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束手就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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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束手就擒!-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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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中午吃过饭经过操场的时候,足球场上一个足球飞过来正好打掉她手中的饭盒,她也没有如别的女生一样尖叫着躲开,或者是不依不饶地揪出肇事的男孩子要个说法,而是弯腰捡起饭盒,然后飞起一脚,利落地把球踢回了球场。准备过来捡球的那个男孩子愣在半路上,球场上则响起口哨声,唐多慈无视这些,转身去了不远处的水槽前,清洗脏掉的饭盒。

    天知道她花了多大力气才忍住痛,以正常的姿势走了几十米,她总算明白了,耍帅是要付出代价的,因为刚才她忘记她穿的是凉鞋,而她踢球又毫无技巧可言,所以,她右脚的五个指头其实痛得快抽筋了

    洗完饭盒,她琢磨着应该没人注意她了,这才一瘸一拐地往教室走,刚走了几步,旁边出现个高大的身影冲她喊:“美女。”

    她听出明显的戏谑意味,也很有自知之明地不打算回头,谁知那人竟然伸手来拉住她的胳膊:“叫你呢怎么没反应啊。”

    时值盛夏,她穿着宽大的短袖白体恤,胳膊露在外面,就那样被一个陌生男生的手握住,他的手心干燥,她的胳膊却出了汗。

    不管你们信不信,那都是中规中矩的她第一次跟一个男孩亲密接触。她记得初中毕业的时候,跟最要好的异性朋友握手道别,她都扯了衣角把手裹起来。她不是保守,只是深信牵手是件神圣的事情,并且一定要跟自己最爱的人。

    “什么事”她仰起头,眯着眼睛打量他,然后挣脱他的手。

    “我看到你刚才踢球的样子了,穿凉鞋怎么能那样踢呢应该用脚的内侧,这样就不会痛。”他一边说一边示范给她看,然后说:“脚现在很痛吧我送你回教室。”

    “不用了。”唐多慈看着这个莫名其妙的男生,转身继续走。

    “高二六班,唐多慈”他站在身后大声叫她的名字,她回头,看见他站在原地,嘴角挂着坏坏的笑,指指胸前的校牌。

    唐多慈捂住校牌,恼羞成怒,顾不得脚疼,一溜烟往教室跑,饭盒里的勺子发出哐当当的响声,身后的男生还在喊:“你是个有趣的女生,我记住你了”周围投来异样的目光,唐多慈胳膊上的汗珠被风吹干,突然起了鸡皮疙瘩。

    唐多慈开始起了明显的变化,身边所有的人都觉得吃惊。照例是那些简单的衣服,她买不起更多花枝招展的衣服,但是却在搭配的时候使它们尽量看起来舒服清爽;她开始铆足了劲儿学习,很快成为班上的前几名,月考常待在三考室,有时候还能进二考室;她对学校和年级以及班上组织的任何活动都表现出非凡的兴趣和热情,不论是唱歌还是演讲或者辩论,都少不了她的影子。

    她彻彻底底不同了。大部分人把这归结为她成熟了,懂得用心和努力了,只有她自己知道,只因为三个字,顾岩。

    是的,她什么都没有,没有富足的家庭,没有漂亮的外表,没有聪明的头脑让她不用很努力也可以当第一名,她唯一有的资本就是年轻。她十七岁,因为年轻,所以足够勇敢,她不服输,她要当一个足够优秀的人,跟他并排站立,以平等的高度,让他看见她。

    直到有一次辩论赛,作为反方一辩的她和正方一辩顾青岩唇枪舌战了半个小时,最后以微弱的优势获胜,她知道,她离自己的目标更近了。

    说她是虚荣也好,爱出风头也罢,她都不在乎。

    顾岩十七年的生命里,头一回出现了这样的麻烦。一开始他只是觉得唐多慈有趣,被球砸了也不恼不叫,反而帅气地把球踢回来,同伴却说这个女孩看起来很难搞,他便生了兴趣,说可以走上去搭讪。走到身边发现她一瘸一拐地走路,这才注意到她穿的凉鞋,方才踢球,脚一定很痛。

