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体型庞大黑熊映入沙越眼帘,躺在地上,咽喉处被利器割出了了一条血线。
能斩杀这么庞大的黑熊,称的上一等猎人。虎头寨东寨有个小头领叫孙悦山,就是猎户出身,闲来无事,就带着沙越转行放鸽山,猎取各种野兽,他称自己为二等猎人,但是没有猎杀黑熊的本事。
“娃儿,我只需你诚实的回答一句话。”老者说完,紧紧盯住沙越的眼神,然后接着道:“你是什么地方的人,来到南疆所为何事?”
沙越看出老者虽然表面冷冷的,怪模怪样,但绝不是嗜杀之人,根据他玩转黑松木弓的手段,是一个更高明的猎人。“哼,老子就在赌一次,实话实说,如果老者一家和南疆族巨人是一路,老子自认倒霉。嘿嘿,倒霉的事轮不到老子,他们是挡不住老子路上杀剑法的。”沙越心里想着,口中说道:“我是上元帝国放鸽山虎头寨的马匪,因为报仇雪恨来到南疆,目的是杀几个紫月部巨人出气,这不刚到这里,就碰到了你们。”
沙越故意把报仇雪恨加重了语气,用来表现自己男人的气概,有仇不报非男儿。
哪知,老者听到这话,长长的叹息了一声:“娃儿,你比我们强之太多,独自一人找紫月部报仇,气概非凡,而不像我们龟缩在南疆,不敢抛头露面。”
听这话中,有很深的含义,沙越一怔,真的如林中鹰和父亲沙劲山所说,南疆地域除了南疆族三部巨人,其余的就是周边国家迁移、或者躲避灾难的人了。
阿猛眼中却是浓重的惊喜之色,“你真的是虎头寨的马匪,不,虎头寨的英雄?”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大叔,我岁年纪小,但依然看的出你和老爷爷是心地良善之辈,我怎忍心欺骗你们。”沙越把一顶高帽戴在这父子头上。
果然,阿猛“嘿嘿”笑道:“我看你也是虎头寨的英雄,否则普通之人哪敢独自到这野兽出没,毒虫遍地的南疆。”
沙越想着如何和这一家套的更近乎,然后打听南疆族的情况,更好的进行自己的计划。虽然比试时间只有十五天,但也不能无目的的着急,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
“大叔,听你之言,见过虎头寨的人?”沙越问道。
“见过,见过,我比你小两三岁的年纪,娘带着我讨饭,但是上元国那些遭瘟的官员、军卒根本不把我们当人看,不但驱赶,而且逮住就重罚,当时我娘饥饿成病,是虎头寨的英雄救济了一两银子,才买来馒头和稀饭,救活了我娘。”阿猛似是回忆着当初的情景,那种神情非常郑重,以此来表示对虎头寨的感激之情。
二十多年了,他还记得如此清楚,显然那件事留下的印象太深刻。
“还有呢,在我环妹七月怀胎那一年,正碰上南疆族巨人和金鼎城官兵在南满河血战,双方势均力敌,各有重大伤亡,十六个逃窜的巨人跑到了我家,对环妹进行侮辱,眼看环妹就遭受欺凌,是虎头寨的英雄经过,将十恶不赦的巨人杀死,救下了环妹,但是……”阿蒙说到这一阵默然,眼中闪过忧郁之色和仇恨的火光。
此刻孕妇喃喃的道:“如果第一个孩子活着,和他差不多年龄了。”
沙越木然,仰头看去,和孕妇金环的眼神正好相对。看其轮廓,这个妇人年轻的时候算不是绝色,但也是端庄俏丽。
