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道儿,是否她们也会杀你们灭口?”
董少英被他说的冷汗都流到下巴上了。
沈浪所料果然不错,沈浪所述也正是他内心的隐忧。
他只得叹道:“沈浪,沈大侠。四娘可不是王怜花王公子。”他话虽是玩笑一般,却是万般担忧,情意牵挂,听者动容。
沈浪苦笑道:“林氏母女也罢了,还有一人,在下与王公子也未见得能应付。”
董少英道:“蓝岚虽是蛊师,似乎并不见得厉害,如何能与王公子相比。”他自己口中说出蓝岚的名字来,显是深知自己无法抽身而去,索性不再避忌此事。
沈浪见他如此说,便将巫行云一事简略说了一番,只是董少英听到巫行云对王公子的企图时,顿时张大了嘴,想笑又不敢笑,甚是滑稽。
看他那表情,沈浪都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
董少英强自忍笑道:“所谓强中自有强中手。”
沈浪只好假装听不懂。
只听得一个女声道:“若是苗疆这人,怕是十分难缠。”
那女子一身锦绣衣衫款款而来,打扮得像个官家女眷一般。只是眉宇之间那神气依旧未改,知是故人来。
沈浪淡淡一笑道:“四娘赶来好快。”
四娘走到他们桌前,伸手拿了沈浪的杯子,亦是一饮而尽。
“妾身最不喜欢的便是做赔本的生意,于是在家仔细想了一想,似乎还是押沈公子这边把握大些。”
。
苏州,桃花坞。
桃花坞大街十分热闹,王怜花在街上买了把折扇,扇上是无名画工画的桃花图,配的唐寅的一句诗。
诗云:“桃花坞里桃花仙” ,就只这一句,倒也别有风流之意。
苏杭两处本是齐名,但王怜花却嫌苏州风物书卷气太重,连景色都有些拘谨,不及杭州的自然随性之态。就像这户人家的门口,街巷小小,小到下马的时候都觉得有点拥挤。
门口匾额也小,字也秀气,不合王怜花的口味。
百花庄。
纵览百花,一枝独秀。
却是好大的口气。
王怜花敲了敲门。
青铜门环一点落灰也无,干净到小气。
出来开门的也是个纤瘦娇小的白衣丫鬟,看到门口的绯衣公子,登时红了脸,低首垂眉的模样,颇有小家碧玉的楚楚风姿。
王怜花看了她微笑道:“请问百花仙子可在府上?”
丫鬟不觉有些失望:“此处并没有百花仙子。”
王怜花改口问道:“那末,刘独秀夫人可是在府上?”
丫鬟愕然道:“夫人已经过世半年了。”
王怜花皱眉思索了一番,道:“家母特地托付在下来探望独秀夫人,不想已经……也罢,府上还有何人,总是要拜望一下。”
丫鬟应道:“还有公子在家。”
王怜花道:“那末便劳烦通报一声。”
丫鬟应了一声,刚要转身回去通报,王怜花却直看了她眼睛,微笑道:“姑娘怎么称呼?”
