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梦》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三千梦- 第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楚歌看了看他,“客气,只是可惜了那把折扇。那莲花可是我最满意的一幅。红大侠若要还,不如你亲自做一把还我。”浪君浅浅一笑,并不在意,开口倒是玩笑。
  红衣客有些惊愕,这叫还恩吗?却利落开口应下,“好,我答应,亲手做一把扇子还你。不过,不是还救命之恩。我还是欠你。”坚定的语气,楚歌闻言倒是不知该如何表示,随他吧。。
  几个侍女走了进来,随后一个雍容华贵的美妇人也跨进花厅。美妇人看起来不过三十几岁,脸上光滑无岁月的痕迹,一身玫红绫罗衣裙,头上挽着堆玉髻,插着翠玉珠簪,大家闺秀的温婉,这便是叶长欢的母亲,闺名苏娟,本是炎阳门的小姐,当初也是江湖中有名的美女。
  “姑姑。”苏旖霞先迎了上去,撒娇模样。
  “苏姨。”红衣客难得的开口叫人。
  “娘。”叶长欢一声呼唤满是无奈。
  苏娟一手拉了苏旖霞,眼光落在楚歌身上,这夺人目光的俊逸少年,如斯绝色。“楚歌见过叶夫人。”楚歌适时行礼。
  “你便是今日救了长欢的人?未料是如此出众。”苏娟笑着,十分的慈爱。
  “夫人过奖了。”楚歌谦谦有礼。苏娟确实很是欣赏楚歌,苏娟见过的人不在少数,可是纵观三十年前至今,却是无一人能比得这楚歌的丰采。
  “娘,孩儿还想着若有一个似楚歌这般的兄弟该有多好呢?”叶长欢笑道,明显的想拉拢楚歌。
  苏娟一笑,“娘亲若有这么个好儿子,不要你也罢。”
  楚歌只是听着并不答话,倒是苏旖霞开口道,“那姑姑认神仙哥哥当儿子嘛!”说者无意,却正中叶长欢和苏娟的心思。
  “楚歌不过凡世一俗人,不敢高攀。夫人有坊主这般优秀的儿子可是别人羡慕不来的。”楚歌可不想和这些权贵沾上太多关系。
  “神仙哥哥若是俗人,那旖霞岂不是俗不可耐了。”苏旖霞可不依。楚歌轻一笑,不作答。侍女适时上前通报酒席安排好了,也就停了这话题。  
  夜静,书房中,叶长欢毫无形象的坐在椅子上,两只脚翘到桌上,随意的开口,“那些人那方派来的?”指的自然是白天里的刺客。
  红衣客倚在窗口,也是很放松,“小帮派,不碍事。”他轻松料理了那个帮派,敢偷袭他,这代价必然不能太小。
  “你要怎么做扇子?”叶长欢笑,叫红衣客杀个人容易,不过做扇子?不可能啊!“还要往扇子上画画?”叶长欢觉得更加不可思议了,看着红衣客的手,那拿剑的手拿起画笔的可能和让他学武功的可能一样的小。
  “学。”红衣客很简单明了的回了一字,他答应得不冲动,真的是惋惜那把折扇,毕竟是为了救他的。
  “好吧。他很厉害!”叶长欢叹了一声,“不知是何来历?江湖上都没他的信息。好像是凭空出现一般。”
  红衣客想了下,“应该是一些不入世的前辈之后吧。”
  “那应是无门无派的。真希望他能来我锦翎坊。”叶长欢笑,若能拉拢到楚歌这样的高手,可是一大幸事。。
  楚歌明白,权利场得人奉行的是既不为我所用那必不让他人所用。和这些人相处实在累,她只想自由自在的游历,不想要勾心斗角的一团乱。她会交朋友,不过是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朋友,不必牵挂不必烦忧也没麻烦的朋友。
  叶长欢这些人就绝对不适合了,至少她现在没那个惹麻烦的闲情。若说叶长欢没有心机没有目的的和自己交好,楚歌是绝对的不信的。二十岁的年纪,管理如此庞大的商业,其心机头脑必是十分了得的,她不愿深交。在客栈中洗了个澡,楚歌披着头发坐在椅子上喝茶,来着汨罗城也有些时日,也该离开了。
  第二天清晨,楚歌清了账款,退了房间,顺便让小二给叶长欢送封信,自己出城行路,待叶长欢收到信时,楚歌已到城外十里外了。
  凌波山庄中,苏旖霞拿着信匆匆跑去找叶长欢,“表哥,快看看神仙哥哥写什么了?”
