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兰告诉她,他是丈夫,对她又责任和义务,要使她的生活有保证,所以要为她考虑,做这些安排是他这个做丈夫应该做的,万一将来他有些什么闪失,作为太太,她仍然可以保证生活质量,不至于流离失所。
格兰的做法让温迪深受感动,她告诉我,好的美国男人跟好的中国男人们一样,对家庭和太太是很肯负责的,他们认为,做丈夫的吃苦受累,挣钱养家是男人天经地义、理所应当、义不容辞的事情,有钱当然舍得给太太和孩子化,太太孩子们幸福了,他们自己也就幸福了。
对于那些在经济上跟太太斤斤计较的美国男人,辛迪说,不是没有,但并不是美国男人的标准,中国女人遇到了这样的扣门主儿,只好自认倒霉了。
除了对太太非常关心爱护意外,格兰对辛迪与前夫的儿子也视如己出,由于辛迪与格兰结婚的时候已经人到中年,两人婚后并无子嗣,于是,格兰对辛迪说:“咱们把儿子接过来吧,让他在美国读大学,受良好的教育。”
为了给儿子办理移民手续,格兰找律师,写申请,填表格,出示各种证件,走访移民局,接受面试,还给国会议员写信,请议员办公室出面发函给移民局过问儿子的案子,经过多方努力,终于把儿子办过来。
之后,在家庭生活里,格兰真的担当起父亲的职责,陪儿子打球,帮他辅导功课,带他外出旅游观光见世面,跟儿子谈心交流看法,父子两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却建立起深厚的感情。说到这个继父,按照辛迪的话说:“比儿子的亲爹还尽心。”
辛迪儿子也挺争气,聪明好学,为人谦虚,热爱劳动,吃苦耐劳,在辛迪和格兰的共同教育下引导下,儿子上中学的时候就开始利用周末到超级市场打工,帮邻居照料宠物,给家里草地割草,父母为他感到骄傲。
这一家人如今生活美满,其乐融融。
这是好的姻缘,大家都说辛迪碰对了人,算她有福气。
同样是嫁个美国丈夫,可英的运气就不那么好。
英是我熟悉的一个中国女孩,人品说不上出众,但也是温文而雅、知书达理的那种,来美国之前在北方一所大学工作,过着平和的生活。
这一年,英二十八岁,认识了一个到中国工作的美国男人杰克。
杰克是一个大公司里的会计师,被公司派往中国分公司协助工作,为期一年。这杰克外表长得有点怪,猛然一看,总觉得有点聊斋里哪种昆虫成了精以后的效果,属于美国中那种长得很不待见人的那种:中等身材,略为消瘦,粉红的皮肤,带点皱纹,一头焦黄的头发,五官没一处是长得顺眼的,尤其一对金鱼眼睛,因高度近视戴着厚厚瓶子底状的眼镜,一看人就骤起眉头,使劲眨眼,浅色的眼睫毛就不停地抖动,让人看了心里直发冷。
这杰克当时已经五十多岁了,离婚多年没找到合适的,不知是否因为长得姥姥不疼舅舅不爱,还是个性有问题,反正,没有美国女人要他,因此,他就想找个中国太太。
经好事者介绍,杰克认识了英。尽管杰克长得不咋地,又有过婚史,且年龄偏大,实在不是一个合适人选,但是,物以稀为贵,或者英对杰克的美国身份有所企图,因此,双方交往没多久,英不顾家人反对,义无反顾地跟杰克领取了结婚证。
杰克任期一满,英就随他回了美国。没多久英就怀孕了,在往后,孩子们接二连三地来了。
英成了一个繁忙的母亲,一个人带三个孩子,分身无数,焦头烂额。仅仅是家务事忙乱也就罢了,正当这时候,遇到美国经济不景气,杰克失业了。
美国人的家庭,一般都没多数积蓄,失业了,家庭经济来源就没有了,正常生活当然受影响。杰克开始找工作,一时半会没找到,英便决定到餐馆打工。
英到餐馆打工可不是非法打黑工,因她与杰克结婚,所以,她以美国公民配偶身份申请了绿卡,并很快拿到了工卡。
在美国有工卡就可以合法工作,所以,英打的不是黑工,是白工,餐馆按照正式合同雇佣她,除了支付她工资,还为她购买养老保险等福利,此外,她还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小费收入。
这样英就有了份正式的工作,她把孩子交给丈夫看管,自己外出挣钱养家。
