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人知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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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为人知的你-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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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啊!扶着小腰站在浴室里,看着镜子中不显憔悴反而像水蜜桃似的粉嫩脸颊,陈诺内牛满面,内丹这东西,只管气色不附加体力值,腰酸背痛什么的,说起来就是一把辛酸泪。

    “诺诺,需要我帮忙吗?”

    敲门声打断了陈姑凉的忧思,“不用,我马上就好。”如果让他进来,她不保证今天是否还能走出房门。

    苏黎世是瑞士第一大城市,也是欧洲最安全、富裕和生活水准最高的城市之一。换言之,这里最不缺的,就是富人,最不能少的,就是奢侈品。

    外面正在下雨,沈南周从后院车库里选了辆黑色的轿车开出来。他们住在新城区,这里的道路更宽阔,商业气息也更浓郁。

    两人直接去了班霍夫大街,在那里采购了鞋服,全是给陈诺买的。沈先生只穿高定,而且只忠于一个牌子,对别的男装品牌从来都是不屑一顾,傲娇的不行。

    相比之下,陈诺就很不挑,只要漂亮好看,什么牌子都无所谓,对于他的执着,她理解不了。这可能就是有钱人和蹭钱的人之间的本质区别?

    之后的几天,两人一直在观光这个城市。此前虽然来过这里,但只是笼统的参观了下而已,现在故地重游,时间又很充裕,参观起来就多了分散漫和细致。

    两周后。

    当陈诺以为还要继续散漫下去花钱无度的时候,沈南周终于宣布,可以炼药了。

    陈诺有种松了口气的感觉,如果再继续这么奢-靡下去,真有点吃不消。这些天花出去的钱,只要一想起,都有种以头抢地的冲动。

    太豪了,豪得人快得心脏病了。名表首饰皮草服装古董……等等等,算下来,真的是个天文数字。就算有钱,也架不住三天两头不间断挥霍啊。陈诺觉得每次他俩到班霍夫大街,进到人家店里,店员看他们眼神都是赤果果的待宰羔羊,人傻钱多那样的。

    不能想了,再想,又是一把辛酸泪。

    “人走了?”她小声问。

    沈南周嗯一声,“跟了半个月,也差不多了。收拾一下,咱们等会儿就走。”

    “等会儿?现在?这个时间点?”

    “后天就是宿日,是炼药的最好时机,错过的话,就要再等一年,时间不等人。”说着拍拍她的肩,“乖,抓紧时间。”

    其实他也不想这么仓促,但元智在阿婉的事情上动了手脚,这给他敲响了警钟。事已至此,拖延已经没有意义。加上白芨偷偷跟踪的这段日子,还有什么不明朗的?

    白芨以为隐藏得当,却不知道从上飞机开始,就已经暴露了行踪。纵使元智想办法帮他隐了气息,但妖就是妖,只要他想,总能察觉到异类的气息。

    这一点,也许连元智和白芨都没有想到。

    虽然不明白什么叫宿日,但听得出时间确实很紧。陈诺也不耽误,行李收拾的很快,不到一个小时候,两人就离开了这栋居住了半个月的房子,开走了房主的车。

    “咱们去哪?”外面的霓虹灯已经陆续亮了起来,陈诺拿着包饼干当口粮,边吃边问。

    “施维茨。”他说,顺便侧头看她一眼,“你初二时我带你去那采过樱桃,还买了两把瑞士刀,记得吗?”

    这个当然记得,瑞士刀不能上飞机,当时还专门办了托运来着。

    “怎么去那儿?”

