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封邮件没有署名,奇怪的是也没有发件人的地址。不管林雨沫通过什么方法,好像都没有办法找出这个匿名邮件人的地址。突然脑子里有一个人一闪而过,她低下头,露出了一个自嘲的微笑。因为她想到的人正是失踪的雷清文。
“你到底去了哪里?现在平安还是……”
林雨沫的语气很沉重,沉重让她不敢继续想下去,那个字像一个雷区,让她绕开不敢去碰触。房间里很安静,只是偶尔可以听到黑猛的鼾声,在房间里突然地响起又悄然的消失。
“我这样到底是在帮你。还是在帮他?我现在开始搞不明白自己的立场了。不过算了,现在不重要不是吗?能帮到你就是好的吧。”
高大男子正坐在黄色跑车的驾驶座上,车子停在w市出口的高速公路口的岔口里。盯着三台黑色的轿车保持着同等的距离驶上公路,他右手上的香烟在犹豫了几分钟后被他用力的捻灭,发动了车子,尾随而去。
w市的夜空好像比想像中的要高,高得那些星星好像即便你伸手想要碰触。都是那么的遥不可及,月亮像挂在黑暗幕布上的小道具。隐隐地感觉到有一只手悄悄地将周围星星的位置,偷偷移动着。
“你其实是想要带我去那里吧?”
林雨沫站在落地窗前轻声说着,望着院子里被狂风一直吹动着的,杂乱的倒来倒去。她的右手轻轻放在玻璃窗上,掌心的温度在窗上留下她纤细修长的手指形状,月光洒在房间的地板上,林雨沫觉得自己的影子看上去有些狰狞。
“原来一个人的心境真的会影响她看事物的感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习惯了用他的方式去看这个世界了,对于你来说,这样算不算是一种背叛吗?”
林雨沫心里的声音正在忧伤的说着,那座盛放着蔷薇的花园里,院中的洋房的屋顶已经被绿色的藤蔓覆盖住,原来鲜红的屋顶爬满了层层的绿色藤蔓,像藏在丛林深处的魔法小屋,总感觉打开的小门里,会走出一个拿着魔法棒的小仙女。
林雨沫的脚步正在缓慢的接近紧闭的那扇房门,突然房门无预警的打开,却没有人站在那里,空荡的小小房间里到底布满了灰尘,像是许久不曾有人住在这里,这让林雨沫莫名的恐慌起来,那个被她藏在心底的人,如今跑去了哪里?
“你,是在找我吗?”
有个声音突然回荡在寂静的花园里,林雨沫不停地转身,四周仍然是空荡的一片。而那个充满磁性的男声像弥漫着空气里一般,看不见,却无处不在,他只是自顾自的问着这个问题,全然不顾林雨沫的焦急。
“你在找他吗?找那个突然消失在你生命里的人?你爱着他,抑或恨着他?找到他是为了再续前缘,还是为了讨一个说法?这样的问题是否曾经在你的脑海,耳畔或者心里不停地响起,你的执着到底是为了什么?若是你无法回答,请安静的想想这个问题。想想你爱的初衷,或许你就可以找到那个答案了,也能轻易放弃了。”
青魇的声音回荡在电波世界里,w市的夜晚,穿梭在这个城市的计程车,有人猜想着结局,有人茫然着不知所措,只有黄色跑车里的高大男子却清楚的知道这条路的终点是开往地狱。
………………………………
(二十八)、记忆中的原点。
听说地狱那条火照之路,真的很美,如同永远不会熄灭的火焰,伴随着那充满魔力的花香,消除所有的悲伤记忆。地狱也许并不美丽,或者就像它的名字一样,暗无天日,但也许在某些人心里,那也是盛放美丽花朵的天堂。
“黑哥,只要顺着这条路一直开下去就好了,等你看到长长的铁栅栏时就停下来吧。”
银蓝色的加长厢车里,林雨沫的头依旧靠在车窗上,她的声音很低沉,还有着一点沙哑。透过内后镜,黑猛看到她嗓子那里微微红肿着,还时不时地轻咳几声。
离开出租小院没有想像中顺利,那个唠叨的中年女人足足将离开的时间拖了整整两个小时。林雨沫并没有向她详细讲明雷清文突然不见的理由,关于那个搪塞的借口,也没有任何的说服力,但却是最有效的说辞,所以,中年女人完全没有怀疑,只是她的唠叨着实让韩岭和黑猛头疼了一把。
“小森森,怎么不多住几天?这么快就要离开啊,本来还打算晚上跟你们一起吃饭呢?”
