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ta之刺神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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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ta之刺神传说-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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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抬头望向亚森三人,直言道:“你们觉得怎么处理他们,是弄死弄残,还是索要赔偿?直接说”

    三人双拳紧握,牙齿咬得‘吭吭’作响,还没说话,那个鼠眼尖腮,也就是召唤岩石傀儡的小子,便慌忙尖叫道:“我是血妖大人的学徒,杀了我,你们早晚要给我抵命”

    “嘭”

    “噗——”

    夜枫一脚踹在对方下颚,鼠眼男顿时狠狠的砸在了地面之上,挣扎几下,一口血液喷吐之声喷涌而出,他努力的想爬起来,却发现根本移动不了身体

    所有人震惊的看着这一幕,随后又瞪大眼睛的惊恐望着夜枫,不明所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额下午网人满了,没坐到位置,尴尬另外周末了,预祝大家玩的愉快哈预祝都能局局神貌似可能性不大,嘿嘿

    

正文 第七十一章 比烟花妖娆的一男两女

    “对于我的突然出手,很不可思议?”夜枫望着对方不敢置信的眼神,慢条斯理的说道“觉得我竟然敢无视血妖大人的威严?不,不,不,你错了事实确实我非常尊重血妖大人,如果不是我确实没有召唤天赋,我一定让我老爹,也就是爱德华·戈,出面帮我尊他为导师”

    再接着,夜枫原本相当儒雅的仪表,变得暴虐起来,轻轻的蹲下身,怕打着对方泛青的脸颊,脸色逐渐变得狰狞起来,凝视着对方继续说道:“很纳闷既然如此,我还为何敢对血妖大人的学徒出手,是吗?那我告诉你,第一,我压根就不信血妖大人,会收你这种垃圾做他的学徒,我这三个兄弟,没招你惹你的,无缘无故的就差点被你们整死,好歹都是一个学院的,况且他们根本就没战斗力,你小子怎么好意思欺负他们?第二,就算你是血妖大人的学徒,像你这种欺软怕硬的贱骨头,对普通人耀武扬威,肆意欺压,对比你强的,就拿血妖大人做挡箭牌,像你这样败坏血妖大人声誉的小人,不傻不足以泄愤,不杀不足以表达我对血妖大人的仰慕之情”

    一干道理,条理清晰,名正言顺每句话都在理,每句话都合情地上几人,包括旁边围观的一些学员,都说不出任何驳斥的话

    不得不说,夜枫够绝如果直接杀了对方,那么不管他是不是血妖圣者的学徒,那可都得罪上了对方可现在,这几句话一表,既要没有特殊的隐情,非但杀了也是白杀,而且起码在大家眼里,我是在讨好你血妖圣者,杀了他也是处于对你的尊重

    夜枫直接将枪口,对准了鼠眼男的眉心鼠眼男原本挺小的双眼圆瞪着,最中间的瞳孔逐渐扩张起来,整张脸青筋道道凸起,脑门上斗大的汗珠,密密麻麻的顺着发梢,坠入街面上的血岗岩中,嘴大张着急促呼吸,疯狂的嘶喊道:“不要,不要啊求你,求求你饶了我”

    夜枫咧嘴笑着摩挲了下冰凉的射击抠,并缓缓掰动,就在这关键口上,身后传来一声——

    “呦这不是小九弟弟吗?怎么这么大的煞气呀?谁招惹你了,告诉姐姐,姐姐来帮你讨公道”

    一道极具暧昧、极富诱惑的女声,从夜枫身后传来

    这声音,颇感耳熟,夜枫下意识的就扭过头,回望过来

    来人正值妙龄芳华,黛眉碧眼,唇红齿白,五官搭配的极其精致一身黑色的自由格调的女式法袍,将前凸后翘的绝美身段,纰漏的淋漓尽致

    而最引人注意的,莫过她那一身如牛奶般白皙粉嫩的肌肤,每一寸暴露在众人视野里的肌肤,完全找不出一丝瑕疵;再加上胸前那对饱满的骄傲,伴随着少女每一步的落点,都极富节奏的悠悠颤动

