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N苏庑┛晒蟮奶刂识牌鲜鏊降哪侵帧袄硐搿保蛐硎且恢种档酶冻龅拇邸�
幸运的是,还有其他不那么极端的方式也能够让你拥有尼采的这种“武器”。所有真正需要的就是:能够在上班的过程之中完完整整地保持自己。说这句话的意思,只不过是让上班过程结束时的那个你,还能够和离开家时的那个你是同一个人。你和你变得一样,因此你就获得了一种与众不同的独特性—在超过其原本需要的程度上,这使你符合了尼采所赞颂的那种有英雄气概的自我肯定的前提条件。即便是走在那条通往办公室的街道上,你跟其他另外一百只脚也仍迈着毫无二致的步伐;即使是在跟其他人节奏协调统一的那一刻,你都会发现,想要不做自己将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伴随着迈出的每一个步伐,你的独特性都会被重述,且都会表现在如何去跨越路上每一块石头的方式之中。远远不必非得去实现有些狡猾、会产生阻碍性的那种所谓的“自我实现”,仅仅是在每个清晨离开家抵达目的地这个过程之中,你一个人就能够很好地实现你和你自己之间的这种独特性了。或许,这种独特性并没有达到尼采所谓的“超人”领域—而你的生活仍然是普普通通—但却也没有任何东西能够阻止它持续不断地证实其自身。以这个意义上来说,你能够让自己变成是你自己,而不是其他的任何人,就已算得上是一种小小的胜利了。
然而,这却是一种并非完全不受其他事物影响的胜利,它依赖于一种看不见的天使的帮助,这个天使的名字叫“时间”。你既然想要去获得独特性,你就必须去与你自己保持一致:那个来到工作场所打开电脑的人,必须和正在离开时锁上房门的那个人是同一个人。这听起来令人感到奇怪,但在哲学问题当中,将一些事物与自己进行比较,与在科学领域里进行这种比较,二者是不一样的。例如,这就不像是把一个苹果和一个橘子拿来进行比较,因为苹果和橘子是可以放在一起比较。然而幸运的是,你并没有像苹果和橘子那样被严格限定在某一空间里来比较自己。相反,你可以在时间范围内和自己进行比较。例如,想象一下,和与你住在一起的那个人一同离家去上班—他将乘坐地铁,你将骑车。而你也同意在到达工作地点的时候,你们会碰头喝一杯速溶咖啡。当你的合居者来到目的地之后,他的长卷发并没有突然变得挺直,而他的眼神也一如既往地炯炯有神。毫无疑问,他的确就是那个与你生活在一起的家伙。时间的天使,在你再次见到他之前的这段时间里面嵌入了一个楔子,这给予了他的独特性一个被确定的机会。独特性与被识别出来紧密相关—换句话来说就是,在二者之间经历了这么一个间歇之后,他再次被认出来。
与苏格拉底吃早餐 第三章(3)
但是,时间这个天使同时也是一个魔鬼。假如在你们一起离开家之后一个小时,当他走进星巴克的时候,他的头发长了6英寸长,而他的眼神也变得阴郁。假如情况变成这样的话,将会怎么样?他还是同样的一个人吗?探索这个主题的最为生动的例子。是电影《马丁?盖尔归来》(The Return of Martin Guerre),它重述了16世纪发生在一个法国农民身上的真实故事。一天早晨,这个法国农民到农田耕作,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回来了。时间流逝,6年之后,这个农民—或者是另外一个声称是他的人—回来了。他又跟自己的妻子生活在了一起。村民拿马丁离开时留在他们头脑(那个时候,照相机还没发明出来)的印象,与这个人的形象进行了一番仔细地比较。事实上在这两种形象之间,一直都没法彻底地对上号。看起来他的确很像是那个当年离开此地的马丁,但他到底是那个真实的马丁还是冒牌货,没有人能够下结论。而也正是这个问题把村民们分成了不同的派别①。就是如此,这部电影描述出了时间这位天使邪恶的一面。它作为表达独特性的媒介的角色,恰好与它作为表达分歧的媒介的角色相一致。就好像是你需要时间去证实自己身份的前后一致,并且能够被别人识别出是你自己一样,你也需要通过时间才能够去改变自己。正是在这个地方,你的独特性突然变得并非那么稳定了。这就是为什么即便你的头发已然变得灰白,你的妈妈依然能够把你认出来。因为,你的眼睛依然闪烁着同样的光芒,从你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开始,你妈妈就认得出这种光芒。
