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个推测里多少有些情况符合真实,那么,我就有希望从帕西法尔里找到进一步的线索。这些线索具有密码的性质,可能被频繁的假线索弄得模糊不清,可能分散在彼此迥异的诸多章节里,可能被作者故意弄得晦涩含混。尽管如此,如果这些线索被集中起来,如果理解了它们的真正含义,那么,它们依然可能强调出约柜与埃塞俄比亚的牵连。
紫檀与象牙
在帕西法尔的一章里,我发现了此类线索中的第一条线索。那一章谈到了一个非常遥远的国度,名叫”扎扎曼科”,那里居民的皮肤都”像夜一样黑”。一位流浪的欧洲贵族来到了这个国家,此人名叫”加姆列特安如”。他在那里爱上了一位地位相当于女王的女人,即”美丽忠贞的贝拉坎妮”。
”贝拉坎妮”使我不禁想到它仿佛是”玛克姐”keda的回声,后者是示巴女王的埃塞俄比亚名字,那是我1983年访问阿克苏姆时听说的。我还知道,在穆斯林的传说中,这同一位君主被称作”比尔吉斯”bilquis。
我现在已经知道沃尔夫拉姆喜欢创造新词,喜欢以拼合旧词的办法,创造出一些有趣的新名称,因此在我看来,排除一种可能性便显得过分草率了。那种可能性就是,”贝拉坎妮”belacane这个名字就是”比尔吉斯”和”玛克姐”综合而成的。而因为诗人把她描述为”一位黑肤女王”,就认为她不是示巴女王,这就更是加倍地草率了。
帕西法尔第一章详细地讲述了贝拉坎妮和加姆列特的爱情故事,通过更仔细的研读,我发现其中还有一些情节十分类似国王的光荣里讲的所罗门王与示巴女王的故事,而埃塞俄比亚人的其他许多传说也都提到了这个故事,只是说法略有出入。
这样的联系使我感到,沃尔夫拉姆用大量篇幅,明确谈到加姆列特像所罗门一样是个白皮肤的人,而贝拉坎妮像玛克妲一样是个黑种女子,这绝不是偶然的巧合。
例如,这位法国安如省的”白皮肤”骑士来到扎扎曼科以后,贝拉坎妮曾对她的侍女说:”他的肤色与我们不同。但愿这不是他的缺点。”这当然不是缺点,因为此后几星期内,贝拉坎妮和加姆列特就陷入了狂热的恋情,展开了一个接一个的浪漫故事,最终两人来到了贝拉坎妮寝宫的卧房里:
女王用自己黑肤的双手征服了他。卧房里有一张华美的床,铺着黑貂皮色床单,那上面正有一个私下的新荣誉在等待着他。房里只有他们两个,年轻侍女们已经离开,并关上了卧房的门。女王将甜蜜高贵的爱给予她的心上人加姆列特,尽管两人的肤色几乎毫不相配。
这对恋人结婚了。然而,贝拉坎妮是个未受洗的异教徒,因此,基督徒加姆列特,这位做过许多侠义壮举的骑士,在妻子”有了12星期身孕”时却从扎扎曼科逃走,给她留下了这样一封信:
我乘船走了,像个窃贼。为了使我们少流些眼泪,我不得不悄悄溜走。夫人,我不能不对你说:你的信仰若和我一致,我会与你相守终生。即使现在,我对你的爱依然在给我无穷无尽的折磨我们的孩子若是男的,我发誓他将会十分勇敢。
加姆列特离开后很久,依然饱受自责之苦,因为”那黑肤色的女子比他的生命还要宝贵”。后来他说:
现在,许多无知的家伙都会以为,我是因为她的黑皮肤才离开她的。但在我眼里,她却像太阳一样明亮一想到她无与伦比的女性气质,我便痛苦万分,因为倘若贵族是一块盾牌,那她就是盾心。
以上就是贝拉坎妮与加姆列特的爱情故事。他们的孩子后来怎样了呢
她怀胎足月,生下一子。他的皮肤是黑白混合色的。这使上帝很高兴,要使他成为一个奇迹,因为他既黑且白。女王俯下身子,一遍遍地亲吻儿子身上的白皮肤处。她为自己的小孩取名”安如的法莱菲兹”。他长大后成了勇士,代光过整片森林,折断过无数长矛,戳穿过无数盾牌。他的头发和全身皮肤的颜色相互映衬,如同喜鹊一般。
