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沈姿依不知道自己的这个弟弟是什么变的。
而林骄阳,大抵是从母亲那里继承了卓越的语言天赋,从很小开始,对语言就特别敏感,很早就能够说几国外语了。
只有沈姿依,每次英文考试都需要他们来替她恶补,才能记清楚那些在他们看来很简单的如同吃饭喝水一般简单但是于她而言却难如登天似的艰难语法……
所以对她而言,大学英语四级,就已经让她有些头疼了。
陆信看着她这副可怜巴巴的小模样,手中还捧着一堆英语书籍的样子,只觉得像是只可怜的小猫一样,眨着大大的眼睛看着他。
陆信浅浅笑了笑,“我英文很好。”
“多好?比我弟弟好的话,那就更好了,他英文很好,所以以前都是他教我的,而我太笨……”
她抿着嘴唇,表情倒是更加委屈了,似乎在他面前承认自己的笨,比任何人说她笨更来得出丑……
陆信眉梢轻轻挑了一下,“虽然不能保证能不能比你弟弟好,但是听你这话说起来,比你好是肯定的,所以,你需要我教你么?”
陆信的唇角已经轻轻勾了起来,笑得清浅,语气中带着些许调侃,让沈姿依更加不好意思了,她抬手挠了挠头。
还没来得及答话,就一道声音从身后传了过来。
“不如我教你如何?我在美国出生,在美国留学,英文不错,如果你喜欢美语口音的话,我不介意来教你。”
一道女声,听上去清清亮亮的,很是好听。
语气中,带着些许笑意。
沈姿依愣了一下,就转头朝着客厅方向看了过去。
并没有注意到陆信脸上的表情已经有些变了,笑容已经落了下去,眉头浅浅皱了起来。
很显然已经认出了这声音的主人是谁。
并且,这声音的主人,也已经朝着这边走过来了。
沈姿依看着这个年轻的女人,身材曼妙打扮得精致时尚,只这么随意一眼,都能够看出来,她从头到脚都是名牌,头上的水晶夹子,到耳朵上的钻石耳钉,脖子上的钻石项链,以及身上那套某国际奢侈品牌的当季新款时装,又或者是脚上那双高端定制的高跟鞋。
整个人看上去,都精致而时尚,打扮得很漂亮却又不艳俗,像是杂志里头走出来的摩登女郎一般。
此刻一头栗色的长发是大波浪的弧度,垂在身后。
手中提着个小小的旅行箱。
此刻脸上露出浅浅笑容来,清淡的,没什么温度,倒像只是普通客套的笑容,看不出任何真意来。
沈姿依脸上的表情倒是没什么太大变化,只是眼神有些微微的怔忪,定定看着杜莎莎,目光中不由自主地露出些疑惑来。
刚转头想问问陆信这是谁的。
就听到陆信的声音已经淡然问了一句,“你怎么过来了?”
话音刚落,沈姿依就看到这个女人已经直接松开手中的行李箱,脸上的笑容终于不再是之前那种普通客套没有真意的笑容,而是笑得甜美娇柔,直接朝着陆信走了过去。
走到他面前,就直接弯身凑下去,在他脸上亲了亲。
“Shin,好久不见,我很想念你。”
杜莎莎笑得甜美,眉目里头都是柔情的光,只是似乎像是没看到沈姿依依旧坐在那里一样。
她站在陆信的身后,手臂就这么从他身后绕在他的脖子上。
两人这样的姿势,怎么看,都是一对。
沈姿依静静看着,莫名的,说不上来,心情就这么低落了下去。
陆信眉头浅皱,脸上没有任何久别重逢的喜悦,目光依旧是那样淡然的,已经抬手起来,将杜莎莎的手臂挪开。
“说话就好好说话。”
他淡声一句。
杜莎莎依旧浅浅笑着,拉开椅子在他旁边坐了下来,“你都不来机场接我。陆叔叔让人过来接我的,顺便给了我你这里的钥匙,所以我就直接过来啦,怎么样?surprise!”