    直接引爆了周边每个人的视觉极限

    这还真是熟人,迎晚会中的女主持人——茱丽叶

    邪魅的瞟了眼对方后,淡淡的笑道:“是茱丽叶姐姐啊咱俩还真有缘分,先稍等片刻,待小弟收割条命后,再与你叙叙旧”

    夜枫话语刚落,鼠眼男挣扎的尖叫道:“表姐救我”

    夜枫转悠着手上的‘蛇吻’,一脸玩味的望着两人

    茱丽叶至始至终,都保持着那抹风情万种的笑意,随手将胸前那屡金黄色卷发撩到身后,一双碧眼凝望着夜枫笑道:“小九弟弟,你也听到了能不能看在姐姐的面子上,饶他一命”

    夜枫虽然喜欢女色,但不代表什么女人,都能牵着他的鼻子走,何况亚森三人就在旁边看着,夜枫又不二,自然不可能如此了结

    “很抱歉,茱丽叶姐姐,我只能遗憾的说,希望你这个表弟的命,在你心中分量并不重”说完,夜枫果断撩起手枪,对着鼠眼男的眉心,直接屈指扣动扳机,一道无声的火蛇瞬间喷出

    如此近的距离,鼠眼男的眉头,直接炸出一道拇指粗的血孔,红黄白青的血花、颅髓、脑浆喷溅而出,惨不忍睹鼠眼男那双小眼,依旧爆瞪着没有合上,里面流露着无限的绝望、不甘、惶恐以及悔恨

    可惜,事实却并没如他所愿,恐怖的伤口渐渐融合,他并没死,但也陷入了昏死状态

    在夜枫开枪的瞬间,一道乳白色光圈和一道脆绿色光芒,瞬间渗入鼠眼男的躯体,仅仅这一下,就恢复了接近400的生命

    而夜枫的一击,直接打出了暴击,如此一来,鼠眼男仅仅剩下了7点生命脑部受到致命重创,被打到频死状态的话,是会晕过去,直到生命再度恢复到100点以上,才会慢慢苏醒先前的伟力,便是这种情况

    出手救治鼠眼男的,一位是茱丽叶身后的少女,浑身透着一种林黛玉式的忧郁,惹人哀怜,像是天上飘落的雪花,一碰即碎她穿着一身如同前世华夏国南京特产的朱色云锦,朦胧而又遗世她的眉、她的眼,她的鼻,她的唇,她的颚,都美的如梦如幻,美的让人不忍触及,生怕一碰就会醒来

    她的浑身,都流露着一种无依无靠,好像举世之间,浮萍无根的孤独气息,一种让人心疼的气质

    看到她,夜枫情不自禁得喃喃吟道:“世间有佳人,绝世而独立;颦可倾人城,笑则倾人国”

    少女那双极美却无神的双眼,顿时聚焦在夜枫脸上,美的如梦如幻

    而另一位出手的,却是一位面目英俊的令人发指的精灵青年,脸容略微瘦削,嘴唇薄而红润,长长地眉宇斜飞入鬓,将那双丹凤眼凸现的几位妖娆,身形颀长潇洒,肤色白皙富有光泽,如果不是那对尖长后挺的耳朵,简直就十足一个贾宝玉式的伪娘

    修长的身体在酒店门口静立如山,一举一动均是从容不迫,嘴角划过一抹暖昧的笑意,浑身上下无不透露出优雅高贵的风度

    精灵男子,笑望着夜枫淡雅的说道:“小九弟弟,你还是太不成熟了,不是哥说你啊,在美女面前,要有风度”

    夜枫一听,浑身直泛鸡皮疙瘩,看了对方一眼,忍不住冲着身边几人嘀咕道:“我讨厌小白脸,讨厌娘娘腔,讨厌喜欢装逼的,这厮一下三样都集全了,看他这张脸,我就特想踩”

    他并没压抑声音,在场的人几乎都听到了,各个都忍不住想发笑

    精灵男子却丝毫不恼怒,伸出一双不含阳春水的修长玉手,掐个兰花,撩了撩绿色发髻,依旧用那般细腻的声调,慢条斯理的说道:“没关系,你就尽管讨厌我非常理解你们这些品相一般的人,在见到我这般英俊潇洒的绝世美男子后,心里那种无法遏制的自卑感,不过你们放心,我不会剥夺你们嫉妒的权利,不然的话,岂不是连条活路都没有了哎帅到这种地步,不光是看到我的人,就连我自己都表示很有‘鸭梨’啊小九弟弟,你刚才那首颂诗,用在我身上,实在是太合适了,我可以满怀谦虚的说,即便是传说中的天空之城,恐怕都会倾倒在我绝世的容颜之下”

