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快救火!”
“可这,”其余人面面相觑,却是迟疑,顾家媳妇大着胆子提醒道:“这是那刘将军家……”
“都是头发长见识短!”老顾头一阵火大,怒骂道:“他家的事我们不管,但这火快烧到咱们家啦!”
众人才惊醒,慌忙打水撒灰。
周围几家也是忙乱一团,各自努力阻挠火势向自家蔓延,却没人去救刘家的大火,更没人想去救刘家火灾里的人,至多望着冲天火光感叹一句。
“刘家真不知走了什么霉运,这场火下来,怕是彻底完了……”
留安县正街,北角的浓烟引起了行人一阵骚动,“这么大的火,好几年没见了!”
“希望衙门来得快,不然得烧多少家?死多少人?”
议论纷纷,一个人群中快步前行的老者,被越来越多驻足观望的人堵住,心里突然涌现强烈的不安,也扭头望去,顿时呆立当场。
“那个方向,可别惊扰了少爷!”何伯再也顾不得自己的事,转身朝家大步飞奔。
熊熊大火,浓烟滚滚,热气逼人,书房到处成了焦炭。其中有个蜷缩着的瘦小人影,衣物头发早已烧焦,皮肉吱吱作响。烧了圣旨,不过就是早死晚死的事情,虽然清醒了片刻,但也懒得再折腾了,刘恒没有后悔,只是很多事情,到了也想不通。
他挣扎的力度越来越小,燃烧的眉目定格在极度痛苦的表情,最终长长吐出一口浊气,又仿佛临终前对这世界的最后一声质问。
“为,什,么……”
他这短暂的一生,并没有为奸作恶,活得小心翼翼,努力追逐着希望和改变,只为过上更好的日子,难道这也有错?如果这也有错,那世人皆错,为什么惩罚的只有他?如果没错,为什么又要剥夺他所有的希望?
到死,他也不明白。
嗡!
像是钟磬轻鸣,在到处噼啪作响的大火中十分突兀,一道绿光倏然飞起,悬停在刘恒焦尸上空,竟像是一卷打开来的书卷化成的光影。
为什么?
刘恒死前的质问似乎再次响起,绿光大亮,在这片红得扭曲的炙热世界格外刺目,又像是火越烧越亮。书卷上密密麻麻全是字,方方正正,极为漂亮,却没人认识都写了些什么。
为什么?
嗡!!
嗡鸣声愈发尖锐,书卷的近千字,每个字骤然炸散,成了成千上万细小的竖和圆,似是仙人的符文,玄妙而细密,形成某种无人能知的东西。
为什么?
嗡!!!
一个竖,骤然跳动变成了圆,这像是个开端,所有符文飞快地跳动,在竖和圆之间来回变动,每一刹那,似乎都在展示着某种汪洋大海般庞大复杂的内容。
这古怪的光影,某一刻突然定格,绿光爆炸了开来!
剧烈的爆炸,绿光如薄雾,瞬间笼罩整个留安县,又猛烈的向更远处扩散,何等壮观!
绿雾里,心急如焚的何伯在门口摆出猛冲进门的架势,却一步步倒退。顾家媳妇泼出的水,在半空成了晶莹的流光,又重新收拢在木桶。
火势迅速收缩,书房里那具焦骨生出筋肉,脏腑,皮膜,毛发!
咚!
心脏重新跳动的声音,刘恒起身,一个个书架从火堆中竖起,一卷卷书自行飞回书架,继续整齐的罗列。大火,小火,变成火苗,烛火飞到刘恒手里,放回书桌。
连圣旨,都凭空浮现!
时间,竟然在逆转!
死而复生,逆转乾坤,这是何等惊悚诡异的事?
又是多么神奇的力量造就了这样的奇迹?
