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吗?”沈年沉吟着,继而又问:“你们一家都去吗?时墨言和绫夏也去?”想问另一个人,可心里也明白,当着她的面问不出口。
易思琦哪里知道他转的什么心思,笑道:“时墨言我不知道,他性格怪怪的,总把自己当盘菜,摆得高高地,绫夏肯定会去,绫夏没他那么难相处。”
听到她对时墨言的评价,沈年忍俊不禁,眉眼中潜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狡黠,他又问:“我们现在去还来得及吗?”
“来得及的,你换身衣服,我等你,坐我的车去。”易思琦听他松口,非常高兴,以为自己终于把他说动了。
作为雁京最有名的名媛贵妇交际沙龙,颐兰会的慈善义卖被安排在城里最高档的一家私人会所举办。理事长钟淑怡在贵妇圈号召力数一数二,为了这场晚宴顺利进行,她亲自招待前来的各方贵客。
会场布置的很华丽,一看也知宾客们档次不会低。沈年是外来客,易思琦自然而然为他介绍起在场的宾客身份。
“那个穿灰色西装、长得很帅的男人叫唐浩宇,江南唐家在民国时期不要太有名,做纺织品和丝绸生意起家。唐浩宇一向低调,很少在社交场合露面,但是他小妈司漠萍是颐兰会理事,所以他们家不出面捐点钱说不过去。”
跟唐浩宇说话的人是钟奕铭,颐兰会理事长钟阿姨是他姑姑,钟奕铭是个怪人,慈善义卖他每次都出席,但从来一毛不拔,他们集团的员工都叫他霸王龙,我看叫铁公鸡更合适。”
离义卖会开场时间渐近,宾客也越来越多,贵妇千金们个个花枝招展、令人眼花缭乱。
易思琦像个花蝴蝶一样穿梭其间,遇到相熟的朋友就热情地跟她们打招呼,同时也不忘记显摆一下陪在她身边的帅气男伴。看到朋友们或惊讶或艳羡的目光,易思琦既得意又满足,手臂更加用力地挽住沈年。
场内几个穿着精致晚礼服、戴着昂贵珠宝的贵妇正亲自充当服务生领着宾客进场,那种忙碌的劲头,让沈年嘴角不经意间就浮出冷笑。
“这里太闷了,我去边上透口气。”沈年抛下易思琦,独自去了大厅的角落,拉开窗帘,把窗户打开,惬意地舒了口气。
易思琦正自春风得意,却见沈年头也不回,心里恼他扫兴,却又不得不追上他去。千金小姐都要人哄,遇到一个不肯哄她的,她也没辙。
“才刚来,你怎么就不耐烦了?”易思琦不高兴的问。沈年道:“我对这种场面,毫无兴趣。”
易思琦更不高兴了,觉得他是在扫自己面子,“慈善义卖会啊,给上不起学的失学儿童捐款捐物,你的心是冷血的吗?”
沈年道:“恕我直言,我真没看出慈善二字的意味来,我们在美国募捐的时候,谁穿戴一身几百万的行头,亿万富翁的儿女也是一身便装,偏你们国内好大喜功,做这些姿态。”
易思琦笑道:“原来你是看不惯这个,可以理解,其实我也不喜欢她们打着慈善的名义办这种宴会,想捐钱直接捐就好了,非要搞出排场,但你既然来了,还是稍安勿躁吧。”
沈年没有说话,目光在人群中寻找那个身影,寻寻觅觅却没有看到她,失望不已,觉得自己跟这个觥筹交错、珠光宝气的场合格格不入,退意萌生。
就在他想离开的时候,忽然听见易思琦低声道:“丁家的双胞胎来了。”
