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臣:这样最好啦。向东方去吧,那里有大片大片肥沃的土地,鱼虾丰饶的湖泊河流,无穷无尽的草原森林。我想,那边才是您安身立命之所在,去占领那块地方吧!
双方达成协议后,女大臣命令部下帮助我们过河。
由河对面撑过来几十条大船,卸下无数木板铺在沙滩上。我们踩着木板,小心翼翼走过会“吃人”的沙滩,上了巨船。
过河后,她们早已派出军队守候在路旁,上万名士兵倒都是男性。
一名四十余岁的女将领走过来,自我介绍说:她奉命护送我们前进。大家心里都明白,这其实是率军押解我们过境。但站在她们的立场考虑,却也无可非议。亲王与末将只好严格约束部下:绝对禁止沿途惹是生非。
一同走了几天后,末将与这位女将领相互有了一定的了解。
她叫“三足鸟”——当然,这也是军衔而非姓名。据她说,该国军队中的高级将领以女人居多,军衔都以“xx鸟”称呼,如“三青鸟”、“五翅鸟”、“九色鸟”、“九尾鸟”等等。数字越小,表明军阶越高。
最终,到达了该国的东方边境。
我们即将分别时,她出于女性的同情心,悄悄告诫我们说:东方并不像女大臣形容的那般美好。那里有许多强大而悍勇的土著部落,有的崇拜巨蛇、有的崇拜黄熊、有的崇拜黑犬…,与他们争夺地盘是很危险的。前几任“西王母”也曾计划向东方扩展领土,但多次出征都未成功,便放弃了打算。她支持您们向东挺进,实在有着幸灾乐祸、希望看您们两败俱伤的意思,请您们千万小心谨慎!
赤由亲王感谢“三足鸟”对我们的关心和提醒,并赠予她一柄青铜剑,她如获至宝地收藏起来。
……。
我们继续向东前进。走着走着,山势渐渐平缓下来,代之以黄土高原。当我们遇到一条泛满泥沙的黄乎乎的大河呈现在面前时,赤由亲王便命令队伍停下来。
这条大河蜿蜒曲折流向东方,其长度无法想象,看起来似乎钻进了天际的云层。它的右边是青葱碧绿的山岭;左边是无边无际的草原;而大河流去的远方,是一望无际的肥田沃土。
赤由亲王道:我现在离帝国不知几万里,已经走累啦。本亲王决定未来的领地就选在这里!
随后几年,亲王指挥我们在此地建筑了城堡、开垦了农田、围出了牧场。此地确实是不错,不但土地肥的流油,附近山中还有丰富的铜、铁矿藏。不过,因为陛下禁止御弟带冶炼工匠随行,末将想亲王是难以开设矿井冶炼铜、铁,铸锻兵器的。但亲王所携带的铜器——包括兵器和用具——足够子孙使用百十年了。
周围部落很快知道了我们要在此地安营扎寨消息,便纷纷上门讨伐,不许我们在此立足。为保卫领地,我们三天一小仗、五天一大仗,没完没了地厮杀。好在这些土著的兵器不过是竹刀石斧,岂能胜了我们的钢刀铁甲?被我们无数次打败后,他们便不再挑衅,畏惧地称我们为“铜头铁额赤由兄弟”,从此躲得远远的。而赤由亲王为避免多树强敌,要求我军只守不攻,尽量减少杀伤,对战俘则一律放还。
所以,随后几年倒也算相安无事。
末将的报告到此结束,并向伟大的国王缴令。
国王对他进行了亲切的慰问,并依照前例,对该千夫长及所属部队归来或已战死的勇士们予以褒奖及赏赐。
该千夫长谢恩后,又道:“另外,末将返程前向赤由亲王辞行时,亲王委托末将带给国王陛下一些礼物。”
他命令随从抬上二十个沉重的圆形黑陶罐。
国王问:“这是些什么?”
“这些陶罐里装的是东方人发明的一种饮料,名字叫做‘酒’。它比我们这里的果汁不知好喝多少倍,味道芳香醇厚,饮之令人忧思皆忘,飘飘欲飞,其感受真是美妙极了。不瞒陛下,末将与战士们这几年天天喝这个东西,现在似乎有些上瘾、简直离不开它呢。”
“打开,让朕尝尝!”
