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魂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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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魂经-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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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噫?!”疯道人手指一抖,嘴唇也禁不住哆嗦起来。

    “灵气!如此浓厚的灵气!你体内脉络有灵气!”

    疯道人如同发现珍宝一般,惊叫起来。十年了!十年的辛苦终于有了回报!就在他决心最后一试的时候,他终于发现了李越体内脉络中那一丝异常,那一丝灵气,那么纤细的一丝。疯道人开始时候怀疑是自己每次用刺灵之法在他体内留下的残余灵气,没想到稍加试探接触,李越体内那比发丝还要纤细的灵气之丝悍然反扑,如同潮水般翻涌,转瞬将疯道人刺探灵气抵挡在外。

    “竟然是到了引气入体,神气相融,将我瞒得好苦!哈哈,我又何惧!果然是罗泽宇的魂种!”疯道人不惧反喜,不禁咧嘴笑了起来,“我终于成功了!我成功了!哈哈,哈哈!”

    疯道人一阵哈哈大笑,将沉浸在温暖橘黄暖光中的李越惊醒过来。体内脉络之中灵气如同受惊了般齐齐缩了回去。

    头晕眼花,脑海中一阵撕裂般痛楚,生不如死!

    “妈妈的!这次搞大了,副作用越来越厉害!”李越暗骂了一声,睁大双眼死死瞅着疯道人,以防自己就此晕过去。

    疯道人正在仰头笑着,开始是咧嘴微笑,接着开怀大笑,笑得声音嘶哑,笑得眼角皴裂,丝丝血泪流淌。疯道人犹若不觉,眼睛如同金鱼般慢慢鼓起,似乎随时就要夺眶而出。

    李越眼角闪过一线亮光,静静看着疯道人眼角血泪由一丝一丝变得如溪流汩汩,疯道人喉间早已无丝毫笑声,只剩下“嘶嘶”声响,脸部却诡异地作出大笑之状。

    “碰!”疯道人倒伏在地上,嘶嘶声嘎然而止。

    “成了!”李越兴奋地蹦了起来。

    李越踢了踢地上的疯道人,疯道人尸体绵软如泥,鼓凸的眼珠,眼角的血痕,滑稽的笑容,份外可怖。可是李越没有丝毫第一次杀人的后怕、憎恶、恶心之感,心中反而满满的快意!

    这疯道人心肠之歹毒,手段之邪恶,李越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虽然李越心里无法真正接受李长青,吴佩凤作为自己亲生父母,可是李长青夫妇对他关怀备至,呵护有加,李越早已将他们作为这一世相濡以沫的亲人。疯道人残忍将他们杀害。

    在逃到衡水城,得到的九名小乞儿的收留救助,还未报答他们的施救之恩,就被疯道人杀死。李越对他的恨意不可言喻。

    在衡水城时,李越日夜挪换位置,没想到疯道人轻而易举就找到自己。想必他在自己身上下了什么追踪的药物或蛊咒什么。李越想到自己对这个世界许多手段并不了解,显然李越无论逃离几次,逃到何处,都会被疯道人找到。他只会给更多的无辜之人带来祸害,只有他死我亡,才能彻底解脱。

    幸运的是李越记忆中还真有一种药方可以帮助李越达成所愿。这道药方炼制一种称作“****丹”的丹药。

    喜怒哀惧爱恶欲,是为七情;食财物权情性,是为六欲。

    怒则气上,喜则气缓,悲则气消,恐则气下,惊则气乱,思则气结。****太盛,心神不稳,气血逆乱,则病机如影随形。

    李越在衡水城门外,利用路人喜恶之念,物权之性,挑起一场骚乱,逃脱了疯道人的魔爪。李越已初窥****之威。

    “****丹”就是借助药物挑拨人心人性,无限放大心中****,轻则重病,重则暴亡。

    初读药方,李越马上想起学生时代读过的《范进中举》的故事,老年范进,苦读中举,悲喜交加,忽而发狂,是典型的欢喜太过,损伤心气;与此相反的是林黛玉,终日忧思,闷闷不乐,思伤脾,忧损肺,是以林妹妹常常神疲力乏,气短不舒,最后形容憔悴,咯血而亡。