沈年好奇的看向大厅门口,果然看到丁骏和一个年轻男人手牵手进来,两张脸长得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就连气质也十分相近。
她竟然是双胞胎?那个不知道是她哥哥还是弟弟,和她一样漂亮,眉目间英气十足。沈年无意识地近前几步,关注着他们。
她穿的是一件米白色提花无袖小礼服,一字领露出漂亮的锁骨,及膝的复古蓬蓬裙让纤腰看起来不盈一握,秀发像芭蕾舞演员那样挽在脑后,可一点也不显老气,反而让她的脖子更显修长,浑身上下没有一件首饰,却让一切珠光宝气黯然失色。
虽说是慈善义卖,可在场的女人哪个不是卯足了劲头争奇斗艳,除了五颜六色的晚礼服,人人一身行头不菲,昂贵的首饰在水晶灯下闪闪发亮。
只有她是个例外,淡淡的白,宛如舞台上舒展玉臂的白天鹅,又仿佛六十年代黑白胶片中走出来的古典美人,合身的裙子勾勒出上半身的弧线之美,遮起来远比暴露更具风情。
普通的美人,人靠衣装;高级一点的,天生丽质;一等一的美人,胜在举手投足间的风情蚀骨。胸怀坦荡,举止才能大方、仪态才更优美。难怪坊间有传言,在雁京的上流社会,丁骏是一道不能不看的风景。
钟淑怡看到丁骏过来,亲自迎接,对这个晚辈说不出的亲热,惹得原本陪在她身边的年轻女人表情中略有不满。
易思琦拉着沈年到贵宾区坐下,悄悄告诉他,陪在钟淑怡身边那个女人的身份。
“钟阿姨膝下没有子女,最疼唯一的侄儿钟奕铭,那女的是他们家给钟奕铭安排的女朋友司徒慧蓝,我听说,原本钟阿姨中意的是丁骏,可惜丁骏和钟奕铭是不可能的,丁骏的前男友程慕泽是钟奕铭的表哥。”
天,这关系也太复杂了。沈年感叹一句,转念一想,倒也不觉得奇怪了,上层家庭婚姻讲究门当户对,联姻是常有的事,因此豪门显贵沾亲带故不足为奇。
“跟丁骏一起来的那个人是她双胞胎哥哥?”沈年注意到丁骏和身边的男人态度亲密,甚至比跟易初阳在一起时还要亲密。
“不是,那是她小叔丁潜,亲叔叔哦,只不过他俩同岁,小时候整天形影不离的,就跟双胞胎一样,所以大家看到他俩就会开玩笑说是双胞胎。”易思琦挥舞双手,跟丁潜打招呼。丁潜看过来,跟她笑。
“别说,他俩长得真的很像。”沈年想,都说侄女像姑姑,却没想到丁骏和亲叔叔这么像,大概是这家人的基因遗传性很强。
跟着丁潜的目光,丁骏也看到易思琦和坐在她身边的沈年,礼貌地跟他俩微微一笑,视线很快移向别处。
沈年特别难受,为自己现在尴尬的处境,丁骏肯定是误会了,一方面给她送花写卡片说想见她,一方面又跟她男朋友的妹妹出双入对。
看到丁潜并没有陪着丁骏入座,反而是一个表情冷漠的黑衣女孩坐在她旁边,沈年好奇的问:“那又是谁?”
易思琦翘首望去,“谢如欢啊,丁骏的高级助理,她是丁骏身边最神秘的人了,没有人知道她的来历,但是她一直住在丁家,不管什么场合,有丁骏在,必然有她,最奇怪的是,她从来不笑,一年到头穿黑色,像是城堡里的黑女巫。”
压低了声音,易思琦悄悄附在沈年耳边道:“有人说谢如欢是t,她和丁骏的关系非同寻常,但是我哥说,那是没影的事,我信我哥的。”
“无稽之谈,怎么可能。”沈年对这个传言嗤之以鼻。
只是那个不苟言笑的黑衣女谢如欢,倒真真勾起了他的好奇,怎么丁骏身边尽是些怪人?有个和她长得像双胞胎一样的年轻叔叔,还有个神秘古怪的助理,更有一个不知原因自杀而亡的前男友,丁骏啊丁骏,她的身上到底有多少秘密?
