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妻难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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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妻难养- 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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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野笑得云淡风轻:“大人不问小可此事可否办成?”
    邱云渡重又拿起那本书,悠哉道:“你能活着回来,那必是办成了。”
    田野站起身来,向邱云渡深施一礼:“回大人,小可幸不辱使命。”
    丫头端了酒上来。红陶的酒坛子放在黑漆四方托盘上:“大人,可否要把酒暖一暖?”
    邱云渡道:“酒要冷着喝才更有味道。”
    说完,他捧起酒坛子。亲手倒了两杯酒,田野一怔,在他眼中,邱云渡养尊处优,衣食住行都极尽奢华,似这般用酒坛子直接倒酒。他还是头一次看到。
    田野抬腿上下,恭敬地从托盘上端起酒杯。酒水泛着一点儿黄,这是崇文帝让人专门给阿渡酿的酒。北地天寒,这酒里加了枸杞,暖身补血气。
    邱云渡举起手中的酒杯,对田野道:“邱某以这杯酒谢过义士!”
    田野笑了,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他笑起来很好看,就像春日里的阳光,温暖着这冰冷的雪天。
    “大人救了田某的性命,田某当不起义士二字,但田某愿为大人抛头颅洒热血,死而后已!”
    就在一个时辰之前,田野刚刚刺杀了长天教的第二号人物焦勇。
    焦勇的祖父是当年伪帝吴奔的宰相,光复门瓦解后,吴皇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已经远遁南方的焦勇,并请他回到北地,出任自己的军师。
    也正是这个焦勇,帮助吴皇子创立了长天教,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北地发展了大批教徒,其中不乏有权有钱之流。
    焦勇为人谨慎,平素出行身边必带多名死士保护,邱云渡在北地杀了大批教徒,却一直不能动摇长天教的上层内部,三天前他得到密报,焦勇来到这里传教,为免打草惊蛇,对付焦勇只能暗杀,但焦勇是只老狐狸,且据说武功高强,身边又是铜墙铁壁,邱云渡和田野商议许久也没有合适人选,最后田野请缨,他要亲自行刺!
    田野慢慢打开被他搁在一旁的革囊,一股血腥气传出来,两个小丫头惊呼一声,吓得险些扔掉手里的托盘。
    邱云渡冷冷地看了她们一眼,没用的东西,若是她在,肯定不会这样大惊小怪,她连棺材铺都敢开,才不会怕死人。
    田野已经把革囊打开,里面现出一颗人头,血淋淋的,怒目圆睁。
    邱云渡看着这颗人头,眼中渐渐涌上喜悦,他的脸上带着一丝笑意,映得整张脸都明艳起来。
    “把这颗人头挂到城门口三个月,以儆效尤!”
    噗通一声,一名侍女已经昏倒在地,她只有十四五岁的年纪,这还是她第一次看到死人头,还是这么可怕的人头。
    邱云渡厌恶地看她一眼,对另一名吓得籁籁发抖的丫头道:“让人把她拖下去,这么胆小,不配服侍本官!”
    田野皱着眉看看那个不中用的女孩,眼中涌上一丝怜悯,他见过这个小丫头,秀秀气气的。
    “大人息怒,她不过是个十多岁的孩子,胆子小也是应该,女孩儿家哪有不怕死人的,何况还是人头。”
    邱云渡不耐烦,但脸上却泛起一点酡红:“谁说的,本官便认识一个姑娘,她定然不会像这些废物一般没用,她很小年纪就敢开棺材铺了。哈哈,你见过开棺材铺的小姑娘吗?她就是。”
    田野一怔:“棺材铺?大人您说那位姑娘开棺材铺?”
    邱云渡皱起两道秀挺的眉毛,问道:“怎么,你也认识开棺材铺的姑娘吗?”
    田野遂即微笑:“在下不认识,只是太过惊异。居然有姑娘开棺材铺的,真乃闻所未闻。”
    邱云渡并没有看到田野眼中一闪即逝的那一抹温柔,他的脸上和眼中都是一片晴朗,往日的冷峻和阴翳全都不见了。
    “她就是那样与众不同,我从未见过比她更可爱的姑娘。”
    田野轻声问道:“斗胆问一句,这位姑娘可是大人心仪之人?”