罐子的封口刚打开,周围便弥漫起陈酒特有的香气。
国王喝了几口道:“嗯,是与众不同!”他对周围的大臣说:“你们也尝尝。”
大家喝后也都很是惊奇,没想到世上竟有这样好喝的液体,都啧啧称赞。
千夫长:“赤由亲王还让末将捎来了酿造之方。其实,这酒不过是用麦黍、水果等经发酵制成,也没什么神秘之处。末将以为:既然蛮邦都能做出来、我们帝国肯定会比他们做得更好。”
国王对“鸟羽”道:“朕想,这种好东西不能只让官僚们独享,应该让朕的子民都能喝上。这事就交给你的‘巧人院’去办,用我国自有的资源造出我们自己的酒。还有,两个千夫长拿回的弓箭样品、风车图样也要好好研究,加以改进,尽快在我国使用起来。今后,你要下力气收集各国的发明创造,取长补短、为我所用。”
“遵旨!”
………………………………
第六十二章 少男少…女们
苦修峰上的《修习堂》中,那些贵族的男孩子们经受着严格的训练。
每天东方刚露白,他们就被钟声催醒。从草铺上一跃而起后,他们哧…条条地跑到外边,列好队,顶着凌晨寒风的侵袭,沿盘旋山路向山下跑去。
约有一顿饭的工夫,他们跑到了山脚处一滩凌冽的小湖旁。不用催促,便一个接一个地跳入水中,使尽全力划水,以产生充足的体热战胜冰冷的湖水。
游到对岸、再游回来,然后捷足者不顾落后的同伴,上岸后便向峰顶冲去。——先到达者可获得当日的锦标。
这时,红日已经露出半张脸,负责体能训练的教师已经等候在训练场。他对返回的学员逐一记录在成绩单上,确定他们的名次。
通常情况下,达达鄂总是第一名。与他脚前脚后的,还有小王子、庞塞等三四个人。波利尼因体质较弱,常常被他们落下百十步远。
而多贡亲王的儿子芬瑞往往是最后到达,对此他并不觉得有什么羞愧的。他私下若无其事地对同伴说:作战主要靠计谋而不靠一身蛮力。尽管如此,他父亲多贡亲王却感到挂不住脸,对之严加训斥。后来,芬瑞依靠“计谋”(比如躲在湖边不下水,待众人游回来上岸后,偷偷跟在后面,最后靠充沛的体力冲刺到前边),也获得过几次第一。其他孩子们尽管有所察觉,但遵循武士“同心协力、绝不怀疑自己伙伴”的信条,没人肯出来揭发他的舞弊行为。
随后吃早饭。
早饭极其丰盛,各种肉食、烤饼、水果、菜蔬堆得满鼎满罐。男孩们因早晨的剧烈运动,个个胃口极好,吃起来如风卷残云。
吃剩的食物有专人收拾,送给远处的贫苦人家。
饭后,根据课程安排,有关导师便前来上课。
男孩们最喜欢的是技击课。他们知道:若想做一名优秀的武士,没有精湛的技击功夫是不可能的。因此,无论是达达威的剑术课,还是摩尔登的斧术课,还是其他教官的矛术课、徒手搏斗课,孩子们都聚精会神地听讲。在课后实练中,他们如乳虎般勇猛,下手凶狠、毫不留情(真像老话说的“打死人不偿命”)。但教官会掌握分寸,适时叫双方住手。尽管如此,孩子们身上、脸上还是伤痕累累,就连小王子也不例外。有些微小伤疤会随着岁月消退,有些较深的伤口则将留下终生的疤痕。好在那是个崇尚武士精神的时代,伤疤是男子汉一种可以用来夸耀的特殊装饰。
男孩们喜欢的另一门课目是密朗负责教授的礼仪课。
在课堂上,密朗为他们讲解作为贵族必须熟知并运用自如的各种礼节和规矩。比如:作为贵族应该严格遵守誓言,应该无限效忠君王(讲到这点时,孩子们想起密朗那叛国弑君的不光彩经历,课堂响起一片故意的大声咳嗽打断他的话。因为是小王子带的头,密朗只好装作若无其事),以及贵族之间、贵族与平民之间如何打交道等等。
但孩子们喜欢的不是这些,而是课后练习宫廷舞的时候,因为这时需要女伴配合。
基于同样的原因,《淑媛堂》中的少…女们也需要男伴配合。
于是,那些达官贵人的女儿们便被成车成车地带到苦修峰上的《修习堂》,与男孩们共同练习宫廷舞蹈。
这是妙龄的少男少女们最快乐的时光!