扑倒在书桌上的刘恒紧捏圣旨,满口酒气睡得昏沉,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他只是醉倒了。唯有一声似有若无的尖叫,他额头有一点绿光,乍现后无踪。
街上行人继续游乐,何伯在繁华人群中顿足,疑惑地摇了摇头,“我怎么有些恍惚?”
他扭头朝家望去,夜色下点缀几颗灯火,毫无异常,于是自嘲道:“真是老了,倒有些不安,等办完了事得快些回家。”
普通的身影融入人群,再也找不到了。
邻居顾家,依旧在院堂其乐融融,像是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
相隔数百里外,州府岳仲的书房门被猛然撞开。
“老爷……”
岳仲朝冲进来的俩个下人蹙眉,不悦道:“连我定下的规矩都敢不尊了,谁给你们的胆子?”
他说话声不重,两个下人却吓得脸都白了,噗通跪倒,连声认错。
“待会自去夫人处领罚。”岳仲望着书卷,漫不经心地道:“先说说,发生了什么天大的事情?”
一听这话,左边略瘦的下人立时瘫软在地,右边又高又黑的,也是一个哆嗦。
冲进来前二人就在挣扎,因为老爷有规矩,他在书房时,没有天塌地陷的大事都不准任何人来打扰,否则必交给夫人处置。而夫人的手段,吃过苦头的没人不怕,没吃过苦头的,一样闻之色变。
但听到老爷招呼,他们又不得不进来,如今老爷突然变了脸,实在让二人有苦说不出,只能一个劲地磕头讨饶。
“怎么回事?”但见两个冒失下人半天不说话,岳仲有些怒了,加重了口气,“先说事!再耽搁……”
又高又黑的下人一颤,急忙解释道:“我们本在外头值守,却听见老爷在屋里大喊来人,生怕老爷出了什么事,我们就,我们就……”
“恩?”岳仲的视线终于从书卷抽离,闻言一脸惊异,“我在屋里大喊来人?我明明在看书,何时说过这话?”
他凝神打量二人,只见两人都是满脸委屈,都快哭了,不像是作假,心里的惊疑便越来越重。
“岳浑,你最老实,你告诉我,都听到我喊些什么?”
“听老爷刚才似乎发了大火,大喊来人,给我速速派人去留安县,我们就冲进来了。“
“派人去留安县?还速速?”岳仲但见另一人也在连连点头,只觉如天方夜谭般,惊奇得无以复加,不禁蹙眉沉思。
以他的修为,世上很难再有什么东西,能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影响到他,甚至改动他的记忆,他明明记得自己在温习《通易注疏》,动都没动过,更别提发火叫嚷了,是两人在撒谎?
这种可能最大,但……何苦来哉?
想骗过他这替天子牧守万千子民的强者,难度可想而知,尤其是,他们没有这么做的理由!明明知道擅闯书房的下场还这么做,就像是在故意找死,还两个人一起?
如果两人说的就是真的,他们被谁人陷害了么?
周围百米的任何动静,不可能逃过他的感知,想要陷害两个下人,这幕后黑手的本事,简直多此一举,也不可能。
倒是,似乎在温书时我有一会儿,恍惚了?
沉思半响,他淡淡道:“行了,都下去吧。”
“是!”忐忑半天的二人这才起身后退,临要出门,刚要松口气,却听书桌后面轻飘飘传来一句话,“家法不可免,记得去夫人处领罚。”
俩个下人顿时哭丧着脸,暗道今夜这无妄之灾,还是没逃掉。
“奇怪,奇怪……”
房门紧闭后,岳仲还是在想这事。
无人说谎,他又全然不知,简直……奇了!
说来也奇怪,奇异的竹卷虚影那时光倒流的诡异能力,只够影响一城,根本无法顾及到相隔数百里远的太守府。但从太守岳仲叫人到两个下人冲进门,相隔只有短短片刻,可强如太守岳仲竟都被波及,“圣旨被烧”如此滔天大祸的事,都转眼忘得一干二净!
