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赵管家带着警察还有我们过来,把门的家丁连忙站到一边。
“有人进去过吗?”赵管家问道。
“没有。您看,锁还挂得好好的呢。”家丁答道。
柴房只是堆放柴草杂物的地方,里边无非是一些稻杆麦秸木头之类的东西,对日常生活很重要,本身却值不了几个钱,没有人打那些柴火的主意,所以柴房的门通常都是开着,谁都可以自由进出,而发生命案以后,为防止有人进去破坏现场,陈万仁不仅派人把守,还特意在门上加了一把锁,这样一来,即使是把门的家丁也没办法进去,至于开锁的钥匙,则由赵管家亲自保管。
柴房的锁被打开,赵管家伸手一推,吱呀,很少活动的门轴发出轻微的响声,或许因为大家都知道正有一个十三岁小女孩的尸体躺在里边,这声音显得格外的刺耳。
“张警官,你们请进。”赵管家很懂分寸,现在是警方查案,一切以警方为主,自已要做的就是从旁协助,而不是对人家发号施令。
陈家的柴房很大,到处堆满了柴草,因为并非为了住人,所以平时不会有人打扫,窗台、墙壁、地面,哪儿哪儿都是灰尘,靠东边的柴堆被翻得七凌八乱,一只赤裸的小脚丫就从那里伸了出来,表面呈暗灰色,一动不动,冷眼看去,几乎和旁边的柴木没有分别。
没有急着进去,孙福堂站在门口仔细观看着屋里的情况,看到地面杂乱的草木树枝时,眉头不由的皱了皱。
“地下怎么这么多脚印?”他向赵管家问道——脚印是查找凶犯的重要线索之一,很多案件就是靠犯人在案发现场留下的脚印顺藤摸瓜而侦破的,但现在柴房的地面不是脚印太少,而是太多了,乱糟糟的,其中一些干脆就重叠在一起,根本分不出原来的模样。歧路亡羊,线索太多,反而成了没有线索。
“噢,最早发现胖丫的阿四胆子很小,看到胖丫死了人都吓傻了,光知道拼命尖叫,结果把院子里的人差不多都惊动了,大家都跑来看发生了什么事情,结果就成了这样样子。”赵管家答道。
陈万仁有学问,有见识,懂得保护案发现场的重要性,可陈家那么多的下人仆役却没那种意识,这种事,抱怨也没有用。
现场被破坏到这种程度,再谈保护也没多大意义,孙福堂不再说话,迈步进屋,来到柴堆旁边,我和李茹男同样也跟了过去。
柴堆上,躺着胖丫的尸体,没穿外衣,身上是一件深色的粗布短衣,短衣已经穿了很久,被洗得颜色都有点发黄,有几处破了的地方还打着补丁,她的眼睛紧紧闭着,就象睡着了似的,但头却向右夸张地扭着,几乎和肩膀平行,如果没有底下柴木的支撑,说不定会扭到后边,她的两只手臂摆在胸前,十指弯曲,似是要抓住些什么。
李茹男把脸扭了过去——这个女人,一心想当大侦探,象福尔摩斯那样成为传奇性的人物,但她本人却从没见过死人的尸体,本以为自已可以象小说描写中的侦探那样可以理智冷静地向对案发现场,抽丝剥茧,寻找线索,精心推理,进行破解案情,将犯人绳之于法,可当真正面对胖丫的尸体时,她才突然发现,原来自已并非想象中的坚强。
望着胖丫早已变得僵硬的身体,我心中也不由得感到几许唏嘘。人的生命真的是非常脆弱,我还记得三天前她拿到糖果时欢喜雀跃的模样,那种发自于心底的天真笑容,实在是让人难以忘怀,但事隔仅仅三天,这个天真朴实的小姑娘就这样静静地躺在那里,而且再也不能醒来——是谁,这么残忍冷血,对这样一个柔弱的小女孩儿居然也下得了手。
