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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女王没生儿子,甄女死后,曹丕让她抚养曹叡,她也是尽心尽力,尽到了母亲的职责。可是,母爱是无法代替的,无论她怎么慈爱,终究无法给曹叡母爱的温暖。
是呀,害死甄女的真是郭女王吗?
难道曹丕不知道郭女王因妒而谮?
难道郭女王不是窥察到了曹丕的感情变化,才乘虚而入的吗?
堂堂天子,难道不能为母亲讨回一个公道吗?在曹叡的逼迫下,235年二月初八,郭女王自杀。和甄女死时一样,郭女王死后也有灾异发生,18天后,寿光县降落陨石。
如果郭女王有儿子,那现在的皇帝就是她的儿子,而不是甄女的儿子。那时,死的就是甄女的儿子,而不是郭女王。郭女王输了,输在没有儿子上。内宫争斗,没有儿子的人必输无疑。
三月十一日,风和日丽,首阳山下,花香阵阵,涧水淙淙,生机勃发。但是,一个曾经鲜活的生命将要埋葬在这里。按照曹丕遗嘱,曹叡将郭女王与曹丕合葬。最后赢得男人的,还是郭女王。
可是,曹叡给了郭女王与母亲一样的葬礼:披发覆面,以糠塞口。
郭女王赢得了男人,却败给了生活。
因为,从男人那里获得一切的女人,最终也会失去一切。
南北朝时的笔记小说《世说新语》记载,曹操攻下邺城后,立即召见甄女,左右汇报说已经被曹丕抢先一步带走了,曹操不能与儿子抢女人,只得不甘心地说:“今年破贼,正为奴!”
因此,就有了曹操觊觎甄女美色的说法。
同时,也有另外一个说法:曹植也爱甄女。
这一说法貌似也有根据。曹植的代表作之一《洛神赋》,写的是人神恋。这首诗歌写作于曹丕篡位称帝后不久,曹植到京师洛阳觐见,在返回封地鄄城时,途经洛水,与洛神宓妃邂逅,对她产生爱慕之情,但终因人神殊途,结合无望,与之惜别。
南朝梁国昭明太子萧统编选的《文选》收录了这首诗,唐代的李善对其创作背景有条注记:曹植见到甄女后,钟情于她,但曹操却把甄氏嫁给曹丕,曹植为此痛苦,昼思夜想,寝食不安。直至曹丕称帝,曹植到洛阳觐见。这时甄女已经被赐死,曹丕就给曹植拿出甄女的一件遗物——枕头,曹植见了,不觉凄然泪下。曹丕也受到感动,命令太子留下曹植宴饮,把甄女的枕头作为礼物赠给曹植。曹植踏上归途,在洛水岸边停车,思念甄女,忽然看到有神女凌波御风。这位神女当然就是甄女,她向曹植讲述了自己的死状,然后消逝了。一会儿,她派人向曹植赠送珍珠,曹植也回赠玉佩。曹植情不自禁,写了一首诗歌,纪念这件事,取名为“感甄赋”,意思是怀念一个姓甄的女子。后来魏明帝曹叡读到《感甄赋》,为了维护母亲清白,就将题目改为“洛神赋”。
由于此赋的影响,后人就把甄女认定成洛神了,称她为甄洛。又因为传说中洛神就是宓妃,所以甄女又被称为甄宓。世代相传,曹植与甄洛就有了暧昧关系。宋代人编写的小说野史小说《太平广记》,记述一个叫萧旷的人邂逅洛神,洛神自称她就是甄宓,因为仰慕曹植的才华而激怒曹丕,以至获死。唐代著名诗人李商隐在他的诗作中,将曹植得不到天下的原因归结到恋嫂上:“君王不得为天下,半为当时赋洛神。”
综合各种说法,似乎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曹氏三父子,都对甄氏产生了情爱。
可是,事实果真如此吗?