    “****丹”唯一的缺点是费时长,见效慢。不过这也是时下李越唯一能用上的手段了。

    疯道人谋划李越身上关于罗泽宇的记忆,是为贪欲;终日带着李越躲避人迹,唯恐被追捕,是为恐;而时限迫近,李越这头却迟迟得不到突破,是为忧。

    李越随行的这七八个月,就是争取疯道人的信任,将药物一点一点,一丝一毫加入疯道人的饮食之中。为此,李越想破了脑袋,将地球吃到的各种美食一一尝试制作出来。幸而李越在地球是一小小官员,权力不大,各种饭局倒是不少。人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又说胸藏文墨怀若谷,腹有诗书气自华。

    李越饭局吃多了,川鲁粤苏闽浙湘徽,炒爆熘炸烹煮炖,一番折腾下来,竟然像模像样。更是李越脑海中记忆有无数花花草草性属味香,百种搭配,千种变化,吃得疯道人流连忘返。

    刚近长云山脉一望之遥,疯道人的表现大为反常,滞留一地数日不走,连吃三日的石板兔肉,居然看他的时候眼中还有怜悯之色!

    凶残无度的疯道人什么时候会对其他人有怜悯之色?当然是舍不得李越这个伺候他无比舒服,却不得不下手干掉的下人的时候。

    七八个月以来,李越将绝大多数药物当作食材烹制给疯道人,例如石斑蛇肉,味酸性寒,佐以冰玄草果作出的酸甜石斑蛇肉,味道鲜美,实用之后,气沉郁结,又遇挫气闷;灰耳兔肉,加上酒香果,七彩野椒制作的麻辣石板兔肉是疯道人的最爱,而这道菜最是损阳气、动精气。阳损使心气动,心气动则精神散而邪气极。

    疯道人喜好李越烹制的食物,又对他万般防备。他不许李越自己采摘食材,要李越尝一口菜食才会食用,李越本计划三两月之事,一直拖到半年之后只缺一味药物。

    最后一味药物殊为不易,需要刺奎树叶。刺奎树叶小如手指盖,汁液性炙热,服用之后气血流动加速,精气涣散,即使疯道人初通药性,也知刺奎树叶不是调味良选。

    李越思量良久才想出麻辣兔肉,需要用到刺奎树的果子,就是鼎鼎有名的酒香果。疯道人采摘酒香果的时候,偶尔带下一片半片树叶都被李越珍藏起来,在最后一刻他将刺奎树叶汁液涂抹在嘴唇上,通过试毒将其渡到栗米汤里,而他自己并未食入腹中。

    七八个月以来,疯道人贪念美食,心神不稳,喜怒形于色而不自知,在最后准备动手时刻居然对李越露出怜悯之色,由此可见一斑。

    见疯道人将最后一味药物吃下之后,万事具备,只欠东风了。

    东风,也是药引。

    疯道人日日探求李越体内的异常之处,好找出罗泽宇留下的秘密,一日不得,日夜失望忧思,日渐绝望。

    那么,我就给你你需要的东西!你要我体内的异常,我给你!你要秘密,我给你!这是才是药引,这才是是酝酿八个月的****丹的最后一击!

    疯道人骤然感知到李越体内的灵气,情势急转,由绝望变为惊喜,一时之间气血沸腾,不可抑制,大笑而倒!

    长云山下,墒水河畔。

    李越将疯道人怀中之物翻找出来,卷入包裹携挂背上,一时之间生出只觉天大地大,居然无处可去的悲伤之感。

    李越暗思,自己要强大,要修炼,那就从这儿、从长云山脉开始。

    只见接天连地,横亘梅州大陆中心的长云山脉下,一孱弱少年,躅躅独行。

 第二十三章:远方来信

    “千丈红尘金花开啰…呀,

    云涌风起散复来哟…喂。

    辛勤蜂儿把蜜采啰…呀,

    来年是个大肥年哟…喂…”

    听到隐约传来的歌声,李越微微一笑。这明显是根据那首百凌花诗歌改编的小调,加了长长的“啰…喂”尾音,在山谷间往来回响,清亮愉悦。李越彷徨阴郁的心情也变得透彻清明起来。

