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方晓晨却直接将她的好意忽略,寸步不让的和方越元僵在那里。
看着女儿的倔强的神情,方越元突然觉得有些好笑,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尽量使自己的语气变得平和一些:“刘欣,你先带晓晨出去一下,我和这小子有点话要说。”
方晓晨不知道方越元心里有什么阴谋,将程志的手臂抓得更紧:“爸,这事和我也有关,您要说什么,让刘欣一个人出去就好了,我得留在这里。”
方越元眼睛瞪了起来,厉声道:“我让你出去就出去,哪有那么多废话?你还怕我吃了他不成?”
自从方晓晨记事以来,从未见过方越元以这种态度对她说过话。眼见这老爷子眼里充满了血丝,刘欣暗叫不妙。她深知方越元疼女心切,只要是方晓晨的要求,纵然再为难,也会尽量的满足。但是此事不但事关方晓晨的终身幸福,而且两个人搞出这么大的飞机,要是传出去的话,滨海道上恐怕又会多了一个笑料,涉及到面子问题,方越元肯定不能由着方晓晨胡来。
方晓晨被自己老爹训斥一顿,倔脾气又上来了,脖子一梗,爷俩就要针尖对麦芒的硬碰硬。刘欣急忙快步走到方晓晨的身边,向她使了一个眼色,说道:“晓晨,别孩子气,干爹有话和程志说,让他们爷俩先聊着,咱们出去透透气。”
方晓晨一甩手:“我不走,凭什么让我出去?我就纳了闷了,我搞个对象招谁惹谁了,死也不出去。”越想越委屈,眼圈一红,眼泪流了下来。
程志咬了咬嘴唇,轻轻的在她肩膀上拍了两下,柔声道:“晓晨,你先出去,放心,没事。”
刘欣在一旁笑着说:“这事怎么也得让他们爷俩好好唠一唠,先让他们唠着,咱们就在外面,你还怕干爹把你男人揍一顿怎么的?”一边说着,一边将方晓晨向门口拉去。
方晓晨拼命挣扎,只可惜她的力气本来就没有刘欣大,再加上刚才和程志一番胡天胡地,体力也消耗不少,几乎连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了,却还是被刘欣拽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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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门“砰”的一声关严,方越元也像老了十岁一般,又是一声长叹,坐在了沙上,抽出了一支烟,甩给了程志:“抽烟。”
程志将那支烟抄在手,随手又还了回去:“谢谢,我不抽烟。”
方越元颇觉意外,“哦”了一声:“现在的大学生不是以抽烟,喝酒,搞对象为荣么?你居然不抽烟?”
“还没自立,家里还有一个老头子管着,不敢抽。”
方越元恍然大悟:“我倒忘了,你父亲是个当兵的,虽然说现在军队的干部自己抽烟喝酒样样全来,但是一个负责任的家长,在管教子女方面还是挺严格的,不抽烟是个好习惯,保持下去。”一边说着,一边将那支烟自己点燃,深深的吸了一口。
程志在自己这位未来的老泰山面前,只觉得浑身不舒服,干咳了一声:“我爸也不抽烟。”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说出这句话,只觉得要是不替自己老爸正正名的话,心里不得劲。
方越元听了他的话之后,脸上突然有了一丝笑意。但这笑意一闪而过,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疲惫,又深深的吸了一口烟之后,缓缓的说道:“我方越元在滨海市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说话向来都是说上句,没有几个人敢不给我面子的,但是唯一管不了的,就是自己的女儿。”
终于说到正题了,程志竖起了耳朵,生怕漏掉了一个字。
本来以为方越元说完这句话之后,会有更深的内容要说,却不料说完之后,方越元的话锋一转,问道:“你和晓晨认识多长时间了?”
程志的大脑快运转着,但是却判断不出方越元话里的意思,回忆了一下,据实回答:“认识大半年了。”
方越元的表情变得阴冷起来:“大半年就展到这种程度了,你们的度还真够快的了。”
程志当然清楚他所说的“这种程度”是什么程度,心有鬼,老脸一红,没有说话。
“你的背景我调查过,只能说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大学生,按理说你和晓晨是两个世界的人,不管是身份还是家世背景,你们两个人都没有认识的可能,但是却偏偏就认识了,问我那宝贝女儿,什么也问不出来,难得见到你,你和我说说,你们两个是怎么认识的?”
本来程志以为会有一场暴风雨在等着自己,没想到方越元虽然是一直以居高临下的语气和自己说话,态度简直可以用和风细雨来形容,程志的胆子也大了起来,说话的声调不自觉的提高了不少:“说起来挺有传奇色彩的,我们两个是在公共汽车上认识的。”
“哦?”方越元大为惊奇,“你们两个在公共汽车上认识的?”