先说曹操对甄女的感情。除了不足为信的小说《世说新语》之外,并无任何史料记载曹操对甄女如何如何。何况,“今年破贼,正为奴!”的说法很明显是小说家言,虽然生动,但是不符合霸主曹操的行事原则。因此,说曹操对甄氏动心,是脱离史料的臆测。
再说曹植对甄氏的感情。后人认定曹植对甄氏有情的最大依据,就是曹叡将“感甄赋”改为“洛神赋”,从而掩饰叔叔和母亲的恋情。但是,这不过是后人的望文生义而已。《感甄赋》的“甄”并不是甄后之“甄”,而是鄄城之“鄄”。“鄄”与“甄”是通假字,当时曹植任鄄城王。魏明帝将其改名为《洛神赋》是出于政治原因:第一,为母亲避讳,改“感甄赋”为“洛神赋”,显示皇权的不可侵犯;第二,掩饰叔叔与父亲的矛盾,曹植在写这篇赋的前一年,任鄄城王,曹植不满曹丕把自己流放到京城之外,就模仿屈原《楚辞》,借“香草美人”以抒发不得重用之苦的手法,托词宓妃,含蓄地表达对曹丕的不满,魏明帝认为“感甄”二字过于直白,就将其改成“洛神”。
至于李善的注记,写曹丕把甄女的枕头赠给曹植,这一行为,即使在今天也会被视为乱伦,又怎么会在当时发生呢!
撇开伦理不提,邺城被攻克时,曹植只有13岁,而甄女却已经25岁,曹植会产生娶她为妻的念头吗?李善煽情地说曹植因为不能娶甄女,“昼思夜想,废寝与食”,一个13岁的孩子,对一个25岁的已婚女子,会如此用情吗?
可是,有人说,曹操一贯好色,贪图甄女美色也是很正常的。而曹植多情风流,个性张扬,行为率性,并非没有懵懂少年爱上天仙姐姐的可能。
大胆的猜测,留下一个薄命红颜的情爱悬疑。
二、曹叡的血统之谜
有人质疑魏明帝曹叡并非曹丕的亲生儿子,而是袁熙的儿子。
这些人是拿着正史《三国志》寻找依据的。《三国志》为曹叡立传,说他“崩于嘉福殿,时年三十六”,而这一年正是239年(景初三年),由239年上推36年,那么曹叡的生年204。可是,曹丕是在204年八月攻下邺城之后,才娶了甄女。显然,曹叡的身上流的不是曹丕的血液,而是袁熙的血液。
这样一来,曹家要多窝囊就有多窝囊了。辛辛苦苦打败袁家,夺得天下,最终天下还是落到了袁家人手里。
而且,持这个观点的人还有一个“证据”:曹丕直到临终才不得已立曹叡为太子,就是因为知道曹叡是袁熙的儿子。这条证据太牵强,曹丕也是迟迟没有被曹操立为太子,难道他也不是曹操的儿子吗?袁绍有三个儿子,刘表有两个儿子,二人到死没有立任何人为世子,难道说这二人就没有亲生儿子?
曹叡是不是自己的儿子,曹丕最清楚了。八月娶妻,当年做爹,曹丕会让这个血统不正的孩子活下来吗?那不仅仅是“野种”,还是仇人之子啊!
可是,按照《三国志》的记载,曹叡的确出生于曹丕娶妻的当年啊!
《三国志》是权威的正史,虽然偶有前后矛盾或者脱漏的记载,但是会在传主死亡时间这么重大的问题上犯错吗?