    邱云渡脸上的笑意渐渐隐去。取而代之的是懊恼:“是又如何,她怕是已经恼了我了。”
    这一刻的邱云渡不再是冷傲的霸道总兵,他只是一个不满十七岁的少年。
    田野深深地看着他,什么都没有说,举起杯中酒一饮而尽:“大人。在下马上去让人把焦勇这厮的人头挂到城门去,先失陪了。”
    看他急匆匆拿着人头走出去,邱云渡心中掠过一缕疑问,今日的田野似乎有些不同,为什么呢?
    田野走出很远,这才回过头去,望着雪地上自己的一串脚印。这脚印是他故意踩上去的,以他如今的功夫。原是不应留下这么深的足印的,但他不想让人发现他有轻功,且。还是那么高的轻功。
    踏雪无痕的绝技早已只存在于传说中,但是对一个以偷为生的家族来说,却并非是传说。
    他们天生异禀,体质与常人本就不同,再加上家传密笈和自幼苦练,不到二十岁便已能于雪地之上不留任何痕迹。
    脚印很快便被不断落下的雪花盖上。变成浅浅的一串痕迹,田野伫立在雪中有些失神。
    开棺材铺的小姑娘他也认识一位。他已经认识了她很多年,那时她只有两岁。被烧酒灌得昏迷不醒,小脸蛋红彤彤的,热得烫手,他抱起她,她的身子很小很软,缩成小小的一团,轻得就像棉絮,他不敢用力,担心稍一用力,这小小的人儿就会碎了。
    他问爹爹:“她不会像小妹那样死了吧?”
    爹爹看着他,眼里泛起泪光:“不会,你看她睡觉的时候还挂着笑,她是个有福的孩子,一定能活下来,从今以后,她就是你的小妹。”
    七岁的他暗暗发誓,他要把所有的好吃的好玩的全都给小妹,就连他存了好久的压岁钱也可以拿出来给小妹买糖吃。
    他带着小妹在山里爬树摘花,掏鸟蛋摸小鱼,曾经,他以为这样就是他们的一生一世,他以为爹爹、他和小妹,一家人永远不会分开。
    他永远也没有想到,会有那么一日,他亲手把小妹送走,只是那个时候,他并没有想到,这一送就再也不能把她带回来。
    田野的嘴里还有御河醇的芳香,但此刻却多了一丝苦味,那是从心底泛起的凄苦。
    希望邱云渡心里的那个人不是他的小妹,他不希望小妹和邱云渡有任何瓜葛。
    他的小妹是娇滴滴的小花,虽然淘气可却绝对善良,邱云渡不是她的良配。
    他看一眼手中装着人头的革囊,厌恶的别过脸去。他讨厌杀人,更不嗜血。
    雪下得更大了,田野裹紧身上的狐裘,走进漫天风雪之中,雪白的狐裘和这片冰天雪地融为一体,很快便消失不见。
    邱云渡依然坐在暖阁中,他的手里还是那卷书,可却一个字也看不进去了。
    字里行间都是那人的倩影,她站在桃花树下,笑得洋洋得意,他就是喜欢看她这样的笑容,她的笑比桃花还要美。
    那个春夜,他原想翻墙进去偷偷看她一眼,可他却意外地看到她大半夜里正在树上飞来飞去。鬼使神差地他带走了她,当他和她骑在马上时,他就在想着,干脆就这样带她走吧,走得远远的。
    他真是曾经这样想过的,可当她问他愿不愿意和她私奔时,他却没有把那一刻的想法告诉她,因为那只是一刹那的想法而已,为什么要私奔呢,又不是没有其他办法。
    可他并不知道,有一个人曾经告诉过她,真若有那么一日,他会带她一起私奔的。
    而那个人长年累月徘徊在红叶林,只为等待那个曾经失去过的人。
    一一一(未完待续)

  ☆、第一七九章 多么痛的领悟(两章合一)

转眼就进了腊月了,京城没有任何消息,玉娘琢磨着,这个年怕是要在安州过了。
    小姐虽然表面上挺开心的,可看她常常对着那只金猪发呆,玉娘知道小姐在惦记着姑爷。如果这次能够平安回去,小姐和姑爷也该圆房了,再过个一两年,生下小少爷小小姐,她就有的忙了。
    外面飘起了雪花,雪并不大,却也洋洋洒洒。林安儿站在廊下,伸手接住一片雪花,雪花入手即化,消失得无影无踪。
    她叹了口气,不知道京城下雪了吗?记忆中京城很少下雪,小时候她还幻想过堆雪人打雪仗的日子,去过一次北地后,她再也没了这种幻想,比起大雪纷飞的北地,她更喜欢并不寒冷的京城。
    红云拿了件狐裘过来给她披上,林安儿低头看看,见是一件白狐狸皮的斗篷,毛色发得极好。
    “咦,我怎么没见过这件衣裳?”
