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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父母双亲双双出车祸的消息,阿逸瞬间陷入了痛苦之中,泪水止不住的流了下来,阿逸长了这么大从来没有这样哭过。阿逸请了几天事假,把自己关在房间。看着父母的照片,止不住的悲伤,抚恤金发了下来,阿逸把家里酒窖一瓶不知名的红酒拿出来喝,宿醉。隔天毅然去了学校办了退学手续,开始了无边无际的‘流浪’。
说时迟,那时快,逸兴还是靠着敏锐的洞察力和超强的记忆力记下了车牌号。望着周围神色各异的工友们,逸兴不禁发生了轻叹,从口袋摸出了一支烟,点燃。空洞的眼神却是痴痴地望着这堆废墟。心里却有着一股难以说清的无奈,对于工地出事,逸兴则是无可奈何,估计又要开始流浪了。
小黑缓慢地走到逸兴身边,逸兴看也没看,不禁感叹道:我早就应该发现的。小黑叹了口气,“天黑路滑,社会太复杂,还是想想接下来怎么办吧。兴哥,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还能有什么打算,哎,又得再找工作了。小黑追款的事情还得指望你了,早点回家吧。”
第二章 拉菲
说着逸兴踩灭了烟头,径直走出了工地。同样留给众人的是一个陌生的背影,正如他第一天来到工地一样,一言不发。
骄阳渐渐远去,半月高悬;天边的几颗疏星似乎在点缀着这嚣张的夜。
走在熟悉的小路上,周围却是如此的陌生,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究竟还要多久,还要多久才可以摆脱这样的日子?
想到这逸兴不禁加快了脚步,像是要逃离这座城市,这座与他格格不入的城市,不知不觉中又来到了“在水一方”酒吧门口。拉开门,冷清的酒吧里,稀少的客人,而这在逸兴看来是那么的熟悉。叶冥锋抬头看了眼逸兴,不紧不慢的说道:“年轻人,又是你一个人啊。”
逸兴随意拉了把椅子就坐在叶冥锋的对面,懒洋洋的回应道:“恩。”“我没记错的话,你今天来了两次了啊,这可不像你平时的风格啊。”“呵呵。”逸兴苦笑道。“来,这杯酒我敬你。”说罢,叶冥锋从背后掏出了一个高脚杯,将桌上的酒倒入杯中。
只见杯子里的酒红的缭绕,红的迷人,逸兴也没多想,微微一泯,却是有一种说不来的熟悉,逸兴微微皱了皱眉头。而这细小的动作对于别人来说没什么,但对于眼前坐着的叶冥锋却是尽收眼里,对于一个看惯了商场尔虞我诈,阅人无数懂得察言观色的老狐狸来说,这点动作是逃不出他的眼里的。
“怎么?不会喝?”叶冥锋一脸好奇的看着逸兴。“没有,我就是感觉吧,有一种说不来的熟悉感。”逸兴摇了摇头看着这杯中的酒。“年轻人,话别说的太满了。这可是拉菲啊。一般人还是喝不起的。”
叶冥锋笑着说着,点起一根烟,将盒子里的烟扔了一根给逸兴。逸兴边接边说道“拉菲?没听过。”随后点燃这根烟,逸兴瞟了眼烟盒,黄鹤楼1916。“哟呵,抽这么好,不愧是酒吧的大老板啊。”
“烟这种东西,和酒一样,买好一点抽同样也是享受,你说对不?今朝有酒今朝醉嘛。这拉菲我可是珍藏了好多年了,你也算是有口福了。”“是嘛,我可得好好品味品味。”
没想到原来有些拘束的逸兴却在三言两语间和叶冥锋谈开了,或许真的是天意吧,与叶冥锋的这次聊天直接影响到了往后的道路,当然也避免不了往后逸兴遭遇的一场浩劫。这场浩劫对于逸兴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打击。
