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哪儿好了?我还愁找男朋友找不到呢!现在男的一个个都跟二等残废一样,长得又没兵长帅还学人家兵长提早停止生长。”
微生很明显没有从她的话里找到安慰,但是她机智地自我平复了。高个子没找到男朋友,矮个子已经不愁了!对,她就是得瑟了怎么着?
其实微生不算矮,但是微生一米六五,唐清一米七二,这走在一起还是有压迫感的,两个人都穿着布鞋,无增高,这是野生纯天然的身高差啊。
也因此,真正黑脸了的是宁依依……宁依依很愉快地发现,近期来找她姐的几个人她都不喜欢!没错,两女一男都不喜欢!哼,她看出来了,别看这人长得挺高冷,肯定也和前面两个一样黏人。
以往黏着微生是宁依依的专利,结果蓝褶打破了,蓝褶打破了不算,兀玺是个什么鬼?她一年就在表姐家三个月,这才两周呢兀玺串门多少次!
唐清前瞧瞧后瞧瞧没瞧见出众的男人:“你男票呢?赶紧召唤出来,拍完我就走了,免得你误会什么。”
“想什么呢!我是那种人吗!你别急,好不容易来一次,我带你逛一逛枫桥呗!”
“先去你家!”
的士上,宁依依闷闷不乐地坐在副驾驶座,安份地系着安全带。她绝对是脑抽了才一定跟出来接机,然后被后面两个人冷落很爽是吧!不过转念一想她又安慰了,还是她英明,她跟出来了她姐都跟别人坐一起不鸟她,她要是没跟出来,指不定被人拐跑了。
微生挺直了背,坐着的时候和唐清没差两厘米,瞬间安慰了不少,看来她不是腿短。突然,她想起了一个有趣的东西,转头问唐清:“你怎么就知道我男朋友比你高呢?”
那张照片兀玺是侧脸,因为在看着微生,实际上兀玺的正脸摆在眼前,唐清还不一定能凭借那张被蓝褶传上去的侧脸照认出兀玺。
一张照片完全描绘出一个人实在是太荒谬了,而且……兀玺看微生的时候的样子和看别人的时候的样子,那能一样?
蓝褶角度选得不错,也正是那个角度,看不清兀玺坐着比微生高多少,再加上微生低着头。
唐清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先是一愣,然后在心中思考了一下,非常爽朗地笑了:“怕什么,大不了我屈膝呗!再说现在美图技术那么发达……说起美图!你个坏女人,竟然跟我们说你的照片是修的!我瞧瞧,这比照片里漂亮多了!”
微生漠然拍掉唐清伸来的咸猪手。
下车的时候,司机师傅亲切地便宜了零头,微生看似不在意实则十分心疼打车费!飞机场到她家是有直通的公交车的啊!
宁依依闭着眼睛都知道她姐此刻在想什么。瞧瞧这小气的姐姐,带着她出门都不打的,这就来了一个所谓的网友,竟然就破例了!
若微生知道她内心的抱怨,一定会非常有理地反驳:远方来的是客人,对这里不熟悉也没打算长期住,凭什么让客人一起挤公交?你?你就住在枫桥,挤个公交委屈你了?客人一年都不见得来一次,打的也就几次。你?要是带着你出门次次打的我现在已经在路边乞讨了!小小年纪学什么不好,浮夸!
“你一个人住吗?自己存钱买的房子?”
“是啊!用光了这几年的积蓄呢。”
唐清看着小区,和自己家的差不多,到了顶楼瞠目结舌……这是市中心吧?复式诶,囡囡你才多大,就存到钱买复式了?你这是得瑟你当作者很赚钱吗土豪!
唐清试着自我反省同样是作者,为什么她一分钱都没存下来,一秒过后放弃了。有爸妈还有亲妹,她妹赚得比她多,怕什么!
☆、Chapter。64 不相信天资聪颖
进屋,微生使了一个眼神,纵使再不情愿,宁依依也只能任命,乖乖爬上阁楼,眼巴巴看着微生拉着唐清进了房间爽快地锁门——这场景为何似曾相识?