    “那里宿日时气运最佳,灵气最足。”

    虽然神神叨叨的东西懂得不多,但不妨碍她对此的理解。陈诺点点头,噢一声,就不多问了,反正听他的总没错,她就是个打酱油的,到时只管品尝劳动成果就行。

    又想起到苏黎世的第二天,两人欢|爱时他在她手心里写的那些字,忍不住问,“白芨这样,算是要友尽的意思吗?”她真不明白他到底在图什么呢?阿蛮结婚时失魂落魄,现在为了阿婉又这样,对感情不专一,对朋友又使鬼蜮伎俩,说跟踪都算好听的,其实就是监视。

    沈南周笑笑,“谁知道呢。”

    陈诺果断闭嘴。

    施维茨位于瑞士中部,气候温和,风景秀丽。沈南周没有带陈诺入住旅店,而是在靠近大米滕山麓的一栋民居里入住。

    到了宿日当天,正午时分,沈南周独自把自己关在地下室里,禁止围观。陈诺在客厅里抓耳挠腮,却也不敢发出噪音,怕一不小心打搅到他。

    想到也许过一会儿就能吃到从古至今不知多少人求之不得的长生不老药,陈姑凉这心脏啊,就扑通扑通乱跳个不停,且还有加速的倾向。

    这一等,从中午等到深夜,又从深夜等到凌晨,连什么时候睡着的都不知道。醒来时身在床上,床边,是俊雅绝伦的男人侧身而坐,即使背着光,看不清五官,却也不掩风华。

    陈诺刚要张嘴说些什么,但他动作更快,一抬一抵一送,行云流水。难言的苦味瞬间自口腔弥漫开来,味蕾遭受到20多年来最大冲击!

    “……呕,唔。”

    她想吐,他却紧紧捂住她的嘴巴,身体压低,唇凑近她的耳边低语,“长生不老药,敢吐出来,咱们可没完。”

    陈诺:“……”这货,真的对她是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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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NO。53

    如果有人问,长生不老药是个什么滋味?

    陈诺会回他一个高深莫测的浅笑,然后心里各种屮艸芔茻and屮艸芔茻。

    艰涩的苦味在持续发酵,苦到极致,融入骨血,几乎麻痹了人的五感。这种苦,通过喉管蔓延到胃部,烧灼感渐渐明晰,陈诺不得不蜷缩起整个身体,捂住仿似要烧起来的腹部,惨白的脸色,密集的汗水,乌青的唇瓣和嘴角的血迹显露出她正在经历着什么。

    在确定她不会吐之后,沈南周放开了她的嘴巴,改为拥抱她的身体,紧紧的抱着她,好似要把她融进自己的骨血。

    “诺诺听话,一会儿就好,很快的,乖,很快的。”

    他不厌其烦的在她耳边低语,想要以此安抚她随时可能崩溃的情绪。但人在遭受极限折磨时,旁人的鼓励带来的多数不是精神食量,而是噪音污染。跑马拉松听人喊加油,麻蛋,绝对不会让运动员心情好多少,别看跑完各种感动,口头道谢,心里当时怎么想的,呵呵。

    就如现在。

    陈诺一边忍着能要人命的灼痛一边还要听他在耳边嗡嗡,一遍两遍能忍,三遍四遍也凑合,十遍二十遍……直接掀桌!

    如果是平时可能还会来个你侬我侬,相看泪眼无语凝噎神马的,但现在……一切的情调都变成了奢侈。

    “安…静。”

    这两个字几乎是咬着牙蹦出来的,没人能同她感同身受,她甚至觉得自己肚子里已经开始着火了,也许下一刻自己就会变成一坨烤肉。

    沈先生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鼓励不受欢迎,噎了一下,果断闭嘴。语言不成,只能靠动作给予安抚,一遍又一遍的抚背,亲吻额头脸颊,用更大的力气去拥抱,除了这些,他做不了其它,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在自己面前遭受透骨折磨。

    长生不老,说起来高大上,让人类各种追求各种孺慕各种奢求,但世间万物,想得到什么,总要付出同等的代价,逆天不是说说而已,长生也不是吃药就行。它有更繁杂更规整的一套程序要走,优胜劣汰,坚持下去才是成功,失败……则代表着前功尽弃,与长生失之交臂。

    今天吃药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有一场硬仗要打。沈南周在之前已经给她铺垫过,她也做好了遭罪的准备,虽然他不说一声就塞药的行为很……混蛋,但坚持就是胜利,她懂。

    时间一分一秒的逝去,疼痛随着时间的划过,带来的不是减轻而是逐渐的加重,陈诺觉得自己快死了,痛到了极致,她的大脑开始变得迟钝,呼吸急促,心脏几乎要破胸而出,好似下一刻,死亡就会降临。

    当然,吃长生不老药不会死,如果会死,沈南周宁愿把她变成同类也不会冒险。但这种折磨比死更痛苦,古代受酷刑的人,多数人宁愿死的利索也不想这样半死不活,但只要能活着,谁又愿意死?