    红云笑道:“咱们临来京城前,大少不是让彩衣轩给您新缝了些衣裳吗?这就是那时缝的,这衣裳在京城穿不上,大少是料到安州会下雪了,专为您备上的。这白狐狸皮难得是一根杂毛都没有,听说是大少花了不少银子给您找来的呢。”
    林安儿怔了一下,她知道彩衣轩给她缝衣裳的事,可也只是以为是添置应季衣裳,这两年她都在长身体,衣裳顶多只能穿一季,下一季便又瘦又短。她怎么没有注意呢,金玖竟连冬日的狐裘也给她准备了。
    “彩衣轩还送了什么衣裳过来,除了这些秋天冬天的。还有什么?”
    红云想了想:“还有夏天穿的薄衣裳,褙子襦裙全都有,有茜雪纱的,还有云雾绡和软烟罗,都是上好的料子配上彩衣轩的手艺。”
    听了红云的话。林安儿抚摸着狐裘光滑的毛皮,心里沉下去,她对穿衣打扮一向不甚讲究,彩衣轩送来的衣裳她甚至没有试穿。直到今天她才知道,金玖不但给她准备了冬日的狐裘,就连夏天的衣裳也都提前缝出来。
    他是料定了。一年半载她是不能回京城了,过年回不去,夏天也要在这里度过。
    她戴上斗篷上的风帽,对红云道:“让刘大备上马车,咱们到街上走走。”
    红云看看廊外漫天飞舞的雪花。雪花虽然很小,但下得很密,园中已能看到薄薄的一层积雪。
    “小姐,还是等到雪停了再出去吧,下雪天气,路上挺滑的。”
    林安儿的心里就像是长了草,可她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她只是想出去走走。来到安州几个月了。初来时的新鲜全都没了,越是在这里住下去,她心里便越是七上八下。
    她没有执拗着一定要出去。转身回屋,抱她的大金猪去了。
    红云转身出来,正碰上端着红漆四方托盘的玉娘,托盘里是刚煮好的腊八粥。
    “玉妈妈,这种活儿就让小丫头们去做吧,您老都忙了一天了。”
    玉娘探头看一眼正在发呆的林安儿。低声问道:“小姐又不高兴了?”
    红云叹口气:“方才看到下雪还挺开心的,许是听我提起大少了。就不高兴了。小姐爱玩,这样的下雪天气也真是没有地方能去。就连练武功也不行,难怪小姐要发呆了。”
    玉娘摇摇头,端了腊八粥进去:“小姐,今天腊八了,这粥是玉娘煮的,你小时候能喝上一大碗呢,快点尝尝吧,里面我加了桂圆和核桃,都是你平素爱吃的。”
    吃货永远是吃货,看到热气腾腾的腊八粥,林安儿紧绷着的小脸有了暖意,绽开一朵大大的笑容:“加糖了吗?”