    然而她竟然忍住不表现出分毫,这让他觉得,她定是个倔犟的女生。

    后来偶尔会遇见她,她在人群中并不起眼,淡淡的样子,有时候一个人,有时候和同伴打闹,只要发现他在看她,马上就会变得脸臭臭的。

    偏偏她越这样他越觉得有趣。他有时候会好奇,像她那样的人是怎样生活的呢每天只是上课下课吃饭学习,不会无聊吗何况吃了也不长,学习了成绩又不算太出挑。

    她似乎是突然开始努力了,改变了很多,越来越优秀,各种活动上可以越来越多地见到她的身影,顾岩本来是对类似辩论这样正统的东西没兴趣的,却因为知道反方一辩是她而改变主意参加。

    他们相持不下的时候,他突然觉得自己有点迷恋她满脸发光的样子。他一时走神,输给了她。

    顾岩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说不清。只有一点,那就是,他喜欢上一个人,绝不会玩暗恋。他有足够的资本,并且他自由不羁,相信生命一定要活得痛快淋漓。

    现在爱情来临,爱情对年轻的他来说是那么美好,怎么可以不去把握

    这时候已经是高三,但顾岩不在乎,他在晚自习之后出现在唐多慈身边,唐多慈回头看是他,微微笑了下,继续往前走。他们已经变得熟络,不再像刚认识的时候那样一见面就互相针对。

    “我有话给你说。”顾岩把她拉到没人的地方,说:“我觉得你有时候看起来很孤单,我希望以后都由我陪在你身边,让你不再孤单,你说好么”

    他还从来没有以这样的语气说过话,唐多慈一时有点蒙,不知道他什么意思。

    他就喜欢她现在这副被他弄得偏离常态的样子,他伸手拍拍她的头:“笨蛋,我喜欢你。”

    他以为她会脸红,或者紧张,或者羞涩,然而她又一次偏离他的预测,她哭了。

    被人表白有什么好哭的难道是被吓哭顾岩有点搞不懂。

    “你喜欢我干什么我有什么好喜欢的,我既不漂亮又不优秀,哪一点值得你喜欢了,你和我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你笨笨的时候,我喜欢你笨笨的样子,你淡漠的时候,我喜欢你淡漠的样子,你变得越来越优秀,我也喜欢你优秀的样子。乖,别哭了。”被她的理由弄得哭笑不得,擦擦她的眼泪,柔声唤她。

    “顾岩,其实我也好喜欢你,但是从来不敢奢望你会喜欢我,你那么优秀,你活得跟我太不一样,可是你真的喜欢我吗我好高兴”她边说边哭,到后面突然又笑起来,扑进他怀里紧紧抱住他:“那你算我的男朋友了吗”

    “算,当然算了,笨蛋。”

    有时候就是这样,越是来自天差地别的世界的两个人,越是容易相互吸引。因为他们都拥有不了对方的世界,过不了那样的生活,所以才更加好奇,更加向往。

    顾岩却觉得这样的结果还不错,至少他们在同一座城市。他从来就不觉得唐多慈霄非得事事都做到跟他一样好才行,他更喜欢她笨笨的样子,一切有他就好。

    他对未来的规划可以打一个简单的比喻,那就是,他长成一棵高大挺拔的树,她攀附在他枝头上,开出最美丽的凌霄花。他相信这是男人的责任,爱她就要成为她的依靠。

    只是唐多慈一开始就不打算做凌霄花,跟顾岩在一起之后,她变得越来越优秀,自信大方,活泼调皮,越来越会打扮,在她的大学,注目她的人也越来越多。

    唯有在顾岩面前,她是敏感的。

    杜凌霄跟顾青岩的争吵越来越多。她学很多东西,打很多工,把自己搞得很累,但是她觉得充实。顾岩不要她那么辛苦,他像个大男人一样对她说,我是男人,我想要我的女人跟我在一起是轻松的幸福的,我想要她过得好,而不是时常哭,更不是整天打工把自己累死,你明白吗如果你过得很辛苦,会让我觉得自己很没用。