程志点了点头:“有一天我休息,坐车回家,正好碰到晓晨找刘欣,但是不知道路,在车站四处打听,问到我头上的时候,我一听和我顺道,就和她一起上了车。”
方越元脸现笑容:“我这个宝贝女儿居然跑到省城去坐公共汽车,可真是天下奇闻了。”眼精光闪现:“年轻人,你认识晓晨的时间也不短了,别的不说,她在花钱这方面想必你也应该很了解。就算是身上再没钱,就算是人在省城,就算是不认识路,在公共汽车站挤公共汽车,四处找人打听路的情况,也根本不可能生在我方越元的女儿身上。省城满大街的出租车难道都死绝了?更何况刘欣这几年在省城虽然忙了一些,但是她和晓晨是从小到大的朋友,晓晨去省城找她,她又怎么不会去接她?”
这些话说得又快又疾,语气充满了自傲和不信,说到最后,又变得严厉起来。
程志和他说了几句话之后,心的紧张已经消了九成,接口道:“方叔有所不知,刘欣当时脱不开身,而且她当时所在的地方,又是城郊,只有一条小巴线路通那里。我回家本来不坐那趟车,但是那小巴线和我要坐的公共汽车在市区内有一段线路相同,坐哪个都行。最主要的,那里才刚刚开始开,还不怎么完善,那小巴线是多年前就存在的老线路,至于出租车,还没有展到那种程度。晓晨要是打车去了,能去不能回,没有小巴方便。方叔要是不相信的话,大可去问刘欣。”
方越元无意在这个问题上和他扯皮,微微点了点头:“这样解释,也算是合理,你们两个就这样认识了?”
“当时晓晨和我要电话号码,说是以后有机会一定要好好谢谢我。但是萍水相逢,只见过一次面,就交换电话,我有点接受不了……”
方越元冷哼一声:“不识抬举,我女儿要和你交换电话,你倒有这么多的说道。”
程志“嗯”了一声,顺着他的话说道:“现在想一想,的确有点不识抬举。当时我们两个约定,要是有缘的话,肯定还能再见面,到时候再交换电话。”
“后来你们果然又见面了?”
“说来也巧,下午我回家,在那个车站倒车的时候,正好看到晓晨和刘欣也在那个车站下车。就这样,我和晓晨交换了电话号码,算是认识了。”
方越元苦笑了一下:“你们两个还真是有缘,不该生的事都让你们赶上了。”顿了一顿,又说道:“本来这件小事,我是用不着亲自出面的,但是没想到你还真挺有本事的,居然三下五除二的就把肖杨他们给放倒了,这种狠茬,我可好几年没有碰到过了。”
程志心知早晚话题会扯到这上来,一时之间,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只好像个木头桩子一样站在那里。
“年轻人有你这种身手,实在是难得,我看了一下肖杨他们的伤势,制敌而不伤敌,这份功夫,没有十年八年的苦练是下不来的。所以,我给你两条路,让你自己选。”
程志心一动,心跳顿时加快。方越元肯这样说,说明和方晓晨的事有缓和的余地,只是不知道方越元给的两条路是什么?方晓晨的这位老爹说话拐弯抹角,扯了半天没用的之后才说到重点,论起心机来,可比方晓晨要重得多,看样子,这两条路没有一条好走的,但愿他给的路,别像他说的话这么弯才好。
………【第十四章 路难行】………
方越元说完了之后,又掏出一支烟,对着没有烧尽的烟头点燃,一脸玩味的看着程志。看他的表情,似乎已经成竹在胸,况且整件事上占主动的是他,而不是眼前的程志。这小子虽然是个大学生,比自己的学历要高一些,但是胎毛还没有褪净,自己就算是抠出二斤智商,和他斗也绰绰有余了。
程志心如电转,意图在最短的时间内判断出自己的这位未来老泰山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听他的语气,好像是由于自己和方晓晨之间已成既定事实,这老爷子貌似认栽了。他说的两条路,无非是要给自己找找场子而已。
可事实当真是如此?
二人各怀心机,谁也没有先说话,空气里死一般的寂静,只听得墙上的时钟秒钟走动的“咔咔”声。这声音不大,却像一个重锤一样,每一声都重重的敲在程志的心里。
良久,程志的喉结动了一动,这一切都落在目不转睛注视他的方越元眼。这位滨海市有头有脸的大人物的脸上现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容——这小子终于忍不住了。
程志不是忍不住了,而是觉得到了必须要解决的时候了:“方叔,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你给了我哪两条路。”
方越元将手的烟头在烟灰缸里按灭,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就连语气也是平淡得像水一样:“坦白来讲,凭你说出自己不抽烟的原因,就可以看得出你这个小伙子很坦诚,起码在我面前很坦诚,我喜欢年轻人坦诚一些。但是,不管怎么说,以你现在的条件,和晓晨根本就不相配,你明白我的意思么?”