她笑得甜美地这么说了一句,目光就朝着桌面上吃得差不多的菜肴扫了一眼,然后又看了一眼穿着围裙的沈姿依,打量了一遍之后。
就浅浅笑了,语气听上去没有任何恶意,但是话语的内容,的确不怎么好。
她说,“阿信,我倒不知道你现在会找大学生来当保姆了?怎么?价钱便宜一些么?还是教她英文就能抵掉佣金?”
沈姿依听了这话之后,脸色已经有些微微僵硬了,没有说话。
她从来就不是个凶巴巴的性子,所以,就抿嘴沉默着。
杜莎莎几乎马上注意到了陆信脸上的表情有些不好,目光中的愠怒有些浅浅升腾起来。
她摆了摆手笑道,“我开个玩笑而已。”
说着,就朝着沈姿依伸出手去,“你好,我是杜莎莎,阿信的未婚妻,你是哪位?怎么称呼?”
沈姿依讷讷地伸出手去,“我姓沈……”
她刚说出这个,杜莎莎就笑着点了点头,打断了她,“沈小姐,幸会。我的车在外面,司机会送你回去,不介意的话,我想和我未婚夫独处一下,关于英文教育的事情,改天我教你如何?或者,我可以给你请一个不错的外教。”
沈姿依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站起身来,收拾了自己的书本塞进包包里头,动作匆匆。
她甚至没有看陆信一眼,就马上转身离开。
只听得身后的杜莎莎笑了一声,“阿信,你还真是越来越大方了,钱是天上掉下来的么?竟是给保姆也买爱马仕的包包?”
沈姿依嘴唇咬得紧紧的,脚步微微顿了一下,心像是被什么东西攥住了一样,随着每一次呼吸一抽一抽的疼。
“你够了!”
陆信皱着眉头,低沉的声音中有着浅浅的怒意。
他大步冲上来,一把就抓住了沈姿依的手,“你哪里都不用去,这是我家,没人有权利赶走你。”
☆、第1059章 发怒
第1059章
“你哪里都不用去,这是我家,没人有权利赶走你。”
陆信抓着她的手腕,就感觉到了她的手在微微颤抖。
她没转过身来,但是陆信能够想到她脸上的表情。
事实上,陆信觉得她或许哭了的,只是沈姿依微微侧身过来抬眸看他,她眸子里头却是一片干涸的,没有眼泪,连红都没红。
只是脸色白得有些难看,很显然,这姑娘被这话说得有些难受了。
紧紧抿着嘴唇,就这么定定看着她。
沈姿依不会吵架,从小到大就这样,有任何事情骄阳会替她出头,而且她性子素来随和,和同学们的相处虽然不说有多亲亲爱爱,但是,起码也不会听到这样子带着明显恶意的话。
到大学了,姚瑶她们的确是总是说她,但大多也都是在背后说闲话泼脏水的。
宋淼代替了骄阳的角色,总是替她出头。
所以,沈姿依真的不会吵架,听着别人巧舌如簧的时候,她也不太会回嘴。
笨嘴笨舌的。这是清让说她的,说她从小就笨嘴笨舌的,以后铁定要受言语欺负……
果不其然。
杜莎莎脸上的那些笑容,已经完全落了下去。
表情冷冷的,就这么一步一步地走了上来,踩着她那双名牌的漂亮高跟鞋,每一步都在地板上踩出一声重重的声响。
就这么走到了陆信的面前来。
她目光很冷,眸子淡淡地瞟了陆信一眼,而后就看着沈姿依,笑得冷得不行,“陆信,我能够理解你有生理需要,毕竟虽然我和你订婚,但一直在国外留学,没时间陪在你身旁,我也能够理解,你喜欢这种口味清淡的女大学生,但是,你确定要为了这么个你寂寞时的床伴,这样对我?”