只那么一瞬,两人的目光重叠,沈年有意不收回视线,丁骏却把脸转到另一边,跟谢如欢窃窃私语。
☆、第11章 一眼万年
义卖会正式开始以后,现场的气氛很热闹,钟淑怡在雁京贵妇圈的号召力不容小觑,在场的人给足了她面子,捐出来的拍品一个比一个价值不菲。
有人捐珠宝,有人捐古董花瓶,沈年很想知道,丁骏捐的是什么,如果价钱合适,他想买下来。
视线情不自禁的又转向丁骏,虽然只能看到她白皙的脖颈和侧脸,目光依然恋恋,不知道她和谢如欢说了什么,谢如欢站起来走了出去。沈年的视线下意识的跟着谢如欢,却见她走到主席台一角,跟司徒慧蓝说话。
很快,丁骏捐的拍品被摆放到主席台中央,沈年坐直了身子去看,却只看到了包装盒,不知道里面的东西。
主持人司徒慧蓝打开那个精致的包装盒,告诉众人,丁骏捐献的是一套《莎士比亚全集》,1805年英王乔治三世钦定皇家特制,这套上下两册的铜版画册曾被瑞典国王古斯塔夫六世誉为西方出版史上最奢华的图书。
司徒慧蓝把书拿在手中,把封面展示给众人看,豪华硬皮精装、三体刷金,谢如欢在一旁介绍书的来历。
沈年听得十分认真,心中暗自惊叹。原来这套汇集了英国百余位绘画及铜版雕刻名家心血的画册,原本计划印刷100部,专供英国王室及欧洲贵族收藏。
哪知道,此书印成不久便遭遇一场火灾,只抢救出不足十套,距今有据可查的只存世两套,其中一部被沙皇亚历山大一世收藏在冬宫,后来被一个美国富商辗转购得,另一部则不知所踪。
这样的私藏虽然不是昂贵古董那样动辄百万千万,但也必然是主人的心爱之物,众人并不知道丁骏正在争取寰宇集团新综合体的推广项目,却也感叹,丁骏为了捧钟淑怡的场真肯割爱,难怪不管外界传言有多少非议和诋毁,她始终是豪门夜宴的娇客。
底价是五十万,司徒慧蓝在台上看着众人,等待竞价。
沈年心里计算着,五十万人民币折算成美元要七万多,尽管他事业才刚起步,这笔钱对出身中产阶级的他倒也不是什么大数目,更重要的是,他不想错过这个机会。
“七十万。”沈年有意提高价格,想一举竞拍成功。哪知道他的话音才刚落,角落里就传来一个声音。
“五百万。”
那个人的报价竟然是底价的十倍。沈年倒吸一口气,想了想,还是决定放弃了。回头去看,却又不知道刚才报价的是谁,再看丁骏,她似乎也感到惊讶,红唇微张。
就在众人议论纷纷的时候,谢如欢从台上下来,走到丁骏身边坐下。
沈年再次回头去看,却见一个男人离开会场的背影,身材伟岸,一只手里拿着手杖,从走路的姿势看,腿像是受过伤,需要手杖支撑才能走。
“那又是谁?”沈年简直要被这个晚上不断出现的神秘人弄晕了。竟然有人愿意以十倍的价格买丁骏捐出来的拍品,足见这个人醉翁之意不在酒。
“那是阮崇灏,雁京超级富豪之一,几年前遭遇一场车祸,命保住了,腿却落下了残疾,早些年他在圈里风评很差,都说他做生意黑心又冷血,从来不给别人留余地。他极少公开露面,不知道今天怎么冒出来了。”易思琦尽责的把在场宾客的身份说给谁也不认识的沈年。
难道说,也是为了丁骏?
沈年深深地吸了口气,从小到大,他处处优秀,向来自信,但是面对丁骏,心头忽生失落。有些东西,努力就能得到;而有些东西,哪怕再喜欢,也是高高在上、宛在云端。
美人儿人人想亲近,可又不是谁都能亲近得了,丁骏身处纸醉金迷的世界,见惯了光怪陆离、一掷千金,虽不至于把区区几百万看在眼里,但她的眼界也决不至于落在凡尘。
然而,他转念又一想,如果得到她这么容易,那她还有什么矜贵之处,越是难得到的,对男人来说才越是挑战。
一转眼,沈年发现丁骏的位子空了,心里一紧,跟易思琦说了一句之后,离开了会场。
在门口,他远远看到丁骏在走廊另一边正和那个叫阮崇灏的人说话,站定了没有上前。
阮崇灏进电梯,丁骏看着电梯门合上才返回,一抬眼看到沈年走过来,放慢了脚步。尽管不是第一次见到他,她的心里还是微微发紧。
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她总觉得这个人的目光时时都在关注她,这种关注让她非常不安,不仅因为那张英俊的脸上迫人的目光,更因为他此番在雁京再度出现,似乎比以前多了一种危险的气质。
沈年迎面见她轮廓精致的白净脸颊上微微透出胭脂般的晕红,心里不禁猜测,她和阮崇灏到底说了些什么?