    从白天到黑夜,从黑夜到白天,周而复始,连续三天,72小时,当痛苦真的清晰的从身体里慢慢剥离时,陈诺已经进气多呼气少了。

    衣服被汗水阴湿,床单被褥换了一层又一层,终于,身体慢慢注入了新的能量,似一股暖流疏通着四肢百骸,之前的灼烧和绞痛被这股突如其来的神秘力量所取代,滋润着她近乎干涸的生命力,给予她更多的反哺与回报。

    陈诺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恢复,从惨白似鬼,到粉嫩晶莹,其实也只用了两息的功夫。

    恰如新生。

    陈诺被这样乍然而至的变化惊呆了,你能想象吗,前一秒痛不欲生,后一秒却仿若天堂,一步地狱一步天堂,从来没有像这一刻,更能体会生命的奇迹。

    “我——呕——”

    欣喜还未发出,呕吐顷刻而至。这次沈南周没有再捂嘴暴力阻止,而是拿过一旁事先准备好的套着塑料袋的垃圾篓放到床边,示意她对着里面随便吐。

    黑色的液汁从她嘴里不停的呕出,刺鼻的味道弥漫开来,陈诺边吐边要忍受这种味道,真是……一把辛酸一把泪。

    差不多连胆汁都要吐出来了,反胃感才慢慢消停,沈南周拍着她的背,抽纸巾给她擦嘴巴,快速把垃圾篓的袋子一系,拿到了外面。

    对于非人类来说,这种味道比之普通人更难以形容。反正如果不是真爱,沈先生绝对会瞬移离得远远的,没有几千米距离不会停下,更别说动手收拾了。

    “感觉怎么样?还好吗?”摸着像从水里捞出来的湿发,他柔声问。

    陈诺躺回床上,长长的喘了口气。

    “还好。”她说,声音显得有气无力。

    三天的折磨,虽然被新生的力量注入,但之前消耗的不止是生命力,还有精神折磨,三天不眠不休,不吃不喝,就算现在似乎充满力量,但她还是觉得累。

    沈南周冷白的手指拂过粉嫩饱满的脸颊,手感更胜之前。

    “我去放洗澡水,洗过后,你可以好好睡一觉。”指尖在她唇瓣划过,“下次会比这次轻松些。”

    陈诺:“……”想到这种折磨还要经历两次,真的好想去shi一shi。

    是的,没错,长生不老药不是一次over的速成药,而是分次数的。也就是说陈姑凉还要再遭受两次这样的洗礼才能功德圆满,获取暴利,期间只要有一次半途而废,但必须前功尽弃,全部清零。

    就素这么不讲理。

    长生不老,哪里是这么容易获得?中国有句老话: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还有句话叫付出与得到成正比,出身不算,别的方面几乎都逃不开这个逻辑,付出多少不一定能得到同等回报,但不付出,投机取巧肯定没前途。

    陈诺现在就处于这个苦逼阶段,想逆天长生,只能把别人一生也许都遭不到的痛苦如是三回的经历三遍,闯过去了,那就是人上人。

    泡进温热的水里,全身毛孔慢慢张开,陈诺靠着浴缸,缓缓的闭上眼,让自己尽可能的放松下来。

    刺鼻的味道在半刻钟后再次出现。睁开眼,不知何时,白净一望到底的浴缸水被染成了浓墨的黑,抬起手臂,黑色物质是从她皮肤里渗出的。

    沈南周送换洗的衣服进来,看到这一幕,把衣服放到编织筐里,抄手将还在怔怔发呆显得不知所措的女孩抱了出来,打开花洒,热水瞬间浇下,冲洗着她的身体,也浸透了他的衣服。

    “这些是体内堆积的污垢,就像排毒一样,别怕。”他用最浅显易懂的话安抚道。

    想起某些仙侠小说里的淬体什么的,陈诺秒懂。眨眨眼,“那我以后是不是就不能吃东西了?”

