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子的幸福》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小王子的幸福- 第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对于里亚士王来讲,这个意外到来的弟弟真像是心头的毒瘤。父亲威利特王那漫长的一生里曾经有过数不清的情妇,从没有哪个对里亚士王造成过威胁,以至于他心安理得地认为自己理所当然是这个王国的唯一主人。可是威利特王晚年迷上了一个出身低微的女人,某位伯爵夫人的侍女,不是爱她一两天就算,而是铁了心娶她做了妻子,让里亚士王觉得自己的父亲大概发了疯。那个听到风声就会受惊吓的瘦小女人莫名其妙地成了王国的女主人,被人们尊称为王后玛格丽特,不但如此,还迅速地怀了孕,生下了一个男孩。这位年幼而衰弱的王后,就像要验证冷眼旁观者们的恶毒诅咒一般,产后缠绵病榻,没多久就一命呜呼。如果这个男孩也跟他的母亲一样体弱,早早夭折,里亚士王就能非常顺利且轻松地摆脱这场尴尬的人生闹剧。偏偏他没有继承母亲的虚弱体质,而是像父兄一样身强体健,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威利特王宠爱这个幼子近乎偏执,总让里亚士王心生不快。这个弟弟是王国名义上的也是实质上第二顺位继承人,时时刻刻威胁着里亚士王的地位。幸亏他长到四岁的时候,威利特王就受到了上帝的召唤。里亚士不能合理合法地杀死自己的亲弟弟,不过可以给他一个公爵的封号,把他赶到遥远的西北方,从此眼不见心不烦。
  
  如果要设身处地地去猜测公爵塞斯的心态,那么这人生也未免太憋屈。他注定了是国王的儿子,也注定了要被遗弃在阴暗的角落。然而他本人倒从未明显流露出这方面的情绪,也很少会走出自己的领地,于是外人就难揣测他是心怀恶意。
  
  亲生母亲给他带来的不仅是身份上的不甚光彩之处,而且还有外貌上的恼人特征。不论到了哪个年代,王国上上下下,不论是贵族还是平民,都对金发保持着一种古老的厌憎。那种厌憎来源于海盗横行的年代,东面的海上,以海盗为谋生方式的野蛮民族,大多都是金发,以至于到了现在,海盗民族早已销声匿迹,人们还是认为金发是野蛮与恶运的象征。王室血统的后裔,几乎没有任何一个是金发的,大王子安德雷卡是纯黑的头发,小王子埃尔弗跟里亚士王本人都是棕色头发。就连王后玛格丽特,也是一头浅亚麻色的头发。只有公爵塞斯,满头嚣张的金发,就像太阳那么耀眼,简直就是妖孽的化身。
  
  (金发什么的,是我临时胡诌的,没有特别的意思,来自百度的时候看到的一个苏格兰旧习俗)
  
  




21

21、第 21 章 。。。 
 
 
  归结到公爵塞斯自己,倒并没有感觉到特别多的对于人生的愤懑或者厌烦的情绪,也许是因为他具有顽强的心灵,也许是因为他的确是个天生的贵族。作为一个不折不扣的孤儿,他一早相继失去了母亲和父亲,血缘最近的哥哥把自己放逐到一个荒僻的地方,不要说承认自己关照自己了,如果能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巴不得立刻杀掉自己,宁早勿迟。而他只是冷静地审视着生命的轨迹,揣摩着上帝的意图,与其无病呻吟怨天尤人,不如尽量活得清醒一些。如果不能得到到王国继承人的尊荣,不如在最大程度上享受一个公爵在自己领地上的所有特权;如果没有关爱自己也被自己关爱的亲人,不如主动去搜寻各种与自己有共同利益的盟友。人生就是这样,不是非要怎么样就不行,而是可以有更加丰富得多的内含。如果上帝关上了一扇门,一定会在另一个方向打开一扇窗。如果一条必经的人生之路被人切断,那么大可去走另外一条,路上的风景也许并不会变得更糟。
  
  对于各种无可改变的事,他的心里没有任何的波澜,真的没有。他的哥哥里亚士王专横地剥夺了他进出伊苏吕堡的自由,他不想表现得那么遗憾,大多时候,都不会跑去自讨没趣。不过这一次,情况略有不同。
  
