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凯琳娜扑向前,使劲揪住她的衣摆,两人同时摔倒在地,厮打起来。
“小蟋蟀”人急力大,凯琳娜不是对手。
这时,狄丽亚赶到了。她示意另一位祭司上前帮助凯琳娜,并命令道:“我以首席大祭司的名义授权你们:必要时可杀掉她!”
凯琳娜见两人仍制服不了她,就抽出匕首,一咬牙猛地扎下。“小蟋蟀”腹部中刀,抽搐一会便不动了。
三人看着她的尸体,久久无言。
狄丽亚叹口气道:“若不是我早就知道她与福克曼私下往来、有所警惕,几乎被她得手。唉…,几十年苦修竟是这样下场。情孽、情孽呀…!”
――几乎在同时,义军统帅列普齐克也站在国王尸体前。他仔细观看国王死后依然英俊异常的面孔,感叹道:“他有着天神般的面容,可惜没有天神般的能力。若不是他昏庸残暴,怎能把大好河山拱手送给我们?但他至少死的像个国王。”
密朗因亲手杀死国王而觉得大有面子,在一旁献殷勤道:“我的统帅――不,应该叫‘我的君王’,此人所以一直像二十多岁的摸样,是因为他每年都整容。狮子神庙大祭司勒克苏是整容高手,他可以将老人变成青年,也可以将女人变成男人…。”
话未说完,达达威插话道:“这是魔鬼的手段,待我去杀了勒克苏!”
列普齐克想了想:“不,让他继续当祭司吧。我暂时不想毁了狮子神庙――毕竟它还有许多信徒。再说,他这手整容的绝活早晚会有用处的。”
“众爱卿”,他转过身,高声对手下将领及军队说,“我们已经摧毁了旧帝国,今后的任务就是如何建立新帝国――我的帝国――也是你们的帝国。至于帝国的名称,我早已想好,就叫――太阳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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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狮口脱险
夜幕已经降临,一天快过去了。
这是普通的一天,也是极不平凡的一天。今天这个日子将以一个王朝的覆灭、另一个王朝的诞生而载入史册。
广场上的累累尸体被清除,摊摊血泊被仔细地冲刷干净。因为刚经过一场恶战,市民们都不敢走近,空荡荡的渺无人迹,显得格外安静、阴沉。
凯琳娜独自在广场边的林荫道中徘徊。
短短一天,对她心灵的震撼极大。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亲手杀了人,而且是自己多年来一直极其尊敬的神庙祭司――那位从来对自己和蔼可亲、关怀体贴的“小蟋蟀”。
然而她并不后悔,只要为了推翻狮子帝国――这杀害他全家的死敌――比这更可怕的事她也会去做的。
现在狮子帝国崩溃了,她反而觉得心中一片茫然。
人都是为某一目的而活着的,目的达到了,生活动力也就没了。
诚然,刚才首席大祭司狄丽亚已正式任命她接替“小蟋蟀”为祭司。但她没因之而产生应有的激动和兴奋,对此自己也感到奇怪。她想:今后的路怎么走,应该找咪咪叔叔谈谈,听听他的看法。
想罢,她信步向两人的秘密接头地点――林荫深处一座半塌的小石塔走去。
突然,一头雄壮的狮子出现在面前。那狮子逃脱了白天黑衣卫士的围杀,悄悄躲在树丛中。可能是饿坏了,它兴奋地咧开大嘴,露出巨大的獠牙,一步步向她逼近。
凯琳娜回头就跑,边跑边喊“救救我”。可偌大的广场空无一人,微弱的呼救声消失在茂密的树丛间。
她跑不动了,软瘫在地。狮子不慌不忙走过来,俯下身子准备最后一扑。
不料一个高大的身影跳过来、立在它面前,遮护住了眼看到手的晚餐。
狮子勃然大怒,猛地扑向这个胆大妄为者。
那人左手托住它的下腭,右手抽出短剑,准确地刺入狮子心脏…。
凯琳娜在半昏迷中感到有人把他扶起来。她呻吟着睁开眼睛,扑入眼帘的,是一张英俊的面孔,带着自然而迷人的微笑。
“姑娘,没事了。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去休息。”
“哦,不用…。你救了我,我会报答你的。你是谁?”