站在胖丫身旁,孙福堂低头仔细观察半晌,他是警察,吃的就是这行饭,自然还会那么多愁善感,对他而言,这就是一具尸体,和以前侦办案件中的受害者没什么两样。
“开工了。”扭过头,他向后边的警察吩咐,几个警察于是忙碌起来,拍照的拍照,绘图的绘图,取证的取证,正所谓强将手下无弱兵,孙福堂是位有能力的警长,他带来的手下也不是只会吃饭的饭桶,人虽不多,却是忙而不乱,井井有条。
“,体表无明显伤痕,死因,颈骨系被外力扭断,死亡时间,估计在四十八至六十小时之间,死前有搏斗迹象,右手食指指缝中有黑色丝状物,有可能是某种纺织品的纤维”,一名警察一边检查着胖丫的尸体,一边高声汇报自已的发现,旁边另有警察将情况记录下来。
“黑色的纺织品纤维?让我看看。”这可能是一条调查线索,孙福堂在那名警察旁蹲下,那名警察则小心翼翼的把刚刚从死者指甲缝中取下的纤维用镊子举到他的面前。
“这会不会是从凶手身上撕扯下来的?”仔细观察着那几缕纤维,孙福堂自言自语般的问道。
“有可能,死者死前应该有过激烈的反抗挣扎,左手无名指,右手中指的指甲端部断裂,从断裂的情况看,应当中用力过猛所至,而这缕纤维可能就是那时从凶手的身上刮下来的。只可惜这段纤维太短,很难判断是什么材质。”那名警察答道。
“是呀。看来这只能做为辅助证物,没办法做为调查目标了。”孙福堂稍稍有些失望——如果扯下来的是一块又或者是一片,警方就可能通过查找穿同色衣服的人身上是否是新撕开的口子或孔洞来寻找嫌疑对象,但仅仅这么一根短短的纤维,可以说稍不认真看不到它的存在,怎么找,怎么查?
“不,我倒觉得这应该是一条很重要的线索。”经过了一段时间的适应,李茹男总算是能够正面死者的尸体,听警察报告说找到了可疑物,便也靠近查看。
………【第二百四十八章 侦探的感觉】………
孙福堂的瞳孔不易觉查地收缩了一下,那是心中不满的潜意识反应。
从内心深处,孙福堂很不喜欢我们这两个跟在身边东张西望的家伙,警察是干什么的?专职不就是抓差办案吗?狗都跑去抓耗子了,那还要猫干嘛。
不过尽管心里不爽,外面上他却不会表现出来,他是警察,看人识人的眼光要比一般人高出许多,看到李茹男的第一眼,就知道这是有权有势大户人家的千金,衣着时尚,气质高傲,这种气质绝不是普通家庭人家所能培养出来的,再听陈万仁说这是在北平城拿照执业的侦探社的负责人,也就更加肯定对方的身份不同一般。陈万仁说其是恰好到这里游山玩水,事情真有那么巧吗?
孙福堂虽然不是擅长逢迎拍马拉关系的人,但也不至于傻到去做那种自找苦头的事情。
“哦,李小姐,你有什么想法吗?”孙福堂问道。
“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这是北平八大祥之一‘瑞蚨祥’绸布庄的独家专营,被称为‘张李恨’的绸缎。”李茹男这句话虽然不是百分百的肯定,但从她的语气和表情不难看出,她对自已的判断有着百分百的信心。
孙福堂是兴隆县的警察,从来没有去过北平城,享誉北平,大名鼎鼎的八大祥绸布庄于他而言只是一个名字,完全没有任何概念。
发觉孙福堂的眉头皱着,李茹男大概也猜到了对方的疑惑,一个分不出麦苗和杂草区别的农夫不可能获得好的收成,一个没听说过‘瑞蚨祥’的警察又怎么能明白这根布丝的重要?