  叶长欢才刚起来,迷糊着接了信,打开一看,寥寥数字,“承蒙款待,楚歌告辞,青山绿水,有缘再逢。”
  “神仙哥哥走了?”苏旖霞满是失望,都没再见见她就走了,“他去哪了?”
  “没有说。放心啦,他那么厉害,很快就会名满江湖的。”叶长欢安慰。此次分别,再见时已是一年之后,而时间的流逝,总总是物是人非事事休。。。

  ☆、梦里笑莲华(1)

  群山环绕,绿水长抱,淙淙流水顺山而下,景致秀丽天成,时不时鸟鸣莺飞,深山处不见人烟,极度的幽境。一阵哗哗水声,流水边一个少年正坐在一块石头上,手中一方手巾浸湿拿着擦脸。精致到无可挑剔的五官,英俊而优雅,更有几分的柔美,薄薄的嘴唇宛如粉桃花瓣,一双深邃悠远的黑色眼眸,比日光还要耀眼,墨色纤长的睫毛一扇一扇,魅惑人心。
  白色衣衫,凉风处,衣带蹁跹楚楚。此时的楚歌已经十七岁了,一年时间又长了不少个,纵然站在男子群里也不会显得弱小。这一年来,她到过沧越各个地方,如今所在的是沧越与黎央的边境,一片连绵的山中,名唤太白山。
  将手巾洗干净,放在一节树枝上晾干。楚歌拿了水袋装满清水,倒地躺在光洁的石头上,头顶上是树荫,遮住了大半的阳光。闭上眼楚歌准备睡个午觉。点点光影拂下,显得如此的安详耀目。
  春日日光暖暖,水面泛起金色光晕,流水旁的大石头上,一个俊秀得不似凡人的少年闭着双眼休息,容颜温润如玉,唇角还有一丝似有似无的笑意。溪岸高坡,一白衫黑袍的男子静静看着楚歌,他身后还有几个人跟着,却没让人惊扰,只是带着手下经过,可是刚刚入眼的那一幕却印在脑海,不曾忘记。
  伸了伸腰,楚歌打着哈欠醒来,遮着眼睛适应了下光线,这一睡倒是睡了一个时辰了。楚歌坐了起来,拿起手巾收好,拿了行礼,上了溪岸,沿着山路继续前进。羊肠小道,鲜有行人,杂草丛生,一步步都仔细掂量。
  楚歌打算穿过太白山,前往黎央,去那里看看,是不是有不一样的风景。又在山上走了两天,楚歌才出了太白山,面前已经是千里草原,无边无际,一条河,好似银带一般在草原上蜿蜒着流向远方。草原上不少野马牛羊,悠闲的吃着草,如此风景,比起婉约的沧越,更加的粗狂而浩气。如此草原,应该有牧民才是。
  楚歌踏上草地,沿着河走着,翻过一个山坡,果然看到不远处有些许多的帐篷,是草原上的游牧民族。马的嘶鸣,牛羊的叫声,汇集成一片生机勃勃曲调。
  楚歌慢慢走了过去,一个牧羊的姑娘手拿着细细的鞭子好奇的看着楚歌走来。
  “在下楚歌,路过此处,不知可否卖给在下一匹马?”楚歌保持者距离,并没有很接近。
  那姑娘不过十二三岁,闻言望帐篷里喊了一声,“娘,有位公子要买马。”帐篷里应了一声,一个三十几岁的妇人走了出来,看着楚歌,展颜一笑,很是质朴,“公子要买马?”