所有的这一切都意味着,假如说那个到达工作地点时的人,与那个离开家时的人二者相同的话,这也只不过是在碰运气而已。或者反过来说,在有关独特性的这个问题上,假如说时间既有可能证实它也有可能颠覆它的话,那么在如此不起眼的一个“上班之旅”之中,的确存在着一种让你发生巨变的风险。虽然它的确平凡无奇,但这并不意味着你自己的独特性就不会跟你开玩笑。因为在上班途中,任何事情都可能会发生,从而导致你的这种独特性发生改变:你可能在一场车祸中失掉一条手臂;阅读一篇文章后改变了你原来的政治立场;或者接到一个电话,说你的工作已经被转移到另外一个国家去了。设想一下这个场景:在电视的画面之中,人们正在走下一架飞机。他们刚刚摆脱了飞机引擎爆炸、失事或者是被成功劫持的危险—看着他们那种惊魂未定的表情,你就能够认识到:这次飞行经历的确改变了他们。然而,这种改变也是能够朝着完美的方向进行的:在这样表面看上去千篇一律的旅程之中,你或许会在某一天陷入爱河而离开那个让自己闪耀的舞台呢。
结果教给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事情变好与事情变糟,二者并非全都截然不同。而“上班之旅”恰好证明了这一点。假如事情如你计划的那样进展,那么,你算得上是一个幸运儿。法国哲学家雅克?德里达(Jacques Derrida)曾经对此进行过总结。他说,除非你有可能改变自己的目的地,否则,你想要达到自己的目的地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在任何意义上来说,你想要完成这段旅程,都要受这两种结果的支配,无论是否能够抵达目的地都是如此。而且,除非所有的事情都一帆风顺,否则你是没法最终抵达目的地的。踏上一段旅程,仅仅意味着具备了“冒险的精神”,而这之中仍蕴含着偏离目的地的可能性。不管所使用的是什么样的“地图”,能够生存下来才是最重要的事情。旅行者的保护神圣克里斯托弗发现,他自己永远都在被这种更加善变的妖魔所威胁着。
与苏格拉底吃早餐 第三章(4)
从相同的意义来说,我们也是如此。然而,我们在上班的旅程中很少只有孤零零的一个人。而且,根据我们所有人的日常经验来看,在去上班的这段旅程之中恰好是最有可能让我们与其他人发生关联的一段时间。尤其是当你的工作地点位于一座城市之中时,这段旅程会让你痛苦而又毫无疑问地感受到,你与其他许许多多的人—经常是数千人—共享这样的一个世界。而且,我们绝大多数的人大概都会体验到那种—自己仅仅是人群之中普通一个的、令人感到羞辱的感觉。对此,我们知道尼采式的回答将是什么—就是把自己想象成更加有进取心的那一个。而且我们还知道,假如你羞于采用那种尼采式的自我鼓励的话,那在几乎用不着尝试的前提之下,你也能够把自己和其他的人区分开来。不过你所采用的方式,只不过是如同往常一样的在工作场所露面而已—沿着这样的一条道路走下去,你的独特性将会在悄无声息的情况之下受到威胁。但是,对于这种每天与陌生人所进行的接触—有的时候,甚至是非常紧密的身体接触—除了这种观点,我们还可能会想到什么?
毫无疑问,作为一种现象,群体也会有起伏不定的现象。在最坏的情况之下,人们的情绪总会跌到谷底,或者说人们会由于惧怕死亡而导致精神紧张;而在最好的情况之下,人们则会变成了一种有组织性的资源,他们能够建起一座堡垒,而使整体的力量大于个体之和。然而,这在精确意义上不能够算得上是一群人,而是一种更加复杂的东西。当我们早晨起来上班的时候,我们需要小心地穿行其中。这是因为,在一条被行驶的汽车挤满的高速公路上,或者在一列被上班族挤满了的地铁中,一种不言而喻的竞争气氛正在蔓延。而且,那种拥有同一个目的的感觉从来不可能得到彻底的协调和一致。是的,每个人都是在上班途中,而他们的目的也都是挣钱糊口。但因为工作本身就是一种竞争,因此你跟其他人就再一次被区分了开来,而那群上班途中的人们参与的是一场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有的时候,即便是你已经来到了办公室,这种“战争”还依然在继续进行之中。你们都在上班的途中,但工作的目的却与取得领先有关,或者是要把你自己跟那些你既尊敬又轻视的人划分出界限。为了让社会保持正常运转,你需要跟自己的同路人有序地进行竞争。但事实却是人们不可能同时穿过检票口,所以你几乎总是希望自己成为第一个穿过检票口的人。
换句话说,当人们谈到有关在上班途中“杀出一条血路”来的时候,这可不仅仅是一种比喻性的说法。即便结果是被隐藏起来的,但事实上却的确存在着赢家和输家、胜利者和失败者。这些都的的确确真实地存在于掩盖物之下。而“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the war of all against all)这个句子所蕴含的意思,也不仅仅只是造成所谓的晨间高峰时段而已。作为一种惯用语,它来自托马斯?霍布斯①。在霍布斯所处的17世纪,正是*思想萌芽的时代。当时,君主和拥有土地的贵族们的统治正在削弱,世界的框架正在被自由市场(它是由信用、贵族阶层、帝国性的贸易路线扩大等这些因素形成的一种产物)给晃得吱吱作响,就好像是有一头公牛正在撞击它一样。自由市场正是这么多人在早晨起来赶去上班的目的所在,但也正是自由市场的未来前景,让霍布斯轻率地得出了一个哲学性的结论:在没有约束的前提之下,大众们—每一个正在与其他的人进行竞争的单独的人的集合体,不管是在哈德逊河还是在塞纳河、台伯河还是泰晤士河上—出于获得好处的目的,将会让自己变得骚动起来,而“内战”也即将爆发。为了阻止这样的情况发生,我们必须被放到一个因为采取了某些方式而能够维持和平的地方去。 txt小说上传分享