    “太阳啊”夜枫直接就傻眼了

    身前这三人,各个都比烟花妖娆

    茱丽叶就不用说了,学院十大美女排行第九,号召力绝对不小

    而另外两人,夜枫也都听说过那位美的让人揪心的少女,便是学院十大美女排行第二的雪柔

    而这位极品伪娘男精灵,身上的光环多的令人晃眼欲昏:‘学院十大美男榜首’、‘学院风云人物’、‘越相貌、年龄、种族的女性杀手’、‘精灵族第一美男子’、‘最受女性欢迎的人’、‘最受男人憎恨的人’······

    在诸多外力阻扰下,夜枫最终还是没能击杀掉鼠眼男,但是他的毒辣手腕,也将这厮吓的够呛,只怕接下来的日子,一想到夜枫,都能让他心颤不止

    血腥酒店,是血堡最知名,也是最受欢迎的酒店

    原因只有两点——

    第一,这家酒店所主打供应酒,一种很有名气的酒,名‘血腥玛丽’

    第二,这里的主人,是一位极其美艳动人的老板娘,名‘玛丽’

    当然,这两样东西,都和夜枫无关,他向来滴酒不沾,而那位艳名在外的老板娘,也没曾见到

    夜枫六人坐在包厢里,叫了一桌食物,一边吃,一边商议着试炼中需要注意事由

    时间很快到了晚上,趁着朦胧的夜色,一行六人走出了血堡大门,向着十里外的血色荒原快步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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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感谢Ricky童靴提供的Q群,群号128284570,欢迎弟兄们进来拉皮扯淡交流闹腾,大家都踊跃些,看看够不够整个标准战队的人数嘎嘎

    昨晚12点,老雄都爬进被窝了,RICKY打来电话,说群建好了

    挂掉电话,鼻子有点发酸,自己的水准有多浅,心里自然有数,能得到一干兄弟们的支持,确实是老雄的福气

    不矫情了,在此保证,一定倾心将本书写好,写精彩大家有什么意见,直接发评,每长书评,我都会细看,希望尽量合乎大多数朋友的预期

    最后,向每位关注本书的朋友深深拜谢

    

正文 第七十二章 初入血色荒原

    十公里的路程,说远不算远,说近也不近一行人连跑带走的,也需要个把小时一路上,到是看到了不少往返的学员、佣兵以及战地商人

    小跑了一会儿,亚森率先停下,一行六人只得该为慢走突然,脚下的地面,传来一阵轻微的颤动,初始不明显,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震动越来越明显了,很快,身后传来一阵整齐的‘隆隆’马蹄踏地声

    “借过,借过,前面的别挡道,赶紧让开,”

    一组十一名编制的重装骑士小队,由血堡方向,匆匆向着荒原赶去

    十一名骑士,通体精铁铠甲,看上去寒光四射,气势凌人全身上下全副武装,仅仅在头盔上开了两个眼眶大小的孔洞以及一道沙网,分别露出两眼和排出呼吸的气息两只铁手握着牛筋缰绳,左臂的锁子手套上,连着一张小巧的圆型臂盾

    十一人胯下的坐骑,同样是通体坚甲,而厚实的颈脖处,则横挂着一根长达三米的铁枪;除开俩鼻孔连嘴,就连眼睛都封住了,脑门上那根锐利的长角,则告诉着旁人它们全都是角马角马传言具有独角兽的血统,是所有人类所驯服的马类座驾中,最实用的坐骑它们虽然没有战斗力,但是却拥有迅疾的度,旺盛的气血,厚重的防御,强大的负重,稳定的爆发,持久的体力···这些无一不是骑士们最希望自己坐骑拥有的特质而且,角马的血脉天赋——疾风奔驰,可在一分钟内,再度将行提升100%,这让角马的身价一跃成为马类中,除了传说中的天马外,最昂贵的存在但高昂的价格,丝毫不减弱骑士们对它的渴望