  上一次里亚士王与王后伊斯塔的结婚周年庆典之后,伊苏吕堡已经很多年没有举行过正式而又隆重的庆典。这一次大王子安德雷卡满十八岁的生日,大肆庆祝是理所应当,而自己这个血缘最近的叔叔前去祝贺也是理所应当。如果人们都要刻意遗忘自己,那么提醒一下他们自己的存在,也是势在必行。
  
  所做的,不是自己想做之事,而是自己应做之事,这是公爵塞斯奉行的人生信条之一。话虽如此,这个旅程也未免太无聊一些。机械地出发,按部就班地行进,接下来就是毫无结果地返回,这一切让他索然无味。在临近伊苏吕堡的时候收到安德雷卡的口信,要求他在达到萨克逊时前往格林菲得稍作休息,这个小变化算是对枯燥旅程的一种点缀。而在进入格林菲得的地界之后,在一片树丛里面遇到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就是相当有趣的事情了。
  
  关于公爵塞斯,还有一件倍受议论的事实,就是他作为一个健康的男人,竟然到了三十多岁的年纪还没有结婚,这不能不让人猜测他有某种特异的癖好。实际上,他的确在这方面稍微异于常人,从成年开始,就对美女兴致缺缺,而是偏爱漂亮少年。
  
  出其不意地落入他视线里的男孩子无巧不巧地就是迷了路的埃尔弗。就像我们已经熟知的,埃尔弗是个娇生惯养的孩子,继承了母亲的漂亮大眼睛,挺翘的小鼻子,红润的嘴唇,而且长期被保护得过了头,有一种小动物一样的单纯无知的神情,这一切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刺激了公爵塞斯的某根神经,使他完全从乏味的旅途里兴奋起来。
  
  (所做的,不是自己想做之事,而是自己应做之事,这句话不是我自己写的,而是从另外一本小说里面原封不动地 copy过来的)
  
  




22

22、第 22 章 。。。 
 
 
  对于埃尔弗来讲,遇到公爵塞斯就不是一件太妙的事情了。那个年代的保姆,为了要让小孩子听话,会讲出数不清的可怕故事,实在讲不出也要发挥想象编一些。而埃尔弗,无疑也听过各种关于金发的真真假假的传说,只不过还从来没有在真实生活里面见过纯正的金色头发。这个时候,已近黄昏,在树林里迷路本来就够慌乱了,突然遇上了平生见到的第一个金发男人,简直就跟遇到魔鬼一样。
  
  除了金发以外,这个男人似乎也没有什么其它的怪异之处,一身常见的贵族打扮,穿着长襟外套,细腿马裤,脖子上系着雪白的领饰,头上还斜斜戴着一顶缀着羽毛的宽边帽子,一手提着马缰绳,一手挂着马鞭。可是那双眼睛,虽然湛蓝湛蓝的,却显得极其阴沉。埃尔弗避之不及跟他打了个照面,就那么短短一瞬的眼光交汇,全身上下就不寒而栗。
  
  埃尔弗没有继续探究的愿望,虽然迷了路,也不会想让这个魔鬼一样的男人来给自己领路,顾不上繁文缛节,掉头就跑,只想快些离开这个男人,越快越好。
  
  那种小动物一样的灵敏直觉在公爵塞斯看来再有趣也没有了,被逗得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这么可爱的猎物,已经很久没有遇到了,怎么可以这么容易就放走。公爵挥着手向背后甩了一下马鞭,扬声叫道:“阿尔伯特,把宝贝们放出来。”
  
  阿尔伯特是个二十多岁的伶俐小伙子,公爵的贴身男仆之一,而那些宝贝们是一群活泼好动的史宾格,公爵出趟门也不舍得离开它们,专门用一辆马车载着它们。阿尔伯特听到主人的吩咐,快手快脚地跳上了载着狗的那辆马车,拿出钥匙打开锁,把那些宝贝们放了出来。
  
