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近前,商家们七嘴八舌,争吵不休,那妖狐却是不动声色,将绣缎上的落雪掸去,手里折扇一挥,“每一件都是你们难以见到的宝物,买定离手哦。”
看她没有拆穿苏秀娥的意思,也是个明事理的好妖,记得掌柜说过岭南镇是受妖狐与神秘剑客的庇护,十六又将这狐妖上下打量一番,发现此妖知书达理,连行走、站立的态势都大有礼节可循,教导她们的不像是个剑客,反而像个博学多才的先生呢。再看此妖耳后淡蓝,背后的狐尾定是收起来了,但还是露出毛茸茸的一小截,也在末梢带着难以形容的宝蓝色,非常漂亮。其实蓝狐并不代指蓝色的狐狸,而在遥远的极北之地,那里才有蓝狐,所以真正的蓝狐其实是通体白色,眼睛才是湛蓝的。可这头叫作蓝狐的狐妖真身其实是只草狐,不知为何变异出这等稀罕的蓝色。
此时蓝狐身上扑面而来一阵魅香,这种香气有些浓厚过头,苏秀娥忽然盈盈地笑了,因为就这种香味,她已知道眼前这只狐妖道行不如自己。
出于多种因素,妖的道行深浅无法以表面判断,但辨别狐妖的道行深浅却有个小窍门。
想来狐妖千娇百媚,男人甘愿被其而死,而这幅光鲜靓丽的身子修来不易。同样的动物生灵,有虎豹百年修得人身,也有更迟的要修炼两百岁,但狐妖百年能吐人言,三百年方炼得人身。尤其是刚刚修炼成功的狐妖,她们还摆脱不了本身的骚味,需以花香草药用作掩饰,避免暴露。所以眼前这只妖狐至多不超过四百年的道行,苏秀娥说:“这提神醒脑的香味,果然是迷迭香吗?”
蓝狐道:“不错,我本名便叫作「迷迭香」。”
苏秀娥冷冷一笑,可能狐妖尚不知自己的道行,所以还挺冷静。若不是十六叫她低调行事,她一直将威压压在很小的范围,可能这小小的蓝狐早已落荒而逃了吧。她看着满地的物件,忍不住啧啧惊叹,威压也不由自主地释放出来她何必花钱买下来?再说这些物件十六身上的钱两也不一定够呢。
就在她即将释放到七成威压的时候,十六轻轻点了点她的脑袋。
苏秀娥被这个突如其来的动作惊住了,一时间没有再继续,威压也就停留在与狐妖持平的水平线。“迷迭香”的眉头轻轻皱着,“你们银子可真不少,是异乡人吧。”
苏秀娥道:“你的宝贝也不少,我真想全部买下来。”
她看着铺上的材料,这些材料确实稀奇。那些商家则是摇头叹息,“哎,这什么东西呀?骨头、皮毛、还有一些猴头菇似的东西,可咱们也用不上呀。”
苏秀娥暗骂这些蠢蛋,那骨头可是某只三龄幼蛟的脊椎骨,虽然这头幼蛟血脉不够纯净,但大量的骨髓、精气神还留在骨头里。按理说,像蛟这样得天独厚的妖族强者,临死前都会像青皮巨鳗一样“自我毁灭”,本着这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性格,又怎会被人扒下来脊椎骨呢?唯一的解释是那条幼蛟在意识到自己死去之前就被斩杀,也可能是被一招毙命,什么都没来得及使出。
再看那皮毛,“好稀奇呀好稀奇!”有些商家已经开始注意到皮毛的不同之处,这是某种野妖的纯白色皮毛,但纵观无数野兽精怪,也没人能认出这是哪种野兽的皮毛。若是熊皮,毛发则要更短更密,若是水獭、狼犬之类,则要更加坚硬一些,不会如此柔软。直到有人开口说了句:“貂皮。”
“怎么可能?貂皮咱们也处理过不少,绝不是这样柔软漂亮的。”
“普通的貂皮确实不可能有如此柔软、舒服的手感。除了一种貂。”
“闪电貂。”十六脱口而出,让那个说话的商家有些震撼,眼里露出几许忧愁,他看出十六对这件皮毛有兴趣,自己虽然东航,也不好与一万两银子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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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自寻死路
那商家便道:“小兄弟,今日佛诞,你就不要扫了兴致,这件东西许给我如何?”话音刚落,身边几个人高马大的壮汉将十六与苏秀娥团团围住。他们各个凶神恶煞,显然是吃定闪电貂的皮毛,厉声道:“我们也不想在这样的日子里见血,到时候血洒街头,尸骨给野狗野狼叼了也是很寻常之事。”话里意思是无论苏秀娥和十六有多大来头,他们也敢毁尸灭迹,到时候查无证据,不了了之。
想必他们曾经这么做过。
苏秀娥冷笑。
商家带着恶气问道:“你笑什么?”