    玉娘看到她的笑心里也轻松了:“加了好大一勺呢。”
    自家小姐最喜欢吃甜甜的东西,从小就是这样。别看是锦衣玉食长大的,可小姐不挑食,衣裳首饰也从不挑剔,简简单单大大方方。
    一碗腊八粥喝下肚,林安儿的心情大好,方才的抑郁全都是烟消云散,放下粥碗就往外跑,叫着丫头们去园子里堆雪人。
    积雪只有薄薄一层,根本堆不起雪人,她撅着嘴在园子里转悠,却又眼睛一亮,拉着丫头们去收集雪花烹茶用。
    “小姐,石掌柜来了。”一个没留头的小丫头跑进后园,大呼小叫。小姐独居在这里,鲜少会有客人过来,虽说石掌柜是自家雇的人,可也挺少见的。
    林安儿愣了一下,今天既不是月末也不是月初,石掌柜怎么来了?
    她带了玉娘出了后园,来到前院的大厅,石掌柜已经等在那里。
    林安儿让丫头上了热茶,看着石掌柜有些局促的样子,便知道一定是有重要的事情了,她是东家小姐,石掌柜如果不是有重要事情是不会来见她的。
    果然,这事还真有些蹊跷,石掌柜告诉她,连着三日,都有人到安秀街的两家林记干货铺里打听,询问这两家铺子的东家是哪一位。
    这两家干货铺连同那片庄子,都是林钧的私产,没有记在侯府中公之内。安州城虽然不小,但这里却没出过什么大官,当然也就没有大的世家。
    林钧是朝廷命官,又是勋贵,历来不论是当官的还是老百姓,对勋贵都有忌惮,因此自林钧在世之时,便告诫过安州城的这几位管事,不得打着侯府的旗号做事,有人问起也不要提起和侯府的关系。
    安州城没有什么大世家,若是让人知道这是骁勇侯的产业,就会引来地方官的重视,做生意时稍有不慎,便会招来仗势欺人的恶名,反不如寻常商户方便灵活。
    石掌柜这两家铺子里做了二十多年,先侯爷林钧在世时,他便已是这里的管事,铺子里除了他以外。所有的伙计都不知道这是谁的铺子,只知道东家是京城的财主。
    “起初咱们也没有在意,只是告诉那人咱们东家是京城的财主,那人便问既是林记,那可否就是骁勇侯府的林家。伙计原是不知道的,便随口说咱们哪有那么大的后台,和官字扯不上,更和侯府扯不上。那人倒也没有多问,可是没过多久,却又有人和咱们旁边的铺子去打听。那些铺子也大多是老字号,可也不知道,接下来这两日,又常有不同的人来问,今天下雪。铺子里也没啥客人,我让人到门口扫雪,恰好看到有个人正和隔壁米店的伙计打听,那伙计是个嘴快的,林记的东家小姐就在安州城里,前几日还来过铺子,等她再来时你当面问问不就行了。我听到这个,便觉得这事不太对劲。便赶过来告诉小姐一声。”
    林安儿皱皱眉,问道:“来打听的都是什么人,男的女的。是同一个人吗?”
    “不是同一个人,单我见过的就是三个,我在城里这么久了,这三个人从没见过,不像是安州街面上的人,倒像是外乡人。也说不定是葛城、蒿阳和容县的。”
    林安儿点点头,对石掌柜道:“这几日你不要过来了。一会儿也别按原路回去,我派两个人和你一起回铺子。”
    林安儿走廊下。叫来两名保镖,吩咐他们跟着石掌柜去铺子,这两日那边盯着,若再有人去打听,便想个法子制住他,问问是什么来头。
    林安儿又让玉娘取了支五十年的人参过来,赏给石掌柜,这人参还是从京城带来的。
    石掌柜从祖父时就给林家做事,他也在铺子里做了二十多年,除了逢年过节的红包以外,他还未拿过东家的赏赐,捧着人参,千恩万谢地去了。
    见石掌柜走了,玉娘才道:“小姐,咱们要不要把这事写信告诉姑爷?孔七公子还在庄子里住着,以他的名义把信送到京城也是行的。”
    林安儿没有说话,这件事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她又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这点小事不用让金玖分心。
    “玉娘,你告诉府里的人,这几日警惕一些,看到有人张望打听的,就让张大虎他们过去看看。”
    张大虎是四位保镖之首,也是金玖器重的人,他和刀子一样,都是金玖用重金从大牢里买出来的,还帮他安葬了爹娘,他的命早就卖给了金玖。
    把一切安排妥当,林安儿忍不住笑了。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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