    这一次,唐多慈想哭却不敢哭,她怕她哭了,顾岩会觉得她不快乐,会觉得自己没用。其实他说的这些她何尝不懂,只是她从来就不是攀援的凌霄花,要依附着大树的高枝才能仰望天空,她也想做一棵挺拔的树,以同样的高度站在他身边,两个人肩并着肩一起生长。

    晚会正式开演当天,正好是顾岩的生日。唐多慈给顾岩打电话,邀请他来看晚会,对生日的事情只字不提。顾岩有些失望,正巧足球队的朋友知道是他的生日,约他带上女朋友一起吃饭k歌,他知道唐多慈忙着晚会一定来不了了,便独自跟他们去吃饭。

    一直到晚会开始,唐多慈也没有等到顾岩,给他打电话,他略带着酒意说,在跟朋友吃饭。唐多慈的心凉了凉,最终还是小心擦掉眼角的泪,补补妆,准备上场。

    唐多慈给顾岩说了分手,在他生日这一天。她给他发短信说,我曾经以为爱情敌得过世间的一切东西,所以我不顾我们之间的距离,用尽全力追赶你,我以为我追得上,因为我们有爱情。现在我才知道,仅仅是性格不合这四个字,就可以把爱情逼上死路。又或者,性格不合仅仅是因为爱得不够罢了,因为我们最爱的都是自己,都不愿意为了对方俯下身,不愿意为了对方将就一点点。

    顾岩只觉得灰心。他明明那么爱她,却从来不知道她要的到底是什么。

    如果放手可以让她更快乐,那就放手吧。

    这一放手,就是十年的时间,太像了他多么想现在的太子殿下李斯文,什么都好,各方面的条件都比她强。虽然唐多慈有着一点点来自现代的优越感,可李斯文是太子啊唐多慈拍着脑袋,你怎么这样没记性,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怎么在一起不要再重蹈覆辙了。不要爱上一个比自己优秀太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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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回 桑梓之死(上)

    “桑梓,桑梓”李斯文从睡梦中惊醒,一身的冷汗,帐篷外士兵在巡逻守夜:“原来是梦,我又梦到你了,桑梓。”他披着外衣走到帐篷外,眺目远方,只有点点星光闪烁,喃喃道:“十年了你扔下我一个人已经十年了”

    唐多慈算不上一个后知后觉的人。福州剿匪大获成功,作为太子的李斯文自然要犒赏出生入死的战士们,她作为功臣之一自然也被应邀出席,从地方上紧急运来的军用物资都被派上了用场,这使唐多慈联想到了在现代听到了颇为无奈的话,不怕官员贪,就怕官员贪了还不干正事。

    粮食吃完了可以再种,没了士兵的国家就不是国家了,李斯文很明白这一点,所以凡是参与了福州剿匪的士兵都能到了丰厚的犒赏,对于李斯文的大方,士兵们有口皆赞。

    唐多慈静静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冬日的阳光毫不吝啬地照在他身上,晒得她身上发烫,不远处的空地上,粗壮的汉子趁着酒劲就地比划起来,四周围着小伙子扬威呐喊:“太子殿下不去凑热闹吗”唐多慈问道。

    “众乐乐不如独乐乐。”从昨晚梦见桑梓起李斯文的胸口一直闷闷的,好像有何东西压着一样。

    “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唐多慈不知怎地叹了口气,突然脱口而出这句话。

    “孤单时一个人的狂欢”李斯文举起酒杯:“来,我们喝一杯,为了彼此的孤单。”

    “太子殿下好像有心事。”唐多慈干了一杯酒,她早就发现李斯文面目有些倦容。

    “心事”李斯文微醺了:“是有些心事,菜花,你爱过一个人吗爱过一个人就有心事了。”

