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传来一声嗤笑,林静的师父,也是她亲爹的老同事赵叔告诫道:“丫头,别看人家好看就认为是个小白脸,他可不是什么善茬,还有他手底下的人,叔我当巡捕多少年了,再没见过比他们更猴精的骗子,一个个都跟狐狸似的,难抓得很。”
林静撇撇嘴,把上面的照片挪开,目光落在后一张上。里面一个穿着西洋中学的校服,有点驼背,瘦削又瘦小的少年对着镜头眨着他的眼睛,本来就小小的眼睛眨过之后更是眯成了一条缝,看着有些好笑。
“怎么还有小孩子?”
“十七、八,不算小了,在乡下都能生孩子了,”赵叔坐在旁边翻着报纸,头都没抬,继续道:“这小子叫张二白,别看长得小么喀嚓眼,混江湖的老油子了,他爹张一穷是徐文的师父,张二白从小就跟他们混在一起,人还没桌子高就会骗人了。”
一穷二白,听起来不像名字倒像是诨号。
“这人看着好眼熟。”林静指着下一张照片,里面的人三四十岁左右,一身唐装,左边胸口处挂着一根金链,金链上连着一枚玉坠,大约是偷拍的,男人黑着一张脸,面无表情,手里夹着半燃的雪茄,眯着眼,有点像是青帮里的大佬,充满着养尊处优和桀骜不驯。
赵叔瞥了一眼,冷哼道:“你当然看着眼熟,他是赌王陆兴国的小儿子陆竟成,排行老九,他老子还没挂的时候可是报纸上的常客,据说他最宠爱的就是这个最像他的老幺。可惜啊,人算不如天算,赌王死得太早,儿女们瓜分了财产,留给陆竟成的就剩下一个破破烂烂的小赌档,结果他连这点东西都没保住。谁都不知道徐文是怎么收服这个老少爷的,反正现在道上只剩陆老九,陆竟成早就成为过去了。”
“这又是谁?”林静举起另一张照片,笑道:“骗子里还有老干部?”
“屁个老干部,”赵叔点点照片上穿着中山装的男人,那人微胖,脖子稍稍向前伸,双手背在后面,有点弓着背,一看就像是常年指指点点的领导,端着股范儿:“这老家伙叫陈大志,道上都管他叫陈大头,因为他专懵大头。十四岁进琉璃厂当学徒,凡是有点讲究的古玩字画,他都能给整出来出来,琉璃厂那些高來高去的老家伙都让他混弄过。”
林静开始对这个骗子团伙感到好奇了,高手在民间啊:“哎?这女骗子长得挺漂亮的,他们还搞仙人跳么?”
赵叔把照片拿在手上,有点惋惜地道:“她哪需要仙人跳?‘花国皇后冷雁冰’你没听说过吗?”
“……没听过。”林静抽着嘴角道。
“当然她本名不是这个,”赵叔一脸怀念,用满是遗憾的语气“忆当年”:“十年前吧,那时候冷雁冰二十出头,又清纯,又美艳,冷若冰霜,热情洋溢。丽都皇宫里只要有她的场,晚晚都是爆满,花篮能从夜总会里边排到大门外,追她的人海了去了。”
林静:“那她怎么想不开去当骗子了?”
“英雄难过美人关,美人难过骗子关。她爱上了一个小白脸,俩人私奔之后小白脸不光把她的钱给挥霍一空了不说,转手又把她卖给了外省的一家妓院,再往后她是怎么跟了徐文成了女骗子,这我就不清楚了。”
“活脱脱的一出《杜十娘》啊。”林静感慨。
“哎,你还别说,冷雁冰本名还真姓杜,叫杜欣,”赵叔说着:“不过因为以前的那些事,混码头的叫她杜十娘。”
手里翻着资料,直到最后一张照片,林静愣了一下:“这是?”
“方继蓉,华东大学心理学系的硕士生,徐文的青梅竹马,听说快念到博士的时候退了学,”赵叔道:“有传闻她是为了徐文才断了学业,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了个骗子就成了骗子。唉,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照片里的方继蓉梳着齐耳短发,身上是一件短袖衬衫,下身是一件麻布长裙,脚下瞪着一双布鞋,对着镜头温婉一笑,仿佛刚刚从学堂里走出来似的。清清秀秀、斯斯文文,很难相信这是一个骗子。
林静一身绿色军装,笔挺地站在火车站里,身边的人群熙熙攘攘,经过她的时候都刻意的躲开——军队里出来的,看着就不好惹。
也许是长期训练的关系,穿着军装的林静有一股震慑力,这让她在挤成沙丁鱼的火车站里格外的鹤立鸡群,也正因为如此,林静一下子就落在了某人的目光里。
“林静!”远远地,传来一个女声,很熟悉的声音。
循着声音回头,林静见到了许久未见的朋友。
几年过去了,瘦削的方继蓉变得胖了一点,青瓦色的短袖旗袍,趁着她温婉的笑容,端得一枚清秀佳人。
方继蓉张开怀抱,惊喜地抱着比她黑了好多分的林静:“静静,我好想你啊!”