好俊俏的一个人,好风流的一双眼睛。
丫鬟的头都快低到地上去了,只是低声答道:“奴婢叫小梨。”说完便急急转身回去。步伐虽急,身影却是娉娉婷婷,叫人忍不住想要轻怜蜜爱一番。
王怜花高高兴兴地看了半晌,直到里面出来一个青衣的书生。
他不喜欢看人家穿青衣,因为很少人穿的有沈浪好看。何况这个书生不管从衣衫的款式到长相到神情,都有点像呆头鹅。
这书生看到他好像也不太高兴。
王怜花一身绯衣难免看上去有点轻薄,看小梨的眼神比他的衣服颜色还要轻薄十倍。
王怜花忙道:“在下王怜花,请问公子如何称呼?”他说出自己名字的时候也在留心对方的表情,不想对方完全没有表情。
书生道:“在下姓徐,名叫常秀。”他觉得王怜花的名字和他的人一样轻薄,越发有点不高兴起来。
王怜花道:“在下奉家母之命前来拜望独秀夫人,不想夫人已经仙去,本有一事相询,不知公子知也不知。”
徐常秀道:“令堂与家母既是手帕交,王兄要问什么,常秀知道的,定然据实以告。”
王怜花道:“独秀夫人曾答允赠给家母一册手记,在下此番便是来取此物。”
徐常秀道:“家母手记甚多,过世之后在下都一起收藏起来,王兄自己去寻便罢了。”说完便引王怜花往屋内厢去。王怜花留神看他脚步,看不出来徐常秀有武功底子,只觉得他连走路的样子,所用的礼节,都像个读傻了书的迂腐书生,看着看着差点想笑起来。
抬起头来却看见小梨在看他。
小梨对上他的眼光,脸色顿时变得比王怜花的衣服还红。
独秀夫人原先的居室仿佛很久没有人打开,有一种尘土气息。
徐常秀打开独秀夫人遗物箱匣的时候突然惊呼一声。
“家母的手记怎么仿佛少了,小梨,有谁动过这箱子?”
小梨忙道:“公子自己收拾的夫人遗物,奴婢也不知道有多少。公子记得原先有多少本,奴婢清点一下便是。”
徐常秀苦着脸道:“家母的这些东西,神神道道的,我哪里知道有多少。”
小梨道:“公子记错了也未可知。王公子所要的是哪一本,不知可还在。”
王怜花道:“在下寻的那本手记,名叫‘虫器’。”
虫器,是为蛊。
小梨翻找了半天,道:“并没有这本。”
王怜花叹气道:“没有也便罢,在下这般回复家母也就是了。”
徐常秀和小梨一起送他到门口。
小梨时不时还偷偷瞟他,他一看她她便脸红,一副怀春少女的形貌。
。
是夜百花庄大火。
百花庄仆役不多,一开始还顾着救火,后来看实在是救不得,索性便个个弃了救火的用具往外跑。
徐常秀果然只是一个普通书生,手忙脚乱,想救这边也救不得,想救那边也救不得,一副张皇失措的模样。
反倒是粉嫩嫩和男人说话都要脸红的小梨,镇定到诡异。
“公子,这火也不必救了,赶紧先出府去罢!”
徐常秀回过神来,拉了小梨的手往外跑,小梨却一把手甩开他道:“奴婢有些贴身用物非带不可,先去取来。公子可赶紧去报官,叫差役来帮忙。”说着便往后院跑。徐常秀抓她不住,只得自己先出了宅院,往县衙去了。
他却也不想想,有什么贴身用物,能比性命重要?。
小梨很迅速地找到了那个东西,把它贴在心口。
火光熊熊,一根燃烧着的房梁直朝小梨头上砸来。
那性命还贵重的东西,反正是要一起葬于火中的,既然如此,留着性命岂不还好些?
房梁砸了下来,却砸在三尺开外。
小梨的眼前出现了一个人影。
她觉得很奇怪的就是,那人穿的明明是绯色的衣衫,却在火光的映照下显得这么冷。
“把它给我。”王怜花微笑着伸出手。
小梨也笑了。
“可以,除非你答应我,不杀我们公子。他已经没有容身之处,请你保护他。”小梨说,“否则我就把这本书丢到火里去。”
王怜花表情很诚恳:“独秀夫人是家母手帕交,便是没有这东西,我也该保护他。”
小梨好像相信了,却又有一点不甘心,只道:“只要你重复一遍‘我王怜花发誓保护徐独秀周全,如有食言,天罚我这负心之人日日心痛;至死方休。’我便将此物给你。”
王怜花觉得这个誓言很可爱,于是决定把发誓当一回发财。反正也不是非杀他们主仆不可,不杀也就罢了。
“我王怜花发誓保护徐独秀周全,如有食言,天罚我这负心之人日日心痛;至死方休。”
小梨默默地把手中事物递给他。
那是一本发黄的手册,封面在小梨拿出来的时候,居然被火熏焦了,一拿之下纸张便掉了一半。
露出了内页第一张的两个大字。
。
话蛊。
王怜花猜想到了其中可能的含义,不由脸色大变,惊疑地看向小梨。
小梨悠悠地道:“夫人说,话蛊的蛊药,气味和木头烧焦的味道是一样的。”
火光映红了她的脸颊,她看上去就像在害羞。
(十二)
据说,只要说完那番话,这个人便会屈服。
夫人所说的话,从来没有不准过。
但眼前这个人看上去并不是这样。方才他的表情是惊疑,现在却更像是惊奇。
他问她:“难道你不知道我是谁?”