杜莎莎不止脸上的表情,就连此刻的语气都是冰冰凉的,话语里头的恶意却是不言而喻。
很显然,此刻,她已经因为陆信的举动而愤怒万分。
手指紧紧地攥成了拳头,就这么冷冷说了一句,而后看了沈姿依一眼,“少女,趁我还没想对你发火之前,赶紧从我眼前消失!”
沈姿依眉头皱着,嘴唇依旧抿着,却是站定了脚步,并没有打算离开,“你没有什么资格对我说这种话,这不是你家,你也没有资格请我离开。”
小白兔一般的姑娘,似乎终于有了些许脾气,声音里头有了冷意,目光里头也是毫不退让的坚决,就这么定定看着杜莎莎。
而陆信似乎浑身的气场都变得冰冷,目光像是万年不化的冰山一般,愤怒在眸子里渐渐聚集,“杜莎莎,给我滚!”
杜莎莎的目光像是毒蛇吐信一般,看了沈姿依一眼,她轻轻笑了笑,什么都没有再多说,只伸手直接拖了行李箱,走出门去。
刚走出院门,司机就已经拉开车子后座的门,请她上车。
注意到杜莎莎不好看的眼神,司机也有些小心翼翼起来。
杜莎莎一坐进车里,就重重地直接踹了一下前座的椅背。
司机刚坐进驾驶座,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幕,吓了一跳。
“小姐……”他小声叫了一句,杜莎莎就淡淡地瞟了过去,“送我回去,还有,让人给我查清楚,和陆信厮混在一起的这个女人,究竟是个什么东西!给我查清楚了!我一回国居然让我碰到的就是这样的场面……”
杜莎莎咬牙切齿地说出这话来,司机赶紧恭谨应了。
他对于杜小姐其实很是忌惮。
有什么办法?在A城,如果说灰色产业的江山全是陆家囊括了,那么黑色产业就是杜家的天下了。
陆家起码还只是做一些灰色产业,虽然也不干净,但是多少,还能够说得过去。
但是杜家,完完全全的就是黑色的。
那些陆家只是稍微擦边走火做一些的那种完全没办法摆到明面上来说的事业,就是杜家的主要事业。完全的****。
也正因为是这样,杜家才会想要和陆家扯上些关系,毕竟近年来,越打越严了,杜家还是很希望,能够稍微把自家事业漂白那么一点点的,以后能像陆家那样的颜色,也就可以了。
而这位杜小姐,作为杜家的独生女儿,虽然看上去,的确是青春漂亮,平时待人也态度很好。
但是,她等于就是在杜家这种纯纯的黑色里头泡大的。
绝对不是什么温和善良之辈。
司机开车的时候,从后视镜里头看到杜莎莎冰冷的脸,都有些心惊胆战的。
而另一头。
沈姿依在沙发上坐着,陆信已经倒了一杯热水过来递到她手里。
之前脸上的那些对杜莎莎的怒意,早就已经散去。
而沈姿依垂头坐在那里,好一会儿都没有说话。
自己的确是笨嘴笨舌的,清让说得没错,否则,她怎么会在现在这时候,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些什么才好了呢?
停顿了好一会儿,沈姿依才抬起眸子来,朝着陆信看了一眼,“小哥哥,抱歉啊,害你和你的未婚妻吵架了。”
说这话的时候,心里头特别不是个滋味。
很难受,像是被什么堵住了一样,手指捏着杯子的耳朵,捏得紧紧的。
或许……淼淼她们真的说中了什么,虽然她不知道陆信是怎么想的,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感觉。
但是。
沈姿依紧紧抿了嘴唇,眸子垂了下去。
她想,自己或许真的是喜欢他了。
“没有什么值得抱歉的,我原本,就没有请她来这里。”
陆信说得淡然,将一叠水果放到了她面前的茶几桌面上。
沈姿依抬眸看了他一眼,“所以,她的确是你的未婚妻么?”