“美凤姐姐,因为有些事情,必须要早点离开了,不过,有机会我还会再回来的。当然你也可以打给我,现在的通讯这么发达。”
“说得也有道理,来吧,我们交换电话,来,把手机给我,我把所有的联系方式都留给你。”
“好。”
林雨沫直到现在,仍然无法将面前的这个中年女人同那个美貌淡漠的美凤姐姐联系到一起。记忆里那个淡漠美貌的年轻姐姐,曾是她少女时代的偶像。林雨沫觉得那时候的自己真是单纯的有些白痴,就连长大后的穿衣风格都有在刻意模仿她,红色和粉色都是她最钟爱的颜色,长发和淡淡的妆容都成为连接着她和这位美凤姐姐的点滴力量。
“小森森,记得回来看我。这个,你带在路上,我记得这是你小时候最喜欢吃的东西。对了跟小霆霆说一声,其实他变装的样子也挺帅的,还有谢谢他,他送我的那张照片。”
“什么照片?”
“这个是我跟小霆霆的约定,你也不能知道哦。”
“好吧,那,我们走了。”
“嗯,一路顺风。”
中年女人送三人出院子的时候。还是没忍住紧抱住林雨沫轻声抽泣起来,林雨沫突然相信了她就是美凤姐姐的事实,因为温热的呼吸和熟悉的体香让她的心里暗黄的记忆瞬间复苏。
“美凤姐姐……”
林雨沫夺眶而出的泪水。像是在拼命宣泄着心里全部的情绪,她险些将雷清文失踪的实情一并都透露给这个连结两人过去的见证人。
“傻瓜,为什么还像小时候一样爱哭?”
“我小的时候真的很爱哭吗?”
“是啊,好像有着永远哭不完的眼泪。”
“我居然从来都不知道原来我是这样的爱哭鬼。”
中年女人放开林雨沫,然后轻擦着她脸颊上的眼泪。然后露出了一个灿烂的微笑,林雨沫有种错觉,站在她面前的并不是一个身材臃肿的中年女人,而是她记忆里那位气质脱俗,只要让人看过一眼就会爱上的美凤姐姐。
加长厢车开始变得颠簸起来,林雨沫望着身边口袋里装着的那些零食。一样一样细细拿出来,有地瓜干,有西梅肉。有她果味软糖,还有她亲手做的小蛋糕。
林雨沫拿起那个小小的星星蛋糕,小心地揭开那张包装纸,将小蛋糕放在鼻子前面轻闻了一下,然后用力将整个小蛋糕一下子吞下。目光望向窗外,望着高大的香樟树快速的后退。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在过去的漩涡里不停地挣扎吧。我是,你是,她也是。”
车厢里很安静,副驾驶座上的韩岭轻轻扭开车载电台的按钮,一首轻快的歌正在电台里播放着,林雨沫听着这首歌,突然露出一个微笑,然后摇开了车窗,两只胳膊轻放在窗上,绑起的马尾随风飘起,小鸟的鸣叫声夹杂着风声,越来越远,车子终于驶向了记忆中他们相遇的原点。
出租小院里,中年女人正在走向后院林雨沫他们住过的那间房间,她手上的钥匙跟随着她手臂摆动着的节奏里,发出了清脆的声响。
房间里被打扫的很整洁,一条毛毯折成四四方方的放在沙发上,房间里用过的杯子都洗干净摆回了原来的位置。只有一个满是小红点的杯子下面压着一封信的边角。
中年女人快步走过去,移开杯子,将下面的信拿起来,上面林雨沫清秀的小字跃然纸上,她拿着信来到床边,坐下来,细细读起来。
美凤姐姐:
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离开那里了吧?其实这个晚上我一直都在想着同一个问题,你为什么改变?虽然事实上,我很难相信这样的改变,但我想这也是成长必经的过程吧?