逸兴拿起了酒杯,泯上一口,尽管还是觉得有些熟悉,但逸兴也同样收敛了脸上的表情,毕竟不能让酒吧的老板下不来台吧。“好酒。”逸兴微微一笑,殊不知这样的笑容已经不知道有多久没有出现在逸兴的脸上了。
叶冥锋看着逸兴,发出了一声轻叹,想起了以前的那段热血青春以及那尔虞我诈刀光剑影的日子,心里还是会有一种莫名的惆怅。现在的他,其实也没有好愁的。坐拥几套豪宅,7辆豪华跑车,名利双收还有什么好愁的。
可这人啊,虚荣心得到满足后,欲望只会膨胀,而内心却是越发的空虚。然而叶冥锋正是早已看透这点,才放手了。现在天天守着“在水一方”这样一间小酒吧里。
当年由于自己年少轻狂的一个错误的决定,使得妻子冷骁玫离他而去,而唯一的女儿叶慕灵却是一点也不让他省心。哎,家有难念的经,逸兴不也是这样才促使他过早地走向社会,过早地走向成熟,以至于过早地看透人走茶凉的道理。两个人突然陷入了一阵沉默后,叶冥锋先开口了“年轻人,我这要打烊了。”
逸兴看了看墙上的时钟,没想到短短的谈话时间竟过得如此之快,已过零点了。逸兴整了整衣衫,站起身正要离去,突然问道“老板,可否请教尊姓大名?”“叶冥锋。”叶冥锋淡淡的说道,眼睛却是闪过几道精光。逸兴听后,暗暗记下名字,大步流星地扬长离去了。
走出“在水一方”,逸兴缓缓地掏出一根烟,点燃,深吸了两口,心里想到:终于该回去了,多久了还是自己一个人。拦了辆的士,“兄弟,上哪呢?”司机热情的问道。“蓝天花园。”大晚上,来往的车辆少之又少,不到几根烟的速度就到了。走进了小区,逸兴心中突然有一种感慨:2年多了我终究还是回来了。
小区还是像几年前一样,只是多了几个新来的保安,逸兴默默地叹了一口气之后,进行了简单的登记,于是就走了进去。
左手微微颤抖地举起钥匙,轻轻打开了大门,里面却是整洁如一,原来自己不再的这几年,二伯父赵国海有专门请人进行打扫。
此时逸兴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加快步伐走下了酒窖。酒窖里的酒还是如往常一样放着,逸兴靠着记忆走到了酒窖的某个角落,打开柜子,一瓶一瓶的酒翻了出来,像是在找些什么。找了半天,只落下逸兴失落的脸庞。算了,还是不找了。逸兴怏怏作罢。
走到房间门口,逸兴顿了顿还是拉开了那扇门,坐在床上,随意地拿起了桌上的一本尘封已久的书,却是马克思的《资本论》,逸兴倒也百无聊赖地捧起书来看。这一看不要紧,却是敞开了逸兴的视野。
“资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着被绞死的危险。”
逸兴看到这,不禁像是明白了些什么似的,紧接着便又如饥似渴地捧着书看了起来。逸兴边看边拿起尘封已久的笔记本,边看边记,仿佛回到从前读书的时光。时间一点一点的流逝,逸兴仿佛忘记时间般置身于《资本论》中,一页接着一页。
或许是错觉吧,逸兴仿佛听见了昔日父亲赵国明熟悉的声音,“小逸,看书别看到太晚了。早点睡吧。”逸兴猛然回头却仅仅只是看到了那刺眼的日光灯以及那冷清的走廊。抬头看看表,已是深夜,逸兴这才合上了书,躺在床上睡着了。
夜,带给人的不只是寂寞,更是凄凉。
第三章 救人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斜照进房间,伴随着阵阵波涛的闹钟声,逸兴早早便起了床。2年没回家了,逸兴轻叹了一声。家中还是像2年前一样,父母的房间还是锁着的。而客厅大大小小的家务事都是二伯父帮忙请钟点工打扫的。
说起逸兴的伯父,就得提一下逸兴的身世了。当年逸兴的爷爷是抗日战争的功勋老兵。在逸兴小时候就看着爷爷收藏下来的大大小小的勋章。而逸兴的爷爷在逸兴生下来没多久就离开了人世,这对于年少不懂事的逸兴来说,无疑是一个沉痛的打击。
