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一婚误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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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一婚误终身- 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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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姑娘回了下头,倒把他吓了一跳,竟然是熟人,不过却是冤家路窄的熟人向梦兰。
  只见她目光空洞,完全不聚焦的样子,看了他一眼,头也不回,继续慢吞吞往前走。
  “向小姐,你怎么了?”他看出了她的异常,忍不住关心地问。
  向梦兰却理也不理他,继续往前走。
  “向小姐,你要去哪儿?”他跟着她,继续问。
  但是向梦兰却像是关闭了五感似地,继续梦游一般往前走。
  这分明是魔怔了,以往他见过类似的当事人,受了强烈的刺激之后,就会表现出这幅样子。
  他咬了咬牙,伸出一只手,用力扇了她一耳光,向梦兰顿时被他打醒了。
  “你疯了么?干嘛打我?”向梦兰红了脸,也红了眼。
  脸红是被他扇的,眼红是又气又急。
  罗曼丽原本抱着看热闹的心思,想看儿子怎么被人家姑娘奚落,没想到儿子搭讪不成,竟然跟人家姑娘动了粗,她再也不能继续旁观了,快步跑了过来。
  “我没疯,是你差一点儿疯了,刚才我叫你几声,你都不理,整个人梦游一样。”孙有道赶忙解释。
  但是向梦兰原本就在气头上,根本听不进去他的解释,扬起手反手扇了他一耳光。
  孙有道捂着脸,想要打还她,终究还是忍下了,毕竟她刚受过刺激,不能跟她一般见识。
  “真是好心没好报,向梦兰你就是个缺心少肺的,我第一次去酒吧救你,你害我坐班房,今天我怕你走到大街上被车撞,你不感激我,还扇我巴掌!”孙有道愤愤地控诉道。
  向梦兰愣了一下,随即就想到病床上的庄家诺,嚣张气焰顿时熄灭了。
  “没错,我就是个没良心的。我哥疼了我二十几年,我害我嫂子跟侄女亡命天涯;家诺哥哥疼了我二十几年,我害他被车撞成了残疾;你救我我害你坐班房,还扇你巴掌。
  我就是天下最没良心的人,你最好离我远一点儿,否则总有一天会被我害死的。”她自暴自弃地说。
  罗曼丽原本以为自己儿子是跟陌生女孩搭讪,听了一阵却发现竟然是熟人,反倒弄得她迷惑了。'红楼'大盐商
  不过看儿子对这个姑娘那么紧张,姑娘又漂亮得不像话,她直觉其中必然有猫腻。
  “姑娘,我是有道的妈妈,就厚颜自封你的伯母吧。你听伯母说,伯母一见你就觉得你面善,你一定是个好姑娘,就算你以前做过什么错事,只要改了就没事了,年轻人谁还不犯个错呢?毛爷爷不都说过么?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罗曼丽看儿子吃瘪,立刻展开长辈的慈爱攻势。
  向梦兰这辈子都没感受过母爱,好容易见到自己的亲妈,还是跟着亲爸一起搞阴谋诡计,想要害她的北斗哥哥,所以她其实是个严重缺乏母爱的人,此刻见到罗曼丽一脸慈母相儿,心里又是羡慕又是酸楚,气势自然而然就收敛了。
  “伯母,多谢您的教诲,我会好好改正错误的,只可惜有些错误一旦犯下了,就再也没有改正的机会了。”她说着说着,忽然就落下泪来。
  孙有道看到她流泪,便知道她的魔怔已经过去了,一个人只要还能哭,就不会走向绝路。
