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他
但是于静却已不看他,而是穿上了衣服走了出去,走过他的身边,平淡的声音传来:“小哥哥,可以起来了,不然太阳要晒屁股了。”
冯裤子呼吸一乱,心底积蓄起来的那口气,再没有了发泄的地方,这让他感到一种难以表达的郁闷。是的,是该起来了,眼看对方已经出去了,他穿上了衣服,决定出去走一走。
只是这一次,他的头不再低着,而是昂起面朝着朝阳,他的目光则注视着自己的脚,他一步步踩在朝阳上,从来没有如此这般的惬意过。
冯裤子推开房门,想要呼吸清晨最美好的空气,空气中充满了野草野花的芬芳,微微的风,热烈地吹过来,拂过树梢,就转为了一股清新和深幽。这让他想起自己的父母干活的样子,山中茅屋前的菜地上,母亲用瓢舀水,弯着腰,细心地浇着菜。父亲则负责打水,两个水桶轮流交换。一股家庭的温馨氛围,弥漫在这个小小的空间。
“唉,终究是老了,提了几下,就提不动了。”过了片刻,老人站在井边,擦了擦头上的汗渍,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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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四十六章 花花不见了
母亲回过头来,看着老头劳累的样子,说道:“你终于知道了呀,已经上了岁数,一天到晚就爱逞强,告诉你多少回,打猎就让孩子去嘛,你这把年纪就该躺在家里,享享清福了。”
“呵呵呵。”老人笑起来,点点头“依大儿子的本事,闯荡这片山林,的确已经足够了。尤其是他那一手箭术,比我年轻时还好。不过有一点我还不放心他,他心太野了,自恃武力,一心想飞。唉,年轻人爱幻想,多少都有这个毛病。”
“汉子……”母亲拖长了音调。
老人笑得更欢畅了,打趣道:“对,还有你。女儿年纪不小了,也该找个婆家了。你得为女儿好好物色物色,咱闺女长得是这片儿的独一份,不愁找不到好人家!”
老人遥望天空,像是望见了美好的未来,他悠然而叹:“等你老二吃点亏,收敛了性子,我就收手了,再也不上山了。再给女儿找个好婆家,看着你嫁人生子,最好生个大胖小子,嘿嘿,以后我就带带孙子,就满足啦。人这一辈子啊,真的不容易。做猎户的,能有几个善始善终的?唉,年轻时候的伙伴,到现在已经都没了,就剩下我了。”
“汉子。你这话说错了。”母亲笑着安慰“什么只剩下你了,你不是还有我嘛。”
“呵呵……嗯?”老人笑着,这不是小时候的场景。
虽然同样在山里,可是却是别样的情景,他终究是回不去了,过去就让他过去吧,人还是得向前看。他不看也就罢了,一看却是吓了一跳,昨天的时候他看到尸体,他也没有害怕过,可是现在她身躯猛地一颤!
“啊!我的老天爷,吓死宝宝了。”冯裤子提着自己的裤子,凄凉地大叫一声,这才是走出门来,却又立即跑了回去。
听到冯裤子如此的歇斯底里地喊叫声,于静听到了宝宝两个字,还以为自己的宝宝出事了,立马是吓得面如土色。放下手里的东西,立马就朝着自己的儿子是奔了过去。她现在什么也不想,只是想着自己的儿子,于静边跑过去边喊“儿子”一边是以最快的速度进到儿子的的屋里。她看到自己的儿子一边玩着嘴里一边是流着哈喇子,看见妈妈来了,儿子就一个劲的要奶吃。
于静心想自己还没吃呢?哪里有奶啊,只有等自己吃了东西,自己才有奶,想到自己饿到了自己的儿子。她就觉得特别的伤心,然后抱住儿子,泪水把整个眼睛给蒙住了,感觉泪水淹没整个。。。
哭了一会儿后,却见到冯裤子提着裤子跑了过来,原来这冯裤子被吓到后,就往厨房里跑想要去见于静。却不想于静的反应比他快多了,他一叫于静就往自己的孩子那里去了,两个人也就这样错开了。冯裤子真是被吓到了,第一时间也就想到了于静,见她不在这里,自然就想着去找她,于是就去找了,这才是看到她跟儿子抱在了一起。看到她们两个,他这才是把心放下来,他并不是担心她们有没有事,而是觉得看到她们好好的,他觉得不再那么害怕了。
“幸好你们没事!”冯裤子松了一口气道。
见一个男人如此的害怕的样子,于静不知道他是见到了什么,为什么如此的害怕,更奇怪的是他刚才说“吓死宝宝了”,她实在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于静道问道:“你怎么了?出了什么事?”看他的样子就像是见了鬼似的,想到能有什么事能把一个男人吓成这个样子,她也开始害怕起来。
“你不知道,刚才我出去,真是吓死宝宝了。”冯裤子就像是一个孩子似的,说话自然也就是孩子的口气,吓死宝宝了这样的话他也能说得出来,真把自己当成是胆小怕事的小姑娘了。
她还是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只是看他的样子,知道应该是出事了。“你到是说啊,出了什么事。”
也许是因为太害怕了,就连说话也不太会了,反正是脑子也转不明白了,也不知道他要表达什么?他浑身颤抖,半张着嘴,跟她说道:“花花不见了!”