与苏格拉底吃早餐 第三章(5)
事实上,霍布斯恰当地描述了早晨人们上班期间秩序和混乱二者之间的尖锐之处。一方面,这里面存在着一种对于潜在进攻性的放大,它怂恿你用暴力领先于其他人,而每个身处其间的人,其目的都是为了他们自己。另一方面,我们也同意并且遵守那些我们身边能够起到控制作用的机制。而在所有的这些机制当中,最常见的就是红灯了。不管我们是作为一个步行者穿过马路,骑着自行车,还是坐在一辆受到信号控制的汽车上,路上的红灯所起到的作用,都并不仅仅是一种后勤保障那么简单。它所发送出来的信号是,每个人都有通过的权利。假如你在通过马路的时候遇到了一个接一个的红灯,那你要明白,在人的一生之中,事情不可能总是那么糟糕,你将会得到和红灯一样多的绿灯。因此在很大的程度上,红灯所起到的调节作用是为你的上班之旅带来公正性。每天早晨,当你等待红灯变绿灯的时候,你都会被这样一条崇高的原则所提醒。
但红灯也的确与权威性有关联。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恰好符合霍布斯的想法。因为从根本上来说,红灯的目的就是让你能够公平地穿过路口。所以,将它视为一种压制是愚蠢的,而它的权威也的确很难让你不当回事儿。是的,你是可以闯红灯,但你这么干不会让自己获得什么真正的好处—你的良心会谴责你,因为你完全清楚红灯的权威性是无可争辩的。为什么会是这样呢?因为它的权威性不针对具体的个人,而是普遍适用或者说是抽象的。此外,它还比一个交通警察显得更加“有权威”。交通警察身上所存在着的人性容易让人们对其权威性产生争议,他毕竟只是我们的其中之一员而已。一种抽象性的权威正好就像是霍布斯所说的:所有的社会,都需要一种机制,这种机制能够保护所有人去远离其他所有人,远离不管是在个人层面还是在人际关系层面因为言语不和所导致的争端。通过把我们自身委托于这样一个有关公平的抽象性体制—它体现在了我们上班途中所出现的红灯之中—我们让自己避免了很多的争端。事实上,我们让彼此都免去了很多麻烦。
在下一章中,我将谈到有关工作过程的话题。但在结束本章之前,有必要用一件具有讽刺性的事情进行铺垫。这件事情就是—有时候,我们在上班途中所耗费的精力,比真正投入工作中所使用的精力还要多。一部分的原因是,我们在如今的社会现实中有时候不得不如此。对于在工作中遇到的那些挫折来说,它们也肯定不会比你在上班通勤过程中遇到的那些问题更容易让人伤筋动骨。此外,和你跟同伴抱怨自己所遇到的那个难开的会议一样,你也会谈到自己可怕的上班之旅。但这或许也是因为,一旦你到达工作场所之后,工作的艺术就是指在做那些产生实际效果的工作的同时你也得“秀”出自己。人们上班之所以会如此艰的理由之一就是,当你跟你的老板和同事们说“我来了!我历尽千辛万苦的来了”时,你就正在“秀”自己甘愿投入工作中的决心。而踏上这么一段漫长的上班之旅—毫无疑问,也有点太长了—就证实了你正在投入自己的工作中。
现在你到了工作地点。你穿越了地铁里面的阴暗世界之后,你完全可以确定,这并非是自己的理想状态。但你所最为确定的是,你和一个小时之前关上自家前门的那个人是同一个人。而且,你还是在非常勉强的状态之下才没有掐死那些与你拥挤同行的乘客。虽然你可能有这样的一闪念,但你毕竟还是忍住了自己没有下手。现在,办公室、实验室、工厂、医院、学校、体育场已经近在眼前了。下一个问题是:所有这些地方的存在,到底都是为了什么?
与苏格拉底吃早餐 第四章(1)
工作中,老板丰厚的资本可能是“美德的花朵”
你甚至还为获得魅力型领导的赏识而任劳任怨。但魅力也有其黑暗的一面。就像是一种秘密的配料一样,它的难以琢磨和它为人所喜欢的程度是一样的,它并不是一种能够通过学习所获得的能力。
你是否曾经幻想过辞掉自己的工作?是否幻想着大踏步走进你老板的办公室,然后告诉他(这更像是个男人的行为)你对他个人以及他那糟糕透顶的生意的看法?是否幻想过在人们的背后走来走去地巡视,穿过一排排的办公桌,头扬得高高的,自鸣得意地沉醉在同事们脸上流露出的钦佩之情?是否幻想过最后一次走出已经下班的办公室,然后投入到自己阳光灿烂的崭新生活中去?
假如你承认自己拥有这种幻想的话,那它就泄露了你身上的很多信息。第一,最为明显的是,你从事的是一个错误的工作。第二,假如你还没有把这种幻想变成现实的话,就意味着你仍旧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