    “不吃东西,你想成仙?”

    就算这会儿大脑不太好使,她也听得出这话是反话。陈诺睇他一眼,“我就问问,小说里说普通谷物都有杂质来着。”

    见她还有闲心和自己拌嘴,脑洞开的也够大,沈南周放了心,脸上含笑,解释说,“长生不老药改变的是你的体质,但不能改变你是人类的事实。所以以后你不吃东西还是会饿死,受伤……比如失血过多也有可能一命呜呼,它只能让你长生不老,没有别的附加值。现在排出的这些杂质,是因为它和药效相斥,等到三次后,你的体内会行成固定的免疫系统,身体里堆积的杂质也会自动过滤排出。”

    虽然有点绕,但陈诺听明白了。就是说她以后如果想死一死,比如割腕或者跳楼,还是会死,长生不老药不是把身体变成了钢筋铁骨,只是给她换了个免疫系统罢了。

    虽然和想象中的不太一样,但……青春永驻什么的,也是赚了。

    遭罪什么的,不亏。

    三天后,陈诺第二次服药,然后又是三天折磨。他说会比第一次轻一些,但……刮刑和盐水鞭……都是酷刑,又能好多少。

    如是往复,等到第三次药效的折磨过去,陈诺才真正逃出生天。

    长生不老的效果现在还看不出,毕竟她现在还很年轻,但身体的变化却显而易见。首先,皮肤更好了,紧致光滑,像剥了壳的鸡蛋,一丝的毛孔都看不出,不止脸,全身的皮肤都获益,最明显的,是陈诺腰侧的一块伤疤,小时记不清怎么留下的了,现在却已经消失无踪。

    然后是体质的改变。每天的精力都变得极好,平时要是一晚上嘿…咻…嘿…咻,第二天肯定会腰酸背疼下面也会有短暂的不舒服,就算花妖内丹也不管用,但现在……无论再怎么被沈先生这样那样的折腾,都腰不酸腿不疼,吃嘛嘛香,浑身上下像有使不完的劲儿。

    只这两点,那些日子遭受的折磨也值了。

    一个月后,两人离开施维茨,去了意大利,阿蛮已经从伊斯坦布尔回来,说是发现了有意思的东西,让两人一起过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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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NO。54

    阿蛮和艾瑞克住在意大利古里亚大区首府热那亚。

    那是座工业十分发达的城市,有意大利最大的商港,同时也是很有名的旅游胜地。

    陈诺和沈南周从苏黎世登机直飞热那亚,下机时,太阳刚刚落山。阿蛮与艾瑞克等在机场外,距离上次见面已经过去一年时间,虽然经常微信聊天偶尔视频,但乍一见,俩姑娘还是抱做了一团,亲亲蜜蜜的,把身旁的男士当成了空气。

    沈先生的表情从这样~(^_^)变成了这样^_^#

    艾瑞克过来和他握手,并试图缓和下气氛。

    别问为什么要缓和气氛,要知狼人是很敏感的一类生物,即使沈南周表情完美,笑容随和,但散发出的[我很不高兴]气场却逃不过狼人的直觉。老婆把妹老公救场什么的,早不是第一次啦,他做起来相当驾轻就熟。

    阿蛮和艾瑞克的家在城郊,独门独院,环境清幽。从车里下来,指着院子的一角说,“看,那是我种的。”

    陈诺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几株盛放的红玫瑰正在迎风招展,在路灯暖黄的光晕下为略显单调的院子点缀出艳丽的色彩。

    “是买的成品吗?”她问。

    阿蛮翻白眼,“成品我能说是我种的吗?你也太小瞧我啦!”

    陈诺歪歪头,视线从上到下扫着她,又摇摇头,“只见过猫辣手摧花的。”说完闪人,跑沈南周身后躲着去了。闯了祸当然要往自家人身边跑,傻子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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