    从疯道人手中逃出之后,走了半日,李越就找到了一条樵夫走出的小径,一路蜿蜒,远远通向长云山。

    时不时路上有人结伴而行,挑着木箱,唱着五花八门的逐花小调。那些人看到李越一半大孩子独自而行,都会上前善意询问需要一起赶路,李越都微笑拒绝了。他有一些事需要想明白,需要盘算好,走路的时候是思考最为活跃之时。

    李越得空将疯道人的包裹翻了一遍,除了几块干粮,其它的都是十分有趣的东西。

    一张卷起的绢纸,是疯道人从李越身上搜去的神秘地图。

    一个白瓷瓶,李越认得是疯道人用来收千婴蛊的。千婴蛊吞噬了小九他们,李越就将这瓷瓶好好看护,当作是小九他们的骨灰坛,找到合适机会将他们解脱出来。

    一叠薄纱,上面满满是拓印的文字。李越没有细看,他捡起薄纱包着一指甲盖大小的空瓶子,晶莹剔透,美轮美奂,也不知是做何用。被疯道人这样收藏,肯定是有些用处的。不过李越总觉得这些瓶子非常眼熟,似乎自己在什么地方见过。可是自己怎么也回想不起来,大约是记忆丢失的原因了。

    一本《五神谱》被翻得残破不堪,看来是本好东西。李越翻看一看,竟然是一本蛊术、咒术的修炼典籍。疯道人用的千婴蛊、血毒咒、万虫咒、定身咒…不下二十来种。李越心中一喜一忧,喜的是这《五神谱》该是了不得的东西,看疯道人应该是很厉害的,修炼了后说不得自己就有自保之力了;忧的是不知练过之后是不是会变得和那疯道人一般,邋遢肮脏,变态嗜杀。想想还是放下,等弄清楚了再说,免得以后后悔莫及。

    一巴掌大皮袋,内装各种干枯虫尸蛇谷,大约是《五神谱》中所记咒灵。

    一个巴掌大玉盒,打开一看,是半块灵芝一类的药物,大概就是李家为了救李越送给疯道人的晚年紫芝了。

    三块赤金条及几块散碎的银子,李越对此倒没有什么欣喜。

    在和路人寥寥交谈中得知,马上到了百凌花开的年份了,那些人挑着的木箱里面都是嗡嗡蜂响。那些就是鼎鼎有名的逐花人和他们的铁尾蜂了。

    反正李越一时还未决定下一步如何行事,决定朝逐花人前去的方向去看个热闹,毕竟百凌花盛开是楚国五十年才有一次的盛会。

    据记载,每次百凌花会,楚、梁、赵、越四国都有无数人蜂拥而至,而与长云山并不相邻的燕国都有许多人赶过来一睹为快,也有许多青年才俊赶过来碰缘,至于是才缘、财缘、还是姻缘,那就因人而异了。因此看到李越小小年纪独自上路,其他人也并不惊讶。

    眼见暮色四合,倦鸟归巢。李越找到一处水畔平整之地准备生火夜宿,却发现那块地方已经有了一伙人生了篝火,围在一起说笑,见到李越单身一人,面色和善,大家都纷纷打招呼起来。

    “小伙子,你独自一人呀?”

    “小伙子,过来跟我们一道吧,有人做伴,不怕!”

    …

    李越笑了笑,他人小心却不小。在地球的时候也偶尔有旅游露营的活动,也有一些经验;前一段时间,疯道人带他东跑西躲,也让李越涨了许多见识。昨夜,李越独自一人就平平安安渡过一夜。不过李越倒不是孤僻之人,见到大伙和善热闹,也就笑嘻嘻凑上前去。

    “小哥儿,刚刚在路上我们见过面,来给你介绍一下!”一个面色红润的四十来岁的中年一边笑道,一边伸手拉过李越。

    李越笑道,“这位大哥,瞧着…瞧着…面熟。”

    那位中年人一愣,倒是忘了这个看起来干净秀气的少年郎是个结巴。他脸上马上挤出几丝笑容,说道:“这是向尚荣,向尚春两位大哥,这位是孙志仁大哥、赵君大哥、李向志大哥、卢勇大哥、李青松大哥、和我自己田树林。”