“瑞蚨祥,开业于清光绪19年的绸布店,是京城‘八大祥’之首,专营绸缎及服装制作生意,是享誉海内外的老字号,在北京城流传多年的歌谣中唱到‘头顶马聚源、身穿瑞蚨祥、脚踩内联升’,就是指马聚源的帽子,瑞蚨祥的成衣,内联升的布鞋,穿着这三样是一个人身份,地位,品位的象征,由此可见,瑞蚨祥的名气之大。”李茹男进一步讲解,能够在一名老警察面前如此侃侃而谈,她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
“,噢,原来如此,所以呢?”孙福堂再问——这个城里女人想不到还真有两下子,听听她的分析,或许对案情的调查会有帮助吧。
“瑞蚨祥的绸缎、服装非常有名,但价格高也同样有名,就拿‘张李恨’这种绸布来说,其薄如翼,其黑如墨,虽洗而不脱色,故称之为‘张李恨’,张李者,三将军张飞,黑旋风李逵是也,以他们两个做为这种绸布的名称,就是形容其颜色的特殊、难得,据说其染制工艺极为复杂,有四十余道之多,稍有失误就会失败,就算是经验最丰富的老工匠,十次中最多也只能成功三次,所以价格极为昂贵,每匹售价最低在二十块大洋以上,即便如此,也常常是有价无市,想买也买不到。所以,如果这根布丝如果是从凶手身上扯下来的,那么这个凶手当时肯定是穿着一件材料为‘张李恨’衣服,而符合这种条件的人,在这个地方我相信绝不会太多。”李茹男答道。
听完李茹男的分析,孙福堂没有马上回答,这种可能性的确存在,但这个结论却绝不好下——首先,这条布丝是否是所谓的‘张李恨’只是李茹男一面之词,这才需要拿回县城找相关方面的专家进行研究确认;其次,假如这真的是‘张李恨’,那么疑犯的指向显然是冲向陈家人,因为以‘张李恨’的价格,雾灵山庄里也只有陈家的几位主子消费得起,陈万仁是地方上有头有脑的人物,虽然现在过着退休的生活,但在兴隆县还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力,自已把陈家的陈家做为杀人凶手进行调查,错了固然会引起陈万仁的不满,就算对了,常言道‘胳膊肘不向外拐’,也难保人家不心生怨怼,以后有机会就给自已小脚穿。
“,另外,凶手可能是一位男性。死者的直接死因是颈部骨折,从刚才这位警官的验尸结果分析,颈骨是被一下扭断的。死者尽管只是一位十三岁的小女孩儿,力气有限,但一下就把她的颈骨扭断绝非一件轻松的事情,这不仅是力气大小的问题,而且还有对人体骨骼了解程度的问题,不懂这些,力气不可能使得恰到好处,仅仅颈骨扭断,而颈部肌肉没有被扭伤痕迹。所以,我判断凶手是一位成年男性,而且是一位练过武术的男性。”说完那些,李茹男还不知足,或许是很享受到那种侦探的感觉,她的表现欲被勾了起来,一连气儿接着说了下去。
这个女人,还真是给点儿阳光就灿烂,人家孙警长没去过北平城,不知道八大祥的事,搞不清楚那根布丝的问题很正常(话说回来,除了专门做绸缎生意的人,有几个正常男人会对绸缎熟悉到只凭一根线头就认出其产地,商家?),但人家当了少说十几年的警察,就算笨,难道会笨到从死者的死因判断不出凶手的情况吗?这对警察而言,应该算是最基本的能力吧。
真是好出风头的女人。
我暗自摇头苦笑,当然,这个动作不能会让李茹男看到。
孙福堂的涵养不错,尽管李茹男所说的很多东西都属于一般性常识,但他还是忍住,没有打断或者反驳。
柴房的调查进行了大约有半个小时,除了刚才发现的那些,并没有找到更多的线索。该标记的标记,该收起当证物的当证物,孙福堂告诉赵管家把胖丫的尸体收殓,柴房暂时查封,在没有结案前不得使用。
………【第二百四十九章 回现场】………
现场调查完后,接下来就是对证人的询问。
最先发现尸体的阿四是陈家的一名杂工,主要负责院子里的卫生打扫以及砍柴挑水之类的粗活,年纪约在三十左右,人很老实,穿一身打满补丁的土布裤褂,被带到我们面前还没有问话,身体已先哆嗦了起来。