我想,你一定不知道,当我十三岁的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感觉吧。那时候,我的心里都在惊呼,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无法相信在世界上居然有如此完美的人存在。那样的倾城容貌,淡然脱俗的个性,让人看一眼就无法再移开的目光。
再见面的多年之后,我一直不敢相信现实将你变成这副模样,甚至觉得这应该只是一场可怕的梦吧,等我醒过来,从前的那个你就会回来吧。可能是我忘了,时间是最好的雕刻师,它会细心将我们身上所有的棱角一平磨去,然后将我们变成它想要的模样,美丽的,丑陋的。
美凤姐姐,分离的这些年,我相信你一定也经历了很多吧?我这个小小的粉丝只记得拼命向记忆里的你靠近,而忘了关心你,想来,也是自私的吧!重逢给我了一个思考的机会,我想我需要好好想想以后的路。果然,很多的事情上天的还是自有他的安排,我心灵的改造,看来还是要靠你这位我青春岁月里的偶像来亲自动手。
信的后面是一张支票,上面的数字只是我交付的学费,所以请老师心安理得的收下,因为我这个学生还会回来交上我的人生的考卷。那么,可以当老师做一个约定吗?一个不见不散的约定,我回来的时候,请在这里放上我最想要的那样东西。
中年女人读完信。泪水已经完全打湿了信纸,她望着支票上面的数字明白了她的用意,因为上面的数字是他们相遇那一天的日期。当年总是围绕在她的身边的小小爱哭鬼。如今长成了当年的自己。
“美凤姐姐,你知道我的理想是什么吗?”
“是什么?”
“长大后,我想变成像你一样的人,因为我很崇拜你。”
“等你长大再说吧,小傻瓜。”
中年女人的眼前看到了从前的自己。左手轻揉着小女孩的头发,笑得充满质疑。可是今天清楚的看到了这个小女孩给她的最好答案,对于这次重逢,似乎给了她青春岁月一个最好的完结点。
“你要幸福啊,小森森。”
房间里,女人的声音动听的飘浮在空气中。命运之神隐形的巨手正轻轻地抚摸着她的面庞,然后用手上一根细腻的笔轻轻地滑过她脸庞,似乎想要消除岁月之前刻下的那些痕迹。
“你相信命运吗?相信遇到他是你人生里百分之百要发生事的。还是把与他的相遇当成一场美丽的意外?”
