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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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的盛宴-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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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里讲暴力美学,倘讲来讲去,却没使学子明白——暴力就是暴力,无论如何非是具有美感的现象;当文学艺术作为反映客体,为了削减其血腥残忍的程度,才不得不以普遍的人们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艺术方法的再处理——倘这么简单的道理都讲不明白,那还莫如干脆别讲。
  将“暴力美学”讲成“暴力之美”,并似乎还要从“学问”的高度来培养专门欣赏“暴力之美”的眼和心,我以为几近于是罪恶的事。
  大学里讲文学作品中人物的心理复杂性,比如讲《巴黎圣母院》中的福娄洛神父吧——倘讲来讲去,结论是福娄洛的行径只不过是做了这世界上所有男人都想做的事而又没做成,仿佛他的“不幸”比艾丝美达拉之不幸更值得后世同情,那么雨果地下有灵的话,他该对我们现代人作何感想呢?而世界上的男人,并非个个都像福娄洛吧?同样是雨果的作品,《悲惨世界》中的米里哀主教和冉·阿让,不就是和福娄洛不一样的另一种男人吗?
  ……
  大学是一种永远的悖论。
  因为在大学里,质疑是最应该被允许的。但同时也不能忘记,肯定同样是大学之所以受到尊敬的学府特征。人类数千年文明进程所积累的宝贵知识和宝贵思想,首先是在大学里经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于是再次被肯定的过程。但是如果人类的知识和思想,在大学里否定的比肯定的更多,继承的比颠覆的更多,贬低的比提升的更多,使人越学越迷惘的比使人学了才明白点儿的更多,颓废有理、自私自利有理、不择手段有理的比稳定的价值观念和普适的人文准则更多,那么人类还办大学干什么呢?
  以我的眼看大学,我看到情况似乎是——稳定的价值观念和普适的人文准则若有若无。
  但是我又认为,据此点而责怪大学本身以及从教者们,那是极不公正的。因为某些做人的基本道理,乃是在人的学龄前阶级就该由家长、家庭和人文化背景之正面影响来通力合作已完成的。要求大学来补上非属大学的教育义务是荒唐的。我以上所举的例子毕竟是极个别的例子,为的是强调这样一种感想,即——大学所面对的为数不少的学子,他们在进入大学之前所受的普适而又必须的人文教育的关怀是有缺陷的,因而大学教育者对自己的学理素养应有更高的人文标准。
  我也认为,责怪我们的孩子们在成为大学生以后似乎仍都那么的“自我中心”而又“中心空洞”同样不够仁慈。事实上我们的孩子们都太过可怜——他们小小年纪就被逼上了高考之路,又都是独生子女,肩负家长甚至家族的种种期望和寄托,孤独而又苦闷,压力之大令人心疼。毕业之后择业迷惘,四处碰壁,不但令人心疼而且想帮都帮不上,何忍苛求?
  大学也罢,学子也罢,大学从教者也罢,其实都共同面对着一个各种社会矛盾、社会问题重垒堆砌的倦怠时代。这一种时代的特征就是——不仅普遍的人们身心疲惫,连时代本身也显出难以隐藏的病状。
  那么,对于大学,仅仅传授知识似乎已经不够。为国家计,为学子们长久的人生计,传授知识的同时,也应责无旁贷地培养学子们成为不但知识化了而又坚卓毅忍的人,岂非遂是使命?
  那种在大学里用政治思想取代人文思想,以为进行了政治思想灌输就等于充实了下一代人之“中心空洞”的完事大吉的“既定方针”,我觉得是十分堪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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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真理与道理
各位同学:
  前周课上,我们读了《书屋》的两篇文章。关于真理与道理,两篇文章观点相反。其一认为,真理之理才更真,因为绝大部分所谓真理相对于自然科学而言,如1+1=2;水+摄氏100度= 沸腾;我们还可以为其补充很多例子,如三角形两边之和大于第三边,如两点之间最短的线是直线……等等。而人世间的道理,因带有显然的主观色彩,对错便莫表一是,甚至往往极具欺骗性。与之相反的观点则认为,人世间的许多道理,虽然不能以科学的方法证明其对错,但却可以从人性的原则予以判断,比如救死扶伤,比如舍己为人,比如知恩图报;古往今来,人同此心,心认此理,遂成普世之理。这样的一些道理,早已成为共识,根本无须再经科学证明的,自然也不具有欺骗性,倒是所谓真理,往往被形形色色的权威人物长期把持着解说权,逐渐论为愚弄大众的舆论工具,正因为前边冠以“真”字,本质上却又是荒谬的,所以比普世道理具有更大的欺骗性。