“你是什么时候发现死者的?”孙福堂问道。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阿四答道。
厨房生火做饭,无论是熬粥还是准备洗脸水,都需要柴草,所以阿四起床的时间比其他仆役更早,当别人还在为离开枕头而挣扎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往厨房搬运柴草了,早上要用的柴草搬完以后,接着就是拿把扫帚扫院子,这样的模式,除了偶尔下雨的日子从没变过。
“天刚蒙蒙亮,也就是说早晨五点半到六点左右了?”调查笔录是不能用这类模棱两可的词,孙福堂要把时间量化。
“这,你说是就是吧。”乡下农村的生活节奏很慢,连带着人们对时间的概念也不是很强,搞不好这个阿四连“小时”这个时间单位等于多久都迷迷糊糊呢。
孙福堂眉头皱了皱,乡下人,有钱读书受过教育的人很少,不少人甚至连自已的名字都写不出来,和这样的人交流沟通,有时实在是件很让人头痛的事。
“说一下发现尸体的过程。”孙福堂吩咐道。
“今天早晨,我和平时一样,天没亮的时候就起来了,先把厨房的水缸挑满,然后就去柴房抱柴火。早晨厨房一般要烧三捆柴,抱第二捆的时候,天差不多已经亮了,我觉得脚底下踩着了什么东西,感觉和柴火不一样,拿起来一看,原来是一只粉色的鞋子,样子还有八成新。我当时心里就一跳,因为这认得这,这只鞋是胖丫的,因为胖丫的脚比别的小孩儿都大,所以她的鞋也做得也要宽一些。粉红色的那双鞋是上个月她娘给她新做的,她特别喜欢,刚穿的那几天逮着谁让让谁看,我故意逗她,说鞋太肥,太难看,惹得她直跺脚发脾气,足足三天时间没有理我,后来我用野花编了个花冠她才把气消了,所以我对这只鞋印象特别深刻,一眼就认出来了。想起这两天胖丫失踪,大家找遍了雾灵山庄还有附近十几里的地方都没有找到,心想她该不会就躲在柴房里吧?想到这儿,我连忙把柴堆上边的柴火搬到一边,搬了三四捆后,就见到了娃儿的脸,刚开始我还以为她睡着了,谁想刚一推她的肩膀,她的脑袋就忽悠一下儿扭到了后边,吓得我魂都没了,连滚带爬地跑到柴房外。”阿四复述道。
“这么说,发现死者时你是一个人?”孙福堂问道。
“是。警官老爷,您,您该不会怀疑胖丫是我害的吧?不是,警官老爷,真的不是我!”
以为孙福堂把他当成杀人凶手,阿四吓得叫了起来,鼻涕眼泪直流,连脸都吓白了。
如此胆量,就算他说自已是杀人凶手恐怕也没有人信,如果真是,那他的演技就实在是太出色了。
“我说过你是凶手了吗?”孙福堂是又好气又好笑,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胆小怕事,自已不过是依例调查,至于吓到这种程度吗?
“呵,阿四,你不用害怕,我们只是想知道发现腾丫遗体前后的情况。你只需要把你知道的情况如实说出来就行了,只要事情不是你做的,孙警长是不会冤枉你的。”也许是看阿四吓成那个样子太可怜,李茹男插口安慰道。
越俎代疱!真冤枉也好,假冤枉也罢,现在是调查阶段,也许这正是人家孙警长的惯用手法之一,你只不过是在协助调查,多这个嘴干嘛。
我心中想道。
李茹男是女人,同时又是陈家的客人,在阿四眼里就等同于陈府自已的人,有了这层关系,他更相信李茹男说出来的话,情绪于是渐渐平静了下来。
“你说你发现胖丫后被吓得跑出柴房,然后呢?”孙福堂再问。
“然后,我当时吓得腿都软了,出了柴房门口,站都站不起来,只是一个劲儿地叫救命。厨房的老张还有老李听到叫声跑来,后来小红小青她们也跑了过来”他说了一大串的名字,听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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