苏秀娥道:“我笑你们竟排着队前来送死。”眼看她要出手,迷迭香忽然开口:“不用争了,这件闪电貂皮我许已许诺卖给这位姑娘,五千两银子便可。”
苏秀娥满意地说道:“还真是物美价廉。”商家不服,从腰里掏出匕首就朝苏秀娥脑袋刺去!忽然一阵紫光炸裂,如同惊雷,那手持匕首的几人就被电晕在地,口吐白沫,抽搐不止。迷迭香道:“在我面前动刀动枪,不就是砸我主人的场子吗?你们小心一夜过后,人头不保。”所有人都沉默,仿佛整条街都沉寂下来,她口中的那个人,没有人胆敢触动。
苏秀娥抬起紧致修长的玉足,践踏在那商家脸上,“真是龌龊东西。”她一边将闪电貂皮从铺上拿起来,偷偷汲取了残留的精血,抚摸着光滑柔软的皮毛,赞叹道:“好物件,好物件。”她转头望向十六,并将闪电貂皮递给他,“喏,你肯定是要把这给你的宝贝镜儿,小心拿好咯,不要遭人妒忌。”她用恶狠狠的眼光扫视周围每一个人。亏得迷迭香出手及时,提前惩罚了这些家伙,若逼苏秀娥出手,他们的下场可比“死”惨得多。
片刻之间,苏秀娥又将目光转移到那株形貌奇特的蕈菌上。
蕈,也作蘑菇、真菌,多寄生于朽木黑土之中,其中有珍品“猴头、松露”,都能汲取大地精华,成为餐桌上的美味佳肴。而妖食之,则能比人更充分地利用它,至少在服用大量珍惜蕈菌的七天左右,修行速度突飞猛进,好像将蕈菌的本事也纳入一二,同时也会食欲大增,可以大量进食宝血宝肉,充分吸收。而眼前这株蕈菌的来历则令人更为吃惊!它披满灰白色的刺状绒毛,形似猴头,也生得相当肥厚,但又有所不同。因为其生长习性应该与猴头菇类似,多是单株生长,而眼前一株上面却生有七颗肥厚的蕈菌,个个体态丰满,香味浓醇。“天哪,莫非这是刺猬蕈?”又有商家开口了,迷迭香道:“不错,正是刺猬蕈,只有在灵韵最深厚的日不落峰才有生长,这一株七颗连蕈,乃是稀世补品,你们人类世界算是古今第一株吧。”
“确实。”没有人反驳这个观点,传说中刺猬蕈都是单株生长,曾经一株三连生长的刺猬蕈曾是孙思邈野采所得,在琉璃百药铺中卖出“三十万两黄金”的天价。这株七连刺猬蕈肯定是无价之宝。
所以那个商人又摇摇头,“不对,这肯定不是刺猬蕈。”哪有人会傻到把一件无价之宝换成寥寥银两呢。毕竟也只有很少人看到刺猬蕈,其他人只在医药图谱中见过“刺猬蕈”的描图,它是由一位无名小大夫进山采药发现的,机缘巧合,发现以此物熬汤能将重伤、顽疾一扫而空,才发现是味无价宝物。从此以后,刺猬蕈就再没出现过了,有人说它流传自洪荒年代,只是那时灵韵深厚,如今世道萧条,它也灭绝了,其珍贵性不言而喻。
迷迭香道:“这确实是株罕见至极的刺猬蕈,不多,五千两便可。”
“什么!”人群议论纷纷,那些本来想出手的人也打算不要再买。如果她叫价几百万两黄金,倒有几分可能是真货,可区区五千两银子,莫非是脑袋炸了?苏秀娥按捺不住了,她挥袖道:“五千两就五千两吧。”
十六当然知道着珍奇刺猬蕈是真真正正的绝品,也不手软,直接以五千两银子拿下这件东西。
最后剩下的还有些陈杂之物,虽然也是稀奇,但都比不上蛟骨、闪电貂皮、七连刺猬蕈。人群还在吵吵嚷嚷,苏秀娥还是对蛟骨恋恋不舍,若十六有些余钱,肯定三样全都打包走。十六道:“这件留给其他人吧,我想要的都已经有了。”
苏秀娥也不是那种喜欢占小便宜的人,便道:“亏你买件赤怒熊皮予我,正所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那就勉强放过他们好了。”
两人离开的时候,满街人都朝狐妖涌去,反倒其它地方的生意越发萧条。
空空的街道又开始飘雪。
十六道:“你可知狐妖从何处来?”