随着见面次数的增多,他(她)们渐渐熟悉了,由刚开始时的腼腆羞涩发展到落落大方,再后来便无拘无束起来。
最后,支配男女之间情愫的那些自然规律开始起作用:在不知不觉中,他(她)们心中滋生了一些莫名其妙的烦恼,这是孩童时期从未体验过的。
女孩子中有国王的小公主、摩尔登的女儿爱莎、皇家监狱典狱长的女儿伊娜等。
其中以小公主最为活跃。在宫廷乐队优美的乐曲声中,她一会与这个男孩跳、一会又拉过那个男孩跳,全不顾别人愿不愿意。后来,她只与庞塞跳,而再不理会旁人。即使庞塞正与别的女孩跳舞,她也毫不客气的一把拉过他,把他的舞伴晾在一旁。对此,庞塞一脸苦笑、毫无办法(谁都不愿也不敢惹小公主)。看得出,小公主对庞塞有了“意思”。
摩尔登的女儿爱莎与小公主正相反。她安稳娴静,不出风头,无论哪个男孩邀请,都礼貌地为其伴舞。奇怪的是:她从不与达达鄂跳,而达达鄂也从不邀请她。细心的人可以发现,每当两人目光对视到一起时,双方都会脸色一红、迅速挪开视线。在场的很多人都知道原因:达达威与摩尔登已结成了儿女亲家,爱莎将来就是达达威的儿媳、达达鄂的夫人。所以,即使骄傲如小公主,也很识趣地不去纠缠他。
不识趣的只有多贡亲王的儿子芬瑞。
芬瑞自认风留流倜傥,相信全天下的女孩子都会喜欢他。从见到爱莎那天起,就迷上了这位美丽的小姑娘。他才不管爱莎与达达鄂是否有婚约,一个劲的向她献殷勤、讨欢心。
而爱莎则不卑不亢,礼貌而坚决地回避他任何一点过分的举止,令他无隙可乘。
典狱长的女儿伊娜一直与波利尼互为舞伴。两人或者默默跳舞,或者坐在一旁窃窃私语,对周围的一切都不大关心。
小王子胸存大志,对女孩子不大感兴趣,总是应付地跳几步,便坐在一旁养神。
还有一位女孩叫苏菲尔,她很少来此,仅最近来过一两次。
她并非贵族子女,而是京城《育孤堂》中收养的战争孤儿。只因她与爱莎是好朋友,在爱莎的鼓动下,随她来《修习堂》看看热闹。
她自知身份低微、难登大雅之堂,所以只是坐在练舞场的边缘,从远处静静地观赏众人成双成对翩翩起舞。
但玫瑰即使藏身草丛也会引来蜂蝶。男孩们先后注意到了这个身材纤细、美貌如花而又不声不响的女孩,一个接一个走上前去邀请她作舞伴,就连小王子也请她跳了两回。
苏菲尔开始还有点缩手缩脚,跳了一会后便进退自如了。她如一只轻盈的蝴蝶,在人丛中飞来飞去,其优雅的舞姿令旁观者赞叹不已。因为兴奋和剧烈活动,她雪白的面颊泛起红晕,更平添了几分妩媚。
小公主虽对这女孩的大出风头有所嫉妒,但一直没有发作。直到庞塞也走过去请苏菲尔跳舞,而且他目光中充满明显的倾慕之意时,她再也忍不住了(她已经把庞塞视为自己的私人财产)。
她冲过去,一把拉过庞塞,然后用鄙夷的口气大声质问苏菲尔:“你是谁?从哪里来的?我记得《淑媛堂》中没你这号角色!”