天已经黑了下来,风越来越大,沙越被请进了木屋中。这两间木屋十足的简陋,仅能遮住一部分寒风,但对寒气却丝毫没有防御能力。老者自称叫冯秋生,早年是上元帝国西南边塞天禄镇的居民,因为打猎的能力非凡,被尊称为冯猎人。
只是受尽了金鼎城官兵和天禄镇恶霸的的欺凌,毅然带着儿子和儿媳迁入南疆,过起了风雨漂泊的日子。
天禄镇在放鸽山和金鼎城之间,是个土地贫瘠的小镇,人口两千余口,沙越曾在那镇子的酒家吃过饭,所以有一些印象。
“爹,小英雄,你们先聊着,我去剥了熊皮,做烤肉,你们看这里还有在树上采摘的野木耳。嘿嘿,要环妹炒两个菜。环妹做的爆炒熊心,那可是一绝。”冯阿猛不待冯猎人通知与否,转身出去。
冯猎人不好意思的一笑:“小英雄,我这儿子憨厚成性,近乎呆傻,你不要见怪。”
“大叔可不一般,他那猎刀猛的狠,你看我现在脖子上还留着青痕呢。”沙越换了语气,道:“老爷爷,我不是什么小英雄,我叫沙越,你就叫我名字吧,这样听出起来舒服。”
“哦,沙越,据说虎头寨有一位轻功卓越的五寨主沙劲山,不知和你是否有关系?”冯猎人虽久不在上元帝国了,但每两三月回去一样,在金鼎城集市上换些油盐酱醋、布匹等生活必需品,而最近冯阿猛第二孩子即将出世,回去的更多了些,将一些兽皮、兽肉和自身穿的皮服都换成婴儿用品。
“他呀,是我锉爹,我是他儿子,独此一份,别无分号。”沙越没有隐瞒。
“哈哈,虎父无犬子,沙小英雄,我算是佩服的到家了。”冯猎人对沙越的确很赏识,试想一个十五岁孩子敢独入南疆,找聚居的巨人报仇雪恨,这份胆略就不一般。
“冯爷爷。”沙越改了一个称呼,觉得情份亲近了一层,“我看这里四外荒无人烟,连一个巨人的影子也没有,是怎么回事?”
“南疆族是游牧民族,终年随水草转移进行游动,长期无固定住所,到了这冬季,他们便迁移到了卡儿山一带,那里环境比这里强的很多。”
沙越点点头,但是他不明白为什么前些日紫月部巨人出现在黑松涧?
听到沙越疑问,冯猎人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南疆族千百年来,却是以游牧生活繁衍生息,但是随着势力的不断增强,加之上元帝国、罗曼国和野从国不得志的官员兵将,逃亡的奇人异士南迁,被其南疆族拉拢,在这些人出谋划策之下,便开始养兵,封侯,建立一个国家最初的政权。
紫月部、黄月部、赤月部作为南疆族十六个部落中最强大的三个,是一个整体,但是各有自己的部落首领,其三个部落却又推举出了一位族长,传言这是族神的后人。
族长权利极大,就像上元帝国的君主,他的命令即是圣旨,族长为了南疆族的利益,派遣紫月部巨人潜入上元但国边境偷袭或者进行别的勾当和虎头寨五位寨主相遇,升起战争,不是什么新鲜事。
………【第27章:虎爹虎妈和虎儿】………
沙越现在才明白,南疆族名誉上是游牧民族,也在以游牧方式生活着,其实建立了初级的国家制度,正在向正规的多元化国家形式发展。{。。最快文字章节阅读}
如此说来,南疆族不再是一盘散沙之状,而是团聚在族长周围,有军队,有各级官员吏治,有健全的防卫体系,只是没有固定的聚居城市而矣。
冯猎人点点头,很郑重的道:“少寨主所言极是,之所以我认为你孤身一人到卡儿山,十足的危险,你想想一个外族国家的人去另一个国家杀其国民,谈何容易。再说南疆族都是巨人身材,体壮如黑熊,能有你七八个这么魁梧,你如何混进他们中间?”