  剩下的事,就交给他那心理系教授的热心老妈了。
  “妈,你陪着向小姐转转,我先去律所了,今天下午还约了客户。”孙有道没事人一样说,罗曼丽不耐烦地冲他挥挥手。
  “走吧走吧,我跟向小姐正好一见如故,我们多聊会儿。”罗曼丽说着,还调皮地冲儿子眨了眨眼,那意思是看你老妈我怎么帮你拿下未来儿媳妇。
  孙有道心知老妈是误会了他跟向梦兰的关系,但是这会儿他实在不耐烦继续呆这儿听两个女人絮叨,便转身走了。
  “向小姐,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生个女儿,俗话说,女儿是妈妈的贴身小棉袄,哪像儿子,又臭又硬,没一点儿意思。
  我今天一见你啊,就觉着亲,你要是不嫌我这个老太婆烦,不如我请你去喝茶,行不?”罗曼丽拉着向梦兰的手说。
  向梦兰感觉到一双柔软而温暖的手握住了她的手,丝丝温度从罗曼丽的手传递到了她的手,这是她梦里母亲的双手,一种由内而外的亲切感滋生出来。
  “伯母,我要是有您这样的妈妈,一定会很幸福。”向梦兰真心诚意说。
  罗曼丽心里一阵高兴,这女孩看样子是对她这个未来婆婆很有好感,只要她和儿子都加一把劲,说不定就能把她娶进家门了。
  “向小姐,既然我们这么投缘,我有个提议,不如我就认你做我的干女儿,你会不会觉得我这个提议很冒昧啊?”罗曼丽笑眯眯说。
  “好啊,干妈!”向梦兰靠在她怀里,抱住了她的腰。
  “哎,乖女儿,干妈今天出来的匆忙,也没带什么像样的见面礼,这个镯子你千万别嫌弃,带着。”不容她推辞,罗曼丽从手腕上摘下一只通体翠绿的翡翠镯子,抓过向梦兰的手,给套了上去。
  难得的事,她们俩人骨骼都比较纤细,手镯带在向梦兰手腕上,竟然很合适。
  “我说咱们母女俩有缘嘛,你看看,这镯子简直就像是量身打造似地,以前我有几个朋友看上我这镯子,硬从我手腕上扒拉下去,可就是套不进去,哈哈!”罗曼丽很开心地笑着。
  “干妈,这礼物太贵重了!”向梦兰眼圈一红说。
  她虽然不知道这东西的价值,但是从小到大也见惯了上等货色,觉得它少说也价值也该上百万了。
  初次见面,这个一脸慈爱的女人就送她这东西,可见是真心疼爱她。
  “东西的价值在人的心里,只要你带着好看,我看着开心,就值了。”罗曼丽拍拍她手背说。
  其实她并不知道眼前这个女孩的身份,这些天因为要看病人,向梦兰穿得都很朴素,罗曼丽便以为她就是个都市白领。
  这只翡翠镯子是当初孙爸爸送给她的定情信物,早在三十五年前买的时候,就花了三十多万,那是孙爸爸一年生意的全部盈利,现如今它的估值早已超过了八百万。
  不过罗曼丽本着“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的宗旨,为了赢得未来儿媳妇的心,就咬牙舍出去了。
  俩人一路缓缓散步,到了一家环境优雅的茶社,罗曼丽看起来是熟门熟路的样子,向梦兰便跟着她进了一个雅间。
  “乖女儿,我看你心事重重的样子,如果你信任干妈的话,说出来我帮你分析分析,就算不能帮你解决,好歹也能给你出出主意。”罗曼丽尽量用柔和的语调说。
  “干妈,我害了我家诺哥哥,呜呜呜呜!”向梦兰哭着,把之前的事说了一遍。大湿兄
  罗曼丽一听,眉头就皱起来了。
  合着半天是她弄错了,人家这姑娘根本就是心有所属,儿子算是剃头挑子一头热了,她这个干妈看起来也只能做干妈了,想成为婆婆,希望渺茫。
  她忍不住有些心疼她的镯子了,但是看到眼前这女孩茫然无助的样子,却又大大地激发了她心底的母性。
  也罢,就当是母女缘分吧。
  他们孙家虽然不是超级富豪,但也不差这一个镯子,只要能够帮到这姑娘,让她走出人生误区,也就值了。