已经对这种热情的态度有些陌生了的林静,犹豫了一下,回抱她。
“谢谢,很多人都常常想我。”
“对啊,”方继蓉笑道:“‘我想静静’嘛。”
林静抿唇而笑。
这个梗来自当年一起念女校的姑娘们,林静某次没考好,脱口而出道:“我想静静。”刚巧旁边的姑娘听到了,那姑娘也是个狭促的,张嘴就调侃:“我也想静静。”
于是一个带一个,“想静静”的人呈几何数倍增,最终演变成了大家一起“想静静”。
静静是女高里的第一名人呢……
顺便,不要问静静是谁,谢谢。
※※※
………………………………
102。第四集 矛盾和试探
第001章
子君
我叫温子君,是一个穿越者。至于穿越前的名字,不值得一提。
当我清醒之后看着镜子里不一样的容颜,其实并没太惊讶,反而有些庆幸。不是谁都能返老还童的,尤其是在一个离了婚的老女人来讲,我没笑出来都算是我够淡定。
然而很快我就笑不出来了,因为我发现,我穿到了一个不熟悉的地方――香港。
如果是九七后的香港,我大约会很开心,可惜八十年代的香港,比一锅粥还乱。
根据原主的记忆来看,她是由于父亲的逝世悲伤过度,自己不小心,家长也没注意,才会感冒,发烧,烧到了医院里。
这个家并不富有,或者可以说是有些贫穷,原主的母亲费尽了心力,才搞好了丈夫葬礼。
也忽视了女儿。
当温母发现温子君生病送到医院的时候,她不清楚自己的女儿其实已经换了个芯子――此“君”非彼“君”。
望着温母因辛劳而憔悴还不忘炖了鱼汤赶到医院的脸,我叹了一口气。
以后,这大约就是我唯一的亲人了吧。
永仁
我在一个单亲家庭中长大,跟母亲姓陈,没有兄弟姐妹。
关于父亲的事情,母亲不准我问,于是我也从来不问。
长久以来,单调的生活中只有母亲和我,两个角色。
直到有一天,她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我清楚的记得,那天是一九八五年十月二十五号,黑色星期五,我十五岁生日。
那天我刚放学回家,就听到楼下有很多人搬搬抬抬的声音,走到阳台往下一看,正好看到了一张仰望着的小脸。
那是一个很能吸引别人目光的少女。
少女看了我一眼,微微皱了皱眉,似乎想起什么的模样,随即平视前方,对着那些搬搬抬抬的工人们吩咐着什么。
那少女长得并不是特别的漂亮,五官清清秀秀,只是皮肤很白,看起来仿佛不常出门,肩上披着一头乌黑黝亮的长发,身上穿着常见的女式校服。动作举止很文雅,有点古代大家闺秀的味道。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她的眼睛,一双眸色朦胧的眼睛,顾盼生辉。
这个女孩子,无论气质还是长相都与众不同。
我和她,就像是两个世界的两种人。
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感到了什么叫做自惭形秽,那是一种差距,如同一道看不见摸不着的墙。尽管近在眼前,实际上远在天边。
这种人不是我能触及的。
我不舍地又看了一眼那个少女,然后返回房间里打扫,这些年来母亲一直独自抚养我,她不准我辍学,也不准我兼职。我能做的,也只是在家务上帮帮她。
子君
家里的日子其实过得不太好,父亲的葬礼花了很多钱,母亲的工资和积蓄加起来也许只够维持我们母女俩的生活。可是她似乎并没有让我放弃学业的打算,更有甚者,我发现她除了在公立医院的护士职业,另外又打了一份出卖劳力,却价格低廉的小时工。
不能再让她这样下去,每天只睡几个小时身体会受不了的。
我开始思考生财之道。
做生意?不行。我和母亲都是女人,遇到地痞流氓只有哭的份。
劝母亲改嫁?不行。先不说可行与否,这和卖母没什么分别。
炒股?不行。没本钱,而且她也记不住一九八几年的哪些股票是升是跌。
干老本行?不行。有人会请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当律师吗?开玩笑。
最后,我也只能做一些自己鄙视却不得不做的事――抄袭。
这个年代,报纸是最流行的读物。我买了几份报纸,看了看这个时代的水平,然后开始动笔,把脑子里狗血不狗血的故事统统编在一起寄到报社投稿。
开始的时候并不太顺利,我的字迹是大人的,但写惯简体字再去写繁体字并不太容易,加上写作的时候难免会顺手写一些不属于这个年代的名词,自己写一篇稿子的时间相当于别人写三篇稿子。
好在,后来慢慢地也习惯了。
当我把攒了一段时间的稿费拿到母亲面前的时候,她抱着我哭了。
我跟母亲商量,把房子卖了,买一间地段不好但是更便宜一些的房子,这样她就不用再打两份工。
母亲因为稿费的事,也开始尊重我的意见,不再用“小君你要好好学习,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插嘴”这种话来搪塞我。
于是我们搬了家。
搬家那天,风有些大,天却很蓝。我抬起头,意外地望见了一个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少年。
意外的是,他很眼熟。
我蹙着眉毛想了想,似乎是和穿越之前的一个港台的偶像明星长得很像,但是年龄似乎又对不上。
摇头暗笑,这年头小朋友都长得这么帅么?