“可以告诉我原因了吧。”以为她忘了?怎么可能!
唐清突然愣住,犹豫了十几分钟,才缓缓开口:“睡懒觉的魔方,记得吧……”
没有人知道,就连唐白也不知道,在唐白进入霄湘选择当作者的时候,唐清去了雷鸣,她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当了作者。因为作为一个理科生,她的作文从小被妹妹打击到大,选择当作者也只是因为周围的人都在讨论,为了不让自己显得格格不入,也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抱着蛮试试看的心态踏进这个圈子。
当时的魔方也是一个新人,第一本书刚刚上架。他的文风相对普通作者,留白较多偶尔懒散偶尔犀利,随性而特立独行的文章在雷鸣同样并不受欢迎,可以说魔方起初过得十分艰难。
刚刚开更的唐清哪有资格加什么作者群,只能仰望组里责编的QQ号,还因为文章不热而完全没有话题。
当时的魔方臭脾气和现在一模一样,甚至比现在还不好相处,完全不因为名气不大而不摆架子,当然,只有深入接触才会发现他的骄傲,平时看他的文章、题外话和聊天内容,完全看不出是一个不好相处的犟人。
可能唐清审美不同于其他人?她第一次打开雷鸣的网页,首页就在推荐着魔方刚刚上架的处女座,好奇点进去之后,简介一下子吸引了她,内容更是叫她欢喜,于是一直默默关注这个作者。
唐清在雷鸣用的笔名是水清则无糖,在雷鸣混过几年的老读者可能会听说过这个作者,和菊花一样属于慢慢成长的类型。这也是为什么姨妈红来到霄湘一作成名,不只是那本书的构思和素材好,也是唐清在雷鸣磨练了文笔的缘故。
唐清别的有点没有,她看出自己的书不受欢迎,也明白自己不是这料子,一边努力在网络上搜刮素材组织语言,一边用自己所能挤出的时间更新。
她不相信天资聪颖,她只知道天道酬勤。
于是她的两本书,只用了半年的时间就完结,也为她累积了千多名固定的收藏。这说来轻松,天晓得她挤出了多少吃饭、睡觉、娱乐的时间用来写文,倾注了多少的心血,才有编辑看她勤奋,多给予一天哪怕是几个小时的封推。
第三本书是大长篇,一路上追文的人越来越多,收藏从开始的几百,破千,破五千,最后定格在接近一万,上下浮动。
在一个小高潮结束,她起了一个新章,推荐了她心心念许久的魔方君的书。那时候魔方已经是雷鸣的一朵奇葩了,其实她的推荐完全是多余的,多数人都知道魔方这个作者,只是不愿意去尝试他的文风罢了。
尽管如此,她依旧傻而执拗地推荐了。
说来也巧,魔方那天请了月假,乐得清闲,就去逛雷鸣,逛到了水清则无糖的大长篇,看到了她的推荐,心血来潮地留了言。
唐清隔天自然是按照惯例看完了所有的留言,看见魔方的ID时她激动地差点跳到椅子上,从小到大好像就没有这么激动过,像是和影帝合影的小小影迷那样,不能自已。
她眼尖地发现收藏又涨了不少,抱着一丝丝期盼点开魔方的文,竟然看见了自己的书的推荐!
魔方给她的留言很简单,只有几个字:支持你!——魔方君。
但就是为了回复这几个字,因为每次都拟好大纲所以从不卡文的她,删删减减又增添,足足用了一个小时写好,才按下回复键。
回复的内容由简入繁由繁入简,也很简单:竟然被注意到了,真高兴!魔方君,我很喜欢你的文章!