  “女儿,按照你所说的,你家诺哥哥其实不是恨你,而是不想连累你。作为一个男人,如果不能让自己心爱的女人幸福,那么他宁愿选择放弃。”罗曼丽从专业角度开始分析。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可以去告诉他,我不在乎他残疾,我愿意一辈子跟他在一起,只要我坚持,总有一天,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他会接受我的吧?”向梦兰的脸上立刻露出了希望,眼睛变得亮晶晶的。
  罗曼丽看着这个我见犹怜的美丽女孩,真心为她感到心痛。
  “女儿,我做了大半辈子的心理学教授,对于男人的心理还是多少有些了解的。你的家诺哥哥现在最想做的,就是把你从他身边赶走,远远地看着你过上幸福生活,你要是辜负了他的苦心,回过头去继续纠缠他,只会让他更加痛苦。
  我换个说法吧,对于目前的他来说,哪怕跟一个陌生女人一起生活,也比跟你在一起要开心,因为如果你在他身边,会不断地提醒他,他是个残疾人,配不上他心爱的女人,所以他才会赶你走。
  人的本性,无论做什么,哪怕自以为是为对方好的事,其实本质上,都是为了自己的安心,你明白么?”罗曼丽摈弃了私心,很认真地分析说。
  这一刻的她,只是站在一个专业心理师的角度,去分析她的病人所处的境地,帮助她做出正确的判断。
  “原来,他跟我在一起这么痛苦,怪不得他要赶我走。我明白了,我不会再去纠缠他,我会过得很好很快乐,让他看着我幸福,然后让他安心。”向梦兰沉重地点点头。
  听了罗曼丽的分析,她虽然还是很心痛,但却也明白了自己不该太过执着。
  爱是没错的,但是以爱的名义伤害自己爱的人,则是大错特错,她已经犯过一次这样的错误,不能再犯一次。
  罗曼丽知道,如果她鼓励这个女孩,让她努力去争取她爱的人,或许也还有一线希望会有情人终成眷属,但是这样的有情人,即使成了眷属,能够幸福的几率也很,因为他们之间横着一个血淋淋的事实——他的残疾是她造成的。
  夫妻间总会有生气的时候,万一到时候他口不择言,职责她对自己造成的伤害,那么到了那时,她所受到的伤害,要比他已经受到的**伤害,更强烈一百倍。
  向北斗急匆匆找到茶社的时候,向梦兰正打算离开,她跟罗曼丽手挽手一起走出门,脸色虽然不大好,但是看起来却是一脸宁静祥和,不再有疯狂和绝望。
  “兰儿,你吓死哥哥了,我打你手机好多次,怎么都不接呢?”向北斗抱怨了一句。
  向梦兰掏出手机,一看已经没电自动关机了。
  “我不是故意的。”她很无辜地说。
  “对了哥,我刚认了干妈。这是我干妈,她叫罗曼丽,是大学心理系教授。干妈,这是我哥哥向北斗。”向梦兰赶忙介绍道。
  “向北斗?向天集团总裁?”罗曼丽惊讶道,虽然她不知道向梦兰是谁,但是关于向北斗,a市不知道的人很少,毕竟经常可以从报纸或者电视上看到他。
  “罗教授您好!谢谢您照顾兰儿!”向北斗很恭敬地道谢。
  “你好,向总!其实是我跟兰儿一见如故,所以才会认了干亲的。”
  “对哦,干妈还送了我这个。”向梦兰晃了晃手上的镯子。
  向北斗自然是个识货的,见东西已经戴在妹妹的手腕上,不好多说,只等着以后找机会补上这份人情了。
  “既然兰儿没事了,我也就放心了。粗心的丫头,以后要记得带备用电池。”向北斗轻描淡写地责备。
  “就是就是,兰儿,你瞧你多幸福,有这么疼爱你的哥哥。”罗曼丽也附和道。
  这一刻,向梦兰觉得自己似乎又活过来了,之前从庄家诺那里受到的打击,虽然还令她心里隐隐作痛,但是想到这世上还有人关心她,在乎她,她的心终于走出了冰冷的牢狱。

  ☆、V89这才是爱的味道

  庄家诺最近过得很安宁,向梦兰没有再来烦过他,其他人也都被他拒之门外。
  他拒绝他们的理由很简单,他要安心养伤,然后等伤口长好之后,就去安义肢。
  庄院长一夜之间花白头发变得满头雪白,整个人像是老了十岁,面对这样的父亲,庄家诺顾不上自爱自怜,反过来倒要安慰他。