永仁
后来我总算是知道了少女的名字,温子君,很像她本人。
那天她家原来是在搬家――搬到我家隔壁。
知道这个消息,我兴奋地一夜没睡着觉。
我也不知道我到底在高兴什么,反正我就是很高兴。
更令我高兴的是,第二天上学的时候,她走到我跟前跟我打了招呼。
“你好,我叫温子君,昨天刚搬到你家隔壁,你还认得我吗?”
她的声音很好听,很和煦的声音,让人感觉很舒服,就跟她的人一样舒服。
我点点头,觉得自己心脏快跳出来了,嘴却笨得要死,只蹦出三个字:“陈永仁。”
她笑了笑:“那我们现在就算认识了,一起走吧。”
我根本就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就点着头跟着走了,到了学校门口才意识到,“一起走”的意思是她转来了我们学校。
虽然不太清楚她是从哪里知道我的学校的,不过我也没有太在意。
同一个学年的班级在一个走廊,分别的时候我们互报了班级,她学习很好,在a班,我很庆幸我不在箩底橙的d班,不然面子丢大了。
子君
搬家的那一天晚上我见到了隔壁小帅哥的母亲,她的状态使我想起了之前母亲的状态――疲累而憔悴。
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单独过活总是很困难,这也是我选择住在这里的原因。
当初房屋中介给了我们很多的选择,之所以选择了这间房子就是因为邻居是孤儿寡母,大家半斤八两才不容易受欺负。
母亲也知道邻居面对的状况,对陈妈妈有着相当大的同病相怜情结,不需要我教唆就自己主动跟人家聊了起来。
我趁机打探了一下隔壁小帅哥的学校情况。
说实话,之前在band1当学生其实挺容易的,环境好,对学生的要求就高,每个人都是学霸,学校用校规和成绩压得你除了学习没时间做别的。
但是现在是转到band3,我心里有些不知该如何是好。
跟小泼妇比骂街什么的,我不太在行。
第二天一大清早我就等在玄关,从门缝中看到小帅哥出来我才装模作样的走出门口。
有点僵硬地冲着他打招呼,呃,我还是不太会装嫩。
好在,小帅哥是个挺善解人意的孩子,笑起来有点腼腆,仿佛不太喜欢说话。
我松了一口气,如果这位小帅哥是那种一张嘴就“小妞”的那种人,我大概会直接把他归类到“路人甲”的行列里。
没办法,现在香港治安太差,遍地都是吐脏话、露纹身的洗剪吹。
原来小帅哥叫陈永仁,不知道为什么,听了这个名字那种熟悉的违和感又来了,但是我想了半天,依然没想明白是什么,索性也就不再去想。
本质上我这个人也有点大大咧咧。
学校离家里挺近,两个人步行差不多二三十分钟就到了。
xxx纪念中学,全香港十间学校里有八间是叫这个名字,或者类似这个名字的。
之前转学时在教导主任眼皮子底下考了一回试,成绩还不错,那位miss看着我两眼放光。
咳,在band3考差了也很难吧。
因而我被分在了a班,陈同学默不吭声,略腼腆地走进了b班。
我微笑,多好的一个孩子啊。
永仁
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地过着,我和她也慢慢地熟悉了起来。
不过母亲好像和她的母亲更熟一些,大约是有了朋友的陪伴,母亲的笑容明显比之前多了许多,人也比早先开朗了。
对她家给我们带来的改变,我很感激。
同时,那种自惭形秽的感觉再一次蒙上了我的心头。
她的功课很好,常常拿学校的前五名;课外活动也很好,她的钢琴替学校拿到了不少的荣誉;她还会写作,还会赚钱,她的文章在报纸上连载有一段时间了;甚至,她还会法律,她知道用法律保护自己,有人曾经见过她用规章条款把一个猥亵女同学的变态给赶跑……
她就像是一个无所不能的人。
和她相比,我觉得自己一无是处,至少,我没办法帮母亲摆脱贫困。
有一次我不小心把这种想法露出了口风,她像看怪物一样看了我足足有一分钟。
我傻站在那里,很想挖个洞把自己埋进去。
“陈永仁,你痴线啦?”她顿了顿:“你是你,我是我,没人说过我做到的你也一定要做到啊,要是这样的话全世界不都只剩一样人了?再说,你现在做不到又不代表你以后做不到,用得着这么‘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吗?”
这是我第一次听她骂人,也许这么说有点犯贱,可是心底的愉悦告诉我,我好像挺喜欢她这样……不太好形容,不过比起之前那样客气疏离的感觉好多了。
“嗯……那你帮我补习好不好?”
她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我会立刻提出这种要求,随即应承下来:“好啊,几次?”
几次?“补习要这么论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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