林雨沫从车门里走出来的时候,喃喃的说了这样一句话,她的皮包放在车后座上,韩岭不知道要不要提醒她,其实她的手机在响。白色的小皮包里,不时地传来手机震动的低沉声响。
黑猛和韩岭紧跟在林雨沫的身后。走进了这个有些热闹有些老旧的操场上。四周场地的中间是一块草地,因为秋天的关系,没有了夏天的翠绿,可是矗立在草地中央的香樟树依旧翠绿茂盛。
林雨沫迟疑着,脚步走走停停却突然奔向了旁边的篮球场,黑猛和韩岭紧张地跟上去,怕她一个人落单会有危险。她的脚步并没有停在篮球场而是穿过篮球场,停在了旁边的足球场地上。
“一点都没变,真的一点都没变。”
韩岭听着林雨沫喃喃的自语,望着她脸上灿烂纯真的笑容,突然羡慕起雷清文。以前他曾偷偷嫉妒过穆秦风,嫉妒他可以拥有这样的林雨沫,但他并不羡慕,他羡慕雷清文的原因,他现在终于找到了答案。
他羡慕雷清文在青春岁月里成为她的朋友,虽然他们曾经在茫茫人海里失去彼此的音信,但当重逢之日来临时,他便成为了她全部的力量,韩岭隐隐觉得林雨沫来寻找的那个答案,会是他们青春岁月里最大的秘密。
林雨沫的目光直直盯着足球场地上一块圆形的草地,突然笑着跑过去,然后习惯性的蹲下来。右手突然做了一个拉扯什么的动作,抬起头望着湛蓝的天空,手中像有一条无形的线在连接着天空和她手指的距离。
“喂,传球,传球啊。”
“上篮,上篮。”
“快,过他,三分,三分。”
“太好了,进咯。”
篮球场上,几个年轻男孩不停地叫喊着,林雨沫起身望向篮球场的方向,想起了那个夏日看到雷清文打球的场景和两个人第一次说话的情形。
“原来在这个世界上所谓的遗忘也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珍藏吧。我们以为忘记的人和那些过去的往事,都被时间的流沙埋住了,当风吹起,浪袭来,一切都会悄悄的重新浮现。”
林雨沫心里这样想着,嘴巴却不想说出来,只是缓慢地绕过篮球场地重新站回香樟树的树下。她的头低垂着,望着香樟树树干,伸手轻轻抚摸起来,笑着想起她从这棵树上掉下来时尴尬情景,那个她永难忘记的十二岁夏日。
………………………………
(二十九)、十二岁的盛夏。
十二岁的那个盛夏比以往来得更漫长,更炎热。今年的w市仿佛处于一个湿热的牢笼,这是林雨沫在这个城市渡过的第二个夏天,照理说,一个会下雪的城市,夏季总是相对要凉爽些的。可是今年的w市却炎热异常,就算处在凉爽的室内,仍让人止不住的汗流浃背。
“妈妈,我想出去转转,家里也太热了。”
“沫儿,这么热的天气出去干嘛。”
“想出去看看,而且想放风筝。”
“你这个孩子,难得假日就不知道躲在家里偷偷闲,非要出门。”
“嘻,那我出门咯!”
池清华望着早就换好衣服的林雨沫,露出了一副无奈的表情,才转身进了厨房。听着房门轻轻地响起又重重的关上,拧开了水龙头,开始洗菜,蓝色的镂空的菜盆里,翠绿的菜叶散发着淡淡的香气。
“这个孩子,每到特别的炎热的天气就要跑出去放风筝,看来,这个坏习惯都是随你的。”
“我倒是觉得这个是不错的好习惯,难道不是吗?”
“好,是很好,个性都跟你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真是让人又爱又恨。”
“这才是我的女儿,如假包换。”
回应池清华牢骚的是一个正从卧室走出的男人。男人看上去绅士而斯文,样貌很英俊,戴着一副金丝边儿的眼镜,手上拿着一本康拉德的《黑暗之心》。
男人身上穿着白色的立领衬衫,胸口的位置还别着一个小小的银色别针,袖口卷到手肘的位置,下身是灰色的西裤。裤线烫得笔直而平整,正准备伸手去拿放在客厅沙发上的公文包,左手轻推了推鼻梁上的镜框,对着厨房里的池清华开口说话。
“清华。我出去一趟,中饭的时候会回来。”
“可是,明超,我们下午还要出门去买东西,来得及赶上一点半的公车吗?”
“放心吧,肯定没问题的。”
男人叫林明超,是林雨沫的父亲,是一个运动健将,职业是个脑外科医生。林雨沫百变的个性和聪明头脑都是遗传这位好奇心旺盛的父亲,而且画画的天份和做风筝的爱好也是承继于这位心灵手巧的爸爸。爱撒娇和娇俏的面容则是像极了妈妈池清华。
林明超走出院子的时候,碰到了拿着篮球也正准备出门的少年雷清文。雷清文穿着一身红色的运动短袖,脚上的那双白色篮球鞋刷得非常白。而且连白色的鞋带都洗得雪白,利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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