小梨低声答道:“你说,你说你叫王怜花。”
王怜花继续惊奇地问:“难道你不知道王怜花是谁?”
小梨感到很茫然,回答说:“难道王怜花不是你?”
王怜花突然觉得有点哭笑不得。
“如果你知道我是王怜花,你应该知道我有一千种办法,让一个人虽然毫发无伤,却生不如死。”他淡淡地,用一种完全不是威胁,只是陈述事实的语气说道,“而且这誓言并不包括保护你,因此你现在就可以死掉。”
小梨突然跪下了。
地上是一丛丛的火焰,她就跪在火焰中间。
“王公子,我现在就可以死。但是……请你,不要伤害我们少爷,求求你。”小梨深深地深深地叩下头去,火焰烧灼到了她的发丝,“少爷什么也不知道,请你放过他……”她说到哽咽,泪珠在火光的映照下晶莹璀璨,宛若宝石。
周边的木柱开始崩坏,家具开始渐渐倒塌,有一些碎末砸到小梨身上,她慌乱地躲,但是无济于事。
王怜花负手而立,不说话,也不笑。
他不像站在火丛中,却像站在戏台前看演出一样悠闲。
戏里的角色是生是死,又与我何干。
只是嫌表演的不是名角,又不是他喜欢的戏码,于是便有一搭没一搭地看,是一种无心的残酷。
直到小梨被落下来的立柜的残片砸中头顶,倒在地上。
王怜花才慢慢走上去把她拎了起来,像拎起一根烧焦的木柴。
他很有点懊恼地喃喃自语:“她又不是沈浪,怎么知道我不仅又怕死,又怕痛,还有点怕麻烦。”
小梨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辆马车上。
车外在下雨,噼噼啪啪的响声。马车仿佛是在泥泞的山道上行走,摇晃地厉害。
她一醒来就看到了两个对比很强烈的人。一个很难看,一个很好看。
难看的那个,鼻青脸肿,披头散发,五花大绑地塞在车厢角落,嘴里还堵着一块破布,发出唔唔啊啊的声音,非常不雅观。
好看的那个,好看到无法形容,在她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觉得是她这辈子看到过的最好看的一个人。
只是她看到难看的那个便觉得心里温暖,看到好看的那个,却怕到骨髓都要结冰。
王怜花笑嘻嘻地说道:“小梨姑娘,你怎的不好好谢谢你的救命恩人?”