沙越分析了一下,却是如此,但他无论如何也不放弃,大话说出去了,就这样空手回虎头寨,会被人看不起,不知道多少糖衣炮弹向自己投掷过来
“冯爷爷,南疆族就全是巨人吗?”沙越要完成和冷如海的比试,必须混入巨人之中,出其不意,趁其不备,最大限度的斩杀,然后秘密撤出。如果换了明目张胆冲击南疆族防守势力,到不了人家近前,就被弓箭射成了刺猬。
沙越不是傻瓜,当然不会做那样的傻事。
“百分之九十九全是巨人,其余的是上元帝国、罗曼国或者野从国的人,这些人有南疆族巨人拉拢的外族力量,还有就是从这三个国家虏获的奴隶。”
“嘿嘿,既然是这样,我就有办法了。”沙越很欣慰的道,权当这是一次超级锻炼。自己十五岁了,按照上元帝国的规定,已是男少年举行成年礼的年龄。
既然是进入成年的前十五天,就应该有个与众不同的开端。
竖日,天刚蒙蒙亮,沙越就告辞了冯猎人一家,按照其指点的方向,催动大黑马疾驰而去。这匹马是东寨养马刘亲自挑选出来的,在整个虎头寨数一数二,不但健壮异常,脚程快,而且具有三分龙性,通晓人意。大黑马仰首嘶鸣,惊飞一群孤雁。
天地一片苍茫,除了一人一马,见不到别的有生机之物,沙越甚至怀疑这就是地狱,根本就没有活人、活物。
大约行出五六百里路,暖暖的阳光照在背上,前面是黑洞洞的背影。沙越感觉累极了,缓缓将大黑马停了下来,前方是一条小盒,闪着冰凌的光泽,一些水草露出几寸长,就像人乱糟糟的头发。
沙越望望天空,估计在上午十一时左右,大黑马一口气奔驰四个小时了,也该休息一下了。沙越找来一块三十余斤的石块,砸开一个冰窟窿,供大黑马饮水。
多亏冯阿猛想的周到,不但给沙越准备了两大块烤熊肉,而且给大黑马准备了野豆秕子。
沙越解开一层布包,里面是几片泡湿泡软的大树叶,在里面是一块油纸,打开后,熟熊肉还冒着一丝丝的热气,同时香喷喷的味道扑鼻而来。
“我看冯阿猛不是憨厚呆傻,而是十足的精明,我以二十两纯银留了个人请,他却用细心包起来的熟熊肉,留给了我一个绝好印象。”沙越想着,啃下一块肉,竟然不比刚熟之时味道差。一边吃一边注视来的方向,本来之前他以为自己作为马匪盘踞险峻的虎头寨,是最苦的人类,哪里知道,冯猎人一家竟然连个安稳的住所也没有,孕妇金环将要分娩,只能住在不遮风不遮雨的简易木屋中,据冯猎人说,还有很多人,生活环境比他们还要糟糕。
这是什么世道,有权有势,武功强者,修行的能人异士作威作福,穷人就连起码的生活保障都得不到,哼,老子修行到剑神,一定要改改这不平等的事件。
蓦然,一丝异响传入耳际,沙越立刻警惕起来,同时大黑马疯狂的嘶鸣起来,提醒沙越有异常情况。五分之一秒时间,沙越包好熟肉,扔进马背上的褡包里。
腥风,一股浓重的腥风。
沙越从小在山野丛林长大,对这种腥臭之味了如指掌,不用去看就知道出现了大型野兽。他暗自一怔,摸摸白云骨剑剑柄,但很快又把手撤了回来,面对南疆族巨人,都没有值得自己提前出剑,何况对付区区的野兽。
在沙越眼中,野兽的凶残远远不如人类。
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扭转回身,果不出所料,的确是大型野兽,不是一只而是三只,虎身虎头,虎爪虎尾,但却不是一般猛虎的黑斑黄纹,而是赤红斑,如鲜血一样的红。
沙越听二等猎人孙悦山讲过,虎类中最凶残狡猾的是血赤虎,想必这三只就是。尽管沙越的“路上杀剑法”练至到炉火纯青,但面对三只血赤虎,丝毫不敢托大。
三只血赤虎两大一小,看出来是雄虎、雌虎和虎崽,虎崽跟在两只成年虎身后,就等着它们将这一人一马扑倒,它再上去将猎物撕成碎片,当作美餐。