苏秀娥道:“西南方向,就算她修成‘草上飞’的法术,按时间来算,那就是那座山峰了。”她怎么会知道?恐怕只要是个观察仔细点的人,都能猜到狐妖过来的地方。雪是昨夜下的,所以佛诞日还未开始她就踏上了行程,按照日行千里的神速来推算,肯定是很远的那座山。再看她衣衫上还未掸去的白雪,在左肩、左胸,左前袖比较多,所以那面是迎风的方向,而昨夜风雪恰恰是朝西南方向刮的。两人驻足,都望向了遥远的山峰。
那是座险峻至极的大山。
云雾缭绕,日月昏沉。
其中有座龙口形状的险峰忽隐忽现,那确实像巨龙的脑袋,尖锐的利牙参差不齐,长而锐利的犄角直冲天际,好像要挑破苍穹。如今漫山白雪,看着层层叠叠、连绵起伏的山脊,就像一条静卧的白龙。苏秀娥拉住路人,“请问那座山是什么地方?”
路人道:“白龙山里有奇峰,峰顶名为日不落,剑客久居未曾出,拭剑问谁天下敌?那里就叫白龙山,是群山中最高的,白龙山里最高的山峰则叫日不落峰,那就是我们常说的剑客隐居之所,他不喜欢被外人打搅。而且白龙山里魔鬼纵横,妖魔层出,除了那几只法力高强的妖狐,谁有本事进得去呢?”
苏秀娥楞了一会,才见十六在几步外等着她。
“走吧。”
“他们说那里是白龙山,在白龙山的日不落峰上就住着传说中的剑客。”
“嗯。”十六眼里有些光芒闪烁,他说:“以后再说吧,且看看那刘老头是怎么个死法,他们应该找到些头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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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老刘尸体
沿路又折回衣店,十六吩咐店家将闪电貂皮打一副貂裘,店家自然应允。十六说:“按姑娘家的身形打造,务必保暖好看,余下脚料就由你们处置。”
店家先谢过十六,手摸着那纯白色的貂皮,感慨道:“这真是貂皮吗?如此温暖,而且色泽光亮,好像任何灰尘油腻都会被它弹开。”店家想要摘下一小撮研究研究,却用尽力气也没能揪下一根毛来,最终只得放弃。她说:“而且貂类身形细小,怎会有如此如此巨大的皮毛,你们是从哪搞来的?”
十六道:“经狐妖之手买卖所得。”
店家不得不感叹,“能从她们手里买得,价钱不菲吧。”她也不想知道多少钱,道:“好,那就依小师傅的要求制件貂裘,但世上的姑娘可都不是一个样子,有西施也有东施,有水蛇腰也有水桶妖,不知那位姑娘身材如何?”
十六一时间并未回答,苏秀娥坏坏地笑,心说:叫你不近女色,镜儿虽常伴身边,但一时间也很难记起她的身材。苏秀娥正暗地里幸灾乐祸的时候,十六开口了,“她刚好比我低半个头,体态匀称,腰与我身边这位姑娘较之微胖一些,这样如何?”