杰克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加上英的收入还过得去,杰克干脆不再找工作,索性当起住家男人,整天在家无所事事,游手好闲起来。
英敦促丈夫积极努力,寻找合适的工作,但杰克不听,说有你工作呢,我还干什么。
结果,英每天要工作,回家还要照顾三个孩子,还要养丈夫,整天辛苦劳碌,苦不堪言。
有几次,我在一些公共场合遇到英一家人,每次都看到英面容憔悴;三个孩子则衣衫不整,头发凌乱,拖着鼻涕,脸上挂着泥痕,一看就是缺少照顾的样子;而一边的杰克,则目光呆滞,神情暗淡,满脸得过且过。
英的丈夫实在太懒惰,朋友和长辈实在看不下去,私下曾劝说英不行就跟杰克拜拜吧,英说都三个孩子了,好歹也只能凑合着了。
为了三个孩子,英除了拼命奋斗以外别无选择。打工可以维持生活,但生活不会有太大改善。英便考虑换一个好点的工作做,但英在国内学的专业在美国无用武之地,她又没有其它的技能,丈夫是靠不上的,她只有靠自己。因此,英在业余时间到社区大学选课,选修药剂学,争取能够修满学分,再考取一个药剂师的执照,那时,生活大概就会有一个飞跃了。
不过,那只是一个梦想。什么时候梦想成真,英说不准。英的婚姻可谓运气不好。
关于在美异国姻缘的描述,无外乎两个结局:佳偶或者怨偶。
描述美满姻缘的文章几乎能把所有的关于幸福辞藻都用上,似乎找一个美国人当丈夫或者当太太比找一个中国人更浪漫、更温馨、更高雅、更幸福,总之,更令当事人骄傲和满足。
而叙述破裂婚姻的也几乎就是不幸痛苦词汇集体大盘点,外加民族化的怨恨和愤怒,多半处于保护同胞的立场,把异国配偶描述得一无是处,从生理到心理的鞭挞和痛斥,不批个体无完肤誓不罢休。
其实这两种情况都有失公允,非白即黑,没有中间色。
其实,生活本身经常是灰色的,不是白的也不是黑的,就象人类的内心世界一样,有那么多中间地带,有那么多亮点也有那么多黑点。一个中国人,来到一片陌生的土地,置身于一个全新的环境,选择了一个跟自己完全不一样的异形,去走一条自己都清楚的路,那种感觉真的很奇妙。
异国姻缘给当事人的感觉是不同寻常,给旁观者的感觉更有些不可思意。
试想一下,两个来自世界不同角落的人,有着不同的肤色,不同的语言,不同的文化,不同的宗教信仰,不同的生活习惯,不同的思维方式,不同的价值观,走到一个屋檐下,从此以后要吃一个锅里的饭,睡一张床,共同支撑一个家,过同一种生活,让这两个彼此有那么多不同的人达成统一,该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不比海峡两岸统一难度小,但是,因为有了爱,很多人做到了。
我不是一个异国婚姻的当事人,所以不要担心受我的蛊惑,我是一个旁观者,一个平心静气的旁观者,所以,我所见证的异国姻缘多半比较客观。
看很多关于异国姻缘的文章,多半都强调与异国配偶的新异感,其实,这种新异感只是感官上的好奇和新鲜而已,相处久了,看得多了,就会发现,万变不离其宗,外国人和中国人没什么不同,都差不多,包括被渲染过的关于美国男人的性能力问题。
夏是我的一个女友,嫁的是一个美国工程师。
夏的丈夫是一个魁梧的红脸大汉,人高马大的,特别雄壮。有趣的是,这个长得象个北极熊似的美国丈夫性情却特别温和,非常容易害羞,见人还没说话脸就先红了,然后就手足无措地东张西望,顾左右而言他,按照夏的话讲,在他们家,她说十句话,丈夫还回不了一句,所以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让她作主了。
“老实得跟闷葫芦一样!”夏这么评价她的丈夫,她说虽然自己英文不好,但是,对付英文是母语的丈夫竟然绰绰有余。
经过夏的渲染,大家也觉得夏的丈夫有趣。每当聚会,一些爱说话的女友就故意逗他,有话没话专门找他说话,看他害羞的样子好玩,每次都是秋为她丈夫解围,说:“哎哎哎!一帮老妇女们,别拿我家傻子开心啦!知道人家傻还欺负人,这道德吗?”