  楚歌点了点头,“是的。我需要一匹马代步。”
  妇人打量了一下楚歌,一身白袍,看着就是名贵的衣料,袍子下边有些灰尘,和草的汁液沾染的痕迹,显得风尘仆仆。“好。只是马都放出去了,要傍晚才会回来,公子不如先休息一下,等我家夫君回来再谈。”
  “那就麻烦大嫂了。”楚歌礼貌称呼妇人。
  “奴夫家姓木,公子进来坐吧。”那木大嫂道。
  楚歌走进帐篷,帐篷里透着一些羊奶的腥气和牛肉的檀味。那小姑娘端了一碗茶送过来,看着楚歌身上的衣服,颇为喜欢的模样。
  楚歌喝了口茶,这是游牧民族特有的茶,楚歌喝了一口,倒是不习惯。“小妹妹,离这里最近的城镇有多远?”楚歌放下碗问道。
  小姑娘想了一下,“爹出门去城里时,通常要三天才回来。”三天回来,那就是至少要一天的路程了。看了看一身有些脏乱的衣物,楚歌借了个地方,稍稍擦洗了一下,换上了一身衣物,依然是白色,只是衣袖衣领上用细致的红线勾勒出云纹,素净之余也不单调。
  不远处传来了喧哗声,该是出去牧马的人回来了。楚歌束好长发,拿起包袱中一枝翠玉笛,握在手上,才出了帐篷。果然见几个人赶着牛羊马匹回来了,一群队伍,浩浩荡荡,颇为壮观。
  待着牛羊进了圈,小姑娘已经扑向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男子怀中,“爹,你回来啦。”
  男子身边还有两个年轻的少年,和两个差不多年纪的男子,长得又几分相像,应该是一家三兄弟了。羊圈那边还有两个妇人,该是他们的妻子。
  几人自然注意到了楚歌,木大嫂走了过来,“这是楚公子,路过这里,要买一匹马。”木大嫂解释了一下楚歌的来意。
  楚歌上前,“在下楚歌,三位大哥有礼了。”
  “楚公子客气。马匹都在这里,你自己挑。”木大哥有些拘谨,带着楚歌到马圈前。
  楚歌看了看,随手指了一匹枣红色的马,“那匹就好。请大哥帮我配上马鞍。”
  “好。公子放心。”木大哥应下。
  在这里休息了一晚上,第二天楚歌才离开。骑着马慢悠悠的一路而去,草原辽阔的风光倒是看不腻的。离着这最近的是黎央的边城,南相城。即使是在这春日,这里还是有些寒冷,干燥的气息挥之不去,偶然的哀黄中有一点绿,比起沧越的花红柳绿实在是凄凉了些。
  骑着马,身子摇摇晃晃,似乎要睡着了一般,半是清醒半是迷糊的进了城。长街上行人不多,多是一些守城的士兵在街上溜达。楚歌下了马,牵着缰绳四处看着,寻找客栈休息。一身有些单薄的春衫倒是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毕竟这里的人还穿着薄棉袄。
  坐在路边一个茶馆里,楚歌点了一壶茶,看着伙计送来茶,楚歌开口询问,“小哥,这城里的客栈是在哪里?”
  “走过这街,转个弯就有一个归客居,是我们这边最好的客栈。公子可以去那边投宿。”伙计热心回答,楚歌点头,“多谢。”楚歌取了一个碎银递给伙计,当是给他的赏银。
  倒了茶,楚歌喝了几口,有些涩,但还可以下咽。抬头看着茶馆外的街道,不冷清也不热闹,这是属于古城的一种肃杀之气。
  起身,楚歌放下茶钱,走了出来,刚牵了马,就听到长街上马蹄声响,五六骑从街上过来,马蹄声声,却不杂乱,这些马都是训练有数,应该是属于军队的。
  楚歌站在马旁,马遮住了她大部分的身姿,抬眼看向那些骑马的人,领头的是一个男子,黑衣白袍,白色骏马,一身是生人勿近的冰冷和威严,像是叱咤沙场的将军,更像是冰冷无情的一方霸主。让人好奇的是他脸上戴着一个黑色的面具,遮住了大半个脸,只露出那薄而显得无血色的唇和略显清瘦却轮廓分明的下巴,不怀疑,面具下的面容必然是让人心动的俊美。
  他身后的四个人倒是不稀奇,即使隐藏着气息,可是那独独属于侍卫的肃穆还是很清晰的。楚歌看着几人经过了,才牵着马往另一边走去。