至今爷爷的长相还有背影依旧历历在目。爷爷虽然不高,但是站的笔直笔直的,从小就教育逸兴,“孩子啊,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啊。”小时候每当逸兴走路略显驼背,爷爷就用直尺打他那肉乎乎的小手,而正是这样严格的爷爷才造就了逸兴早早便继承了军人的血统。
而比起逸兴的爸爸,可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逸兴出身于书香家庭。父母双亲都是大的研究生毕业。而父亲的一行兄弟姐妹中,父亲排行最小。
而父亲的兄长也就是逸兴的二伯父,从小也对逸兴寄予厚望。当年逸兴决定辍学,二伯父更是推掉了所有的行程,专程来到逸兴家里与逸兴谈至深夜。“只要你继续读书,我来抚养你。”二伯父义正言辞的说道。
或许是逸兴骨子里的倔强吧,他不想寄人篱下,更不想别人在背后说风凉话。逸兴总是这么独来独往,只有在自己的兄弟面前像是换了一个人一样。在二伯父的耐心劝说下,逸兴还是选择了提前走向社会。
简单的洗漱,换了身衣服之后,逸兴走下楼买了点早餐,突然想去看海。市本来就是沿海城市,而逸兴家的背后正是一片海。那片海,记载了小逸兴年少时的点点滴滴,早已在逸兴的心里深处埋下了一道难以磨灭的记忆。
第一次学会走路,第一次学会堆沙堡,第一次学会骑自行车,第一次会游泳,第一次放风筝。往事如烟,那片蓝天下的大海是那样的浩瀚,常常使得小逸兴流连忘返。每每黄昏时,天边是那样的美丽,而海涛声是那么的动听,以至于逸兴录下了海涛声设为闹钟。
早晨9点,正是上班族最忙碌的时间,而在海边,稀少的人,正是一个让心回归大海回归自然的好机会。褪去浮华,褪去虚伪,褪去躯壳,心随海浪。在逸兴小学的时候,曾写过一篇作文。
题目叫做“大海我的骄傲”,而那一篇作文倾注了逸兴太多太多的情感与之中,不负众望,闯过重重比赛。终于获得了全国冰心杯中小学生作文比赛一等奖。逸兴还记得那会父亲说过的话:“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爸爸当年拿过的的奖状可是数不胜数,而你的这一张只能算是冰山一角咯。”
那时逸兴很不服气,在接下来的几年他也证明了自己的写作水平。参加了大大小小的作文比赛,并从中脱颖而出,甚至于市作协都看上了逸兴。看着逸兴靠着自己的努力得来的奖状,父亲终于欣慰的笑了。
是啊,有这样一个聪明乖巧,成绩名列前茅的孩子,还有什么好求的呢?然而老天不恭,天意让逸兴提前进入社会,尝尽了酸甜苦辣。第一次找工作,第一次没饭吃,第一次饿着肚子搬钢筋,第一次拿到少之又少的工资心里乐开了花。没有什么是永远的,父母也不会陪伴你一辈子。
短短的几步路就来到海边,逸兴找了块干净的沙滩便坐下了,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海上不时飞过几只白鹭。“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但是,你就是打不败他!”耳旁传来了熟悉的名言。这句话是逸兴从小立下的格言。
对于一个书香家庭,小时候读阅过《老人与海》全集就再正常不过了。蔚蓝色的海洋,孤独的老人,破旧的小船,巨大的马林鱼,凶残的大拨鱼。那位可敬的老人用小船上的鱼叉小刀短棍舵把等土具展开了不懈地护卫大马林鱼,与技鱼展开了殊死的搏斗。尽管老人的猎物大马林鱼被抢夺,但他却成功了。