“什么,花花不见了。”听到这话,更为吃惊的却是于静,她本就对花花没有什么好感,听到花花不见了,难不吃惊吗?就算是她再怎么胆大,再怎么不把花花不放在眼里,可是听到花花不见了,她难免会想到这个丫鬟会化成鬼来害她的。
“不见了,真的不见了,花花没有了。”冯裤子继续说道。
“到底是怎么了,她莫不是跑了不成,她都成这样了,还以为她已经死透了,死得不能再死了。谁能想到她都这样了,还能闹出这样的妖蛾子来,这样也没有死,还能消失不见,她也真是够厉害的。”听说花花没有了,她真是气得牙痒痒的,只差要被对那丫鬟气死了。
“不是跑了,而是这回真是死透了,死得不能再死了!”冯裤子却说。
“什么,什么,你把我给搅乱了,你一会说他不见了,一会又说她死透了,她到底怎么了?”于静越来越不明白眼前这个男人,真是一个没用的男人,也不知道什么把他是吓成这样,吓得话都不会说了。
我跟你讲,冯裤子的眼睛瞪得大大,仿佛这样说话要慎重许多,他告诉她说:“花花人没有,只剩下一副骨架了。”
“什么,你说什么,你说她变成副骨架了,你不要吓我,就算是我们说段子,也没有说过这么吓人的,这也太吓人了吧。”要不是她的胆子比冯裤子要大很多,加上他半天也放不出一个屁来,就算是再可怕的事,等了一会儿后也就没有这么让人害怕了。
“我哪里有吓你,你真是没有见过那场面,我真是吓得要死,要不是我胆子大,只怕我要吓死过去了。”冯裤子真是没有开玩笑,外面的场景真是可怕,也不怕他胆小怕事。
别说这么多了,带我去看看,我也想要知道到底有多可怕,能让你吓成这样,于静拉着冯裤子就往外面走。
冯裤子却是不愿意,要不是被女人拉着,女人都不怕,他自己也就不能怂了,毕竟他可是一个男人。
于静做好了准备,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给自己加了油,她以为自己可以的,可是准备推开大门的时候,她却有些犹豫了。
冯裤子知道她也是害怕了,自己都怕成这样了,她一个妇道人家,哪能不害怕的。现在她还能如此的淡定,是她没有看到外面的景象,要是她是看到了外面的景象,她估计也会像冯裤子一样害怕吧。不过,她比冯裤子要胆大许多,估计就算是再可怕,也不会像冯裤子这般的夸张,应该要淡定许多。
于静是咽了下口水,抚平了自己的胸口的不安,然后才是打开门来,真不是冯裤子胆小,而是外面真是太过血腥残忍了。一推开门就是血雨腥风那血腥味夹杂着土腥味是扑面而来,那气味就是那种让人闻到就会让你恶心犯呕的味道,一股浓浓的血腥味。
再一看地上是一堆粉红骷髅,花花原本长得也算可爱,有着一双黑亮明丽的大眼睛鼻子圆润,微微翘起,肌肤粉红若花樱桃小嘴中两排洁白的贝齿。
生即是自生,死即是死,没有生就没有死,相对的没有死就没有生,一切都存在于一个平衡之中。打破生与死的界线,认知自己的普通平凡,人都是要死的“无我相,生亦死,死亦生”就是“人人平等,没有区别,都要死的”。亦或者“你先死,我后死,你先走一步,我后走一步!”等等。这都是凡人的生死,人都必须得经历生死。还没有看透,着相执迷,看不穿红粉骷髅。
神若站在这里,看着人世间的死死生生,会叹息一声,唱一声佛诺:“生终究逃不过一死,死注定要迎来新生。 生亦是死死亦是生,生生死死便为轮回。”
上帝指使大人以为,听得只能让人头疼,这就是神对生死的理解,人都是要死的,我们何必太去纠结生死死,只要在自己活着的时候,我们好好能的活着。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我们可以多做些有意义的事情,这样不仅是有益于我们的身心,也能让我们更积极的去生活。
但此刻是冯裤子和于静站在这里。
看着花花的惨死,虽然她们都不喜欢这个丫鬟,觉得她是死有余辜,只是看到到现在如此的惨状,她们的心中涟漪不生。
这倒并非是见惯了生死的麻木,而是破相而出,没有了执迷。什么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只是说给别人听的,到底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对与否,也没时间去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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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四十七章 生与死,阴与阳
看万物都是一视同仁,众生皆是平等,还是一句话我们应该善待生死。
所以花花的死,和一只蚂柞,一头狐狸,一棵树的死,没有区别。
但在凡夫俗子的眼中,见死不救这在我们大地朝的传统,从道义上来说这种行为是说不过去的,我知道这会让很多人不适应,觉得作者的三观不正。其实我也不想这样的,血腥暴力冷酷没有人性不是我本意,而是借鉴了中外名著中的一些描写手法,突出主角的个性,刻画人物性格。读者朋友们还请以宽容理解的心,看待这种描写。若是带给诸位身心上的冲击和不是,作者在这里向诸位致歉了!