结合《三国志》中的其他记载分析一下。《三国志·魏志·明帝纪》记载,曹叡在15岁时,被封为武德侯。
先假设曹叡于景初三年驾崩(239年)时确实是36岁,根据曹叡15岁受爵的记载,那他是在建安二十三年(公元218年)被封为武德侯。
可是,建安二十三年,曹操身为魏王,曹丕除了官拜五官中郎将以外,并没有受爵。连曹丕尚无爵禄,那他的儿子曹叡被封侯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情。
因此,曹叡死时36岁和15岁封侯这两条记载,一定有一条是错误的。前条记载正确的假设已经不成立,那再假设第二条是正确的。
《三国志·魏志·文帝纪》中有关于曹叡受爵时间的记载:延康元年(220年)五月,封王子叡为武德侯。这时,曹丕已经继位魏王,假天子之名将自己的儿子封侯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这条记载应该是准确无误的。曹叡是15岁封侯的话,那他的出生年即建安十一年,那时甄女已经嫁给曹丕两年,为他生下曹叡就顺理成章了。《三国志·魏志·明帝纪》记载,曹叡生下来就很受曹操喜欢,很显然曹叡的血统是曹家无疑,因此他不会是在建安九年出生。
可是,曹叡出生于建安十一年(206年)的推断还是有问题。因为曹叡是在景初三年驾崩(239年),他要是出生于建安十一年,那就是34岁,而不是36岁。
曹叡的死亡有具体时间,即景初三年正月初一,新年第一天。假设一个人在除夕夜出生,在大年初一凌晨死去,即使活不到一个时辰,按照传统的年龄计算,也是两岁。所以,别看曹叡在景初三年只看到一次太阳升起,但是也算是多活了一岁。
可是,实际上曹叡还真不能算是在景初三年活过。景初元年,曹叡根据有关官员的奏呈,认为魏朝应该采用殷商历法,以十二月为正月,在当年三月开始改用新历法,把三月改为四月。曹叡死后,继位的曹芳又将历法改了回去。因此,曹叡驾崩的那个月,如果按先前的历法算,其实应该是上一年的十二月。
这样一算,曹叡出生于建安十一年(206年)的话,他应该是活了33岁。
这与《三国志》记载的36岁差了三年,又该如何解释呢?
有人做了一个合理的推测:因为“三”字第一笔为一横,误看作一个点画是极有可能的,第二笔为与“六”字第二笔同,而第三笔又是一横,误看作再一个点画也是有可能的。这样,所谓的“年三十六”很有可能是“年三十三”之讹,古人将“三十三”误抄成“三十六”。
这样解释的话,所有疑问迎刃而解。
第五章 与爱情无关的才女
第一节 锦瑟年华
赐予和剥夺——一个似有还无的婚姻计划
疼了才会去爱。
她在他右胳臂上狠狠地咬一下,又在他左胳臂上狠狠地咬一下。就是要他疼,这样他就会记住她。她不在他身边的时候,他穿衣服脱衣服时就会看到她的牙印,就会想起她——而且,她在他身上留下了印痕,他就无法把自己展现给其他女人。还有,他孤单的时候,会掀起衣服,看着她的牙印傻傻地笑。
如果真有这样的一个男人,那么她就与他死去活来爱一场,然后一起老去,直至死。
只是,这样的爱在她的生命中不会出现。因此,这样的场景只是想象。先不说世上是否存在那个值得她用心去咬的男人,她自己都意识不到内心潜伏着这种爱的期待。这是因为,她是一个汉朝的女子,而且是蔡邕的女儿,这决定了她不会向往那种让人甜蜜到疼痛的爱情。
她的名字是蔡琰,字文姬,因为晋时避司马炎讳,改为文姬。
上苍是公平的,在赐予的同时也在剥夺。
上苍赐给她一位让人崇拜的父亲。小时候,她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看很多人在一起吵得面红耳赤,只是为了辩论父亲蔡邕最大的才能在哪一方面。有人说是辞章,有人说是数术,有人说是天文,有人说是书法,吵来吵去,谁也说服不了谁。辞章,数术,天文,书法,任何方面都有证据显示蔡邕是最精通的人。
不用说了,我的父亲最擅长的当然是弹琴啦!蔡琰这样说,邻居立即点头,连声说:“是!是!是!知父莫如女!”大家把目光朝向他,等着他继续往下说。
邻居讲述了前几天发生在他家里的一个故事。那一天,他杀鸡煮肉备酒,请蔡邕吃饭。为了表示对蔡邕的尊重,他还特意请了琴师助兴。琴师拨弄琴弦,嘈嘈切切,可老是等不来蔡邕。看门的赶来报告说:“蔡君刚才来了,但是到了门口又回去了。”邻居跑出去,追上蔡邕问原因。蔡邕说:“你都要杀我了,我还要进去送死吗?”邻居愕然:“怎……怎么会呢!”蔡邕说:“有琴声为证!”原来,蔡邕来到门口,听到里面传来的琴声充满杀机,他不想送死,就回去了。邻居把琴师叫过来,与蔡邕对质。琴师说:“琴声有杀心?也许是吧。刚才我弹琴的时候,看到树上有只螳螂跳来跃去,它的前面有只蝉在鸣叫,将要振翅飞走,但是还没飞起来。我的内心随着螳螂的进退而激动,难道是我的杀心出现在了琴声里?”