  这群宝贝们个个都是狩猎场上的健将,这一路被关在狭窄颠簸的马车上,挤坏了,也闷坏了,一被放出来,马上冲着当场唯一的猎物直追上去。
  
  埃尔弗也很了解这些家伙充沛的精力、对猎物的执着、以及对主人的忠诚,在伊苏吕堡的时候,他很乐意跟它们一块玩耍,可是被它们当作猎物穷追不舍就是另外一件事情了。
  
  可怜的埃尔弗,平常显然太懒惰了,个头小,力气更小,慌不择路,跑不了多远就已经喘不过气来。猎犬们倒不见得想伤害他,但是对种追逐游戏非常喜欢,一拥而上,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追了上来,争先恐后地咬住他的裤脚,把他绊到在地。
  
  埃尔弗趴在地上,已经没力气动弹,马上就被猎犬们团团围住。眼前全是来来回回绕圈子的狗,耳边此起彼伏的全是狗的呼嗤呼嗤的喘气声,埃尔弗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忍住了不让眼泪掉下来。真正可怕的事紧接着就要来临了,因为那个金发男人的马慢慢地越踱越近了。
  
  就在这个时候,就像奇迹一般,埃尔弗听到一种很熟悉的抽马鞭的声音,不是大力的挥动,只是小幅度的一抖,发出嗖的一声轻响,身边的狗受了惊一齐退后。抬起头来看过去,果然是哥哥安德雷卡赶到了,而在同时,公爵塞斯跟他那群随从们也追了上来。
  
  




23

23、第 23 章 。。。 
 
 
  安德雷卡拉了缰绳从马上跳下来,走到埃尔弗身边,托住他腋下,把他从枯叶成堆的地上抱了起来。埃尔弗觉得,这个时候哥哥一定希望自己坚强些、像个男孩子的模样,可是一连串的挫折,丢掉了小鹦鹉、在树林里迷了路、遇到魔鬼一样的金发男人、被狗追咬,这一切实在太沉重了些,一闻到哥哥身上那股熟悉的温暖气息,憋了大半天的眼泪不受控制地刷刷掉了下来。
  
  安德雷卡的脸上一点笑容都没有,不过肯定不是在对自己生气,感觉到这一点,埃尔弗的眼泪就像破闸的洪水涌个不停。安德雷卡用手臂围着他的肩头,把他抱在自己胸前,另一只手伸到他口袋里,摸出一条绣满蓟色小花的麻纱手绢,轻轻擦着他脸上的眼泪和泥土,掸下他身上沾着的草叶。
  
  金发男人,也就是公爵塞斯,也从马跃下来,手按在胸前恭恭敬敬鞠了一躬。
  
  埃尔弗把脸埋在哥哥胸前,侧着头从眼角偷偷看他,安德雷卡则点了点头,说:“那么,你就是公爵塞斯?”
  
  公爵塞斯回答:“是的,你最忠诚的仆人塞斯。”
  
  安德雷卡的口气略显冷淡:“真是遗憾不能早一些与你见面,这才是我们的初次相会。”
  
  公爵塞斯说:“正巧能赶上殿下出来迎接,不胜荣幸。”
  
  安德雷卡说:“的确是凑巧,我出门一小会儿,弟弟就自己偷偷跑出来,我只好赶紧出来找他。”
  
  埃尔弗很不好意思,埋着头不敢抬起来。
  
  公爵塞斯说:“如果知道是小王子殿下在左近,我们就不会这么疏忽了,不过这些不听话的动物,在路上憋坏了,放它们出来透透气,它们就撒起野来了。”说着对着埃尔弗又是一躬。
  
  话题转到了自己身上,埃尔弗却不好意思回答,安德雷卡的手搂着他的肩,轻轻捏了捏示意他要回答,于是转过身来,面对着公爵塞斯尽量平静地说:“我没吓到,你的狗都很可爱。”
  
  公爵塞斯当先向前走,做出一副领路人的架式,说:“那咱们这就去格林菲得吧。”
  
  安德雷卡说:“埃尔弗还不会骑马,我得陪他走回去。”一边示意从格林菲得跟出来的两个仆人,“给公爵塞斯带路,好好招待他。”
  
  公爵塞斯也不推辞,上马跟着两个仆人飞弛而去,一群人马眨眼间走了个干干净净,只剩下了安德雷卡和埃尔弗兄弟两个。
  
  天色越发暗了,埃尔弗牵着哥哥的手,一点都不害怕了,嘴边慢慢挂起了轻松的微笑,说:“哥哥你都不会迷路吗?”
  