“老子真是幸运,先行热身,遇到南疆族巨人,不至于筋骨松散的使不出力量。”沙越嘀咕着,退后一尺,手腕一抖,再一次摸到了剑柄。
“闪出”,随着沙越一声喝叫,白森森剑芒划过一道圆弧,在阳光下就像半圈月晕。瞬息之间,枯草乱飞,萧杀之气浓烈起来。
沙越没有留一点情,也没有想到留情,将力量提到最大,速度提升到最快,虽然是出剑,但是威力却所向披靡。
沙越自然不知,血赤虎是玄兽级别,虽然只是一星晶玄兽,但比普通野兽不但气力悠远,攻击势勇猛,而且具有了人类初级的思维。
兽类根据体内结晶的不同,称之为星级玄兽,从一星一直到五星,一星级别最低,五星最高。五星晶玄兽具有了修行者全部本事而且思维和人类智商差不多。其体内的五星晶更是修行者固本培元的灵药,能达到九品,非常的昂贵。
两只成年血赤虎昂首狂啸,撕碎了空气,长而粗重的尾巴抽打起来,被击中的石块全皆碎裂,虎崽明白,很识相的退到后面。雌虎顺势一滚,不但躲开了剑锋,而且到了沙越的左侧,一对前爪立起,仿若一个相扑士猛然就扑了过去。
同时,雄虎也躲开了剑势,张开血盆大嘴咬向沙越的手臂,气势雄厚,威猛异常。
雄虎和雌虎常年在一起,对方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知下一步如何去做,所以它们联合起来,攻杀之力成倍增长。
沙越以前独身战斗九只铁尾雪狼,但那只是普通猛兽,比赤虎比起来,也就是一只的力量。之所以两只赤虎合力,沙越无形中感到不小的压力。
“雷霆劈”
几道剑光炸开,宛如闷雷,小河上飞起一团团冰块,极其的耀眼。
沙越在这一式上花费的力量最大,之所以也最厉害,在剑锋斜着劈下来之时,两只成年虎全不敢再进攻了,而是发狂的向旁躲闪。
“哼,老子没练习躲闪之术,你们这几个畜生就认命吧。”的确,沙越所练的“路上杀剑法”只是攻击招式。
在对手进攻之下,沙越选择的也是进攻,但他的白云骨剑是修行者炼化的入神级兵器,附有一定的玄奇力量,之所以敌对者感到层层压力,在沙越反攻之时,被迫转换招式或者躲闪。
此刻的雄虎和雌虎就是这样。
“诡刺”,诡异如蛇,快如电光,容不得人细想,何况是一星晶玄兽。就听得“扑哧”一声,飞现一团血水,白云骨剑刺入雌虎的额头“王”字部位。
就在沙越撤剑的一刹那,雄虎和虎崽一同猛扑过来,一个双爪抓向沙越面门,虎崽血盆大嘴咬向沙越双腿。
沙越已经取出长剑,随之就使出了“雾收”,白光闪烁之处,雄虎两条虎爪断掉,但是他自己却不能抵抗虎崽的攻势。
凶猛的气流涌到,虎崽的血盆大嘴也咬到。
“老子没碰到南疆族巨人,小命却交代在出生之手,真是冤枉,冤枉。”沙越本能的飞起一脚,哪知虎崽早有准备,如大冬瓜的脑袋迎上去,“碰”一声,两者相撞,沙越倒退两步,仰面朝天栽倒,虎崽顺势一扑而到。
正在此时,从左侧吹来极尖锐的风,具体的说是非常小巧的暗器划过的劲气,“噗噗……”一连七声,暗器全部射中虎崽的双眼。
说时迟那时快,一条黑色的绳子如墨云翻滚而来,裹住虎崽的身躯飞了出去。
虎崽眼中暗器,血水淌出,疯狂吼啸,分辨不出河滩,石块,翻滚起来,其恐怖的样子令人震撼。
映入眼帘的是一匹高头大马,矫健非常,花色大马背上的人,正是冯阿猛,他手里持着小巧玲珑,闪着金色之光的弩弓,正是他妻子金环用过的那一支。
而另一只手腕戴着皮套,手里抓着一条黑色绳子,正是这根绳子千钧一发之际,将虎崽捆住,拉离了当场,否则八十来斤的沙越早被压成了肉饼。
那柄大猎刀背负在肩头,映射阳光,射出一层绮丽亦幻的光芒。
………【第28章:穿金弩,岁月情】………
起早�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