“是。”陆信点了点头,没听出她话音之外的少女心,这么应了一声之后,思索了片刻,“都已经是很多年了。我家和她家,因为有一些事业上的交集,所以很早我父亲就和她父亲商量了一下,订了这婚事。”
陆信说得很平淡,像是这根本不是什么值得关注的大事。
事实上,沈姿依也清楚这是什么意思,身在豪门,很多时候,婚事是身不由己的。
当然,她的父母是绝对不打算让她和清让为了家族事业做出什么感情方面的牺牲的。
所以她抬眸看了陆信一眼,“所以你也同意了么?和她订婚?小哥哥为什么不自己和一个喜欢的女孩子谈恋爱,然后再谈婚论嫁呢?”
☆、第1060章 想清楚再谈
第1060章
“所以你也同意了么?和她订婚?小哥哥为什么不自己和一个喜欢的女孩子谈恋爱,然后再谈婚论嫁呢?”
沈姿依问得有些小心翼翼的,抬眸看了陆信一眼,等着他的回答。
男人的目光浅而淡,对上她的目光,就答道,“当时我十七岁。在国外读书,放假回来一趟,父亲什么都安排好了,只说有个宴会让我去一趟,我去了,那就是订婚的宴会,那时候和杜莎莎才是第一次见面,她才十三虽。场面很盛大,两家家长都在,家长们的亲朋好友,以及各路事业上的伙伴,那样的情况,是没得拒绝的,事关两家的颜面。我毕竟姓陆。”
陆信的这话,沈姿依能够听得明白是个什么意思,的确,身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头,有很多事情是没得拒绝的。
其实沈姿依就听父母说起过,在她还小的时候,也有很多其他豪门家有示意,想要让她和他们家的儿子见一面什么的。
只是爸妈都疼她,不让她为了家族事业做出什么牺牲,希望她长大了能够找到喜欢的人,对她好的人来谈婚论嫁,而不是摆在门面上的一桩合作。
当时爸爸的话,沈姿依还记得清楚,爸爸说,“真要靠联姻来达成事业上的什么合作的话……让清让去就好了,我自己的宝贝女儿,我舍不得,想到她以后长大要嫁人我都难受呢,哪个混小子能娶到我女儿,那都是三生修来的福气,不行了,我越想越难过……女儿别长大就好了。”
沈伯言素来就最心疼女儿,说这话的时候像是儿子不是亲儿子一样,莫长安听了当即就和他掐起来了……
只是,沈姿依也知道,有时候,在这个圈子里头,有的孩子,是没得选择的。
但她没有想过,小哥哥会是这些孩子中的一员。
他十七岁,杜莎莎十三岁的时候,就订下来的婚事么……
沈姿依的目光黯淡几分,垂眸下去,“那小哥哥这么多年就没有喜欢的姑娘么?”
“没有。”
陆信答得果断,一秒钟的犹豫都没有。
他性子淡漠,不是什么平易近人的类型,和人的相处,也都没有多少热情,冷冷淡淡的,自然并不是那么容易让人接近。
的确有不少献殷勤的女人,读书的时候也好,后来开始接手家业之后也好。
只是,很多都被他淡漠的性子给逼退了。
“那以后要是碰到喜欢的姑娘了,怎么办呢?小哥哥就不怕,结婚了之后碰到了喜欢的姑娘,然后后悔么?”
陆信听了她这话,就抿唇浅浅笑了,挑了挑眉梢看向她,“当然怕后悔,不然你以为为何我都二十七了,还没有和杜莎莎结婚?”
沈姿依没做声,只是手指用力地互相绞着。
陆信将她这些小动作看在眼里,不知道为何,心里头觉得软软的,看着这姑娘,他似乎所有的淡漠都可以放下来,可以对她笑,可以逗她。
似乎只有对她才会这样,对别人都不行。
陆信不傻,多少能够猜到这姑娘的心思。
她有那样疼爱她的父母,从小宝宝贝贝养大的姑娘,毕竟是太过单纯善良的。
所以陆信知道,此刻她心中的感情,或许很大一部分,是出自于幼时那段遭遇,对他的感激罢了。
却不知为何,哪怕心里明明知道,她的感情多半出于感激,他都会觉得莫名雀跃起来,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