    “爱过,是初恋,那时候不懂爱情,现在想起来只是有些遗憾罢了。”关于初恋的问题唐多慈早就放下了,分开,没有在一起,说明那个人根本就不属于你。

    “初恋是第一个爱上的人的意思吗你说话真有意思,为何说初恋不懂爱情呢”李斯文很想弄明白这个问题。

    “因为年纪小啊。因为不懂事啊因为好多事情不能确定啊总之初恋会面临总总问题,初恋很好能有长长久久的在一起的,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分开。但心里却会一辈子记得这个人,这就是初恋的美好。”唐多慈纳闷怎么会在酒桌上跟太子谈起初恋来。

    “你说的没错,真的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危险,可你的初恋他一定还活着,而我的初恋却死了。”李斯文喝了整整一坛子的烈酒:“她死了”醉了。

    看着李斯文不胜酒力趴在桌子上,而随从们得了旨意没有在旁边伺候着都去狂欢了,只有她一个人,她只好半背半扶的讲李斯文扛回帐篷。

    “桑梓桑梓李斯文迷迷糊糊中一直叫着这个名字,双手紧紧抱着唐多慈:“不要走”

    唐多慈用不可置信的眼光瞪着她:“李斯文,你不要跟我装醉啊我才不吃你那套,赶紧放开我。”唐多慈大叫,偏偏李斯文死死抓住不肯放手。“你再这样我可不客气了,我还要回去睡觉呢没时间跟你耗。”说完,她毫不客气的冲李斯文的脸上打了一拳,李斯文吃重松开了手,唐多慈得以脱身,给他盖好被子,走出帐篷:“原来又是一个伤心的人啊。”

    第二天,李斯文早早的来到唐多慈的帐篷,唐多慈正在吃早饭,看着李斯文紫着一边的脸有些心虚。虽然心虚,但她暗暗告诉自己,就不信你能拿我怎样,堂堂太子还能欺负民女不成

    “我脸上的伤是你弄的吧。”李斯文不客气的坐下与唐多慈一起吃起来。

    “是太子殿下昨晚一直拉着民女的手不放,嘴里却叫着别的女人的名字。”唐多慈将两件事情放在一起说,不知她是想表达拉手事件,还是希望李斯文拉着她的手的同时,口中喊得是她的名字。

    李斯文沉默了一会儿,抓起桌上的馒头,优雅全无的吃起来:“行了行了,是本太子唐突了,这件事以后不准提了。”

    “民女求之不得,不过,太子殿下,民女想问一句,那个叫桑梓的女孩是殿下的初恋吗她怎么会死了呢”

    “这就不足外人道了。”李斯文冷冷的脸:“不要再我面前提那个名字。”

    班师回朝的路上,唐多慈为了见识各地的风土人情并没有随大军出发,她背着包走在大街上,听见旁边一个姑娘很兴奋的口气:“一会大军就要经过这里,听说领兵的是当朝太子呢”另一个女生笑她:“你这么想看见太子吗我们老百姓家的女儿哪会有得见真容的机会”那个女生又道:“那可不一定,听说太子高高大大,英俊无比,谁不想嫁给他,等到皇宫选宫女我一定要去,就算能都伺候他一辈子我也愿意”

    唐多慈笑着听着他们谈论,真是情窦初开的年纪,我都老了,心里感慨着,埋头疾走几步,终于再也听不见她们的交谈。她是偷偷跑出来的,准备自己回去京城。

    正在走神,肩膀突然被碰触一下,回头一看,竟然是李斯文:“既然一起出来的,就要一起回去,你这样自己走了,置我于何地”

    看清来人,唐多慈紧绷的心神定下来。虽然自己有自保能力,但对这个世界的风土人情也不是很了解,还是有些担忧的,如果是想逃避,还不如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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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回 桑梓之死(中)

    “怎么看见我好像很不高兴”唐多慈一言不发的走在前面,不理李斯文。

    “是你说的我是外人,堂堂的太子殿下怎么会跟一个外人走在一起。”唐多慈冷冷道。

    “原来你是这么记仇的女子。”李斯文恍然大悟:“原来你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出走的。”

    “不是。”唐多慈斩钉截铁:“我是想沿路见识一下牡丹的风土人情,民女可不会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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