  同学们也就以上两种相反的观点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也同样莫衷一是。
  下面我谈谈我的一些看法,算是参与讨论,仅供大家参考。
  一、据我所知,“真理”一词,对于我们中国人,其实是舶来词。原词当出于宗教,指无须怀疑的要义,最初指上帝本人对人类的教诲。
  二、真理一词后来被泛用了。对于人类,某些自然科学方面的认识成果,也是无须怀疑的,而且无须再证明。于是这些认识成果,同样被说成是“科学真理”。
  三、求真是人类的天性,怀疑也是人类的天性。人类社会的秩序,需要靠某些共识来维系。共识就是大家所认为是对的,反之为不对的。所谓普世价值观、普世原则,其实也就是这样一些道理而已。普世并非百分百的意思,是绝大多数的意思。使百分百的人类接受同一道理是根本不可能的。但有些道理,显然是接受的人越多越好。怎么才能使更多的人虔诚接受而不怀疑呢?除了将某些道理视为真理,似乎也再没有更好的方法。这便是“真理”一词从宗教中被借用到俗世中的目的。
  四、但是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那就是——即使在自然科学界,“真理”一词也不常被使用了。因为,人类已经取得的认知自然世界的成果,其实用自然世界的真相来表述,显然比“真理”更为确切。何况,许多真相仍在被进一步探究,探究的动力依然是怀疑。而所谓“真理”,是不允许怀疑的。而不允许怀疑,是不符合科学精神的。
  五、在一切社会学话题之中,“真理”一词更是极少被用到了。因为在人类社会中,某些普世的价值观念、普世的原则,历经文化的一再强调,已经被主流认可,人文地位相当稳定,进一步成为了不可颠覆的共识。既然如此,那样一些道理,又何需偏要被说成是什么“真理”呢?比如人道主义。
  六、当代人慎用“真理”一词,将从宗教中借用的这一词汇,又奉还给了宗教,意味着当代人对于自然科学界的“真”和社会现象中的“理”,持更加成熟也更加明智的态度了。科学真相比之于科学真理,表意更准确;普世共识比之于人间真理,说法也更恰如其分。今天,“真理”一词除了仍存在于宗教之中,再就是还存在于古典哲学中了。可以这样讲,真理和道理,哪一种理的真更多一些、骗更少一些——此争论,除了公开发生在两位中国知识分子之间,在别国知识分子之间,是不太会发生的。
  七、那么,是否意味着两位中国知识分子闲极无聊,钻牛角尖呢?我觉得也不能这么认为。事实上我相当理解他们——在从前的中国,有太多的歪理,以“大道理”的强势话语资格,甚至干脆以“真理”的话语资格,堂而皇之地大行其道,不允许人们心存任何一点儿怀疑,要求人们必须绝对信奉。这一种过去时的现象,给两位中国当今的知识分子留下了太深的印象。那印象也许是直接的,也许是间接的。他们都试图以自己的文章,对今人做他们认为必要的提醒。我从中看出了两位中国知识分子的良苦用心。
  八、我进而认为,表面看起来,他们的观点是那么对立,其实又是那么一致。一言真理才真,道理易有欺骗性;一言道理普世,于是为真,“真理”往往披着真的袈裟,却实属荒唐,怎么说又是“那么的一致”呢?
  在从前的中国,歪理有时以“真理”的面目横行,有时也以“道理”的说教惑人。故一人鄙视那样的“真理”,一人嫌恶那样的“道理”,所鄙视的、所嫌恶的,都是实质上的歪理。
  所以我说他们又是那么的一致。
  究竟歪理伪装成真理的时候多,还是伪装成道理的时候多,这倒没有多大争执的必要了……
   。。

关于好人、坏人
同学们:
  前周课上,我们也讨论到了这一话题。下面我谈我的看法,讨论是由易中天先生的一段话引起的,我先将他的话抄在黑板上:
  “我们中国的道德评价有个很坏的东西,就是一定要把人分成好人与坏人,善与恶。其实君子与小人,都处在中间地带。两端是什么呢?是圣人,圣人的等级比君子高。最低的那一端,是恶人。大量的是中间地带的普通人、寻常人。”
  有一位解正中先生,在《书屋》杂志发表文章,指出易中天先生的话是自相矛盾的——圣人即好人中最好的人,恶人即坏人中最坏的人,这应该是没有什么歧议的。认为有圣人和恶人存在,却不承认有好人与坏人之分,于是不能自圆其说。
  我们读了解正中先生的文章的主要段落;首先我要称赞,他的文章文风很好。尽管是反驳文章,但并不尖酸刻薄、咄咄逼人,态度温良,词句厚道谦和,所谓“君子文风”是也。这一点,既不但我要学习,同学们也要学习。抓住一点,不计其余,极尽羞辱攻讦之能事,仿佛只有这样才算高明,此等文风大不可取。切记。
  解文进一步认为——好坏善良之分,这一种对人的评价,外国也是如此的,不唯中国文化仅有,因而可以说是普世的。如果说这样的评价区分是“很坏”的,那么就等于说全世界的文化在此点上都“很坏”了。
  解文以上的两个观点,我是完全同意的。
  按照易中天先生的分法,我和同学们,都是处于中间地带的人,即普通人、寻常人。如果在我们看来,两端的人其实无所谓好坏,圣人非好,恶人不坏,那我们大多数人,还配叫做人吗?易先生所谓的君子和圣人,还值得为一个好坏善恶不分的人类社会而君子而圣人吗?