  安德雷卡说:“我可不能迷路啊,我要是也跟你一样爱迷路的话,就再也找不到你拉。”
  
  埃尔弗想了一阵,说:“刚才那个男人,你叫他公爵塞斯,那他不就是父亲的弟弟,也就是我们的叔叔吗?”
  
  安德雷卡说:“你要那么叫他,也没错,不过也没什么太大的道理。”
  
  埃尔弗说:“他是父亲的弟弟,怎么他跟他的哥哥就从来不见面呢?”
  
  安德雷卡说:“兄弟本来是最亲的人,不过也有相处得不顺利的兄弟。”
  
  埃尔弗想不明白哥哥为什么会这说,接着问:“我才知道啊,原来他跟我们都不一样,是金头发,那他到底可不可怕,金头发到底可不可怕?”
  
  安德雷卡说:“其实,不管有没有金头发,每个人都会有可怕的一面,也会有可爱的一面。”
  
  埃尔弗笑起来:“那我也有可怕的一面吗?你也有可怕的一面吗?”
  
  安德雷卡也笑了,说:“我没有,你也没有。”
  
  




24

24、第 24 章 。。。 
 
 
  埃尔弗这会儿不知怎么的有点刨根问底的架式,说:“该不会你之前说要出门就是专程来跟他见面的吧?你如果想见到,还用得着自己出门跑一趟吗?难道你召他他会不来?”
  
  安德雷卡说:“也对也不对。我不想跟他在伊苏吕堡会面,只好自己跑到这里来,但是又不想让别人知道我专程出门就为了见他,只好编个理由。”
  
  埃尔弗有点糊涂,哥哥不肯讲明白,也就不追究了,用尽力气想了半天,说:“虽然搞不懂到底发生了什么,可是我至少大概明白了,你之前说我不该跟来是对的,我是不是太任性了?”
  
  埃尔弗这样讲的时候,两条小眉毛像打了结一样拧到了一块儿,嘴角也无精打采地垮了下去,安德雷卡都快要跟他一块儿发愁了,其实安德雷卡过去讲过的话几乎没有不对的。于是安德雷卡耐性地安慰他:“不是那个样子的,只要是你想做的事情,我都想要尽量帮你实现,更何况你只是想陪在我身边呢?我也想要你时时刻刻陪着我,虽然之前说过要一个人出门,可是我很舍不得你。除了你,再没有什么是我舍不下的。”
  
  埃尔弗的眉毛像松掉的琴弦,一下子就舒展开来,抬着眼睛问:“真的?你没哄我?”
  
  安德雷卡非常肯定,点点头,说:“当然,我可不舍得骗你。”
  
  埃尔弗立刻笑了,脸上雨过天晴,牵着哥哥的手,那一路都很甜蜜,想到晚上可能会吃到的种种好东西,就更兴奋。而那只获得了自由的小鹦鹉,被抛在了脑后,直到很久以后,埃尔弗才又想起那只嫩黄嫩黄的小鸟,懊悔自己竟然连歉都没有跟泰特家的孩子道。
  
  回到庄园,伯爵普罗克特立刻迎了上来,对着安德雷卡耳语几句,又急匆匆地走开了。安德雷卡的神色没什么变化,拉着埃尔弗到餐厅边上的起居室里坐了下来。
  
  埃尔弗凭着直觉知道气氛有些紧张之处,问:“发生了什么事吗?”
  
  安德雷卡说:“对小埃尔弗来说,也许算是一件大事吧。公爵塞斯在我们前面到了,不过勋爵泰特带着他去参观马厩了,要等他们回来才能开饭了。”
  
  埃尔弗做个鬼脸,说:“我才没把这个当成什么大事,我可从来没惦记过开饭。”
  
  安德雷卡捏捏他的小脸蛋,拿过跳棋棋盘,跟他一块儿坐到壁炉边下棋。埃尔弗对于下棋也是完全不在行,不过不在乎输赢,不论跟谁下怎么下都是兴高采烈,所以安德雷卡很喜欢拉着他下棋。两个人不假思索,下得很快�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