夏在嫁给这个美国男人之前有过一段婚姻,美国丈夫也是离过婚的,两个人各自带一个儿子,组成新的家庭,结婚后不久,秋就怀孕了,十个月后,又生一个儿子。
“又生一个儿子啊,两个人很能干呢!”我们一帮女朋友给她儿子贺岁的时候,趁机打趣她,咋咋呼呼,大惊小怪,有朋友干脆发问说:“夏啊,听说这老美男的很强悍持久,是不是真的啊?”
夏脸色绯红,嘻嘻哈哈地笑开了,“说说嘛,别这么小气,暴露一下隐私!”一帮女朋友起哄。
“一群窥隐癖啊!遇到你们算我倒霉啦!”夏嘴里虽然在骂,但心里却并不打算严守秘密,她是一个开朗大方的家伙,见到大家好奇,大大咧咧地回答:“中国男人,美国男人我都见识过,这方面我很有发言权。”大家一听秋传授秘诀,赶紧围拢过来,大眼瞪小眼,一副聆听党支部书记教诲的模样,可夏的话却让大家大失所望,夏说:“其实啊,美国男人也好,中国男人也好,床上都差不多啦。”
“啊?”夏的回答出乎大家意料,“怎么这样啊?”大家七嘴八舌,“传说可不是这样的”,“一些文章里也不是这么说的呀!”
“你们啊,都上了阶级敌人的当了,”夏说,“这叫以讹传讹,传来传去,把美国男人的性能力给传得神乎其神。其实,他们也是人啊,是人当然就都一样啦,你当他们是种马啊!”说着一脸窃笑,“就说我老公,你看他人高马大的,以为如何如何,其实干工作一天累了,回家还能怎么样,还不是往床上倒头一睡,什么想法都没有啦!”
众人大笑起来,夏的解释让我对异国婚姻中的私秘关系有了全新的,更切实际的认识。按照夏的形容,说与美国丈夫在一起,体会到两人相处的时候,美国丈夫很会制造气氛,他事先会很用心创造条件,让秋感到和他在一起轻松自在。
“从这点上比较,我那前夫要差一大截,跟他在一起经常是很乏味的。”夏补充到,“会制造气氛,这恐怕是美国男人的长处吧,别的美国男人是否也一样,我不清楚,我家的美国男人是这样的。”
既然说到异族通婚,我们不妨就事论事,抛开错综复杂的种族问题,仅仅单纯看一下普通美国人对异族通婚的所持的态度。
美国虽然是一个多元化文化共存的社会,但是关于异族通婚,据相关研究调查表明,美国社会里赞同不同种族、不同肤色异族通婚的,只占全体美国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左右,也就是说只有五分之一的美国人赞同异族通婚。所以,异族通婚还是美国社会的少数,除了纽约、加州这样开放发达的地区异族通婚比较普遍以外,在美国其它地区,异族通婚还真有点离经判道的意思。
在美国的少数民族里面,华裔所占比例较少,因此,与异族美国人通婚的华裔还真有些物以稀为贵的意思。
在美国中部一些不太开放的州,公共场合亚裔面孔的出现,经常会引得路人驻足观看,一如当初中国人在街上围观外国客人。
小田是我的一个女朋友,她与丈夫都是学商科的中国留学生,毕业以后在中部的威斯康辛州找到工作,小田就和丈夫搬到那里生活。
有一次小田给我打电话,说当地亚裔稀少,属于稀有品种,当她在街上行走的时候,经常会招致百分之百的回头率。
“要是你没见过我,听我这么一形容还以为我是绝色美女呢,”小田快人快语,拿自己开心从不吝啬,“其实呀,人家是拿我当猴呢!”