“我嘛,是太阳帝国国王麾下一名小卒,奉命清理战场,碰巧救了你。目前京城治安尚未恢复,晚上不要单独出来,很危险的。”
凯琳娜点点头,行了屈膝礼表示感谢,转身离去。
那人在狮子身上蹭蹭短剑,擦去血污,收剑入鞘。
这时,凯琳娜又想起什么,回过身,问道:“勇士,能告知你的大名吗?”
那人略一沉吟,说道:“我叫达达威。”随后大步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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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白色庄园
王军统帅萨蒂姆勋爵在荒山野岭中步履蹒跚,笨重的头盔和铠甲早被弃掉,只穿着途中在农夫家偷来的一套褐色长衫。饥渴使他几乎迈不动双脚,还要不时躲避搜捕的义军小队,他觉得自己很难逃过这一劫了。
三天前,他目睹义军像海潮般冲向王军,而王军斗志全失,稍一接触便土崩瓦解。即使他命令执法队当场杀掉了数十名掉头逃跑的士兵,也无法阻止大范围的临阵溃逃。甚至不少士兵掉转矛头,加入了义军进攻行列,从而进一步加速了失败进程。
在此情形下,他只好扔下部队,混在成百成千的逃兵中趁乱溜走。
眼下,孤零零的他一直向南行进――那边是他及亲信们家乡的方向。只要到了家乡,就基本安全了。
周围的山水渐渐呈现出熟悉的轮廓,已经接近故乡了,他长吁一口气,顿觉放心不少。
远处出现一座庄园,几幢白色的阁楼在茂绿的树林拥抱下露出尖顶。他舔舔干裂的嘴唇,脸上浮起一丝笑容。这地方他来过很多次,到了这里就等于到家了。
他静静观察周围很长时间,确定没有什么危险后,慢慢走向庄园。
他在大门外拉动门铃。片刻,一位管家装束的人从阁楼出来,接近大门。
“阁下是…?”
“如果连我也认不出来,那真是十足的瞎子!按军法,你的脑袋不会再长在肩上!”
管家额头有隐隐约约的烙痕,证明他是被解放的奴隶。他谦恭地陪着笑脸,眯起眼睛仔细打量这个身材矮小、穿着破旧的士兵服装、浑身脏兮兮的来客,同时皱起眉头努力回忆。
萨蒂姆高傲地仰着头,一言不发。
过了一会,管家有些拿不准地问:“您是萨蒂姆勋爵?”
萨蒂姆笑了笑:“看来还得让你的脑袋长在肩上。――我要见女主人。”
管家赶紧打开大门,“大人恕罪,您这身衣着让小人没认出来…。请进,小人为您带路。”
管家把萨蒂姆带入一间宽敞的客厅中,吩咐女奴为客人端上饮料和水果,自己离去向主人秉报。
萨蒂姆“咕嘟咕嘟”喝干一杯果汁,又拿起个苹果“咔嚓”咬了一大口。边嚼边环视客厅。
大厅内没有什么富丽堂皇的东西,家具都是古朴的式样,山毛榉地板保持着木料原色,显得温馨又高雅。唯一令人瞩目的是靠墙立着的木架,上面一个个方格内用银色托盘托着一具具死人头颅。这些头颅经过防腐处理,既不会腐烂、也没有臭味。只见有的圆睁怒目,似乎并不甘心;有的安详闭目,似乎静候宰割。萨蒂姆数了数,足有二十多具。每个托盘旁都有一张标签,上写着死者的姓名、身份等文字。他不用读也知道,这些死者生前都是名扬四方的英雄豪杰,眼下他们的首级却作为男主人的战利品而收藏于此、传之后代。其中有的头颅他很面熟――那是这些年先后与他作过战的叛军将领。
身后传来轻轻的脚步声。他转过身,见一位身穿白色丧服、肩披黑纱的中年女人走进客厅。
他向她垂首行礼:“尊敬的雅里赫夫人,在下向你致敬!”