的确,蔡先生通晓音律,已经入骨入髓。他不仅能听出琴声里的杀意,还能听出木头是否适合做琴。有人烧梧桐木做饭,蔡邕恰好经过,听到火烧木材发出的巨大声响,知道这是一块好木材,就从火堆里抢下这块木材,然后做成一把琴,声音果然很好听。因为木头的尾部被烧焦,所以这张琴被人们称为“焦尾琴”。蔡琰曾经无数次地抚弄焦尾琴,弹奏出一曲曲美妙的音乐。
邻居拿起毛笔,削块木板挂在自家树上,木板上写着几个字:“蔡先生听琴知杀处”,然后不知从哪里扒拉来一只死螳螂和一只枯蝉,放在盆里,盆上写着:“蔡先生听琴之凶手和受害者”。谁要是想到他家看一眼,对不起,购票进门。
邻居的做法启发了很多人,很快,三百多里之外的偃师,在交通要道两边张贴“蔡邕故里欢迎您”的广告。这一做法激怒了陈留人:蔡邕祖祖辈辈是陈留人,他生在陈留,长在陈留,在陈留娶妻,在陈留生女,陈留是蔡邕唯一的故里啊!偃师人反驳说:“蔡邕不是陈留的,是偃师的。”
偃师人搬出了自称“蔡邕故里”的证据。汉桓帝虽然是个昏君,却是个不折不扣的音乐发烧友,他听说蔡邕善于弹琴,就征召他入朝做官。蔡邕认为昏君不配听他弹琴,从家乡陈留郡走到偃师,就捂着肚子装肚子疼,捂着头装头疼,装病装得快要真病了,汉桓帝才放过他,允许他回家“治病”。蔡邕在这里停下走向昏君的步子,保持自我,难道不可以说这里是他的故里吗?
可是,并非所有人提到蔡邕时都会竖大拇指,也有年轻人会偷偷地对蔡琰发牢骚:哥的青春被你老爹毁了!
以前经常有学生在考试时出现错误,家长和老师批评时,学生就会振振有词地说:教材上都有那么多错误,学生又怎能避免呢!
《周易》、《尚书》、《诗经》、《仪礼》、《乐经》、《春秋》六经典籍,因为俗儒以讹传讹,穿凿附会,文字误谬甚多,这样学生出错就有了借口。在蔡邕的提议和主持下,校订六经,然后蔡邕亲自勒石刻碑,刻成46块碑,每块碑高约1丈,宽4尺,立于洛阳城南的开阳门外太学讲堂前。这些碑立起来后,很快就被作为教材,太学门前成了洛阳最拥堵的路段,天下学子来阅读摩写碑文,车辆每天有一千多辆。从此,考试写不对答案的学生,再也不能把责任推给教材了,只能老老实实承认平时学习不用功。
全是蔡邕,剥夺了我本该快乐的青春,逼得我不得不苦学!不喜欢读书的学生,都这么抱怨。
可是,上苍是公平的,在赐予蔡邕旷世才学的同时,也剥夺了他享受俗世幸福的权力。才高者凭借才能立于世间,不屑蝇营狗苟之能事。可是,更适合这个肮脏世间的是蝇和狗。浑身每个细胞都往外迸射才学的蔡邕,唯独在官场上是弱智,做官一塌糊涂,以至于几乎所有人都要报复他。46岁那年,蔡邕被人控告,被关进监狱,定为“大不敬”之罪,不但要砍头,尸体还要扔到闹市中示众。这时,上苍赐予他的才学救了他,皇帝念其有才,免其死罪,全家遭受髡钳之刑,流放到今天的内蒙古。
9个月后,大赦天下。蔡邕就要离开遥远的塞外了,当地太守王智为他饯行。王智是皇帝身前得势宦官王甫的弟弟,所以他平时谁也瞧不上。但是,在名动天下的蔡邕面前,他也是高调不起来,甚至还降低身价,借着酒劲,为蔡邕跳舞助兴。舞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