虽然他拖回的只是一副大马林鱼骨架,可是他用勇敢的心向海岸边的人们证明了自己的能力,用不屈的信念捍卫了自己的尊严。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逸兴依稀记得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就在逸兴陷入沉思的时候,突然的尖叫声“救命”打破了他的思考,逸兴正欲皱起眉头,抬起头却看到一个女孩被海水困在礁石上。
而对于熟悉水性的逸兴来说,这个时候恰巧是涨潮,仔细一看原来是那个女孩坐在礁石上拍照。没想到正是涨潮时间,海水淹没了礁石,而对于一个不会游泳,手无寸铁的女孩来说,无疑是一个噩梦。
逸兴想都没想地便跳下了台阶,冲下沙滩,一个“噗通”声音,逸兴便以一个标准的姿势跳入水中,逸兴卖力的滑着,只见那女孩的身子一点一点地将要沉入海里,逸兴不禁暗叫不好,加快了游泳的速度,就在女孩奄奄一息将要沉入海底那千钧一发之际,逸兴单手靠着超强的臂力揽起了女孩,另一只手加快滑向沙滩。
涨潮的海浪一个接着一个打到了逸兴的身后,几次逸兴就要松开手了,还是咬咬牙坚持把女孩拉了上来。毕竟好多年没有游泳了,体能下降了不少,拉上沙滩,逸兴还是没忍住大力地喘气,抬头看看女孩已是虚弱至极了,逸兴出于考虑,四周望了望却是一个人也没有,逸兴只好拉着脸皮对女孩进行人工呼吸。
逸兴耷拉着脸,将颤抖的双手放在了女孩的心脏部位,嘴对嘴地将女孩嘴里的水吐了出来。
要知道,这可是逸兴的初吻啊。终于,在逸兴费劲地进行多次人工呼吸后,女孩缓缓苏醒了过来。逸兴立马停止了人工呼吸,移开了双手。
第四章 偶遇熟人
逸兴站起身,准备离开的同时,女孩用那虚弱的声音叫住了逸兴,吃力地说道:“谢谢你。”而逸兴瞟了眼女孩,好像没什么大毛病,逸兴索性将身上的外套披在了女孩身上,冷冷地丢下一句:“不会游泳,别到处乱跑。”
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只留下女孩一脸的错愕。逸兴边走边掏出了一根烟,想要点燃香烟,却发现刚才打火机由于在水中浸泡了一会儿,已经不能用了。“得了,得了,不要也罢。”逸兴边说边扔到了一边,径直走向前方的便利店。
看着逸兴渐行渐远的背影,女孩这才反应过来,嘟着嘴说道:“切,有什么嘛。”不过心里还是很高兴的,毕竟自己被帅哥救了,对方又“以身相许”。不知不觉的,女孩对这个不速之客渐渐产生了好感,果然叶慕灵又在犯花痴了,此时她的脸变得红通通的活像个苹果似的。
一个打火机敲到了女孩的头上,女孩一看正是逸兴随手丢弃的打火机,天不作美飞在空中的打火机以一个完美的弧线砸到了头上。女孩正要上前去理论,心里却抵挡不住好奇心的驱使,悄悄跟了上去。其实叶慕灵也该庆幸那个打火机没有在她的头上炸开花。
话说回来,咱们的逸大帅哥叼着根烟,敞着胸,两个大葡萄若隐若现,裤子滴着水。若是不熟悉的人只会把他看作是乡巴佬或是流氓地痞。
不过逸兴也的确有那个潜力,只不过他总是秉着“要做就要做到最好”,所以他只会是站在顶峰的痞子枭雄,而不是摸黑爬滚的小混混,也难怪他叫做阿。对于阿,逸兴是这样解释的。
在扑克牌中代表的是,国王的意思,而也是牌中最大的。在若干年后,阿甚至成为了他的形象,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走在人群中的逸兴,丝毫不知道打火机一事,只是隐隐地感觉遇事不顺,或许是我想多了吧,逸兴无奈的摇了摇头停止了思想,大步流星地走进了便利店。“老板来盒七匹狼,蓝色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