雅里赫夫人微微屈膝以示答礼,并请萨蒂姆入座。
萨蒂姆见她一身丧服,轻声问道:“那么…,你已经全都知道了?”
她点点头:“是的。从前线跑回来的士兵告诉我:我的丈夫已被叛军将领达达威杀死了。”
萨蒂姆略有愧色地说:“王军已败,我是只身逃来此地。现在形势不妙,叛军随时可能到这里骚扰。雅里赫是我的心腹大将、也是我从小至交。他曾经杀掉不少叛军英豪、立下赫赫战功,我想他们是不会忘掉这笔血债的。请夫人带全家躲避一时。”
雅里赫夫人冷笑道:“我的雅里赫从不逃避敌人,我也不会。”
萨蒂姆脸一红,无言可对。
“――再说,按传统习俗,我应为夫君殉葬,到另一个世界去陪伴他。”
“据在下所知,你有一个两岁的儿子,他怎么办?”
“这就是我一直踯躅未去的原因。今天勋爵大人来得正好,可以解去我的后顾之忧了。”
“夫人要在下怎么做?”
“我请求您带着我的孩子离开――既然您已没有能力领兵替我夫君报仇,至少还有能力把我孩子抚养大。待他懂事后,告诉他父母是怎样死的,让他替我们报仇!”
萨蒂姆再次垂首行礼:“在下与叛军同样有不共戴天之仇。请夫人放心,在下向神圣的狮子王发誓:我待这孩子将胜过亲生骨肉,我将尽我所能教会他一切本领,我要让达达威死在他的剑下!”
“真能那样,我和夫君将无所遗憾。――至于我,明日就赶赴洛玛战场寻找夫君的遗体。无论找得到、找不到,我将在夫君死亡的现场**而亡――希望他的英灵没有离开,一直在那里等侯我。”
顿了一顿,她又说:“请勋爵休息一晚上。我这就去写遗书,您好好收藏,将来交给我的儿子。――天哪,我可怜的孩子,从小就担负起这样沉重的责任,命运注定他一生不会幸福的!”
……。
第二天凌晨,萨蒂姆换上僧侣的黑袍,将孩子放入背囊中,立在庄园门外。
雅里赫夫人将庄园中所有奴仆、牲畜全部毒死,又放火烧毁白色阁楼,只带着管家缓缓走出来。
该说的都说完了,双方在熊熊烈焰的背景中默默对视一会,夫人叹口气道:“祝您平安。”言毕,头也不回地上路了。
萨蒂姆久久目送着她的背影,直至消失在薄薄的晨雾中,才回身沿着一条相反的路大步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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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八方客店(一)
《八方客店》是个百年老店,坐落在京城一条小巷子内,在当地也算有点名气。
这是座三层木阁楼,上两层住客,下边一层兼作饭铺。虽说店面有些陈旧,但老板遵循祖上的传统,待客热情、价钱公道,饭菜做得也有滋味,很受外地人及低收入者青睐。
时近傍晚,吃饭的人络绎不绝,老板照例在门口迎送。他笑容满面地对进出顾客打着招呼:――“您又来照顾小店了,快请进!”