☆、Chapter。65 只知道天道酬勤
留言这东西,有了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只是一周的时间,两个人就莫名其妙地开始相互推荐对方的文章,相互频繁地留言。
唐清知道自己的心理,却读不懂魔方想什么和他这么做的原因,尽管如此,她依旧默默庆幸。
当时她不懂这个叫喜欢。
作为一个非常现实的人,她没有网恋这样荒谬的想法。她想过以后的她,可能会接受父母安排的相亲,找一个相对条件看得过去的男人结婚,不因为爱情,只因为责任。
水清则无糖没有自己的读者群,她加了魔方的读者群。而当时她用的QQ号也和现在的不一样,当时她没有让身边的人知道她写作,又想着有一天用QQ和读者交流,所以在建立雷鸣帐号的同时建了一个新的QQ号,也叫做小号吧。
两个人互相加了好友,为了交流一些写作心得。唐清是打心眼里自卑,因为她觉得她入站的时候,魔方已经是一个作者了,不但是前辈还是偶像,这完全不是可以交流心得的等级啊!
睡懒觉的魔方:怎么称呼你比较好?
水清则无糖:清糖……吧。
睡懒觉的魔方:好的,清糖你好,我是魔方。
唐清的网友多了很多,她开始知道一些二次元的东西,因为小说和动漫慢慢懂了很多奇奇怪怪的知识,知道了黑了木耳湿了芭蕉,学会用许多的网络语言,也不再是一开始那个每一章都规规矩矩写文认认真真查字的小新人。
她知道很多女生把偶像封为男神,于是她也改了自己给魔方君的备注。
结果……?结果就没有结果了!
一个多月聊着聊着这位仁兄本性就暴露了,哪里是男神,分明就是男神经病!时常闷骚时而傲娇,跟刺猬一样老是扎人,嘴毒腹黑文采好,简直是极品!
看着那么淡漠的一个人怎么就不是人呢?
唐清变成了魔方君练毒舌的对象,连着连着唐清也步入了毒舌这条不归路。从开始的毫无反抗之力,到偶尔顶嘴一两句,到机智地反驳过后后继无力,到能平起平坐互相讽刺很久最终落败一毫。
一天,讽刺过程中,魔方: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唐清第一反应:怎么可能!
接着两人又吵了一会儿偃旗息鼓各自收兵,回去码字。
那天唐清又卡文了,脑子里反反复复想着的都是魔方,这不是第一次却是最严重的一次。她喜欢他?怎么可能!她喜欢他!她喜欢他……他那么可恶她怎么能喜欢他?这要是喜欢上了绝逼是万劫不复日日被吐槽啊,谁能扭正那家伙对好基友扭曲的爱啊!
唐清和魔方互称基友,好哥们,因此唐清觉得魔方根本没把自己当女的看。在认定自己喜欢他之后,吵得更猛烈,越来越不懂得何为淑女,以此掩饰自己奇葩的暗恋。
又一次争吵,激得双方互相爆照,均是现拍的近脸照。
唐清被魔方的样貌震惊,黑色短发是很蓬松的自然卷,五官精致,睫毛细细长长地散开像是两把小扇子,鼻梁高挺,嘴唇的颜色很漂亮形状和弧度都很优美柔和,有一粒小小的唇珠,不仔细看看不出来,皮肤白皙,看着就很细腻好掐的样子。
他的左边眉毛上方有一颗小小的痣,下巴略尖看起来很受的样子,眼眸微垂懒懒散散的。气质很符合唐清的YY,但是容貌不对啊!
图片是很大很清晰的近脸照,灯光打在他的脸上看得清毛孔,根!本!没!有!修!
你长这么帅当什么作者,跟我们抢饭碗是吧!
☆、Chapter。66 女孩心思你不懂
那些外貌形容都是后面唐清多次翻出照片仔细看过才组织的语言,实际上当时第一眼看见魔方照片,感觉是惊艳,但是反应过来发出去的是:你去卷发了?
睡懒觉的魔方:爷这是自然卷,羡慕吧。
水清则无糖:死卷毛!