  每次父亲来看他,他都努力做出一副精神饱满的样子,一来二去,假的做多了,自己便也习惯性地保持乐观了。
  庄家诺原本住的是豪华单间,但是某天他听到走廊上一位年轻的妈妈正在哀求院方收下她三岁的女儿,他便拄着拐杖走出病房,主动要求把那位小病号加到了他的病房里。
  临时添加一张单人病床,三岁的薛楠楠就住进了豪华病房。
  她也是车祸中被撞断了小腿,但是比较幸运的是,她人小体积也小,所以紧紧只是断了骨头,却没有碎,只需要植入钢钉,并打上石膏,然后静静等待恢复就可以了。
  小楠楠是个自来熟,一进病房就依照妈咪的嘱咐,很乖巧地说:“谢谢叔叔,楠楠一定很乖很乖,不会打扰叔叔养病。”
  庄家诺以前也跟小病号打过交道,但是像楠楠这么乖的孩子是在是少见,她只是叽叽喳喳地跟她妈咪讲话,并没有因为伤口痛而哭个没完,更加没有因为生病就要挟妈咪给她买这买那。
  但是庄家诺实在没有心情逗孩子玩儿,便自己捧了一本杂志躺在床上看。
  晚上,庄家诺准备入睡的时候,看到楠楠的妈咪跟楠楠挤在一张单人床上,到底于心不忍便主动开口:“额,那个,楠楠妈妈,要不我们换床吧,我一个人睡,宽点儿窄点儿都没关系的。再说了,孩子的腿刚刚打上石膏,万一碰到了,反而不好。”
  “可是,我们住进这里已经很打扰你了,我跟楠楠挤一挤就好。”楠楠妈咪说。
  “楠楠妈妈,你是妈咪,为了孩子,不该怕欠人情,更不该怕麻烦,不是么?”庄家诺很坦然地说。
  “那好吧。”楠楠妈咪咬了咬下唇,终于接受了他的好意,跟他换了床。
  楠楠到了大床上,眉开眼笑地喊:“我们睡大床喽,不用挤喽!”
  楠楠妈咪望着庄家诺羞射地笑笑:“这孩子真是的,不好意思!”
  “没事,楠楠妈妈,小孩子活泼点儿再正常不过的。”庄家诺摆摆手说。
  “庄先生,我叫郑晚秋,您叫我小郑就好。”郑晚秋感觉楠楠妈妈这个称呼实在太过啰嗦;便主动做了自我介绍。
  “妈咪,舅舅以前不都叫你晚秋么?小郑多难听啊!庄叔叔,你就叫我妈妈晚秋吧,我喜欢晚秋这个名字。”楠楠眨巴着眼睛,插了一句话。
  “晚秋果然是个好名字,那我就叫你晚秋,可以么?”庄家诺望着郑晚秋,征求意见似地问。
  “当然可以,庄先生。”郑晚秋微微红了脸。
  她绝对没有想到自己的宝贝女儿会说出这种话,好在她们今天刚住进来,否则人家会不会想孩子的话是她教的?
  “既然我叫你晚秋,那么你也可以称呼我家诺,我的朋友都这么叫的。”庄家诺笑着说。
  “叫家诺不合适,您比我大,我还是叫你庄大哥吧。”郑晚秋的脸更红了。
  她原本就是个性情温柔内向的人,今天是为了孩子,受了人家的恩惠,这才迫不得已主动跟人家说话的。
  “随你怎么叫都可以,不早了,孩子该困了,休息吧。”庄家诺点点头说。
  郑晚秋关了顶灯,留下一圈昏暗的墙角小壁灯,招呼孩子睡觉,庄家诺则是闭目养神。
  长这么大,他还是头一回跟陌生人住一间屋子,很有些不适应,所以根本睡不着。
  听着对面床上传来的一大一小的均匀的呼吸声,他烦躁了很多天的心渐渐安静下来了。
  生命原本就是十分脆弱的,虽然他以前也曾给很多病人做过手术,比他残疾严重的有很多,当时他都会安慰病人说:“上天既然把生命留给了你,那就意味着它还有很多的责任需要去你负担,也还有很多的快乐等着你去品尝,珍惜生命吧。”
  可是真正轮到他自己残了,这才明白别人安慰的话,对于残疾者本身来说,根本就等于是在放屁,半点也起不到作用。
  只有过了自己心里那一关,才有可能重拾生活的信心。
  但是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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