音乐声戛然而止,众人也都停下舞步,全场一片寂静。
苏菲尔面色惨白,小声回答:“我叫苏菲尔,是…是《育孤堂》的人。”
小公主:“怪不得!我想只有《育孤堂》中才会有你这种出身低贱、一心向上巴结的家伙!”
这时爱莎挺身而出道:“公主误会了。是我请她陪我来此的,不干她的事。”
小公主:“爱莎,你带她来,可经过教官允许?”
“这…。”
“未经允许而带平民参加贵族集会,连你也有罪!”
庞塞:“公主殿下,您似乎不必这样咄咄(比)人,不过练习舞蹈而已,而她又是那么可爱的小女孩…。”
小公主又气又怒,眼泪几乎掉下来。“庞塞,你、你不站在我这一边,却替她说情!我偏要咄咄(比)人!来人,把她给我轰出去!”
苏菲尔“哇”地哭起来,扭身向山下跑去。
庞塞狠狠瞪了小公主一眼,便去追赶苏菲尔。
在山下,庞塞牵来自己的坐骑,带上苏菲尔,送她回城。
到了《育孤堂》女子分院附近,苏菲尔执意下马,让庞塞回去。她目送庞塞渐渐远去,深深叹口气,走进路旁一间陈旧的木房。
房内一切都很简陋,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孤零零躺在木床草席上。
苏菲尔走近他,刚喊了声“祖父”,便“呜呜”地哭起来。
老人:“怎么啦?我的小星星受什么委屈了?”
“祖父,我今天受到了极大的羞辱。那个可恶的小公主说我出身低微、不配参加贵族舞会,把我赶出来了。”
“唉——,那种上流社会的无聊玩艺儿,不参加也罢…。”
“可我喜欢那里的氛围,我从未那样快乐过!”
老人用饱经世故的目光直视着她,问道:“我猜,你也许喜欢上那里的某个人了?”
苏菲尔脸一红,低头道:“有个叫庞塞的男孩,他很好…。只可惜,他是达达威的儿子,我配不上他!”
老人沉默半晌,缓缓道:“达达威的儿子又怎样?别说他,就连王子你也配得上!”
“祖父,您气糊涂啦!”
“我没糊涂。你的身世我一直没告诉你,因为你还小。现在,也许是该让你知道真相的时候了。小星星,我不是你的祖父,而只是你家的老奴。你的父亲——我的主人——叫福克曼,是原狮子帝国御林军统领;你母亲原是章鱼神庙三大祭司之一,她的姓名老奴不知道,只晓得主人呢呼她‘小蟋蟀’。在帝国覆灭前夕,你才两岁,主人让老奴带着你,星夜逃出京城,在深山躲藏。后来老奴带你回京打听消息,才得知你的父亲已英勇战死于狮子神庙前。而你的母亲,听说是同日暴毙于章鱼神庙中,详情如何没人知道。
——所以,您是老奴的少主人。老奴为避人耳目,冒充您祖父十五年,实在是罪大难宥,请小主人惩罚!”
说罢下床便要跪倒,被苏菲尔赶紧扶住,“我岂能忘记十几年的养育之恩?我向父母在天之灵发誓,您就是我的祖父。”
老奴:“现在您应该知道,您的出身不低于那些贵胄子弟中的任何人。所以要抛弃妄自菲薄的心理,昂起头颅生活。只是老奴刚才所告诉您的这些,且不要让外人知晓,以免朝廷有所追究。至于您所钟情的那个叫作庞塞的男子,尽管大胆接受他的追求就是喽。”
苏菲尔板起粉脸,决绝地说:“我已经不关心这些了。上天授予了我新的使命,我要弄清母亲是怎么死的、并为她及父亲报仇!”
………………………………
少男少女们 (二)
自从认识苏菲尔后,庞塞就有些坐立不安了。听课时常常走神,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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