店家答“够了够了。”苏秀娥却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顺便问了刘老头之事,店家嘱托道:“这个刘老头平日为人孤僻,阴森古怪,据说死了好久才被人发现。你们只是好奇也就算了,尽量少生事端。”
“多谢施主提醒,那便隔几日再来拜访。”
“嗯,我不会辜负这件极品毛皮,定会精雕细琢,你若是急用,隔日就能来取。”
两人往刘老头的菜园子去。菜园子就在岭南镇外围,靠山的那一边,那座山在白龙山脉的末尾处,像是白龙的长尾巴,从衣店步行一炷香便能赶到。远远地看见一群人聚集在那,今日佛诞,这些人没空享受节日的闲暇,反而愁眉不展,围绕在菜园子里。其中一位正是小客栈的掌柜,他远远地看见十六,可也没说什么,一直等十六与苏秀娥走到篱笆旁,他才笑道:“你果然还是打算帮忙,在我看见你的第一眼,我就晓得你一定会插手的。”
“这也能看出来?”苏秀娥倒是好奇。“那你看看我像是什么人?”
掌柜道:“姑娘天姿国色,漂亮得超凡脱俗,比狐妖的魅惑更胜几分,依我看漂亮的不像是人。”
十六看苏秀娥想要动手,不能再让掌柜的继续说下去,便道:“那你们研究的如何了,有没有什么线索?”
“毫无头绪,还是你亲眼看看吧。”掌柜把两人朝内领,边上还有两个人跟过来,掌柜介绍道:“这个人高马大的是镇上的屠户,姓李,大家都叫他屠户李;这个不爱说话的跛子姓张,就叫跛子张。”屠户李因为是个屠户,自然人高马大,一身栗子肉;不过真正厉害的却是跛子张,虽然是个跛子,但背后那口九环大刀不是盖的。应该有过一些江湖往事,可他成了跛子,所以才留在岭南镇。屠户李是个话唠,跛子张和哑巴一样沉默。
苏秀娥低声道:“你真要帮他们?”
“我只会点出疑点,绝不出手。如果真有妖作乱的话”
“你怀疑甚至不是野妖所为?”苏秀娥很快否定自己的想法,放眼望去,一处占地三十亩的菜园,一间土屋,周围是泥巴抹的墙。可谓“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若是偷盗抢劫,错失杀人,那还真是得不偿失。说死得奇怪,那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死法?苏秀娥还是颇有兴趣,一行人走过狭长的菜园土路,进到屋里。扑面而来一股恶臭。
苏秀娥用袖口捂住口鼻,低声道:“是尸臭。”
人死后很长一段时间会发出浓烈的腐臭味,但也不会太久,算上冬日严寒,尸体能多保存三五日,那么刘老头可能一个月前或者十天内遇害。他们还未见到尸体呢,屠户李就想打退堂鼓,他摸着脑袋,笑呵呵道:“我、我突然想起来家里还有头肥猪没宰,要不先回去宰了,免得那猪咴儿咴儿乱叫,吵着睡觉。”
“你个怂包。”掌柜狠狠地朝屠户李屁股上一拍,“想不到你人高马大,胆子竟这么小。”
屠户李还不承认,怒道:“谁说我怕?”他又气得领头走在最前面,狠狠地吸了口气,然后撩开房里的破布纱帐。他又要看一次那恶心无比的尸体,只好多吸点新鲜空气,避免再次呕吐。
一具膨胀巨大化的尸体。
腹部肿胀如球,五官扭曲,嘴巴肥厚,甚至连身高都被撑到两丈以上。衣服被撑得实实的,有些破漏之处勒破了皮肤,从里流出乌黑色的臭血,还有高度腐烂的内脏恶臭味就由此发出。再看刘老头的服饰,绚烂多姿,头顶缠有鲜红色的头带,苏秀娥道:“是个苗人。”可惜这头带也给脑袋勒出深深的血痕,都能看到模糊的脑部,一些粉嫩发烂的脑浆。“呕!”屠户李还是没忍住,“你、你们先看着,呃啊!”他匆忙撩开布帐,跑到外面大呕特呕去了。
“老刘确实是个苗人。”
苏秀娥道:“那这么一来,老刘的死就更扑朔迷离,若果不是为钱,而是汉苗之间的恩怨歧视发生口角,然后杀人,那也并非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