程志当然明白。方越元之所以不同意自己和方晓晨相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自己是一个要钱没钱,要权没权的普通大学生,和方晓晨相比,差得太远,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对此,程志也很理解。自古以来,国就是一个讲究门当户对的国度,不同的两阶级的情侣想要走到一起的话,势必阻力重重,草根娶千金,或者是精英娶民女,成功的例子少之又少,展现在世人面前的,更多的是双方共同演绎的悲剧。由于阶级不同,观念自然也就不同,即使最后走在一起了,也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方越元不同意自己和方晓晨来往,更多是出于对女儿的一种保护。
方越元见他没有说话,也没有硬逼他,缓缓的继续说道:“晓晨的妈妈工作忙,这孩子从小就没有人管,娇纵惯了,又没吃过什么苦,和你在一起,或许只不过是一时的冲动而已,我不想看到我的女儿以后有后悔的那一天。所以,这一条路,就是不管你开出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你。你只要答应我一件事,就是从此之后,再也不和晓晨见面。”
这个条件在程志的意料之,想也没想就问:“第二条路是什么?”
方越元哈哈一笑:“我就知道你听到我说出第一条路之后,就会马上问我第二条路。”顿了一顿,说:“第二条路,其实说起来也很简单。”
方越元一边说一边站了起来,在屋子里来来回回的踱着步,最后来到阳台上,推开窗户向外面望去,头也没回的问程志:“你觉得滨海市的夜景怎么样?”
程志一愣,这老爷子的思维跳跃程度果然大得出奇,这边正谈着第二条路是什么,突然问起自己滨海市的夜景来了,打死他他也搞不明白,方越元所指的第二条路与滨海市的夜景有什么关系。
夜色的方越元,说不出的落寞,自言自语的说:“这个城市和别的城市大体上都差不多少,虽然有很多阴暗的角落,但是大体上,还是灯红酒绿,歌舞升平。但是这一切,都是别人用血、用命换来的。二十几年前,我和你父亲一样,也是一个当兵的,而且去过云南,打过仗。那场仗,你应该清楚吧?”
程志点了点头:“清楚。”
二十几年前在云南边境打的那一仗,很多年轻人都淡忘了,但是对于程志这种在部队院里长大的孩子而言,印象却极为深刻,只因为他们的父辈,很多都是那个时代从战场上撤下来的。七九年开始的越战争,直到八十年代末期才算是真真正正的结束,距离现在的时间,其实并不算太长。
方越元的声音听起来越来越空洞:“平时可能感觉不到,但是在战场上,平时训练出来的素质就体现出来了。枪林弹雨,我甚至冒出一个想法,如果我们人人都是小说的大侠的话,恐怕打起仗来效果会好得多。可惜的是,我们都只不过是一些仅仅接受过基本体能训练和战术训练的普通人,连大侠的一根脚趾头都比不上。”
程志心又是一动,隐隐约约的已经猜出来方越元要说什么,但是却又抓不住实质性的东西,只好站在方越元后面,闷不做声。
“那个时候年轻,从战场上撤下来之后,就想找个地方学一学功夫。”方越元嘿嘿两声,“最后才知道,想要达到大侠的程度,要咬紧牙关苦练个十几二十年才算是有小成,还得是从小就练。我自问除了过练功夫的年龄之外,也没有那种耐性。”
程志终于搞明白方越元要说什么了,不禁对自己这位老丈人拐弯抹角的能力大为佩服——挺简单的一件事,居然让他说得这么麻烦。没等他说完,就接口道:“我是和我们院里的一个长辈学的功夫,他是从别的地方调到我们院的,主持警卫连的训练任务。没有什么实权,军衔倒是不低。腿有点不方便,不过手底下真有功夫,和我爸的关系也不错,他说我是一块天生的学武的料,要把家传的武功传给我。我爸也就眼睁眼闭,让我和他学功夫了。”
方越元对他的反应很满意:“看你的样子,至少练过十年以上。”
程志点了点头,没有否认,事实上,这十几年来,他活得比警卫连的战士还要累。白天去上学,晚上吃完晚饭之后就接受连他自己也不知道算不算是自己师傅的家伙的特训,不到十一点睡不了觉。直到上了大学之后,才算是摆脱了这种非人的日子。
方越元转过身,亲切的拍着他的肩膀——这个动作让程志有点受宠若惊,将方越元的话听得更仔细:“我说过,现在的年轻人,很少有像你这样肯下十几年的苦功去练这没用的东西了。你能坚持十几年,而且看起来有小成,单凭这一点,也够资格做我的女婿了。”
程志张大了嘴,从方越元的嘴里说出这样的话,其份量之重,足以将他压得趴在地上三天起不来。惊喜交集之下,说话都有些结巴了:“方叔……你……你的意思是……”
方越元冷笑道:“你先别高兴得太早,我是有条件的。”
程志心里的兴奋顿时又冷了下来,刚才一激动,忘记这恐怕是第二条路了。第一条路是让自己离开方晓晨,以方越元的头脑,第二条路怎么可能会如此的简单?
左思右想,还是按捺不住心里的兴奋,忙不迭的追问道:“什么条件?”
方越元狡黠的一笑:“年轻人,要学会沉得住气。做到泰山崩于顶而色不变。像你这样没有城府的话,将来走到社会上肯定会吃大亏。”
眼前就是自己的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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