小梨张了张嘴想发声,一张嘴却是抽痛的呼气声。
王怜花一伸手撕开了她的衣衫,并在撕开她衣衫的一瞬间捂住了她的嘴。
她的肩上有一处火炙的烫伤,血肉与衣衫粘连,撕开的那一下真是撕心裂肺,被陌生男子撕开衣衫的惊恐倒在其次。
王怜花从怀中掏出一个药瓶,打开往那伤口上撒了点粉末,然后放开了手,皱眉道:“人家跪着求我我都不见得肯给他医治,你且不要不识好歹。”
小梨只觉伤口处冰凉沁人,痛觉既不明显,神智更加清明了几分。
王怜花道:“你一个不会武功的小女子,这些作为是谁教于你,你可说来听听。”
小梨怯生生地道:“可不可以,先放开我家公子,他看上去……好像很不舒服。”
王怜花冷冷地道:“你不快说,他只会更不舒服。”
小梨咽了咽口水,不敢再争,只得一五一十地说来。
人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但不管哪朝哪代,谁人的江湖,却都总有这样一种人,热衷于论武排次。这些人通常自己武功并不是很高,胜在涉猎较广,对各家武学都有研习,都可以说出一二,品评起来,倒也真是头头是道。
百花仙子刘独秀的百花谱便是三十年前江湖上出名的一份武林群雄座次榜。
当时武林中风头最健的有两个女人:红莲女侠和云梦仙子,一个是巾帼雄心,一个是美人柔情,一个叫人拜服,一个叫人神迷。
刘独秀是王云梦的手帕交。她出生武林世家,所学所知皆是渊博,对于奇门武学,也涉猎甚多,算是江湖上小有名气的女才子。
要么你是侠女,要么你是美女,否则何以在江湖中扬名立万?才学这种东西有何用,武林又不是翰林。
刘独秀偏是不信。
她与王云梦自小一起长大,她不信王云梦就比她强那么多。
他人即地狱。
她决定做一件大事,来盖过王云梦和林红莲的风头。她也真的做成了。
她制定了百花谱。
正所谓纵览百花,一枝独秀。于是一时风头无俩,被称为百花仙子。
但问题在于,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对这个排名很满意。
不满意的人一般有两种做法,一种是找排名比自己高的人比试,另一种就是找排名的那个人理论。
找第二种比着第一种安全。理论不过的人,也会想到用别的方法泄愤。
还有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就是,你既然对武学典籍知之甚多,你肯定有这么多武学典籍。
百花谱不仅使刘独秀家破人亡,且引得江湖血雨腥风,整个武林因此而重新洗牌。洗牌之后,百花谱便成了过时的东西,而被渐渐遗忘。
刘独秀默默地退出了这个江湖。像很多昙花一现的人物,以为自己可以成为一部传说,最后发现那只是一则笑话。
而王云梦对刘独秀一直暗中帮助,互有联络,不管是因为从小到大的情谊,还是因为刘独秀所知的武学典籍和奇门论著。
之后便是小梨的叙述。
刘独秀嫁给了一个姓徐的秀才,完完全全不是江湖中人,因为她已经被江湖彻底抛弃。
写在门上的那八个字,更像一句自嘲。
她无法忘记灭门之痛,终其一生都在担忧有仇家、有贪图典籍的人找上门来。
虽然在她活着的时候没有,或许有但被她和王云梦结果了,但不保证她死了以后也没有。
于是她嘱咐她收养的孤女小梨,如果有一天有人上门来找任何一本手记,就用这样一个办法,来保护她的儿子,并且同时毁去剩下的所有。
只不过王怜花要的,正好是那一本,这是他的幸运之处,至少他还可以尝试找出解法。
而他的不幸之处在于,这个陷阱一直在那里,并不针对他一个人,于是他作为一个没有防备的倒霉蛋第一个踩了进去。
王怜花想到这里就恨不得把百花仙子拖出来鞭尸。
因为在小梨昏迷的时候,他很快就抓到了徐常秀并且尝试性地揍了他一顿,发现这个蛊好像是真的。
他的心居然真的会痛,绞痛的那一种。
揍他轻一点自己的感觉就轻一点,下手重一点自己也多痛一分。虽然他还是很有技巧,很有分寸地把徐常秀折磨了一番,但胸口一股恶气实在无法纾解。
自那手记上看来,蛊有三种,分为话蛊、药蛊和血蛊,话蛊自是其中最轻的一种。
就是在蛊药发生作用的同时,让中蛊的那个人自己说出誓言来,然后便永远受到这个誓言的束缚。这其实不过是苗疆女子常用来绑住情郎的一种小手段而已,并不真的对身体有什么伤害。
如同儿戏的东西最叫人轻敌,却不知道女人的执着几乎是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
它不让你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