    人类的智慧,注定他们能够寻找出一切可以提升实力的道路在几千年前,就已经有了骑士这一职业,到如今,骑士已经发展成一种相当成熟的职业

    骑士的养成非常繁杂,首先在童年阶段,便要注重力量、体力、耐力方面的锻炼,这样为以后启灵时,将主要属性定位在力量上像夜枫几人大小就注重度、敏捷、灵巧的培训,最后启灵后,大多会主敏捷

    其次,还要同时进行的是骑术方面的训练,娴熟的骑艺,能让你在启灵时,随机出的技能加倾向与骑士的战斗

    最后,必须要大笔的钱物做后勤保障,像一匹角马的市场价,幼崽八千金币,成年角马三万金币;全套的骑士装甲,起码三千金币,而马匹的坚甲高,需要五千金币,这还是一般的铁甲而马匹的坚甲;再加上器具的保养维修,马匹的食料护理零零总总的全加起来,即便是小康之家,也完全担负不起

    重骑分队,如一道虹影在夜枫等人的身前掠过,迅消失在带起的尘雾之中

    “咳咳——咳咳——咳咳——”

    一骑绝尘去,余下被烟尘埋没的几人

    “咳咳——我靠骑个角马了不起呀将来,我他妈整条龙来骑”亚森咳嗽着咒骂不止

    马兰嗤笑道:“得了你能骑匹角鹿就相当不错了,还想骑龙,真是癞蛤蟆打呵欠——好大的口气这话说的你都不怕闪着腰了”

    一行人顿时了然一笑,郁闷的心情再度愉悦起来

    半小时后,几人渐渐进入了一片血色的荒原之中,原本黄褐色的土地,已经不知何时变成了朱红色,雾气缭绕,将银色的月亮,也映衬成血一样的色泽,加上偶尔阵阵凉风吹过,显得极为阴森

    地面上,地势虽然不陡,但是却坑坑洼洼的,有些灌水的坑洞,看上去简直就是一旺血池这片大地荒芜至极,一眼看不到任何草木,没有一丝生命气象,不过,能在这样的土地里生长的植物,基本上全部都是有用的天材地宝

    举目之处,偶尔还散落着一两具人形的尸骸,也许要不了多久,它们又将再度爬起,成为这片荒原的主人

    荒原入口处,倒也聚集了不少人群和帐篷包,基本上是五米一火把,十米一火堆的,将晦暗的天空,照了如白昼似的

    这些人群,或是在买卖草药材料;或是队伍缺乏必须的配备人员,企图在这里招收一些;也有一些佣兵,毫不避讳的趴在火堆边就酣睡;也有的一些女流,穿着露点的衣料,打扮的极为妖艳,显然是从事**交易的······

    每个人都闲适的忙碌着,搞的这里就像是个小闹市,如此一来,倒是将那股阴寒的气息压抑下来

    “走,都跟紧了”夜枫几人自然不用去凑热闹,看了眼地图后,便招呼几人,向着荒原内部走去

    夜间在荒原上往来的人,丝毫不比白天少,因为这里夜间的骷髅,里内蕴含的能量加旺盛,灭杀同等级别的骷髅,能多得接近四成的魂能,不过相应的,这些骷髅在夜间的综合实力,同样会提高三成

    荒原上的骷髅,有的直接四处游荡,有的就躺在地上,一有生命体靠近,便迅爬起来进攻这些骷髅,全部是古往今来,陨落在这里的尸骸这当中,人类、地精、矮人、精灵、兽人、半兽人、蜘蛛人、不死亡灵、恶魔···什么类型的骷髅,这里都有

    当然,实力低的骷髅,就连普通人都能将其磨死;而实力高的,传言有圣域级别的存在,就呆在荒原深处

    依靠击杀人提升等级,确实不怎么现实在光脑的监控下,只要不是真实击杀,什么都得不到;而击杀比自己等级低的,只能得到很少很少的魂能;所以还不如结队击杀现实中的一些亡灵、魔兽之类的,虽然每次得到的魂能依旧不多,但是贵在危险度小,慢慢积攒还是很可观的

    而血色荒原,完全适合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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