沃尔夫拉姆以最生动具体的方式,强调了法莱菲兹是个混血儿,是一位黑种女子和一位白种男子结合的产物。不仅如此,这个混血的法莱菲兹还将在帕西法尔的故事里扮演一个关键角色。他的父亲,即那位多情的加姆列特,抛弃了贝拉坎妮以后回到欧洲,又娶了一位名叫”赫兹罗德”的女王,并很快使她怀了孕。后来,加姆列特又抛弃了她,在各地多次冒险,在一系列战斗中赢得了荣誉,最后被杀。
沃尔夫拉姆讲道:”加姆列将死后两星期,赫兹罗德生下一个体型很大的男婴,这使她几乎丧命。”那个男孩就是帕西法尔,即与沃尔夫拉姆故事同名的主人公;此外,由于他父亲是加姆列特,帕西法尔还是法莱菲兹同父异母的弟弟。
我发现,在国王的光荣和其他一些埃塞俄比亚的传说里也有许多人物,他们之间的复杂关系也近似于加姆列特、贝拉坎妮、法莱菲兹和帕西法尔等人之间的关系。这种相似性虽说是间接的,但我仍然希望能从沃尔夫拉姆的作品里找到此类引人入胜的暗示。于是,我越来越自信地认为,他已经为我们埋设了一条线索,它穿过陷阱和迷宫,最后将把我引向埃塞俄比亚。
黑种的贝拉坎妮和白种的加姆列特,这两者之间的反复对比是帕西法尔开始几部分使人无法回避的特点。在国王的光荣里,这对恋人是所罗门王和示巴女王。像加姆列特和贝拉坎妮一样,他们也在寝宫**。像加姆列特和贝拉坎妮一样,他们当中的一个这次是玛克妲,即示巴女王也抛弃了另一个,踏上了漫长旅途。像加姆列特和贝拉坎妮一样,他们结合的产物也是个混血儿,这次是门涅利克。还是像加姆列特和贝拉坎妮一样,在有关段落中,作者也反复强调两人肤色的不同,这次是在国王的光荣里面。其中一个典型场景是,犹太国王所罗门因门涅利克盗走约柜而受到谴责,这段话讲得非常清楚:
汝子盗走约柜。汝生之子,亦生自一异邦人,而上帝并未吩咐你娶她。换言之,彼为一埃塞俄比亚妇人,与汝肤色不同,与汝不属一国,且为黑种。
此外,门涅利克和法莱菲兹之间还有些共同点,而那已经不只是在同为混血儿这一点上相同了。例如,”法莱菲兹”feirefiz这个名字本身就存在着奇特之处。它属于什么语言有什么含义
经过查阅,我发现文学评论家们对这个问题有着颇有把握的看法。其中多数人把这个发音古怪的名字看作沃尔夫拉姆创造的一个典型的新词,其基础是法语的”vairfils”,字意为”有黑白斑的儿子”。不过,另外一派却认为它来自法语的”vraifils”即”亲生的儿子”,这听上去也不无道理。
在国王的光荣里,我找不到任何能直接反映这两种辞源的比较尽管在第36章,所罗门第一次见到门涅利克时说:”汝看,此乃吾儿。”。不过,这个传说还有另一个埃塞俄比亚版本,虽然情节稍有出入,但也是个古代的版本,1904年由普林斯顿大学的厄诺里特曼教授译成英文。它也描述了所罗门初见门涅利克的情景,其中有以下这段话:
门涅利克立即走到他面前,伸手向他致意,所罗门言道:”汝为吾之亲子。”
换句话说,这就是法文的”vraifils”亲生的儿子译者注啊
迂回的机制
这样的巧合使我越来越难抵御一个想法:沃尔夫拉姆的确把他笔下的法莱菲兹与门涅利克联系在了一起。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我认为,这并不是因为他受到了国王的光荣的影响20世纪40年代的学者海伦阿道夫就这样认为,而是因为他当时已经知道了约柜的最后下落是在埃塞俄比亚,因为他已经用密码的方式,把这个信息编制在了帕西法尔里。因此,帕西法尔就是一幅文学的”寻宝秘图”,它把圣杯作为约柜的一个秘密代码。