  归客居,即使是这里最好的客栈,也是有些简陋,胜在干净舒适。楚歌订了房间,要了热水,干干净净的将自己清洗了一遍,换了衣裳,将脏衣服交给客栈伙计去清洗,楚歌懒懒的靠在窗边,这个房间临着街道,此时的街道行人已经很少了,天已暗下,黑夜袭来,这个古城,更显得神秘莫测。
  风从窗口吹来,有些冷,楚歌伸手拉上窗户,刚关了一半,马蹄声已经传来,刚才见到的那戴面具的男子和他的侍卫竟在客栈前停下,看来,也是要在这里投宿了。
  楚歌的手只是一停顿,随即掩上了窗户。刚刚下马的男子抬起了头,看了一眼楚歌的房间,踏入客栈。走廊上传来一阵的脚步声,想必是那些人,楚歌挥手熄灭了灯火,拥着被子躺在床上。
  她隔壁住的便是那个面具男子,让侍卫各自去休息,男子关了房门,伸手摘下了面具,露出了面容。光洁而白皙的脸庞,因着清瘦,更显得棱角分明,冷峻如雪山之巅终年不化的寒冰。
  剑眉英挺,深邃眼眸,苍鹰般的锐利,高挺的鼻梁,微抿着的唇,孑然独立间,那是不容侵犯的强势和孤傲。一缕碎发垂在脸侧,这一分不同的柔软,似乎稍稍遮掩了他的锋利,却更使得他难以捉摸。
  君如冠玉,仪表不凡,一身冷傲,意起谁亡?龙霸天,黎央三皇子,生母当今明月皇后,嫡子之尊,却不受宠,前有两位兄长,贵妃嫣氏所出,一为龙应天一为龙擎天。明月皇后和嫣贵妃之间的恩怨,黎央皇族尽知,只是当今黎央皇帝独宠嫣贵妃,竟是彼此奈何不得。

  ☆、梦里笑莲华(2)

  一夜很是平静,清晨醒来,楚歌门口伙计已经备好了洗漱的清水,连着楚歌那些已经清洗干净烘干的衣物也叠的整齐放在那里了。楚歌收了衣服,用清水洗漱了一下,拿着行李就下了楼,要了早点,慢慢吃着。
  依然穿着白衣,只是多披了一件灰色的斗篷,斗篷围着一圈的白色狐狸皮毛,更衬得楚歌眉目如玉,唇色嫣红,不得不叹一句如斯少年,宛若莲花。
  伙计将装满清水的水袋拿了过来,马也备好,牵到了客栈门前。楚歌走到柜台前结算房钱,“掌柜,此去有哪些地方比较好玩?”
  掌柜的是一个中年的男子,留着两撇小胡子,闻言想了一下,“都城曜日最是繁华热闹,还有廷丰城,汇集天下最新奇的商铺,也是最富有的地方。公子不如一路北去,沿途地方,都是各有特色。”
  楚歌点了点头,“多谢。”
  龙霸天正带着属下下楼,自然听到了掌柜的说的话,眼神扫过楚歌,几乎不可察觉的楞了一下,几步走下来,楚歌已经走到了门口,接过缰绳,翻身上马,挥鞭策马离开。
  几番相逢,皆是擦身而过,并无交集,这可是缘?一人如风而来,轻轻过,不留痕迹;一人似云飘散,悄悄然,无影无踪。
  楚歌一路走走停停,漫不经心,似乎什么都入了她的眼,却什么也入不了她的心。远离了城镇,眼看夜幕降临,楚歌挑了个小树林,将马拴在一棵树下,自己却上了树,卧倒在一枝树干上,天空,星光依稀,透过树叶,倒像是夏日的萤火,点点的飘忽。
  微微一笑,楚歌闭上了双眼。她是被急促的马蹄声惊醒的,晨光熹微,树叶上的露珠还未消散,突然而来的声响打破了清晨的宁静。
  龙霸天主仆五人骑着马,被十几个人围着,那十几个人都是一色的黑衣,是杀手或者是盗匪?四个侍卫下了马,将龙霸天护在中心,“是什么人派你们来的?”一侍卫喝道。
  黑衣人没有回答,只是各个抽出了刀,很普通的刀,没有一丝可辨别的痕迹。
  “杀。”龙霸天轻轻一声,极冷极轻。四个侍卫已经迎了上前,刀光剑影,血腥味开始飘散,一地的狼藉,龙霸天只是坐在马上看着,目光淡淡的,丝毫没有所动,似乎那惨叫声,呼痛声根本不存在。
  一个黑衣人避开了四个侍卫,举刀向龙霸天砍来,龙霸天看着似乎纹丝不动,攸然间,一道黑光忽现,缠住了那把刀,呯的一声,刀碎成了几段,那是一条鞭子,黑色长鞭,没有任何的花俏,只是长鞭上倒刺锋利无比,一鞭挥下,必是入肉三分,伤及筋骨。
  龙霸天手腕一收,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