在大家看来人的死会引起他们的愤怒、仇恨和惋惜,可是同样死掉的还有大黄,它知道的主人陷入到了危险中,被蛇群围困。它虽然是无力回天,也不能力挽狂澜,它只是一只狗而已,面对比它更为强大的生物,它也并不能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变成改变局势的那条狗。小说里一般会这样写,就是忠犬护主,主人受到危险后,最终都在宠物的帮助下到达了安全的地点。
主人收养了一只温顺爱犬,每日与它朝夕相伴,不料主人在独自建造木屋时意外受伤,而爱犬忠心护主,陪伴并支撑着主人脱离险境,它还呼喊求援,使主人获得重生。护林员被熊袭击导致重伤之后,他的马成为他唯一的生存希望,在狗的护送下主人找到了自己的生路。
话说在北极圈,一位老教授带着由122只忠犬拉着的雪橇在雪地中考察,突然遇到一只北极狼一只北极熊,这两只猛兽带着被教授骚扰的愤怒,向教授发出怒吼,这12只忠犬想起了平日了严谨治学的老教授,想起了那对自己关心爱护,吃剩下的骨头汤水从来不到掉,都扔给了狗狗们的老教授,狗狗们非常感动,于是乎纷纷冲上前去,朝着被骚扰的猛兽呲牙、大吼,最后勇敢地赶走了那些威胁教授安慰的猛兽。
教授平安了,他爱惜地抚摩着一个个狗头,心想:还是你们乖,要不是嫌弃你们肉少长的丑,我还真留你们不到今天,歪打正着,原来你们还有这用处啊,真是12只忠犬呀!这样的故事有很多,很多,真是数不胜数,举不胜举。
看看小说,都是些狗血的事,那些狗常常能逆天,做出舍身救主的事,却不想现实呢?现在是什么,狗咬伤主人的孩子,狗咬了路人的孩子,狗袭击人类,可是这样的事人们却永远不会记得。反之,只要狗做了一件好事,大家就开始转发,变成爱狗人士的偶像,变成爱狗者眼中的明星,对于这些人真不知道要说些什么,更不知道要如何评论它们。
不过这条大黄确实挺忠心的,而且如此让人感动,他先是护琦琦,可是发现自己救不它后。它选择回来给自己的主人通风报信,不管别人信不信,就于静看来它就是这样一条狗。大黄的行为,确实比花花的行为更值得人去感动,可是同样是死掉的两条生命,她们还是只看到了花花的死,却忘记了那条跑回来的忠犬,确实让人唏嘘。
若换做人吃熊,他们却不会觉得有多过分。换做一个人被吃,他们心中的惋惜就会夫大降低。换做一个恶贯满盈的杀人凶手被吃,他们会拍手称快,反而大声叫好。
其实,万物平等,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大自然是公平的,不讲爱恨,是无情的,从不会区别对待万物。
所谓物竞天择,我们人类从自然界里走出来,我们不是就不再对自然负责了,我们不是就不是自然中的一员了。我认同弱肉强食,优胜劣汰,这是自然界里的动物生存的法则。
只是回过头来看看,一个生命体的消失,对于整个广袤的自然界,对于深邃浩瀚的星空,对于滚滚而流的历史长河,又算得什么呢?
死了就死了,谁能不死呢?什么人类、巨熊、蚂柞、狐狸、树木、外星的生物,都不能一直长存!都是要死的!都逃不开生死!
只要认识到这一点,破一切相,见真相,就有了对生与死的了解,在我们很小的时候我们没法知道什么是生,什么死,也不能感觉到生与死对我们意味着什么?可是随着我们逐渐长大,我们知识的积累越来越多,我们对生死的了解也越来越全面,我们都渐渐明白生与死的含义到底是什么。
这人往光明处踏出微微一步,世界就变得豁然开朗了,人就见到了光明。往黑暗迈出半步,世界漆黑一片,我们就见到了黑暗。
再次申明血腥暴力不是作者本意,只是作品的需要而已。
但现在,眼前的花花与大黄竟是一堆血肉,这些血肉,显然是被什么东西是咬成一片片,一块块,摊了一地。猩红的血液积蓄在院子里那坑坑洼洼的小土坑里面,有的是惨白的皮肉,有的是长条的肚肠,其中还夹杂着一两块骨头,不是腿骨或者就是肋骨。周边角落的血泊中,还浮着两根手指头,半根脚趾,这场面太过血腥了,让人不寒而栗起来。
光阴如水,岁月如莲,一个人的时候,静静守着这抹安然,划一笔流转的时空,坐落于某个过度,拈花不语,寂静,不张扬的婆娑,静静与岁月合欢。笑,红尘如画,吾自清欢,只是她万万没有想到一日不见,却是血肉变成了骷髅,活人变成了死人。生与死之间的瞬息万变,变化得太快了,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来。
人生在世生死轮回是每个人都无法逃避的,一个人如果能够有一个良好的对生死轮回的看法,可能自己的人生会有一番新的姿态。那么何为生呢?说到生就不得不提“时间”,因为人们通常用时间来表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