沃尔夫拉姆一直沉迷发明巧计,热衷于创造一些文字戏法,既让人困惑难解,又令人兴味盎然。不过,我觉得自己已经看穿了他制造的大多数假象,也看破了他经常使用的那些骗术,其目的是诱使读者远离隐藏在故事核心的那个秘密。因此,看到书中以下的描述,我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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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不感到困惑寻找圣杯的人并不是法莱菲兹本人,他最后也没有获得找到这件珍贵古物的荣誉。因为这个结局会显得太过直接,分明是个指示箭头。何况,沃尔夫拉姆也不能容忍一点:一位黑种女王的一个异教混血儿,成了一个浪漫传奇里的英雄,而这个传奇原本是为了愉悦中世纪的欧洲基督教徒的。
由于这些原因,我认为这位聪明的德国诗人会完全满足于一个结局:让纯粹白种、品格高洁的帕西法尔去赢得那只虚构的圣杯,而这正是他的大部分读者惟一感兴趣的事情。同时,在为数不多的有识者看来,指示通往约柜之路的人,却应当是那个”亲子”法莱菲兹。
不过我也懂得,要支持这个假设,我还需要更扎实的证据,而不能仅仅凭借一系列巧合无论这些巧合显得如何意味深长,如何引人入胜,都是如此。于是,我展开了一项耗费脑力的工作,再次仔细研读帕西法尔。
我终于找到了要找的东西。根据我前几次阅读,我记得法莱菲兹最后娶了勒庞斯德索娅。她就是携带圣杯的那位完美纯洁的女子,她仿佛笼罩着圣洁和力量的光环,她始终在故事中时隐时现。
我发现了一个细节,它虽小,却意义重大,被隐藏在一条我以前没有发现的线索里:在沃尔夫拉姆提供的大团圆结局里,法莱菲兹和勒庞斯德索姬有了一个儿子,名叫”祭司王约翰”presterjohn。
当时,在彼时彼地,我要是能证明那块”圣杯之地”tersesalvaesche其实就是”祭司王约翰”统治的那块国土,那就太好了。这样一种直接联系,至少能有力地支持我提出的那个理论,即沃尔夫拉姆的帕西法尔就是一张”寻宝秘图”。但遗憾的是,帕西法尔里连半点能证实这个见解的东西都没有:书中提到那块”圣杯之地”时,只使用了最虚幻、最朦胧的语言,根本无法表明它的国王就是”祭司王约翰”。
我几乎都要得出这样的结论了。我满心乐观,大步走进了一条令人极度失望的死胡同,却突然发现了另一部中世纪德国史诗,而其中的祭司王约翰确实成了圣杯的守护人。
那部史诗名叫小提留莱尔derjungerertiturel,其风格非常近似帕西法尔,以致许多学者曾长期把沃尔夫拉姆看作它的作者从13世纪起就有这样的看法。不过,在比较晚近的时期,人们发现它的真正作者是位比沃尔夫拉姆稍晚一些的作家。据说,这位作者名叫阿尔布莱希特冯莎芬伯格,他在1270年1275年期间即沃尔夫拉姆死后15年左右编纂了小提图莱尔,其依据是沃尔夫拉姆以前没有发表过的作品片断。的确,阿尔布莱希特的作品和他老师的实在太像了,以致他本人曾被当成了沃尔夫拉姆,”不仅采用了他的名字和题材,而且采用了他作为叙事者的写作风格,甚至承袭了他笔下的人物经历的细节。”
我知道,中世纪文学里有一个根深蒂固的传统做法,那就是:后代作家往往喜欢续写和完成其前代作家的作品。沃尔夫拉姆的帕西法尔本身就来自克雷蒂昂德特罗耶写的圣杯故事。现在看来,为这个故事提供一个结局,一个在圣杯最后安放地找到圣杯的结局,这个任务被留给了第三位诗人阿尔布莱希特。