  如此说来,易中天先生岂不是说了段该遭到千夫所指的话了吗?我觉得,也不是的。
  如果我们不仅仅是从字面上,而是从本意上去理解易先生的话,那么我认为他的话是有一定道理的。
  我理解的他的话的本意应该是——历史中和现实生活中有不少的人,是难以简单地以好坏善恶来分类的。而在文学、戏剧、电影中的某些人物,尤其难以简单地以好坏善恶来区分。
  比如曹操,他在判断力混乱的情况之下,误杀了吕奢的家人;还一不做二不休,连沽酒归来的吕奢老汉也杀了,这是很罪过的行径,但却又不能简单地便认定曹操是一个坏人、恶人,因为他的杀念,委实并非起于他内心里一贯的“坏”。同样是这一个曹操,大军进发,马踏禾田时,他不是体恤到了农民的辛苦,命将士绕路而行吗?
  《红与黑》中的于连,好人乎?坏人乎?
  《九三年》中的郎德纳克,法国大革命时期,保王党阵营的统帅,一个“有着利嘴和爪子”的人物。他镇压起革命者及其家属来,冷酷如杀人机器,但是,他却又不顾个人安危,重返埋伏圈内,为的是救三个被困在火屋中的流浪孩子,结果被公社的联军士兵们俘虏……
  他是好人呢?还是坏人呢?
  公社的联军司令官叫郭文,他认为他不能下令枪决一个刚刚救了三个流浪儿的命的人,尽管对方是公社的头号死敌。他放走了郎德纳克,结果自己被公社的军事法庭判处死刑……
  他的做法是对呢?还是错呢?
  看,我们有时不但难以简单地用好坏善恶来将人归类,而且连他们的行为的对错都难下结论了。
  易中天先生的话,还启发我们进一步思考以下几点:
  一、人的一生是一个几十年的过程,因而每一个人都是一个极大可能变化的个体。穷的有可能变富,富的有可能变穷,普通的有可能变得不普通,不普通的有可能变得普通;同样,曾经的好人有可能因一念之差犯了十恶不赦的罪行;曾经的坏人忽人性转变,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例子也不少。
  所以中国有一句话是“盖棺定论”。
  而这一句话恰恰证明,在对人作道德评价这方面,中国文化中有很好的东西。
  故连陶渊明都叹:“千秋万岁后,谁知荣与辱。”
  意思是,虽棺已盖,却还无定论。
  二、人类以往的历史,风云动魄,铁血惊心的时候多,中国的历史,尤其如此。至上世纪80年代前,几无好年头。在那一种情况之下,霸业的、家国的、阶级的、政治集团的、个人追求与主张的林林总总的外因往往推动、影响乃至迫使人做出这样那样非主观意愿的抉择,因而若简单地以好坏善恶来将人归类,便很容易犯低级的错误。比如中国的从前,将人分为“红五类”和“黑五类”,便是很坏的做法。而“黑五类”中,便有“坏分子”一类。“文革”后绝大多数获得平反,原来他们即使算不上是好人,也根本不是什么坏人。
  三、时代毕竟不同了。
  但正因为时代不同了,好人坏人也更容易区分了。一个良好的时代,绝不是一个不分好人坏人的时代,而是一个对坏人的界定更严格的时代。比如在从前的中国,一个人若被判了刑,那么从那一天始,便无疑是一个坏人了。现在我们还这样认为自然就不对了。因为一个人被判了刑,只证明他犯了法,他还有悔过自新的机会。
  但恶人确乎还是存在的,比如解正文在文中所举的那类人——土匪、海盗、毒袅、黑恶势力头子、流氓团伙打手、谋财害命者、杀人放火者等,即使他们也有悔过自新的可能,但在此之前,视其为坏人,绝不等于是中了中国文化中“很坏的东西”的毒……
  但是比较一下中西文化,也确有这么一种现象,即西方人一般很少直接用“坏”这个字来评价人。对于西方人,更经常的说法是:
  “那家伙是人渣。”
  “那人是伪君子。”
  “凶恶透顶。”
  “危险。”
  “一个需要提防的人。”
  “一个仇恨社会的人。”
  “一个不惜用别人的生命换一听饮料来饮的人”……
  等等。
  他们为什么很少直接用“坏”这个字呢?
  表意思维的习惯区别而已。
  “坏”是不具体的,因而不明确。仿佛把话说到家了,听来却等于什么也没说。
  通常情况之下,西方人的表意习惯更求明确性,如此而已。
  故绝不可理解成,西方的社会是一个没有好人坏人之分的社会。
  那样的一个国家,古往今来,在世界上是不曾有过的……
  

论雨果
——夹在铁钳齿口的作家
  《九三年》是雨果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它在1873年出版时,雨果已经71岁了。
  12年后的5月18日,雨果患肺炎,身体开始虚弱。
  他在病中说:“欢迎死神来临!”
  5月22日,雨果从昏迷中醒来,又说:“大幕降落,我看见了黑色的光明……”
  只有他的孙儿和孙女听到了此话;那是他留给世界的最后一句话。
  生前,他在遗嘱中添加了如下内容:
  将五万法郎送给穷苦人,希望躺在他们的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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