    李越笑着向人一一问好。

    “向尚荣,向尚春两兄弟是长云山脉有名的药客,我们几个是养蜜蜂的。”田树林说道。

    逐花人常自谦为养蜂人,李越却是知道这些蜜蜂可不是普通蜜蜂。铁尾蜂,光听名字也知道定然不是凡品。铁尾蜂,蜂尾坚逾铜铁,尾刺含剧毒,中者半日毒化脓液而亡。更甚者,铁尾蜂一出动,往往成百上千。铁尾蜂王蛊更是《五神谱》上排名16的凶物。

    在这个修仙没落,谈仙变色的大楚,怎么还会有铁尾蜂这种明显是与修士有关的物种呢?

    待李越坐定,其他八人又开始拉起家常。其他人见李越微笑倾听,也不多言,猜他是因为口结尴尬,不愿多言。其实李越心中正回味《五神谱》,即使自己不修炼,了解一下各种毒物、咒法也是大有裨益。

    突然听到有人提到秀云城,李越马上回过神来,连忙问到:“孙大哥,秀…”

    孙志仁年约二十,见李越对他的话题感兴趣,啧啧叹了口气说道:“我一路从宁远城过来,听到秀云城的一件惨事,大约是一年前,秀云城的大户李家被人灭门了。也不知是惹了那路杀神,李夫人被人捏断了脖子,李家独子被掳走。本以为李老爷逃出生天,结果被发现早就被杀死丢弃在城郊荒渠里。一夕之间,家破人亡…后来那李家少爷的贴身小厮四处搜寻自家少爷。我就是他找到宁远城才听到的…”

    众人听到,皆是伤感李家惨状,感叹李家有一义仆。

    “问墨…”李越在心里叹了一口气。从别人口中再次确认李家祸事,李越心中还是有种撕裂一般的疼痛。开始心中还有一点隐约的希翼,李长青并未真的被疯道人杀死,只是杂事缠身,没有及时赶回或是被疯道人囚禁某处。

    现在?除了问墨,自己与李家,与这世间再无半点牵连了吧?

    自来到这个世界,为了避免露出更多破绽,或避免尴尬,自己与父母并无太多交流。问墨才是自己来到这儿之后相待最久,相处最为默契之人。自己说话忘词结巴,问墨总是能不动声色接过话头;自己想到什么花样,问墨总是第一个兴奋崇拜东跑西颠的人。现在自己像是身怀千金,招摇过市的稚童,走了一个疯道人,说不得又会碰到一个疯和尚。

    问墨,好好活着!我会回去找你的!

    李越心中更是升起迫切急于变强变大的念头。

    “咻咻!”一阵激烈怪异的哨子声响起。篝火边围坐的几人都惊慌起来。

    向尚荣,向尚春两人脸色惨白,惊叫道:“是白头匪!”

 第二十四章:再见李越

    李海坐在自己车内等客,有些无聊。

    这个西北小镇除了交通便利点外,还真的没啥特产。要风光没风光,要文化没文化,就是中国地图上的一个普通小点。前年高铁路过庆山镇,并在镇头开了一个站点,小镇一下焕发了活力。修了条直通火车站的水泥路,路边建起了统一规划的店铺房。本来李海两口子除了种菜,啥都不会,沾了拆迁的光,用征用菜地的钱在火车站外盖了一个四层楼的旅店,老婆喜梅在管着。李海自己买了一辆二手雪铁龙,在火车站外拉客。虽然客流量不大,倒能存一些钱。前两日还根老婆喜梅说起帮在帝都工作的老大李翔义付了买房的首付款,房价一年年涨,现在不买,以后还是买不起。

    据说那个小姑娘也在帝都工作,看起来是个有情有义的,那家小子眼看就不行了,要是说给自己家老大翔义,那就挺美的。

    “大叔!”

    李海抬头一看,吓得一跳。刚想到曹操,曹操就到了,看来不能在背后打人注意。

    许爱冰看到司机李海像见了鬼一样的表情,奇怪地摸了摸脸,“大叔,现在有空送我去三树村吗?”

    李海一听,跳出车门,“姑娘,你还去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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