就仿佛,与这场大火有关的人、事甚至人的记忆,都被一种莫名的力量悄然抹去,连堂堂太守也不能幸免,可见这奇力之威!
“梦哉,幻哉,真真是一桩奇事!”
苦思良久不得其解,岳仲豁达一笑,提笔写下,“难怪老师推崇难得糊涂,世间多奇事,庸人自无知,连我都未能免俗。如此奇事,以我的能力显然已经无法探究,自然只能‘难得糊涂’。老师如今的境界,借这奇事,终于让我窥见一斑,也算一件奇缘,值得一记!”
“至于‘速速派人去留安县’……”岳仲提笔一顿,蹙眉沉吟。
第五章 梦和少女
“我,我是谁?”
鸡鸣破晓,刘恒醒来只觉得浑身发软,头疼的厉害,比小时候第一次沾酒后的那次宿醉还要难受。他睡在床上一动也不想动,瞪大了双眼,脑海一片混乱。仿佛思绪被爆炸成了无数的碎片,根本无法正常运转,企图强行思考,就痛得像是脑袋要裂开。
绝不是因为喝醉酒,而是他好像,似乎,是做了两场梦,头一个梦见自己放火把自己给烧死了,另一个更离奇,却真实到他醒过来都无法分清,究竟那是梦,还是现在才是在做梦。
醒来后,梦忘了很多,但还隐约记得不少。
后面那个梦里,他不再是刘恒,在一个离奇的世界成了另一个人。
那个世界,有跑得比神骏更快的四个轮子的铁车,有无数平直宽阔的路在广袤大地上宛如蛛网。
城市能大得足够让上千万人安居乐业,一栋栋高耸入云的高楼广厦,还有难分昼夜的光明,千奇百怪的美酒佳肴。
如鸟的大铁器竟能带着人畅游九霄云上!
两块薄板,能让相隔千万里远的人直接对话!
更大的铁板,则像被施了传说中的仙家法术,能看到细小人儿在里面载歌载舞或悲欢离合,却都栩栩如生。
所见所闻,刘恒回想起来,只觉得匪夷所思,但冥冥之中,又仿佛这世界自有支撑它存在和运转的道理。
他就在这样一个世界啼哭出生,快乐长大,经历少年的烦恼,青涩的初恋。之后发生了很多事他都忘了,唯一还记忆犹新的是;他竟独自站在一片尸山血海之中,仰头望着苍穹,木然的脸上两道血泪,似乎在无声地朝天发问。
……
“为什么?”
……
“为什么?”
……
“为什么?!”
……
麻木、绝望、痛苦到了极致的感觉,更多的却好像是对什么事物的愤懑,总之是刘恒还无法理解的复杂情绪。
所经历的桩桩件件是如此真实,致使刘恒醒来半天,都难以分清他究竟是谁。
“周子梦蝶?还是蝶梦周子?”
周子是上古文圣,这典故说的是周子一梦,梦中成了蝴蝶,在天地间飞舞畅游,惬意自在,醒来后竟分不清是他梦中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梦中变成了周子。
刘恒的经历,和这典故如出一辙。
“我是……”刘恒狠狠掐了自己一下,才觉得自己变得真实起来,“不管这是梦还是现实,我现在就是刘恒。十一岁过半,曾是顾北侯嫡传后人,昨天接了一纸‘推恩令’,被贬为平民,只能等着饿死的可怜人。”
他没发觉,醒来后的他似乎突然变了很多,连说起昨天遇到的惨事,都带着调侃的口气。昨天还觉得痛苦近乎绝望,此刻回想起来,居然看开了,好像都算不上什么大事了。不再借酒消愁,将手里圣旨拿起来看了看,随手扔在一边,刘恒竟突然感到浑身的轻松。
“为什么?没有什么为什么,这是命中注定的,我改不了。但我还活着,不需要再扛什么重振家世的重担,我一样还是神童士子。”自语到这里,他又是调侃的笑,“本事没丢,人活着,这就够了,而且从今天起,我只为自己活。我不该因此而甘于平庸,属于我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突然的敲门声,打断了刘恒的思绪,门外正是何伯低缓的声音,“少爷,早膳刚好,该准备去上学了。”
“来了!”