睡懒觉的魔方:呵!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其实唐清很害怕从他嘴里听到哪怕是开玩笑的讽刺,被喜欢的人批评容貌那绝对是非常难受的事情,庆幸他没有那么做。
卷毛是个懂得收敛的好孩子。
第三本书完结后唐清遁出雷鸣去了霄湘,和卷毛依旧保持联系但是没有告诉任何人,并且告诉卷毛不要告诉任何人,因此卷毛挺不爽的。
为什么?有一种地下情见不得人的感觉啊!再说又不是情人,就是朋友而已。
微生理清思绪算是懂了,唐清喜欢睡懒觉的魔方,但是这个和拍照有什么关系呢?她隐隐约约好像知道一点,却不完整:“那为什么要拍照啊?”
唐清撇嘴:“之前跟他吵架,他说我注定没人要。姐姐我很受伤你知道吗?喜欢他这么久这脑残货不知道就算了,还说我没人要!所以我决定和帅比合照一张告诉他我有人要,奈何身边都是恐龙,所以……囡囡你简直就是救星啊!”
“那么帅的男票,看你也不是爱得瑟的人,不会拍照故意秀恩爱什么的,所以就借我废物利用……啊呸!物尽其用一下吧么么哒!我知道你最好了,我身边丑男太多真心找不到可以和死卷毛媲美的,矮油!你就满足一下我的虚荣心吧,我和他私聊的照片不会传出去的,不会给你带来什么的害处的。”
“所以你就是因为他说你没人要不理我们那么久?”
“对啊。”看见微生脸又黑了,唐清急忙抱住她一只手臂晃啊晃,“矮油,我们都是会习惯把糟糕的一面留给最亲近的人嘛,再说人家暗恋那少女心啊……真的不是故意的,发四下次不会了!真哒!答应我嘛,答应我嘛!~”
微生:“别撒娇,恶心。抱着我手臂蹭你胸干嘛,贫乳,没手感。”
唐清:“……”
唐清:“哎呀好烦呐讨厌!”唐清是绝壁的骨感瘦,什么叫骨感瘦?脸蛋刚好多一分太少,没有赘肉少一分太多,但是,同时没有胸!这也是当初她和卷毛相互爆照,为什么要求近脸照。才不是因为想看对方具体什么样或者炫耀自己皮肤好,而是……不想被人家笑平胸啊!
其实平胸什么的,唐清并不自卑。我平胸我骄傲我为国家省布料,胸不平何以平天下!但她就是不希望卷毛知道,反正两人又不会见面。
以前看小说,看身边的人,她总是笑,恋爱中的女人智商真的低吗?恋爱中的女人智商真是低啊,女孩子谈恋爱那么自卑干嘛?在一起了就应该把好的坏的一面都展现给对方,自信大方地呈给对方完完全全的自己,不矫揉不做作。
玛丽莲梦露那句话怎么说的?好像是,接受不了你最糟糕的一面的人,也没有资格得到你最好的一面,差不多就是这样的意思。
如果最终要在一起,那么肯定有必要知道完全的对方,不然不喜欢的话早晚还是要分开的。所以何必掩藏自己,过得那么累?在一起,别的不说,最主要的是要自在不是吗?
暗恋的女生也是一个道理,把自己包装的那么漂亮,假设在一起了,如上,假设没在一起,那更没必要伪装自己了。
但她现在是真的懂了,不管有没有在一起能不能在一起,也不是为了在一起,只是希望自己在他眼中的形象,能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变好。
微生以表诚意,当场应下,然后约唐清下午就出去逛枫桥,结果唐清打死不同意,说她只能在枫桥五天,五天过后就要回临安,先拍完照得瑟完才有心情玩。
于是微生当即打电话跟兀玺说了情况,兀玺内心想法是,为何微生朋友都这么奇葩?为了这么一件事大老远跑过来简直是……
答应了。下午就来。
☆、Chapter。67 我在我男朋友家
唐清看见兀玺并没有犯花痴,表现得十分淡定,让兀玺高看了一眼。他不觉得女生都应该对他犯花痴,虽然很多女生都是这样包括上次那个,但是他就是觉得不对他犯花痴的女生人好,不为美色诱惑,适合当微生的朋友。
为什么?自信呗!
其实唐清那哪儿是不为美色诱惑啊,兀玺第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