对异族的认识和了解还处在这个阶段的美国人,要让他们接受异族通婚,恐怕还要等上不少年头。
相比之下,在美国经济文化相对发达的东西海岸地区,人们对异族通婚的现象已经习以为常,在纽约、洛杉矶、旧金山等超级大都市,与非裔、亚裔、墨西哥裔通婚的美国人彼彼皆是,不同种族的融合使得这些地区人们的肤色概念更加淡漠,文化背景更加模糊,彼此认同感也随之增强。
那么,又是哪些美国男人乐意娶中国女人呢?有人做过调查,归纳起来可分为七大类。
第一类为汉学家及各种中国问题研究学者。
这一类人因要做与中国相关的学问和研究,所以有必要掌握汉语言和中国文化传统,那么,有哪种途径比找一位中国太太更便捷,更可以事半功倍的呢?所以,很多研究中国问题的学者,他们的太太是华裔。这类美国男人中的一部分,因曾在中国学习、工作、生活过,在中国的岁月成为他们记忆里不可磨灭的一部份,因此,他们会对中国有不可思议的特殊感情。
在一次朋友聚会上,我认识了来女朋友小月,小月来自中国大陆杭州,是一个典型意义上的江浙美女,白皙的皮肤,鲜艳的嘴唇,晶莹透亮的明眸,加上窈条的身段,人前一现,如沐春风。
小月的先生是一个美国青年,外形高大威猛,风度翩翩。这美国人很有意思,虽然本人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且祖宗八代跟中国人不沾边,但他偏偏对东亚经济、文化感兴趣。大学里修的是东亚经济专业,把中国经济状况研究得比中国专业人士还清楚,研究中国经济的,当然少不了接触汉语,这美国年轻人大概上辈子是中国人,学起汉语真的是手到擒来,易如反掌,从汉语拼音“波坡摸佛”开始学的,没两年就琅琅上口了。
小月的美国丈夫在说汉语方面极有天赋,汉语说得溜,背过身不看他本人,只听他说汉语,还以为说话的是一个北京胡同串子,或者北京天桥大栅栏侃爷,北京出租车司机,转过身一看,我的天,原来是一绿眼黄毛!
“你的前世一定是一老中!”大家给他下结论,“投胎投错了,投到老美家了。”对这个带有强烈佛教哲学的结论,小月的老公很受用,不用跟他解释什么叫前生来世,对中国文化吃得透透的他,早就把自己当成中国人。
“你知道吗,我为什么会遇到小月?”他是这样来描述他的婚姻的,“我和小月是前世的约定,我们两个人缘份未了,所以今世要继续做夫妻。”
他如此相信他的姻缘,相信那关于前生来世的传说,所以,当他大学毕业以后,便兴冲冲地找了个大公司在中国的职位,迫不急待地奔赴岗位。
在中国的几年,他的生活如鱼得水,不仅找到了他的前世姻缘,也在精神上也获得巨大的归属感,有时候,他甚至觉得自己本来真的就是一个中国人。
由于对中国这块土地产生巨大的感情,所以,当公司把他调回美国本土的时候,他并未觉得高兴,相反却有了失魂落魄的感觉。
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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