小提图莱尔里明确宣告,这个最后安放地就是祭司王约翰统治的那个王国。我认为,在有关圣杯的文献中,这样的宣告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不仅如此,这个消息还是沃尔夫拉姆的一个追随者提供的,此人似乎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去得到沃尔夫拉姆本人的笔记和札记。我认为,这恰恰就是某种迂回机制,它是那位”大师”建立的,其目的在于:既不必在帕西法尔里过分直露地写出他的埃塞俄比亚秘密,又能确保把那个秘密传递给未来的一代代人。
这个结论也许是合理的,也许是不合理的。然而,它的意义与其说在于它具有学术上的优势,不如说在于一个事实:它鼓励我去认真对待沃尔夫拉姆关于”祭司王约翰”的简要叙述,因而把我的调查继续坚持下去。而以后的事实将证明,这项调查虽然耗费精力,最终却得到了可观的成果。
这项调查的目的,是找到一个问题的答案:沃尔夫拉姆提到”祭司王约翰”的时候,他头脑里想到的到底是不是一位埃塞俄比亚的国王呢
最初的迹象表明,他并没有这样想。其实,他明确地宣布说,”祭司王约翰”出生在”印度”书里说,法莱菲兹显然是这个国家的国王,而经历了帕西法尔里描述的那些冒险之后,法莱菲兹和勒庞斯德索妮便回到了这个国家。为了使这幅图画更加复杂,同一段里又接着说道,”印度”india也被称为”特里巴立包特”tribalibot,意思是:我们这里叫它”印度”,这里就是”特里巴立包特”。
我查阅了前面的一些章节,发现其中有些段落把法莱菲兹称为”特里巴立包特之王”。这个叫法是一贯如此的,因为我现在已经知道:他的儿子”祭司王约翰”最终继承了他的王位,成了特里巴立包特印度的国王。不过,我却几乎无法忘记,法莱菲兹本人就是”扎扎曼科”王国女王贝拉坎妮的儿子。因此,我知道沃尔夫拉姆把法莱菲兹称作”扎扎曼科之王”的时候,丝毫不感到奇怪。
根据这些五花八门的古怪称号,我能得出的惟一合理的结论是:”扎扎曼科”、”特里巴立包特”以及”印度”,其实都是同一个地方。不过,这个地方会不会就是埃塞俄比亚呢假设沃尔夫拉姆写作时始终想着印度次大陆因为他确实说出了”印度”这个名字,这不是更合情合理么
我决定去追溯”祭司王约翰”的真正来历,看看能否为解决这个难题提供更多帮助。
一位真正的国王
我发现,12世纪之前还没有”祭司王约翰”这个名字。而12世纪时,欧洲十字军曾连续占领圣城耶路撒冷八十多年1187年他们被阿拉伯人赶走。历史学家认为,历史上第一次提到”祭司王约翰”,大约是在这个时期的中期,即出现在1145年弗雷星根的奥托大主教撰写的编年史里。这位大主教说自己是从一位叙利亚教士那里得到有关消息的,在他的编年史里提到了某位”约翰,国王兼祭司rexetsacerdos”他是基督徒,住在”最遥远的东方”,统帅着众多军队,看来他是打算把这些军队交给耶路撒冷的保卫者支配。据说,这位”祭司王约翰如此称呼更便于人们知道他的身份”富甲天下,连王杖部是纯翡翠做的。
后来到了1165年,欧洲广泛流传着一封书信,据说,那是祭司王约翰的亲笔,写给”各位基督徒国王,尤其是君士坦丁堡的曼努埃尔皇帝和罗马帝国皇帝弗雷德里克一世”。这封信里充满了最荒诞无稽、最超乎寻常的措辞,宣布祭司王约翰除了拥有这一切之外,其国土还”因有众多印度人”而被分成了4个部分。
公元1177年,教皇亚历山大三世从威尼斯写了一封信给”最亲爱的基督教教子约翰,神话般的、尊贵的印度人之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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