“沈先生,我想我那天说得够清楚了。”丁骏见他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眼神里情绪复杂,像是要挡住去路,俏脸微微含怒,先发制人。
沈年见她莫名发火,心里针刺一般,反问:“丁小姐,我只是出来透口气而已,你以为我会说什么?”
其实他心里更想说的是,你在心虚什么?
丁骏被噎了一句,讪讪的垂下眼帘和他擦身而过,轻声道:“那最好。”
见她像避瘟疫一样避着自己,沈年心中无名火起,负气道:“说实话,我并不认识你。”缓了缓,又加了一句,“我只认识flora,不认识你。”
听到他的话,丁骏脚步只顿了顿,却没有回头,沈年转身而去。
一口气下了楼,到楼下他才打电话给易思琦,告诉她,自己先走一步。他要离开这个场合,再待下去他就要气疯了。
他做错了什么?和她那些追求者相比,是不是他显得特别不自量力?
令他生气的不是她的拒绝,而是她对他那种躲避瘟疫一般的态度。同样是追求者,对阮崇灏她怎么就不像躲瘟疫一样,反而亲自追出去送他?
没有叫车,沈年一路走在雁京繁华的街道上,看着这个城市五光十色的夜景,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觉得雁京如此陌生,陌生到他不愿意再多待一天,中国人总爱说美国人情冷漠,怎么他反而觉得这里的人更冷漠呢?
也许她根本就不是那个跟他在清迈街头骑着小绵羊瞎逛一整天的女孩,她们只是长了相似的一张脸,灵魂完全不同。
沈年在美国接触过这类女孩儿,上东区名媛,含着金匙出身让她们从小到大一路矜贵,金钱提升地位、背景造就品位,在上流社会圈子里,有钱不一定能赢得名声,但是囊中羞涩,就连入场券也难获得。
就算是有些特里独立的女孩儿慧眼识才,不图名利不看地位,心甘情愿屈身下嫁,但这样的千金小姐,又岂是普通人养得起?就好比一盆娇贵的兰花,既好看又撑门面,可天知道有多难伺候。
怀着极其郁闷的心情,他不知道走了多久,回到酒店时已经是深夜,洗了澡从浴室出来,习惯性的拿起手机看看,有个陌生号码发来短信。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冒犯。丁骏。”
竟然是丁骏发来的短信,那一瞬间,沈年觉得自己的呼吸都要停了,眼前冒起点点金星,心跳如擂鼓,一口气憋在胸口上不来下不去,那种发自内心的快乐让他心差点跳出来。
脑子里转得飞快,他立刻想到,尽管她没有跟他联系,却也没有把他的卡片丢掉,这个发现让他兴奋地头皮发麻。
竟会有这样的情绪,假如倒退十年他完全不觉得意外,人近三十还这样忽悲忽喜,情绪化地厉害,未免有种返老还童之感,自己是吃错药了还是受了魔女蛊惑?
坐立不安,把短信反复看了几遍,他的心情始终不能稳定下来,看了看钟,想打电话给她又犹豫不决,时间毕竟太晚了,她会不会已经睡了?怪就怪自己洗澡时间太久,竟错过了跟她说话的时间。
说服自己躺下睡觉,沈年闭上眼睛,却是睡意全无,只得又拧开台灯,把手机短信翻出来看,终于,下定了决心一般,他按下了那个号码,哪怕是把她吵醒,有些话他也要说。
“我是沈年,对不起这么晚还打搅你,你睡了吗?”
“没睡。”
丁骏的声音听起来不像是有倦意,于是沈年道:“之前在会场,我的态度也有点过了,我向你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