“您用好啦?慢走。”
遇到外地客人,还会殷勤介绍道:“您住敝店算是找对地方了。明个逛京城方便着呢,出小巷就上大道,向左拐是皇宫;向右拐是神庙广场――狮子国王就死在那里…。”
这时,一位瘦小体材、身罩黑袍、连衣帽半遮面孔的男子走入店内。他眼角一扫,见十几张橡木饭桌几乎坐满,只有靠墙的一桌还有点地方,便走过去,向坐着的客人略点点头,把背囊解下,从里边抱出个男婴放到椅子上,自己一屁…股坐在另一把椅子上。
他舒服地在桌下伸直疲乏的双腿,同时以锐利的目光打量同桌客人。
说来巧的很,同桌的两位客人恰恰也各带一个两岁左右的婴孩。一位客人是约六十岁的老人,额上有着隐隐约约的烙痕,他大腿上坐着个天真烂漫的女婴。另一位客人是二十五、六岁的女人,美丽的面庞略带戚容,怀里抱着正在睡觉的男婴。
老人闷头吃着玉米饼、喝着白菜土豆汤,放在腿上的女孩津津有味地咂着玉米糊糊。那少妇面前摆着精致的菜肴,却一口没动,默默的似乎在想心事。
跑堂的趋近,笑问新到的客人吃什么。他指指少妇说:“和她一样。”跑堂的刚要离去,他又改了主意:“慢!”指指老人说,“和他一样。再给孩子一份牛奶。”
饭菜来了。他慢慢嚼着粗糙的玉米饼,间或喂孩子几口牛奶。同时竖耳潜听邻桌的闲谈。
邻桌四人似是官府下层吏员,吃饱了肚子便海阔天空瞎聊。――在这种地方,他们就算高级顾客了,所以肆无忌惮地大说大笑,仿佛刻意炫耀与众不同的身份。
其中一人边呷浓葡萄汁边问对面一位胖子:“…那么,据你所说,国王就要考虑大封爵位了?”
那位胖子摆出一副深知内情的样子答道:“不是‘就要’,而是早已定下来了。”
“既然如此,为何还不诏告天下、以安人心?”
胖子瞅瞅周围,压低声音说:“这里边有两个难题还未解决。一是,国王的四个弟弟为封亲王的事闹得不亦乐乎。”
一人插问道:“同封亲王,有什么好闹的?”
“这里的奥妙你不懂,我也是这两个月抽到内廷帮忙才弄明白点。――当初拟定四位亲王名号为‘辅日亲王’、‘望月亲王’、‘观星亲王’、‘览云亲王’。虽说都是亲王,但分量大有不同。本朝国号‘太阳帝国’,当然以‘日’为贵。‘辅日亲王’,自然是亲王之首。现在两位皇子一位八岁、一位五岁,小公主才两岁,都离懂事远着呢。这期间万一国王…那个…那个…,出来摄政主事的,非‘辅日亲王’莫属。所以,几位兄弟都要争这顶‘日’字帽。你们道争的是啥?是可能染指的王权!”
一人道:“其实也不难解决:按年齿排序不就得了?”
“若这么简单倒也罢了,哪知国王却另有想法…。
国王陛下的四个御弟各有所长,在战争中均立下过赫赫战功。但看来国王陛下尚未拿定主意封谁为‘辅日亲王’。在御前会议上,国王让弟弟们公推合适人选。大御弟乌拉诺斯自认战功最多,无论从哪个角度衡量,自己都应封为‘辅日亲王’。而二御弟赤由反驳说:乌拉诺斯贪财好…色、奢侈无度,岂能协助国王治理好朝政?应由自己任‘辅日亲王’。闻此,四御弟格陵兰反唇讥讽道:乌拉诺斯贪财好…色自不待说,你赤由又岂是好的?你残忍嗜杀、心狠手辣,每攻陷一地便屠尽居民,这是人人皆知的;若你有了权,国家百姓定是噍类无遗了。只有三御弟多贡没有吱声。当时众兄弟在御前相互指责、大吵大闹,众大臣因事涉敏感、无一敢开口劝解。我们这些办事小吏侯在议事厅外都看傻眼了――没想到贵为皇亲国戚竟如此失仪。”
旁一人啧啧道:“这真是奇闻…。后来呢?”
“后来,国王一怒之下拂袖而去,此事就这样搁下了。”
沉默一会,又一人问:“你刚才说‘有两个难题未解决’,另一个难题是什么?”
“是关于前枢密大臣密朗的任用问题。”
“密朗?就是那个反复无常、亲手弑君的家伙吗?”
“正是。由于他阵前起义,使义军得以兵不血刃攻入京城;再加上他杀死了狮子国王及福克曼,功劳也是不小的。国王陛下想封他为靖安大臣,借助其在前朝时控制臣民的经验及手下黑衣卫队维持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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