后,树木渐渐密集起来,行军变得困难了许多。此时在我军眼前出现了三条大道,由于没有向导,我带领着大军随便选了一条,就此向迷途之森的腹地行去。

迷途之森号称迷途,道路自然是错踪复杂,没有向导引路只会被困在其中往返折腾,找不到出路。但此刻我却用不着有丝毫担心,虽然我军兵发迷途之森算是军事机密,没香事先知会精灵族,不过我这么大一支军队进入到迷途之森,精灵族很快就会发现,自然就会主动与我联系。

莱因哈特还带着“杀神战队”帮精灵族打游击,只要他们知道了我军的消息,双方就可以会合到一起,以雷霆万钧之势一举将迷途之森全境夺回,把人族驻军赶出去。

亚龙湾一战人族损失八十万,再加上内战急需用兵,真正能够留守迷途之森的人族兵力不会太多,这绝对是精灵族重根家园地最好时机。

只要迷途之森重回精灵族的掌控,也就是我兽族大军剑指布鲁赛尔圣山之时,到时候有精灵族相助,我这支孤军也就不会为后勤地问题头痛了。

有迷途之森做后盾,再加上有水族帮助控制了水路,我们就可以通过海上与十万大山相连。如此一来,才算是战略意义上的四族真正同盟,不会因为大家各守一方而变的势单力孤。

麦克雷瑟利用“水世界”在迷雾之海上开辟新航路偷袭十万大山,确实阴险,但从另一层意义上来说,此举等于给十万大山打通了另一条通道。这是一个危机,也是一个机遇,兽族再也用不着困守一隅,是时候让天下都感到震惊了!

夺回布鲁赛尔圣山,就是我们兽族诏告天下的一记最强音:我们,又回来了!

卷六 烽火家园 第四十三章 蔓德拉城

在林中大道行军还不到半个小时,前方树林中就有了动静,只见路边一株大树的树顶上,突然站起一名身着绿色衣甲的精灵,拉弓就是一箭向我射来。

以我的身手,当然不会在乎这射来的一箭,更何况我目光锐利,早就看清射来的那只箭已经瓣掉了箭头,并无杀伤力。

当箭射到我身前时,我顺手一捞,就将这箭夹在手中,发现箭尾上系着一张小纸条。展开一看,上面只有短短一行字:前方三岔路口,左行。

我微微一笑,掌中用劲,立刻将这张纸片捏的粉碎。看来,精灵族已经知道了我这支大军的存在,开始给我军做起了向导。

果然,继续前行数百米后,前方道路突然一分为三,而我则老神在在的带着大军向左而行。

就这么每前行一段路,都会有一名隐在暗处的精灵飞箭传信,指引我军前进的方向。甚至到了天色将黑之时,还有精灵射过来一张路线图,告诉了我军一个极佳的驻军地点,可以扎营休息。

一路行来,我们早已深入了迷途之森,周围的参天大树多到数不胜数,浓密的枝叶遮挡住了大量的日光,使得密林内昏暗阴森,再加上一路行来道路都是住返曲折,且没有一个固定的参照物,如果不是有精灵指路,我们大军早就找不到北了。

这一晚,我让大军好好休息了一夜,调整了一下近一段时间里积压的疲劳,然后第二天继续在精灵族布下的暗梢指引下行军。

一路上都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到了第五天的午后。我终于碰到了相熟地一帮老朋友。

在穿过一条林中秘道之后,出现在我军面前的是一座完全由藤蔓构成的绿色城市!

粗壮而布满尖刺的藤蔓构成的是城墙,笔直而高大的藤蔓上悬挂的则是树屋,而无数细如手指的藤蔓交织在一起,织成了一个巨大的蛛网将这座藤蔓之城托起,就像是将之悬挂在树林的半空中一样。

精灵族地每一座城市都各具特色,绝没有重复的模式,这一点我早就有所听闻,而且也到过好几个不同的精灵城市,但眼前这么一座具有如此特色地精灵城市。还是让我有一种大开眼界的感觉。

随着这座精灵城市城门的洞开,我的一些老朋友逐一出现在我面前,而为首的正是年轻的精灵女王艾莉斯!

“铁熊。欢迎来到精灵族的绿野仙踪之城蔓德拉!”艾莉斯给了我一个热情的微笑,并做了如此地开场白。

在她身后,精灵族的玛法、温妮、兰帝斯等都是一脸的微笑,而我们兽族的莱因哈特、高斯、卓尔斯等,更是一脸的兴奋,甚至于血玫瑰佣兵团的罗丝、尼奥、雷欧、内维尔等,也能从他们脸上看到几分亲近与敬意。

从上次我送艾莉斯回来到现在有过一个多月,隔地时间也不算太长。怎么我觉得这些老朋友对我的态度和以前有些不一样呢?

虽然有些摸不着头脑,但我还是热情地向大家打起了招呼,而精灵族的玛法更是兴奋的握着我的手道:“现在有了铁熊你这‘不败军神’相助,我们夺回世界树之城应该是猎日可待吧?呵呵,能够一战尽歼人族八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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