回应一声后,刘恒起身出屋,朝何伯一笑算是打了招呼,一如平日的清晨。他洁面净牙,洗发扫衣,打理妥当后吃了早粥,拿起《通易注疏》后四卷就要出门。
昨夜回来见刘恒喝了大半坛子酒,醉倒在书桌前,把他抱回房时还担心。现在看到刘恒一切如常,何伯最后一丝悬着的心终于放下,老脸重现笑容,收拢碗筷时不忘像每天清晨那样,追着他的背影高喊一声。
“少爷,好好读书!”
“哎!”
刘恒干脆答应,快步出门,心里却不免有些愧疚,真不知何伯以后知道他今天的打算,会多么失望,生多大的气……至于现在,能瞒一时算一时吧。
清晨的小巷行人稀少,刘恒独自快步的前行,在即将转上长街的巷角,他不自禁地,偷偷把目光转向了临街的铺面。
边角有云纹的素青深衣,淡雅清秀,双平髻下是一张秀气轻灵的青葱俏脸,少女此刻小脸微红,正吃力地挪动杂货铺门面的一块长板。
朝阳映照下,少女的肌肤,竟仿佛白嫩得能透出微光来,那种充满活力和生机的美,刹那间实在夺目逼人,看得人都呆了。
漂亮!
活脱脱一个美人胚子,真不知道再长大些,会是怎样的祸国殃民。
她叫杜姑娘,不是姓杜名姑娘,是自打半个月前,她来街角开了这小间杂货铺,就只让别人这么称呼她,至于她的真名,没人知道。
大半个月,多少人拐弯抹角打听,却连人家打哪来的都没问能出来,一口的官话,不带半点哪的口音,清脆如铃甚是好听。人们不禁佩服,小丫头不仅人长得漂亮,也够精明的,谁也别欺负她年纪小就想忽悠她,反被她戏弄了的倒有不少。
她的到来让平静的小县城北,很是掀起了一阵波澜,每天来买东西的人不少,但来说媒的却是更多。
人好看,平素小县城里谈论的美人们,和她一比,哪怕涂脂抹粉也显得皮肤土黄,穿金戴银却更显得土气,一看就是大城市里来的,好像小仙女一般。
多少少年提起她见到她,没说话脸就红了。长辈们看中的是精明,会管事,这样的女人镇得住宅子,尤其还顺眼,谁不喜欢呢。
每天无数人围着,不买东西又问这问那,没过几天,杜姑娘干脆给了自己生辰八字,把所有说媒的都乐得合不拢嘴,都说杜姑娘是被自己给说动的。但第二天,所有人都嘴角抽搐,再没人敢提说媒的事了。
只因为,这生辰八字实在稀奇,居然和谁家的放一起算,都是克夫,最恨的更又败家、断子绝孙,实在吓人。
人们啧啧惊叹,直说这辈子第一次知道,真有红颜祸水这命的。长得漂亮又怎么样,命太苦,估计一辈子都嫁不出去,孤独终老的日子,该怎么过哦。
似乎此刻才想起,杜姑娘再好,可头一条就是来历不明,哪怕不信命的真把她娶回去,不怕日后莫名牵扯出祸事么?
本来嘛,小姑娘姓什么叫什么,打哪儿来,一个小姑娘家孤零零的,自个儿跑到个小县城里开间杂货铺,她父母又去了哪?为什么来?
没人知道,仔细一想,竟处处透着诡异,于是所有人都变得避之不及了。
杜姑娘自己,该做买卖就做买卖,少了说媒的,反而更自在。
这年月,人人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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